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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星光电: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3-10-24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449          证券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13-050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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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垚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琼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汤琼兰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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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

总资产(元)                                 3,302,645,238.60             3,152,399,710.55                          4.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129,831,226.05             2,098,611,527.71                          1.49%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71,825,232.05                    14.97%          820,818,160.71                2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375,566.79                  14.94%           74,219,698.34               17.26%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3,442,621.25                  48.16%           59,639,022.48               21.65%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34,493,142.21              112.25%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7                   14%                     0.17               1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7                   14%                     0.17               1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5%                  0.17%                   3.51%                 0.5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2,767.8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1,996,269.62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99,729.52

减:所得税影响额                                                               3,634,703.5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133,928.54

合计                                                                       14,580,675.8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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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26,002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佛山市西格玛创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03%       60,335,200                  0
业投资有限公司

王垚浩           境内自然人                8.19%       35,200,000        26,400,000

蔡炬怡           境内自然人                5.35%       23,000,000        23,000,000

广州诚信创业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4.99%       21,456,000                  0
资有限公司

余彬海           境内自然人                4.33%       18,600,000        18,600,000

宋代辉           境内自然人                1.66%        7,128,000         5,346,000

雷自合           境内自然人                1.57%        6,760,000         5,445,000

周煜             境内自然人                1.44%        6,204,000         6,204,000

靳立伟           境内自然人                1.44%        6,204,000                  0

黎颖华           境内自然人                1.26%        5,412,000         5,412,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0,335,200 人民币普通股          60,335,200

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1,456,000 人民币普通股          21,456,000

王垚浩                                                                    8,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800,000

靳立伟                                                                    6,204,000 人民币普通股            6,204,000

杜敬东                                                                    4,916,800 人民币普通股            4,916,800

陆晓鸣                                                                    3,8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860,000

李荣湛                                                                    3,502,245 人民币普通股            3,502,245

李英                                                                      2,968,400 人民币普通股            2,968,400

戴岚                                                                      2,345,000 人民币普通股            2,345,000

颜凤兰                                                                    2,225,800 人民币普通股            2,225,8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1)王垚浩、蔡炬怡、余彬海于 2007 年 9 月 3 日签署《王垚浩、蔡炬怡、余彬海关于


                                                                                                                          4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说明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决策的一致行动协议》。三人约定:在对国星光电行使经
                               营管理决策权及在国星光电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及表决权时保持一致,在董事会进行表
                               决时也保持一致,该一致行动约定的有效期为签署之日至王垚浩不再持有公司股权之
                               日。
                                (2)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格玛)持有国星光电 14.03%股权,
                               为第一大股东。王垚浩、蔡炬怡、余彬海三人合并持有西格玛 51%股权,共同控制了西
                               格玛。前述三人于 2007 年 7 月 20 日签署了《西格玛在国星光电决策的一致行动协议》。
                               三人约定:在西格玛的董事会、股东会对涉及国星光电的事项进行提案和决议时保持一
                               致;对于西格玛任何涉及国星光电的事项不得单独作出决定或行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至
                               国星光电改制设立股份公司并成功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三人均不得出售所持有的西格
                               玛股权。该一致行动约定的有效期为签署之日至王垚浩不再持有西格玛股权或西格玛不
                               再持有国星光电股权之日。
                               (3)王垚浩、蔡炬怡、余彬海、雷自合、宋代辉、周煜、靳立伟、黎颖华、杜敬东、
                               陆晓鸣、李荣湛均为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其中王垚浩、蔡炬
                               怡、余彬海三人合并持有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1%的股权,共同控制了该公
                               司。
                                除上述的情形外,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其
                               他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不适用
(如有)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5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

    (1)2013年9月30日应收账款比年初增加3,055.99万元,增长14.34%,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2)2013年9月30日预付账款比年初增加9,451.94万元,增长204.07%,主要系本期SMD设备及新厂房
投入预付款增加所致。

    (3)2013年9月30日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减少677.14万元,下降65.08%,主要系公司收回上期支付的往
来款项所致。

    (4)2013年9月30日固定资产比年初增加18,008.74万元,增长61.22%,主要系投资子公司佛山市国星
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厂房及外延机芯设备完工结转入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5)2013年9月30日长期待摊费用比年初增加87.15万元,增长92.02%,主要系公司完工的装修费用结
转所致。

   (6)2013年9月30日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增加637.52万元,增长比例为35.88%,主要系应付未付2013
年9月职工薪酬及计提年终奖金增加所致。

    (7)2013年9月30日应付股利比年初增加4.87万元,增长389433.44%,系投资子公司无锡国星光电科
技有限公司应付未付少数股东2012年度股利。

    (8)2013年9月30日其他非流动负债比年初增加15,070.65万元,增长比例为157.95%,主要系投资子
公司佛山市国星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本期收到政府设备补贴款14,000万元增加所致。

