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尤夫: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10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17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差错更正的决议程序符
合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相关会计期间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18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综合考虑了公司自
身经营情况和发展阶段,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维护投资
者的长远利益。
    三、关于《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8 年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形。
    四、关于《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出具的《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本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公司上一年度各项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
告重大缺陷的整改目标已基本达成,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其他的财务报告或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五、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人员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本次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相关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聘任武雪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六、关于公司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
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带有解释性说明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
说明的独立意见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带
有解释性说明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
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我们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持续关注该事
项,落实具体措施,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权益。
    八、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会[2005]120 号)的规定,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
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和必要的问询后,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公司除存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外,2018 年 1 月 18 日以后不存在
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2018 年 1 月 18 日以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
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杨占武   姜付秀   赵晶




                                                    2019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