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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毅昌: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10-24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ST 毅昌      公告编号:2020-044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11月9日召开公司2020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

决定于2020年11月9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9日下午2:30

    (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0年11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

9日9:15至2020年11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3日

    7、出席对象:

    (一)、截止2020年11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出席

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因故不能

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与表决。股东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二)、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城科丰

路29号毅昌创意产业园中央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由2020年10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别强调事项: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11月8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

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

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

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

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

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

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

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

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0年11月8日17:00前到

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2200889

    指定传真:020-32200850

    联 系 人:郑小芹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七、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3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20”,投票简称为“毅
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11 月 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9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0 年 11 月 9 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
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
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
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备注      同   反   弃
                                                                    意   对   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1.00                                                        √
       议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