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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尤夫: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新后)2018-12-29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 尤夫           公告编号:2018-215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翁中华先生主持,经与会
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同意选举邵瑞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翁中华先生为副董事长
(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翁中华先生为公司联席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同意聘任翁中华先生为公司联席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酒彦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同意提名酒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并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赵晶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同意提名赵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候
选人的有关材料需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施泽忠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同意聘任施泽忠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上海垚阔申请贷款及未来将贷款变更为公司债
权的支付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贷款的议
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9 日
附件:简历


    邵瑞泽: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 03 月生,北京工商大
学化学工程学士、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工程硕士、英国 BRADFORD
大学管理学院 MBA,高级工程师。曾任清华紫光环境中心副总经理,浦华控股
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联创策源投资公司投资总监,航天科工投资基金管理(北
京)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现任航天科工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
公司总经理,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邵瑞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除在航天科工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任职外,
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
“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翁中华: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EMBA 工商管理
硕士,本科毕业于武汉大学行政管理学专业,硕士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工商管理
专业。曾就职于辽宁建华管桩有限公司、营口建华管桩有限公司、上海建华管桩
有限公司、上海汤始建华管桩有限公司、湖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湖北万利斯建
材有限公司,均担任总经理职务;2015 年 12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湖北日月星实
业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6 年 9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浙江尤夫高新纤维
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 年 10 月至今任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翁中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7,937,44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51%;
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
“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酒彦: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 年 04 月生,毕业于英国谢
菲尔德大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曾任航天科工投资基金管理(北京)
有限公司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兼部长助理,现任航天科工投资基金管理(北
京)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北京宏动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酒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除在航天科工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任职外,与
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


    赵晶: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 11 月生,教授,博士生
导师,任教于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民营企业公司治理与发展
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深圳)企业管理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企业管理
研究会常务理事,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赵晶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施泽忠:男,1965年生,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大学数学学院应用数学
理学硕士。曾任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区域总经理,普天新能源(深圳)有限公
司区域总经理,浙江万马奔腾新能源集团公司总裁,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
司总经理,浙江爱充网络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施泽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