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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闰土股份: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2020-11-11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3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阮加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收到阮加春先生的《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截止
到 2020 年 11 月 10 日,阮加春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上述时间进
程以减持预披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时间区间计算)。
    一、预披露的股东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阮加春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 2020 年 8 月 11 日起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
价方式或自 2020 年 7 月 23 日起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
不超过 14,7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2777%。
    二、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止到 2020 年 11 月 10 日,阮加春先生未发生减持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因市场环境等原因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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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阮加春先生出具的《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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