    2、利润表

    (1)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5.29%,主要系投资子公司佛山市国星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量产前期
研发支出、人工成本、房屋设备折旧及水电等运营费用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588.31%,主要系公司于2012年5月发行5亿公司债券,本期计提的债券
利息月份数较上年同期多4个月导致计提债券利息增加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122.00%,主要系母公司存货及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4)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224.81%,主要系按权益法计算的投资单位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净利润减
少所致。

    (5)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1.31%,主要系销售业务增长使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6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6)报告期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下降4,340.80%,主要如上2、利润表中(1)所述原因投资子公
司佛山市国星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按持股比例计算应承担的亏损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12.25%,主要系政府补助增加及购买商品、接受
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48.84%,主要系投资子公司佛山市国星半导体技
术有限公司收到政府与设备有关的补贴款14,000万元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05.077%,主要系2012年5月收到公开发行5亿元
公司债券款所致。

    (4)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下降486.05%,主要系报告期人民币持续升值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控股子公司宝里钒业股份有限公司                                            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3 年 09 月 18 日
项目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为:2013-041

关于追认参股公司旭瑞光电股份有限公                                            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3 年 10 月 08 日
司相关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为:2013-047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
                       实际控制人王垚浩、蔡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不对
                       炬怡、余彬海、主要法 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质押,亦不通过 2008 年 03
                                                                                                         严格履行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人股东佛山市西格玛    托管等方式变相转移所持公司股份的 月 25 日
资时所作承诺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控制权,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

                       公司自然人股东王垚    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 2008 年 03
                                                                                                         严格履行
                       浩、蔡炬怡、余彬海、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在其任 月 25 日



                                                                                                                     7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李大荣、周煜、李奇英、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
                     黎颖华、李绪锋、陈锐 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
                     添、宋代辉、熊晓东、 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雷自合,靳立伟         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
                                            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
                                            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
                                            不得超过 50%。同时进一步承诺,所
                                            持有的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出资亦遵守前述限售义务。

                     公司发行前全体四十
                     八名股东(佛山市西格
                                            出具了《股东不竞争承诺》。具体为:
                     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不从事与国
                     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
                                            星光电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不利用
                     限公司、佛山市国睿投
                                            持股关系做出损害国星光电及全体股
                     资有限公司、王垚浩、
                                            东利益的行为,保障国星光电资产、
                     蔡炬怡、余彬海、李荣
                                            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
                     湛、雷自合、宋代辉、
                                           性,充分尊重国星光电独立经营、自
                     陈锐添、靳立伟、周煜、
                                           主决策的权利,严格遵守《公司法》
                     郭琼生、黎颖华、闫兴、
                                           和国星光电《公司章程》的规定,履
                     杜敬东、谭润添、颜文
                                           行应尽的诚信、勤勉责任。本公司/本 2008 年 03
                     章、李绪锋、王海军、                                                            严格履行
                                           人将善意地履行义务,不利用持股关 月 25 日
                     李奇英、李大民、陆晓
                                           系就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
                     鸣、李松涛、戴岚、缪
                                           使国星光电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做
                     来虎、熊晓东、曾礼斌、
                                           出损害国星光电或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李大荣、宋良明、黄永
                                           的决议。如国星光电必须与本公司/本
                     红、李国华、魏翠娥、
                                           人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则本公
                     方福波、郑玉仪、曾祥、
                                           司/本人承诺,将促使交易的价格、相
                     朱旭光、薛克瑞、梁丽
                                           关协议条款和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
                     娥、洪玮、黄杨程、谭
                                           会要求国星光电给予与第三人的条件
                     新华、刘明浩、李伟平、
                                           相比更优惠的条件。
                     焦零壹、李军政、陈波、
                     徐振锋)

                                            2010 年 10 月 8 日新任董事王海军追
                                            加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转
                                            让,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 2010 年 10
                     公司董事王海军                                                                  严格履行
所作承诺                                    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 月 08 日
                                            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
                                            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同
                                            时进一步承诺,所持有的佛山市西格
                                            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亦遵守前述

                                                                                                                8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限售义务。

                                            ①分配方式
                                            公司将采取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分红方
                                            式,亦可采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分
                                            红方式,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许可的方
                                            式分配股利。
                                            ②最低分红比例
                                              如公司确定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
                                            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若公 2012 年 06
                     公司                                                                     三年   严格履行
                                            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 月 27 日
                                            润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 45%的,则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
                                            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股
                                            东配售股份。
                                            ③分配期间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
                                            资金需求状况建议公司进行年度分配
                                            或中期分配。

                                            在本次宝里钒业收购龙宇钒业 100%
                                            股权的交易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2012 年 09
                     公司                                                                     一年   严格履行
                                            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 月 27 日
                                            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因及下一步计划(如   不适用
有)


四、对 2013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60%        至                      100%
度(%)

201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6,293.25      至                    7,866.56
间(万元)

201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933.28

                                            公司不断加强研发,优化产品结构,同时加大市场拓展力度,营业收入增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长所致。


                                                                                                                  9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垚浩

   2013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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