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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尤夫: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8-11-27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尤夫

股票代码:002427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航天智融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1号院18号楼103-31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1号院18号楼103-31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一八年十一月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ST 尤夫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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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风险提示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尤夫控股的股权变更需以尤
夫控股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上的担保权益及司法冻结、查封或者类似限制措施均已
解除为前提条件,以及满足《股权转让协议》其他条款的约定(具体内容见本报
告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尤夫控股持有公司股票 118,650,000 股,仍处于司法
冻结及轮候司法冻结状态中,其中 110,65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剩余 8,000,000
股未处于质押状态股票存在被强行平仓的风险,《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其他前
提条件尚未全部实现,本次权益变动的履行及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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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风险提示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 ............................................................... 14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15

    第五节         资金来源 ............................................................................................... 29

    第六节         后续计划 ............................................................................................... 30

    第七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32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35

    第九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36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37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 47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 48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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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ST 尤夫/尤夫股份/上市公
                               指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司/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航天智融        指   北京航天智融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航天科工投资                   指   航天科工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航天科工资产                   指   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航天科工集团                   指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正悦                       指   苏州正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融信托                       指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尤夫控股                       指   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

标的股权                       指   苏州正悦持有的尤夫控股 100%股权

瑞华会所                       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章程                       指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航天智融通过“投票权委托”的方式获得上市公司
                                    118,650,000 股股份的投票权,并通过收购尤夫控股 100%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权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118,65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 29.80%)之行为

                                    2018 年 11 月 26 日,航天智融与苏州正悦、中融国际信托
《股权转让协议》               指   有限公司及尤夫控股签署的《关于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
                                    之股权转让协议》

                                    2018 年 11 月 26 日,航天智融与尤夫控股签署的《投票权
《投票权委托协议》             指
                                    委托协议》

                                    2018 年 11 月 22 日,尤夫控股、*ST 尤夫、湖州尤夫高性
                                    能纤维有限公司、上海尤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正
《债权债务重组协议》           指
                                    悦、上海垚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颜静刚签署的
                                    《债权债务重组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准则第 15 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准则第 16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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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财务顾问                       指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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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北京航天智融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其
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北京航天智融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 1 号院 18 号楼 103-31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 1 号院 18 号楼 103-31

认缴出资额             270,0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航天科工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委派王洪民为代表)

成立日期               2018 年 4 月 13 日

合伙期限               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1BDYQ29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下期出资时间为 2026
                       年 03 月 31 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营范围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               010-6894990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航天科工投资持有航天智融 10%的出资额,担任其
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航天科工投资实际控制航天智融。航天科
工资产持有航天科工投资 40%的股权,同时占据航天科工投资 5 个董事席位中的
3 席,实际控制航天科工投资。航天科工集团持有航天科工资产 44.06%股权,并
为航天科工资产其他 11 位股东实际控制方,航天科工集团为航天科工资产的控
股股东。航天科工集团为国务院国资委全资下属企业。

       综上所述,航天科工投资实际控制航天智融,国务院国资委为航天智融实际
控制人。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航天智融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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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航天科工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航天科工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 30 号 516 房间

法定代表人             王洪民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05357602XE

成立日期               2012 年 09 月 11 日

营业期限               2012 年 09 月 11 日至 2042 年 09 月 10 日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
                       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
                       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
经营范围               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
                       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航天科工集团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航天科工集团为国务院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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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国资管理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               高红卫

注册资本                 1,8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25243K

成立日期                 1999 年 06 月 29 日

营业期限                 长期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各型导弹武器系统、航天产品、卫星地面
                         应用系统与设备、雷达、数控装置、工业控制自动化系统及设备、保
                         安器材、化工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材料、金属制品、机械设
                         备、电子及通讯设备、计量器具、汽车及零配件的研制、生产、销售;
                         航天技术的科技开发、技术咨询;建筑工程设计、监理、勘察;工程承
经营范围
                         包;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货物仓储;住宿、餐饮、娱乐(限分支机
                         构),纺织品、家具、工艺美术品(金银饰品除外)日用百货的销售。(企
                         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及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航天智融暂无控股或参股企业。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及航天科工集团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及业务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航天科工投资主要控股或参股企业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出资
序号              名称                                  主营业务       持股/出资比例
                                     金额(万元)
         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
                                                                      0.83%;担任执行
  1      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             60,000        创业投资
                                                                         事务合伙人
           基金(有限合伙)
         北京航天科工信息产业                                         0.99%;担任执行
  2                                       101,000       股权投资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事务合伙人
         航天科工投资基金管理                                         20%;担任执行事
  3                                        1,000        股权投资
           (成都)有限公司                                                务合伙人
         北京航天国调创业投资                                         1.19%;担任执行
  4                                       84,000        股权投资
           基金(有限合伙)                                              事务合伙人
         大连航天半岛高新投资
  5                                        1,000        股权投资            30%
             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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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北京航天智融科技中心                                暂未实际开展业     10%;担任执行事
  6                                        270,000
               (有限合伙)                                          务                务合伙人
         北京航天智盈科技中心                                                   1.96%;担任执行
  7                                        15,300               股权投资
               (有限合伙)                                                          事务合伙人
         湖南航天创融新材料产
                                                                                5%;担任执行事
  8      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             20,000               创业投资
                                                                                  务合伙人
                  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航天科工集团主要控股或参股企业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序号         名称                                        主营业务                  持股情况
                               (万元)
 1      中国航天建设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规
                               60,000.00                                             100%
        集团有限公司                               划、设计
        贵州航天工业
 2                         147,000.00                    航天器制造                  100%
        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航天有限
 3                         150,000.00                    航天器制造                  100%
          责任公司
        河南航天工业
 4                             60,000.00                 航天器制造                  100%
        有限责任公司
        航天科工深圳
                                             办公自动化产品、通讯传输
 5      (集团)有限公         50,888.17                                             100%
                                                 系统及电子设备
              司
                                                                               航天科工集团及全
                                                                                 资子公司持股
         中国航天汽车                        汽车(含小轿车)、发动机
 6                             95494.18                                       81.74%,通过航天晨
         有限责任公司                                  等
                                                                               光股份有限公司持
                                                                                   股 18.26%
         中国华腾工业
 7                             82,785.62             贸易经纪与代理                  100%
           有限公司
         中国伟嘉科技
 8                             2,000.00              贸易经纪与代理                  100%
           有限公司
                                                                               航天科工集团持股
                                                                              39.81%,通过中国航
                                                                               天科工飞航技术研
         航天信息股份
 9                         186,251.49                电子及通讯设备           究院持股 3.32%,通
           有限公司
                                                                               过北京航天爱威电
                                                                               子技术有限公司持
                                                                                   股 2.76%
                                             航空器部件的维修、通信产
         航天通信控股                        业投资;企业资产管理;通
 10      集团股份有限          52,179.17     信产品开发,通信工程、通               19.20%
             公司                            信设备代维,计算机网络服
                                                         务
                                                                              航天科工集团持股
                                             压力容器、交通运输设备、
                                                                              25.20%,通过南京晨
                                             环保设备及环卫车辆;激光
         航天晨光股份                                                         光集团有限责任公
 11                                          陀螺及其惯性测量组合系
           有限公司            42,128.36                                      司持股 21.28%,通过
                                             统、动中通系统、遥测系统、
                                                                              航天科工资产持股
                                             电子机电产品的开发
                                                                              0.38%


