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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尤夫: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24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 尤夫           公告编号:2018-171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进行了通讯表决。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翁中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
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署债权债务重组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关联董事杨建兴先生已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聘请了上海潘登律师事务所对债权债务重组协议有关重要事项
发表专项法律意见。在这份法律意见书的基础上,除杨建兴先生外的其他董事强
调了如下前提,并作出了表决:(1)签署本协议不代表公司承认这些或有负债
和或有事项;(2)签署本协议主要是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尽可能消除上市
公司的或有负债及其他或有事项的潜在负面影响;(3)本协议进行披露时,必
须进行充分的风险揭示。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关联董事杨建兴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下午 14:30 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