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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尤夫: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与上海垚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主体签署《债权债务重组协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法律意见书2019-01-10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全资子公司与上海垚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主体签署《债权债务重
组协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法律意见书》签字盖章页)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李福亮


负责人:李福亮                                     经办律师:李振涛




                                                       2018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