                                                     9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发行财
 12      航天科工财务
                           238,489.00      务公司债券;同业拆借等               100%
         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及资产投资咨询;资本
                                           运营及资产管理;市场调查
 13      航天科工资产
                           120,108.17      及管理咨询服务;担保业
         管理有限公司                                                           100%
                                                 务、财务顾问
         航天精工股份                      高、中端紧固件研发、制造
 14                            44,515.27                                        71.63%
           有限公司                                  和检测
                                           通信及相关设备制造;柴油
                                                                         航天科工集团持股
                                           发电机组制造;电磁安防产
                                                                         7.27%,通过中国航
                                           品制造以及电磁安防工程
                                                                         天科工防御技术研
 15      航天工业发展                        技术服务;室内射频
                           142,962.89                                    究院持股 8.12%,通
         股份有限公司                      仿真试验系统、有源靶标模
                                                                         过航天科工资产持
                                           拟系统和仿真雷达系统的
                                                                         股 3.17%
                                               研发、生产和销售
                                           电器、电机、光电子产品、
         贵州航天电器                      线缆组装件、电子控制组
                               42,900.00                                        41.65%
 16      股份有限公司                      件、遥测遥控设备、伺服控
                                           制系统、电源
                                           智能控制技术及产品、工业   航天科工集团持股
         航天科技控股
                                           机器人、自动化设备、电子   11.16%;中国航天科
         集团股份有限          61,419.07
 17                                        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其它   工飞航技术研究院
             公司
                                             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       持股 16.88%
                                                                      航天科工集团持股
                                                                      0.83%,通过中国航
                                                                      天科工防御技术研
                                                                      究院持股 27.39%,通
                                                                      过北京计算机应用
                                           医疗器械、汽车制造、计算
         北京航天长峰                                                 和仿真技术研究所
                               35,203.13   机、电子产品的研发、制造、
         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2.91%,通过航
 18                                                  销售
                                                                      天科工集团第二研
                                                                      究院二○六所持股
                                                                      2.64%,通过航天科
                                                                      工集团第二研究院
                                                                      七○六所持股 1.22%
                                           石油钻机、海洋工程及石油
                           535,590.49
         宏华集团有限                      勘探开发装备的研究、设
 19                        (已发行股                                       29.99%
             公司                          计、制造、总装的大型设备
                             本)
                                                     制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和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情况

       航天智融成立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暂未实际开展业务。
航天智融执行事务合伙人航天科工投资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项    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31 日/2015 年


                                                 10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度

资产总额         49,272,984.34          52,587,775.86       47,516,798.17        41,638,024.81
负债总额           1,343,827.80          1,354,786.75           3,099,063.37      1,264,627.44
净资产           47,929,156.54          51,232,989.11       44,417,734.80        40,373,397.37
资产负债
                         2.73%                 2.58%                  6.52%               3.04%
率
营业收入         23,743,575.30          23,797,920.44       20,697,701.55        14,800,000.00

净利润             6,696,167.43          6,815,254.31       14,044,337.43         5,793,461.45
净资产收
                       13.97%             13.30%              31.62%          14.35%
益率
     注:2015 年、2016 年、2017 年主要财务数据已经瑞华会所审计,2018 年 1-9 月份财务
数据未经审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涉及诉讼、仲裁和重大处罚情况

     航天智融最近 5 年内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
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航天智融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表的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其他国家
                                                                     长期居
姓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          国籍                或地区的居留
                                                                     住地
                                                                                    权
         执行事务合伙人
王洪       委派代表、
                                男    210422197007******    中国      北京           无
民       航天科工投资董
               事长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航天科工集团在其他上市公司及
金融机构的投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航天科工集团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航天智融及航天科工投资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情况。航天科工集
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               上市                 股票代
   企业名称               股票简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号               地点                   码

                                               11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航天科工集团持股
                                             39.81%,通过中国
                                             航天科工飞航技术   信息技术、计算机软件
    航天信息
                                                 研究院持股     开发、电信增值服务、
1   股份有限     上海    航天信息   600271
                                             3.32%,通过北京    电子通讯设备制造等
      公司
                                             航天爱威电子技术     电子及通讯设备
                                               有限公司持股
                                                   2.76%
                                                               电器、电机、光电子产
    贵州航天                                                   品、线缆组装件、电子
2   电器股份     深圳    航天电器   002025           41.65%    控制组件、遥测遥控设
    有限公司                                                   备、伺服控制系统、电
                                                                         源
                                                               通信及相关设备制造;
                                             航天科工集团持股 柴油发电机组制造;电
                                             7.27%,通过中国   磁安防产品制造以及
    航天工业                                 航天科工防御技术  电磁安防工程技术服
3   发展股份     深圳    航天发展   000547       研究院持股        务;室内射频
    有限公司                                 8.12%,通过航天 仿真试验系统、有源靶
                                                 科工资产持股  标模拟系统和仿真雷
                                                      3.17%    达系统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
                                                               智能控制技术及产品、
    航天科技                                 航天科工集团持股
                                                               工业机器人、自动化设
    控股集团                                 11.16%;中国航天
4                深圳    航天科技   000901                     备、电子产品、计算机
    股份有限                                 科工飞航技术研究
                                                               软硬件及其它高新技
      公司                                     院持股 16.88%
                                                                   术产品的研制
                                                               航空器部件的维修、通
    航天通信
                                                               信产业投资;企业资产
    控股集团
5                上海    航天通信   600677           19.20%    管理;通信产品开发,
    股份有限
                                                               通信工程、通信设备代
      公司
                                                               维,计算机网络服务
                                             航天科工集团持股 压力容器、交通运输设
                                             25.20%,通过南京 备、环保设备及环卫车
    航天晨光
                                             晨光集团有限责任 辆;激光陀螺及其惯性
6   股份有限     上海    航天晨光   600501
                                             公司持股 21.28%, 测量组合系统、动中通
      公司
                                             通过航天科工资产 系统、遥测系统、电子
                                                   持股 0.38%    机电产品的开发
                                             航天科工集团持股
                                             0.83%,通过中国
                                             航天科工防御技术
                                                 研究院持股
                                             27.39%,通过北京
    北京航天                                                   医疗器械、汽车制造、
                                             计算机应用和仿真
7   长峰股份     上海    航天长峰   600855                     计算机、电子产品的研
                                               技术研究所持股
    有限公司                                                     发、制造、销售
                                             2.91%,通过航天
                                             科工集团第二研究
                                               院二○六所持股
                                             2.64%,通过航天
                                             科工集团第二研究


