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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闰土股份:关于公司股东大宗交易公司股份的公告2018-12-01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1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大宗交易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收到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阮加春先生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阮静波女
士的告知函,阮加春先生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2,095 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82%,其中通过上述大宗交易方式向阮静波女士合计转让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 1,09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5%。
    一、本次股份变动情况
 出让方      受让方                                                   交易股数     占总股本
                            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     交易均价
   名称        名称                                                   (万股)     比例(%)
                 --         大宗交易       2018 -11-28      8.02        1,000        0.87

             阮静波         大宗交易       2018 -11-28      8.02        650          0.56
 阮加春
             阮静波         大宗交易       2018 -11-29      8.13        400          0.35

             阮静波         大宗交易       2018 -11-30      8.00         45          0.04

       合   计                   --            --            --         2,095        1.82

    二、本次股份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3,507,763          8.13    72,557,763        6.31

 阮加春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3,376,942          2.03     2,426,942        0.21

                        高管限售股份      70,130,821          6.10    70,130,821        6.10

            合计持有股份                 170,381,054         14.81   181,331,054       15.76
 阮静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2,595,263          3.70    45,332,763        3.94



                                               1
                  高管限售股份   127,785,791    11.11 135,998,291     11.82

    本次股份变动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爱娟、阮静波、阮靖淅、阮加春、阮吉
祥、张云达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525,155,56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65%。其
中,张爱娟持有公司股份 192,454,89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73%;阮静波持
有公司股份 170,381,05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81%;阮靖淅持有公司股份
64,151,86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58%;阮加春持有公司股份 93,507,763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13%;阮吉祥持有公司股份 2,4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0.21%;张云达持有公司股份 2,259,99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0%。
    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张爱娟、阮静波、阮靖淅、阮加春、
阮吉祥、张云达,六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515,155,56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4.78%。其中,张爱娟持有公司股份 192,454,89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73%;
阮静波持有公司股份 181,331,05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76%;阮靖淅持有公
司股份 64,151,86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58%;阮加春持有公司股份 72,557,76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31%;阮吉祥持有公司股份 2,400,000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0.21%;张云达持有公司股份 2,259,99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张爱娟、
阮静波、阮靖淅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三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由 426,987,810 股
变更为 437,937,81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06%。张爱娟、阮静波、阮靖淅、
阮加春、阮吉祥、张云达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六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由
525,155,563 变更为 515,155,56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4.78%。
    2、阮加春先生本次减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股东阮加春作为公司董事,均严格遵守了其承诺:
    (1)在公司 IPO 时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作为董事承诺:公司股票上市 36 个月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2
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除上述关于股份的承诺外,阮加春先生未作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本次
减持未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
    4、阮静波女士此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定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上市
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四、备查文件
    1、阮加春先生、阮静波女士出具的《股份变动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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