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尤夫:关于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7-31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 尤夫         公告编号:2020-078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融国际信托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国际信托”)申请信托贷款,贷款金额预计为人民币
1.97 亿元,贷款期限 2 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鉴于中融国际信托设立的“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证赢 130 号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3,061.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9%),本
次申请信托贷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议案》,本次会议不涉及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
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
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991270443422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洋
    注册资本:1200000 万人民币
    住所: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创新城创新二路 277 号
    成立日期:1993 年 01 月 15 日
    经营范围:(一)资金信托;(二)动产信托;(三)不动产信托;(四)
有价证券信托;(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
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
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
销业务;(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
(十一)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十二)
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十三)从事同业拆借;(十四)法律法规规定或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增值电信业务。(涉及审批许可项
目的,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经营活动)
    中融国际信托设立的“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证赢 130 号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3,061.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9%),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中融国际信托存在
关联关系。
    三、信托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贷款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贷款金额:金额预计为人民币 1.97 亿元,具体贷款金额以借(贷)款凭
证实际记载金额为准。
    3、贷款期限:2 年,自贷款发放日开始计算。
    4、贷款利率:以最终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预计年利率不高于 7.8%。
    5、贷款担保方式:由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向中融国际信托申请信托贷款,符合公司当前经营的实际需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签署债权债
务重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72),2018 年 11 月 22 日,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州尤夫高性能纤维有限公司、上海尤航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与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苏州正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垚阔企业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垚阔”)及颜静刚签署了债权债务重组协议,
上海垚阔拟通过债权债务重组的方式受让并豁免有关或有债务、承接特定债权。
    鉴于中融国际信托与上海垚阔为一致行动人,除本次关联交易及上述债权债
务重组事项外,自 2020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中融国际信托未
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公司拟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
合公司当前经营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
于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拟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
合公司当前经营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
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