                                             12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院七○六所持股
                                                          1.22%
                                                                       石油钻机、海洋工程及
        宏华集团                                                       石油勘探开发装备的
8                    香港     宏华集团   00196           29.99%
        有限公司                                                       研究、设计、制造、总
                                                                         装的大型设备制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航天科工集团投资银行、信托公司、
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航天智融及其控股股东、航天科工集团在金融机构投
资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航天科工集
            航天科工财务有限       238,489 万    向成员单位提供理财、投融资 团及其下属
    1
                责任公司               元                顾问服务           单位合计控
                                                                              股 100%
                                                                            航天科工集
                                                 证券经纪、投资咨询、交易、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       345,000 万                               团通过航天
    2                                            务顾问,证券自营,承销与保
                  公司                 元                                   科工资产持
                                                 荐,代销金融产品等业务。
                                                                              股 7.56%




                                                 13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取得对*ST 尤夫的控制权。信息披露义务
人拟积极参与上市公司治理,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优化上市公司的业务
构成,同时拟借助上市公司平台整合优质资源,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经营业绩,
从而最大限度的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进一步增
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以
任何形式转让。

三、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程序

     航天智融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企业日常运营,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
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018 年 11 月 14 日,航天智融执行事务合伙人航天科工投资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同意航天智融本次权益变动事项。




                                       14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苏州正悦与中融信托以尤夫控股 100%的股权作为
标的股权设立信托计划,标的股权作为信托财产,中融信托根据信托计划持有及
处分标的股权。航天智融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中融信托持有的尤夫控股
100%股权,间接持有*ST 尤夫 118,650,000 股股份,占*ST 尤夫总股本的 29.80%。

     根据《投票权委托协议》,尤夫控股将其持有的*ST 尤夫 118,650,000 股股
份所对应的投票权委托给航天智融行使。委托期限为《股权转让协议》和《债权
债务重组协议》两者较晚生效的协议针对所有签署方均生效之日起,至航天智融
已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安排成为尤夫控股经工商登记的唯一股东并取得上市
公司控制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ST 尤夫股份。

     在《投票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航天智融获得*ST 尤夫 118,650,000 股
股份所对应的投票权。*ST 尤夫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由颜静刚变更
为国务院国资委。

     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后,航天智融成为尤夫控股唯一股东,并通过尤夫控
股间接持有*ST 尤夫 118,650,000 股股份,占*ST 尤夫总股本的 29.80%。*ST 尤
夫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本次权益变动前,尤夫控股为*ST 尤夫控股股东,*ST 尤夫实际控制人为颜
静刚;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ST 尤夫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ST 尤夫实际控制
人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苏州正悦:苏州正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正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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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作为信托计划项下的受托人)

     受让方:北京航天智融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受让方”)

     公司: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夫控股”)

     签约日:2018 年 11 月 26 日

     (在本协议中,苏州正悦、转让方、受让方和尤夫控股单独称“一方”,合
称“各方”。)

     2、设立信托计划

     2.1 苏州正悦和转让方应当在本协议签署后的 2 日内就标的股权设立信托
计划(“设立信托计划”)签署受让方认可的信托文件,该信托计划为事务管理
类信托计划,苏州正悦为信托计划下的委托人和唯一受益人,中融信托根据苏州
正悦发出的委托人/受益人指令行事,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及处分。转让
方为信托计划下的受托人,苏州正悦应当将标的股权作为信托财产全部转让至转
让方名下,转让方应当根据信托文件持有及处分标的股权。

     2.2 苏州正悦和转让方应当就设立信托计划事宜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完成
相应的变更登记、信息披露等全部相关程序。

     3、本次股权转让

     3.1 各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其所持
有的尤夫控股 100%的股权,从而间接转让上市公司签约日总股本的 29.80%(相
当于 118,650,000 股上市公司股份)。

     3.2 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为总计为人民币 2,500,000,000 元(以下简称“股权
转让价款”)。

     3.3 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股权应具有尤夫控股公司章程和中国法律规定的公司
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利润分配权、董事委派权、财产
分配权等。除本协议第 5.3 条约定的表决权委托事项外,基于标的股权的一切权
利义务自交割日起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4、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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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受让方应按照以下约定分两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4.1.1 在本第 4.1.1 条第(1)项至第(17)项列明的下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或被受
让方全部或部分豁免后 5 个工作日内中的某一日(以下简称“预付款支付日”),
受让方应当向转让方与受让方共同以受让方名义设立的共管账户(以下简称“共
管账户”)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中的人民币 100,000,000 元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预付
款(以下简称“预付款”),未来就共管账户所有操作需要经转让方和受让方共
同书面同意,且在取得转让方和受让方在开户行的预留印鉴的前提下共同进行:

     (1)苏州正悦、转让方、受让方和尤夫控股已为本次股权转让之目的签署了
本协议以及为完成本协议项下的交易而需要签署的全部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本协议及其附件和信托文件);

