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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毅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1-12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五届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马厚清先生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认为,马厚清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能力,拥有丰富的

经营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任命马厚清为

公司副总经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

作的需要。

    二、根据上述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现有《公司

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三、董事会对上述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上述候选人的提名、

聘任。



    (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阮锋             沈肇章               张孝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