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昌股份:关于《公司章程》修订说明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6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现将修改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作用,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情况,对
《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详见下表:
条款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号
第一百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一十三
条 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副 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副
董事长 2 名。 董事长 1 名。
第一百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必要时可以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一十八
条 设副董事长 2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