     (2)截至预付款支付日,除上市公司已经按照适用法律的规定进行充分信息
披露和附件三所披露的事项外,苏州正悦、转让方和尤夫控股在本协议项下的陈
述和保证在所有方面均真实、完整、准确,并且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3)受让方认可的信托文件已签署并生效,除非经过受让方同意,信托文件
不应进行修改,并且其项下不存在任何违约事件;

     (4)苏州正悦和转让方已根据本协议第二条规定设立信托计划,并根据适用
法律的要求完成与设立信托计划相关的标的股权所有人的变更登记、信息披露等
全部相关程序,转让方已经成为标的股权的合法所有人,并无需采取任何进一步
措施以完成该次与设立信托计划有关的标的股权所有人的变更,并且信托计划根
据信托文件有效存续,信托文件项下不存在违约情况;

     (5)苏州正悦已促成上海垚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转让方、尤夫控
股、上市公司及其他相关方已就尤夫控股和/或上市公司和/或其附属公司(以下
简称“集团公司”)目前存在的潜在债务困局签署令受让方满意的债权债务重组
协议及其项下定义的交易文件(以下简称“债权债务重组协议”),并已经完成上
市公司的相关公告义务,并且该债权债务重组协议的内容未受到证监会和深交所
的质疑或虽受到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质疑但已得到解决;截至预付款支付日,不存
在债权债务重组协议无效、被解除或终止、不可执行或者其项下的任何一方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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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重组协议的情形(但如颜静刚存在违反债权债务重组协议的情形,但上
海垚阔提供受影响方(定义见债权债务重组协议)合理认可的保障措施,保证受
影响方不会遭受任何损失的或经合理判断,颜静刚的违约行为不会对受影响方造
成实质性损失的除外);

     (6)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颜静刚(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已就其对尤夫控股
和/或集团公司的不利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因债务担保问题被相关债权人主张债
权,因信息披露问题、立案调查问题被相关主管部门处罚及被中小投资者要求索
赔)出具格式和内容如附件四所示的兜底赔偿的承诺函;

     (7)苏州正悦和转让方已就消除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损害作出安排,且
实际控制人消除对上市公司损害的安排已取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8)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豁免实际控制人在 36 个月内不转让上市
公司股份的承诺;

     (9)受让方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

     (10)苏州正悦、转让方及尤夫控股已就本股权转让通过或取得适当的内部审
议及外部的授权、许可、批准、备案以及所有相关的第三方同意;

     (11)苏州正悦已促成上海垚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出具不会以任何
方式单独或与第三方联合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该承诺函的内容应当经
过受让方的认可;

     (12)尤夫控股已与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第 5.3 条的约定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
( 以下简称“表决权委托协议”),且截至预付款支付日,不存在尤夫控股违反
表决权委托协议的情形;

     (13)截至预付款支付日,除上市公司已经按照适用法律的规定进行充分信息
披露及附件三所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可能对苏州正悦、转让方、尤夫控股和/
或集团公司以及本次股权转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14)截至预付款支付日,任何相关主管部门均未制定、颁布、实施或通过会
导致本次股权转让不合法或以其他方式限制或禁止本次股权转让的任何法律、法
规、规定、规则、指引或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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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苏州正悦、转让方和尤夫控股已适当履行并遵守本协议及其它交易文件
中包含的、要求其在预付款支付至共管账户时或支付至共管账户前必须履行或遵
守的所有约定、义务和条件;

     (16)实际控制人承诺为苏州正悦和转让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和责任承担
连带担保责任,并已签署内容和格式如本协议附件一所示的担保函;

     (17)苏州正悦、转让方和尤夫控股已向受让方出具上述先决条件(除受让方
豁免的外)已全部得到满足的确认函。

     4.1.2 在本第 4.1.2 条第(1)项至第(17)项列明的下述先决条件同时满足或被受
让方全部或部分豁免后 5 个工作日内中的某一日(以下简称“剩余价款支付日”),
受让方应当与转让方共同指示共管账户开户银行向转让方指定的且由受让方认
可的银行账户划转预付款,且受让方应当同时向转让方指定的且由受让方认可的
银行账户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 2,400,000,000 元(以下简称“剩余价款”):

     (1)截至剩余价款支付日,除上市公司已经按照适用法律的规定进行充分信
息披露及附件三所披露的事项外,苏州正悦、转让方和尤夫控股在本协议项下的
陈述和保证在所有方面均真实、完整、准确,并且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2)标的股权上的担保权益及司法冻结、查封或者类似限制措施均已解除;

     (3)尤夫控股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上的担保权益及司法冻结、查封或者类似限
制措施均已解除;

     (4)证监会的立案调查未导致且根据合理预期不会导致本次股权转让不合
法,亦未限制或禁止且根据合理预期不会限制或禁止本次股权转让或对本次股权
转让、尤夫控股或者集团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上市公司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令上市公司解除退市风险警示的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或其他受让方认可的财务专项意见;

     (6)关于上市公司被解除特别处理(ST)和退市风险警示(*ST)标识的相关
事项,本协议签约方已经达成一致意见;

     (7)尤夫控股已就转让方尚未实缴的注册资本完成减少注册资本的全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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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债权人、登报公告及工商变更登记);

     (8)信托计划依据信托文件有效存续,除非经过受让方同意,信托文件不应
进行修改,并且其项下不存在任何违约事件;

     (9)非经受让方同意,债权债务重组协议未经修改;债权债务重组协议不存
在无效、被解除或终止、不可执行或者其项下的任何一方违反债权债务重组协议
的情形(但如颜静刚存在违反债权债务重组协议的情形,但上海垚阔提供受影响
方合理认可的保障措施,保证受影响方不会遭受任何损失的或经合理判断,颜静
刚的违约行为不会对受影响方造成实质性损失的除外);

     (10)不存在尤夫控股违反表决权委托协议的情形;

     (11)上市公司已就 2016 年 11 月 3 日及 2017 年 12 月 4 日其受让江苏智航新
能源有限公司股权(以下简称“智航新能源收购”)事宜已向周发章支付完毕与
智航新能源收购有关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并提供与智
航新能源收购有关的《股权转让协议》、资金支付划转凭证等文件;

     (12)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已经完成;

     (13)本协议第 5.4 条及第 5.5 条项下的交接手续已经完成;

