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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毅昌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8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19年4月15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下午在公司中央会议室召开,应

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劲

松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

决,本次监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的“大信审字【2019】第

3-00239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达 4,899,126,828.89 元,同比减少 14.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813,674,954.32 元,同比减少 70.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810,006,179.17 元 , 同 比 减 少

58.06%。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8 年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18 年全年实现

净利润-454,997,642.73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55,645,902.58 元,扣

除本年度已分配利润 0 元,提取盈余公积 0 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399,351,740.15 元。

     鉴于公司 2018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公司

现金流量及账面资金尚不充裕,综合考虑公司可持续有效发展, 兼

顾公司股东未来利益, 2019 年公司将计划扩大产业战略布局、加快

推进项目建设、加强产品技术创新等战略工作尚需大量资金支持。故

拟 2018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

际情况所做出的,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

门的要求,适合当前公司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

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18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

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并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友好协商,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的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

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收费标准授权经营管理层与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
    监事会认为:1、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规定;2、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为公司出具的审计
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 年第一

季度报告全文》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2019 年第一

季度报告正文》。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颁布及修订的会计

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现行规定保持一致,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