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5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毅昌科技 股票代码 00242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毅昌股份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叶昌焱 郑小芹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 办公地址 丰路 29 号 丰路 29 号 电话 020-32200889 020-32200889 电子信箱 zhengquan@echom.com zhengquan@echom.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1,199,206,425.43 1,109,621,471.61 8.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0,389,680.60 -1,150,642.76 6,217.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53,020,636.20 -18,314,443.97 389.50%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6,577,099.41 53,665,656.98 -168.1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61 -0.0029 6,172.4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61 -0.0029 6,172.4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86% -0.16% 14.02%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2,212,235,613.30 2,285,971,609.79 -3.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15,938,824.08 472,690,060.92 9.15% 2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35,073 0 数 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高金技术 境内非国 产业集团 25.15% 104,198,900 0 不适用 0 有法人 有限公司 境内自然 谢金成 2.71% 11,240,343 334,000 不适用 0 人 广东毅昌 境内非国 投资有限 1.40% 5,807,600 0 不适用 0 有法人 公司 境内自然 李南京 1.11% 4,598,200 0 不适用 0 人 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大成中 证 360 互 其他 0.59% 2,432,400 0 不适用 0 联网+大数 据 100 指 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 境内自然 #袁斌 0.52% 2,172,800 0 不适用 0 人 境内自然 景春秀 0.47% 1,965,400 0 不适用 0 人 境内自然 #陈永棣 0.43% 1,762,700 0 不适用 0 人 境内自然 瞿浙东 0.41% 1,715,000 0 不适用 0 人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招 商量化精 其他 0.41% 1,688,800 0 不适用 0 选股票型 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 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前 10 名股东中,谢金成是广东毅昌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 致行动的说明 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股东#袁斌通过证券公司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 2,136,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2%。 情况说明(如有) 股东#陈永棣通过证券公司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 1,762,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3%。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3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3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 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并一致通 过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4 年 1 月 5 日起在公司公示栏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4 年 1 月 5 日至 2024 年 1 月 15 日止,时限不少于 10 日。在公示期内,监 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 年 1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并于同日披露了公司《关于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3.2024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4.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 4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南 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7 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 告。 5.2024 年 5 月 22 日,公司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5 月 22 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4 年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 1.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回购报告书》,会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 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 6,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 元/股(含)。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调整后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 元/股(含),具 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 2.截至 2024 年 5 月 14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524,000 股,约 占公司总股本的 1.38%,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5.8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06 元/股,成交总金额 30,499,477 元(不 含交易费用)。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成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已完成。 (三)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1.2023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2 月 21 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 公告。 2.2023 年 3 月,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 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211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7 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 公告。 3.2023 年 5 月,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中心意见告知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 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5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2023 年 7 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1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8 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相关公告。 5.2023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7 月 12 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相关公告。 6.2024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4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由于外部客观环境和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 诸多因素,经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和审慎论证分析,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