     (14)截至剩余价款支付日,不存在可能对苏州正悦、转让方、尤夫控股和/
或集团公司以及本次股权转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15)截至剩余价款支付日,任何相关主管部门均未制定、颁布、实施或通过
会导致本次股权转让不合法或以其他方式限制或禁止本次股权转让的任何法律、
法规、规定、规则、指引或命令;

     (16)苏州正悦、转让方和尤夫控股已适当履行并遵守本协议及其它交易文件
中包含的、要求其在剩余价款支付时或支付前必须履行或遵守的所有约定、义务
和条件;

     (17)苏州正悦、转让方和尤夫控股已向受让方出具上述先决条件(除受让方
豁免的外)已全部得到满足的确认函。

     4.1.3 苏州正悦和转让方应确保股权转让价款应当用于受让方认可的用途。

     5、本次股权转让的变更和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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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在本协议第 4.1.2 条第(2)项至第(11)项先决条件全部满足或被受让方全部
或部分豁免之日当日,苏州正悦、转让方和尤夫控股应当向受让方出具该等先决
条件(除受让方豁免的外)已全部得到满足的确认函。在收到受让方的书面指示
(“工商变更指示”)后,苏州正悦、转让方应当确保其或其关联方提名的尤夫控
股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尤夫控股提出辞职,并确保受让
方提名的候选人被选举或聘任为尤夫控股的新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且苏州正悦、转让方和尤夫控股应向工商部门、税务部门等政府部门
申请办理因本次股权转让而发生的变更登记/备案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尤夫控股
新股东的登记、尤夫控股新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备
案(如有)、尤夫控股公司章程的备案、税务变更),并确保最晚在收到工商变
更指示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完成上述变更手续。

     5.2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至交割日,苏州正悦、转让方和尤夫控股就尤夫控股
和/或集团公司连带地承诺如下:

     5.2.1 尤夫控股和/或集团公司不会分红派息或进行减资(本协议另有约定的
除外),不会进行任何异常交易或产生异常债务;尤夫控股和/或集团公司在正
常经营活动中,不放弃权利,无合理理由不提前偿还借款,但为了节约财务成本
等有利于尤夫控股和/或集团公司的情况除外;

     5.2.2 苏州正悦、转让方和尤夫控股不应对标的股权上进行任何处置(包括但
不限于转让、出售或设置任何担保权利),也不应对尤夫控股的资产进行任何处
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出售或设置任何担保权利);

     5.2.3 尤夫控股不应出售其持有的任何上市公司的股份或在上市公司股份之
上设置任何担保权利;

     5.2.4 尤夫控股和/或集团公司将及时履行其作为一方的合同、协议或其它与
尤夫控股和/或集团公司资产和业务有关的文件;

     5.2.5 未经受让方同意,尤夫控股和/或集团公司不得在诉讼中自行和解或放
弃、变更其请求或其他权利;

     5.2.6 不得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违反本协议的陈述和保证条款;

     5.2.7 不从事任何可能会对尤夫控股和/或集团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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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5.2.8 及时将有关对尤夫控股和/或集团公司或者本次股权转让已造成或可能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事实、条件、变化或其他情况书面通知受让方;

     5.2.9 严格按照适用法律的规定,以正常方式处理尤夫控股和/或集团公司事
宜。

     5.3 于债权债务重组协议针对所有签署方正式生效之日,尤夫控股应当将其
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受让方行使;受让方有权按
照其自行决定对于各会议审议事项投赞同、否决或弃权票,尤夫控股就此将与受
让方另行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

     5.4 交割日当日,苏州正悦和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指定的人员移交尤夫控股全
部的证照、证件、账户、文件、资料、印章以及证明苏州正悦和/或转让方为尤
夫控股股东的原有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并经受让方验收同意。为免疑义,虽
经受让方验收同意,如上述移交完成后,受让方发现仍有部分证照、证件、账户、
文件、资料、印章、原有股东名册或出资证明书等资料尚未移交,受让方有权要
求苏州正悦和/或转让方立即将该等证照、证件、账户、文件、资料、印章、原
有股东名册或出资证明书等相关资料移交给受让方。

     5.5 如因任何原因,标的股权未过户至中融信托名下或已过户至中融信托名
下因任何原因被撤销或宣告无效,本协议继续履行,由标的股权持有人苏州正悦
继续履行本协议项下转让方应承担的全部义务,本次股权转让由苏州正悦和受让
方直接完成,中融信托不再承担本协议项下约定的任何义务,相应地,本协议第
4.1 条中与信托计划有关的先决条件将不再适用。

     6、违约责任

     6.1 本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原因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
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
述、保证或承诺,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2 如果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所作之任何陈述或保证不真实、不准确、不完
整或者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任何一方不全面、及时地履行
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均构成该方对本协议的违反,而不论前述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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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事项是否已经披露。上述违反本协议的一方称为违约方。违约方除应履行本协
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外,还应赔偿和承担非违约方因该违约而产生的或者遭受的损
失。

     6.3 苏州正悦、转让方和/或尤夫控股未能在本协议第 5.1 条约定的期限内履
行该等条款下规定的相应义务,每逾期一日,苏州正悦、转让方和/或尤夫控股
应当连带地以股权转让价款金额的万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受让方。逾期达到
30 日后,受让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苏州正悦、转让方和/或尤夫控股:
(1)退还受让方于本协议解除之日前已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如有),(2)支
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以及(3)支付自逾期满 30 日之日起至股权转让价款全部退
还之日止,以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若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受让方因
此遭受的损失,苏州正悦、转让方和/或尤夫控股仍应向受让方承担补足义务。

       6.4 受让方未能在本协议第 4.1 条约定的期限内履行该等条款下规定的相应
义务,每逾期一日,应当以应支付但逾期未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金额的万分之一
计算违约金支付给转让方。逾期达到 30 日后,苏州正悦、转让方和尤夫控股有
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受让方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为免疑义,由于非受
让方原因导致受让方无法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情形除外。

       6.5 如果经各方尽最大努力本次股权转让未能在各方确认的合理期限或者证
监会、深交所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各方均有权书面通知其他方解除本协议,并且
受让方有权要求苏州正悦和/或转让方立即向受让方退还受让方已经支付的全部
股权转让价款(如有)及相应利息,如果苏州正悦和转让方未能及时退还股权转
让价款(如有)及相应利息,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一计
算违约金支付给受让方。任何一方对未能完成本次股权转让负有过错责任的,该
过错的一方无权解除本协议且应当赔偿其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6.6 尽管本协议另有约定,苏州正悦、转让方和尤夫控股同意,在交割日前
(含交割日),苏州正悦、转让方和尤夫控股应当就本协议项下苏州正悦、转让
方和/或尤夫控股的义务和责任向受让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受让方有权选择向
苏州正悦、转让方和/或尤夫控股中的任何一方或多方追责;在交割日后,受让
方有权要求苏州正悦和转让方对尤夫控股在本协议项下的违约行为承担连带责
任,但是苏州正悦和转让方在此确认,如果苏州正悦和转让方在向受让方承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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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义务和责任后不得向尤夫控股进行追偿

     6.7 苏州正悦、尤夫控股及受让方一致同意,本协议项下,转让方仅以信托
计划项下的信托财产为限向受让方承担担保责任、违约责任及其他本协议项下约
定的转让方应承担的责任及应履行的义务。

     7、协议生效、解除与终止

     7.1 本协议经各方于文首所书的日期经各自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包
括签字或加盖人名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并对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7.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均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经各方
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方可生效。

     7.3 协议解除:

     7.3.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各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

     7.3.2 非经受让方同意,债权债务重组协议被修改;或者发生债权债务重组
协议无效、被解除或终止、不可执行或者其项下的任何一方违反债权债务重组协
议的情形,受让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7.3.3 如果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尤夫控股和/或集团公司发生任何可能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受让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7.3.4 如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前,苏州正悦、转让方和/或尤夫控股已被通
知或已通过其他方式得知受让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所述受让方的陈述与保证中的
任一项的情形,或者受让方存在严重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的行为,
苏州正悦、转让方和/或尤夫控股可以选择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方解除本协议;在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前,受让方已被通知或已通过其他方式得知苏州正悦、转让
方和/或尤夫控股严重违反本协议所述苏州正悦、转让方和/或尤夫控股的陈述与
保证中的任一项的情形,或者苏州正悦、转让方和/或尤夫控股严重违反或不履
行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的行为,受让方可以选择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方解除本协
议;

     7.3.5 根据本协议第 6.5 条约定解除。

     7.4 本协议可依据下列情况之一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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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1 经各方一致书面同意终止本协议;

     7.4.2 依本协议相关条款的规定终止。

     7.5 在本协议终止的情况下,各方的进一步权利和义务应在终止时立即停止,
但不影响在终止日当日各方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7.6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按照本条解除或终止的情况下,受让方有
权要求苏州正悦和/或转让方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
退还受让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如有)及相应利息,且各方应尽量恢
复到本协议签订时的状态。本条约定不影响各方根据上述第六条约定追究违约责
任。

       (二)《投票权委托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委托方):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北京航天智融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18 年 11 月 26 日

     1、概述

     甲方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118,65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80%,
以下简称“目标股份”)的投票权不可撤销地授权委托给乙方行使,乙方有权自
行决定对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各会议审议事项投赞成(同意)、否决(不同意)
或弃权票。

     2、委托范围

     2.1 甲方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作为目标股份唯一的、排他的表决权受托人,
在委托期限(定义见下文)内,由乙方代甲方行使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
章、地方性法规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届时有效的章程规
定的如下股东权利(“特定投票权”):

     1)召集、召开、参加股东大会,对所有根据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规定需
要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事项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章程经修改后
而规定的任何其他的股东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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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行使股东提案权,提议选举或者罢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议
案;

     3)其他与股东投票权相关的事项。

     本协议项下的投票权委托为全权委托。对上市公司的各项议案,甲方无需就
具体表决事项向乙方分别出具委托书;乙方可以根据自主的决定自行进行投票,
无需事先通知甲方或者征求甲方同意。若监管机关另有要求,甲方有义务根据乙
方的指示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并出具所有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书)以配
合乙方根据本协议行使委托权利。

     2.2 甲方承诺,在目标股份投票权委托期间内,甲方及其关联方不会对乙方
行使委托权利进行任何不利干扰或造成不利影响。

     2.3 甲方承诺,自本协议签署日直至目标股份投票权委托期间结束,不减持
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若在本协议签署后,甲方所持的上市公司股份因转增、
送红股等方式增加的,则委托投票股份相应增加的股份所对应之投票权将委托予
乙方继续行使。

     2.4 为免疑义,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
委托期内自行行使或委托其他第三方行使目标股份对应的特定投票权。

     2.5 对乙方行使上述委托权利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甲方均予以认可并承
担相应责任。

     2.6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不得单方变更或撤销本协议项下委托权利或解
除本协议。

     在本协议生效后的 3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确保其或其关联方提名的上市公
司和/或其附属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
集团公司提出辞职,并由甲方全额承担有关补偿(如适用)。

     3、知情权

     为行使本协议下委托权利之目的,乙方有权了解上市公司的运营、业务、客
户、财务、员工等各种相关信息,查阅上市公司相关资料,甲方应安排并充分配
合乙方行使知情权。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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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委托期限

     双方同意,本协议自双方于本协议于文首标明的日期签署后成立,并在股权
转让协议和债权债务重组协议两者较晚生效的协议针对所有签署方均生效之日
起生效。本协议项下的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已根据股权转让协议
的安排成为甲方经工商登记的唯一股东并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

     5、协议的变更、撤销和终止

     5.1 如果在本协议期限内的任何时候,本协议项下委托权利的授予或行使因
任何原因无法实现,双方应立即寻求与无法实现的规定最相近的替代方案,并在
必要时签署补充协议修改或调整本协议条款,以确保可继续实现本协议之目的。

     5.2 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1)投票权委托期限届满,本协议自动终止;

     2)双方一致书面同意,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3)非经乙方同意,债权债务重组协议被修改;或者发生债权债务重组协议无
效、被解除或终止、不可执行或者其项下的任何一方违反债权债务重组协议的情
形,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4)如果在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完成前,尤夫控股和/或集团公司发生
任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定义同股权转让协议)的事件,乙方有权单方终止
本协议;

     5)股权转让协议终止;

     6)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无履行必要的;

     7)因法律、法规或政策限制,或因证券交易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
监会、深交所)提出异议等,导致本协议项下委托事项无法完成的。

     6、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按照本协议履行其义务,或违反本协议中的
承诺和保证,即构成违约,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财务顾问费、参与异地诉讼之合理交通住宿费),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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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等违约赔偿应当在违约行为发生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附加条件、补充协议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所披露的协议外,本次权益变动无其
他附加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通过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
通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尤夫控股持有公司股票 118,650,000 股,仍处于司法
冻结及轮候司法冻结状态中,其中 110,65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剩余 8,000,000
股未处于质押状态股票存在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尤夫控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转让。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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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资金来源

一、本次权益变动所支付的资金总额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航天智融受让尤夫控股 100%股权交易金额共计人
民币 2,500,000,000 元。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出具声明,承诺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于自有及自筹资
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资金支付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收购资金具体支付方式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本次
权益变动的方式”之“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之“(一)《股
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之“ 4、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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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
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为适应行业环境变化及有利于上市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对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进行
完善的可能。

二、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
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
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
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但为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
力,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尝试对其
资产、业务进行调整的可能。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届时需要进行资产、
业务等方面的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
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三、是否存在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安排

     根据《投票权委托协议》约定,在《投票权委托协议》生效后,尤夫控股或
其关联方提名的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提出辞职,如涉及相
关补偿则由尤夫控股负责承担。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条款
进行修改的计划,但不排除未来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条款进行调整的可能。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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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情况作
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
大调整的计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
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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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尤夫股份仍将保持其资产完整、人员独立、机构独立、
业务独立和财务独立。

     本次权益变动对于尤夫股份的独立经营能力并无实质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
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尤夫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
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将保持尤夫股份的资产独立于
信息披露义务人,具有独立完整的经营运作系统,并具备独立于信息披露义务人
的人员、机构和财务核算体系及管理制度,具有独立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
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皆保持独立。

二、同业竞争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开展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不
存在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后,为避免将来产生同业竞争,
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1、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包括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
有,将来也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及将来
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

     2、对本企业下属全资企业、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本企业将通过派出机
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以及控股地位使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
与本企业相同的义务,保证不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

     3、本次股份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若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企业及本
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其他企业将不与上市公司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如可能与上市
公司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本企业及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其他企业将按照如
下方式退出与上市公司的竞争:(1)停止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
的业务;(2)将相竞争的业务按照公允价格进行资产注入,纳入到上市公司经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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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4)其他有利于维护上市公
司权益的方式。

     4、如本企业及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
任何可能与上市公司经营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上市公
司,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上市公司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
复的,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

     5、本企业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
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违反上述任何一
项承诺,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
及与此相关的费用支出。

     6、本承诺函在本企业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内持续有效且
不可变更或撤销。”

三、关联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交易的情
形。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为尽量减少和规范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维护上
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1、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参股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交易时,保
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
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企业承诺不利用上市公司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
利益。

     3、本企业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
下,不要求上市公司为本企业及本企业投资或控制的其它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
保。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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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本企业保证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本企业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
失或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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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尤夫股份及其
子公司进行其他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的资产交易或者高于尤夫股份最近经审
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髙级管理人员之间进行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不存在
其他与尤夫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万元以
上交易的情形。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髙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根据《投票权委托协议》约定,在《投票权委托协议》生效后,尤夫控股或
其关联方提名的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提出辞职,如涉及相
关补偿则由尤夫控股负责承担。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安
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尤夫股份有重大
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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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次股份收购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
其他买卖尤夫股份股票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自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以及上
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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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航天科工投资为航天智融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实际控制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航天科工投资 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的财务情况进行
      了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瑞华审字[2016]01540113 号、瑞华审字[2017]第 01540196
      号及瑞华审字[2018]第 01540050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认为航天科工
      投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航天科
      工投资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
      及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航天科工投资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3,890,531.81      18,740,845.63       9,747,575.32         1,494,798.8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0,069,974.05                                               2,500,000.00
     预付款项                  68,376.07        208,376.07          122,644.74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准备
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949,240.00        348,551.11          284,658.20          324,557.98
  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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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货
        其中:原材
料
        库存商品
(产成品)
   划分为持有待
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0,000,000.00   14,000,000.00   26,061,438.36      27,251,665.74
 流动资产合计              24,978,121.93   33,297,772.81   36,216,316.62      31,571,022.58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及垫
款
   可供出售金融
                           19,142,288.64   14,142,288.64    9,223,521.99      10,000,000.00
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
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4,528,179.80    4,904,395.98    2,003,597.8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原价             442,501.65     456,131.88      253,400.59          218,584.00
         减:累计折
                              218,010.91     212,813.45      180,038.83          151,581.77
旧
     固定资产净值             224,490.74     243,318.43       73,361.76           67,002.23
      减:固定资
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净额             224,490.74     243,318.43       73,361.76           67,002.23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
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66,289.0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233,614.23
     递延所得税资
产
     其他非流动资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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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其中:特准
储备物资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294,862.41       19,290,003.05       11,300,481.55       10,067,002.23
     资 产 总 计           49,272,984.34       52,587,775.86       47,516,798.17       41,638,024.81
          注:2015 年、2016 年、2017 年主要财务数据已经瑞华会所审计,2018 年 1-9 月份财务
      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                    —                  —                   —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
款
  吸收存款及同
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卖出回购金融
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
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05,415.90            158,713.60           79,118.53           67,924.60
         其中:应付
工资

应付福利费
      其中:职工
奖励及福利基金
     应交税费              1,074,369.93          1,113,003.07        2,968,370.10        1,156,291.04
         其中:应交
                                                   723,770.46        2,712,690.26        1,147,541.04
税金
     应付利息



                                                     39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64,041.97      83,070.08       51,574.74           40,411.80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
金
     代理买卖证券
款
     代理承销证券
款
  划分为持有待
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343,827.80    1,354,786.75    3,099,063.37       1,264,627.44
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 债 合 计           1,343,827.80    1,354,786.75    3,099,063.37       1,264,627.44
所有者权益(或股
                                     —             —              —                   —
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00,000.00
本)
         国家资本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00,000.00
          其中: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00,000.00
国有法人资本
         集体资本
         民营资本
             其中:
个人资本
         外商资本
     减:已归还投资
  实收资本(或股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00,000.00
本)净额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
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40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其中:外币
报表折算差额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4,123,299.91       4,123,299.91     3,441,774.48        2,037,340.74
         其中:法定
                                                4,123,299.91     3,441,774.48        2,037,340.74
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利润归还投资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3,805,856.63      27,109,689.20    20,975,960.32       18,336,056.63
归属于母公司所
                                               51,232,989.11    44,417,734.80       40,373,397.37
有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
                      47,929,156.54        51,232,989.11   44,417,734.80       40,373,397.37
  东权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
益(或股东权益)      49,272,984.34        52,587,775.86   47,516,798.17       41,638,024.81
      总计
        注:2015 年、2016 年、2017 年主要财务数据已经瑞华会所审计,2018 年 1-9 月份财务
    数据未经审计。

           2、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3,743,575.30   23,797,920.44   20,697,701.55    14,800,000.00
           其中:营业收入      23,743,575.30   23,797,920.44   20,697,701.55    14,800,000.0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
    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4,787,136.65   15,114,623.71   11,128,658.33     8,756,458.38
           其中:营业成本       7,234,543.18    8,383,911.38    5,551,646.69     4,431,138.02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
    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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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152,680.81       156,056.61      499,126.48       828,800.00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7,408,399.49      6,583,325.35    5,091,439.85     3,517,882.51
    其中:研究与
开发费
          党建工
作经费
        财务费用               -8,486.83      -8,669.63      -13,554.69       -21,362.15
       其中:利息支出

            利息收入                         12,407.86       16,167.12         23,015.05
          汇兑净损
失(净收益以“-”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
失
            其他
     加: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
                               -3,405.79    513,791.25      995,970.78      1,390,068.57
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
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
(损失以“-”号填
列)
       其他收益
三、营业利润(亏损
                         8,953,032.86      9,197,087.98   10,565,014.00     7,433,610.19
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8,190,022.22      380,800.00
    其中:非流动
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政府补助                                       8,190,022.22
            债务重组
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2,532.40                         745.02
    其中:非流动
                                                                745.02
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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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重组
   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
                              8,950,500.46   9,197,087.98     18,754,291.20       7,814,410.19
   总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2,254,333.03   2,381,833.67      4,709,953.77       2,020,948.74
   五、净利润(净亏损
                              6,696,167.43   6,815,254.31     14,044,337.43       5,793,461.45
   以“-”号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
   分类
        1、持续经营净
   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
   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
   分类
        1、少数股东损
   益(净亏损以“-”
   号填列)
        2、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696,167.43   6,815,254.31     14,044,337.43       5,793,461.45
   (净亏损以“-”号
   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6,815,254.31     14,044,337.43       5,793,461.45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6,815,254.31     14,044,337.43       5,793,461.45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
   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                —                 —
       注:2015 年、2016 年、2017 年主要财务数据已经瑞华会所审计,2018 年 1-9 月份财务
   数据未经审计。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
                                                 —                    —                 —
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
                            15,098,215.77     25,225,795.67       23,990,681.61      13,300,000.00
劳务收到的现金
    客户存款和同业
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
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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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
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
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
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
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
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
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
                              133,584.02          61,375.57     8,264,354.21        408,681.74
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
                           15,231,799.79    25,287,171.24      32,255,035.82     13,708,681.74
         计
     购买商品、接受
劳务支付的现金
     客户贷款及垫款
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
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
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
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
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
                           10,196,774.01    10,803,962.95       7,079,180.57      5,371,555.88
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3,719,628.00     5,821,091.71       4,300,252.20      2,248,736.39
     支付其他与经营
                            5,459,990.06     4,054,043.24       3,441,357.96      2,669,050.40
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
                           19,376,392.07    20,679,097.90     14,820,790.73      10,289,342.67
         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
                            -4,144,592.28    4,608,073.34     17,434,245.09      3,419,339.07
现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
                                              —                   —                 —
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
                           20,000,000.00    53,081,233.35      89,776,478.01     91,500,000.00
现金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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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得投资收益收
                               372,810.39     674,431.43      1,182,600.36      1,445,569.50
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
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
他营业单位收回的现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
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20,372,810.39   53,755,664.78   90,959,078.37      92,945,569.50
         计
    购建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78,531.93     370,467.81        140,547.00         20,696.00
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1,000,000.00   49,000,000.00    90,000,000.00     95,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
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
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
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21,078,531.93   49,370,467.81   90,140,547.00      95,020,696.00
        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
                               -705721.54    4,385,196.97    818,531.37        -2,075,126.50
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
                                              —                 —                 —
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计
    偿还债务所支付
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
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10,000,000.00                    10,000,000.00
金
        其中:子公
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10,000,000.00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
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10,000,000.00                    10,000,000.00
        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
                           -10,000,000.00                   -10,000,000.00
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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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
                        -14,850,313.82         8,993,270.31    8,252,776.46      1,344,212.57
物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
                         18,740,845.63         9,747,575.32    1,494,798.86        150,586.29
现金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
                          3,890,531.81       18,740,845.63     9,747,575.32      1,494,798.86
等价物余额
        注:2015 年、2016 年、2017 年主要财务数据已经瑞华会所审计,2018 年 1-9 月份财务
    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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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
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
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
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苏州正悦已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与中
融信托签署了合同编号为 2018310006006501 的信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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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决定;

     4、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协议;

     5、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事实发生之
日起前 6 个月内持有或买卖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
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7、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8、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9、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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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航天智融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王洪民



                                                         2018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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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
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蒋国民                   竟乾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袁光顺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18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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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之签署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航天智融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王洪民



                                                         2018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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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                  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工业园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限公司                                  区
股票简称            *ST 尤夫               股票代码         002427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航天智融科技中心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 1 号
名称                 (有限合伙)             注册地          院 18 号楼 103-31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是□
                                              有无一致行动人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对境内、境外     是□                     是否拥有境内、 是□
其他上市公司持       否√                     外两个以上上市 否√
股 5%以上                                     公司的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 (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 0 股 持股比例: 0%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发生拥有权 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益的股份变动的 变动数量:118,650,000 股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29.80%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
是否存在持续关
                    否√
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同业竞      是□
争或潜在同业竞      否√
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是否拟于未来 12     否□
个月内继续增持      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进一步增持*ST 尤夫股份的可能性
信息披露义务人
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二级市场买卖该      否√
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办    是□
法》第六条规定的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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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购
                   是√
办法》第五十条要
                   否□
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资金来源;     否□
是否披露后续计 是√
划             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 是√
问             否□
               是√
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
否需取得批准及
批准进展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已通过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审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声明放弃行 是□
使相关股份的表 否√
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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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航天智融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王洪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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