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 002449 证券简称: 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15-023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刘韧 董事 出差 王立新 公司负责人何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琼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唐群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88,628,939.98 242,891,165.63 6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4,537,759.35 24,860,631.23 38.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30,009,401.41 19,277,669.55 55.67%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602,411.65 -20,304,354.32 62.5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03 0.0578 38.9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03 0.0578 38.9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1% 1.14% 0.37%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760,692,702.70 3,678,746,067.90 2.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303,809,997.75 2,269,269,888.65 1.5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64,953.7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7,716,143.35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3,144.33 减:所得税影响额 1,861,195.3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454,688.13 合计 4,528,357.9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3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4,668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4.03% 60,335,200 60,335,200 质押 27,150,840 王垚浩 境内自然人 6.14% 26,400,000 19,800,000 蔡炬怡 境内自然人 4.55% 19,550,000 0 余彬海 境内自然人 3.57% 15,350,000 0 辛文 境内自然人 2.05% 8,800,000 0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 其他 1.77% 7,597,741 0 个险分红 周煜 境内自然人 1.49% 6,404,000 0 雷自合 境内自然人 1.19% 5,110,000 3,832,500 靳立伟 境内自然人 1.09% 4,700,000 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其他 1.00% 4,300,508 0 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蔡炬怡 19,5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9,550,000 余彬海 15,3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5,350,000 辛文 8,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800,000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7,597,741 人民币普通股 7,597,741 王垚浩 6,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600,000 周煜 6,404,000 人民币普通股 6,404,000 靳立伟 4,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700,00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4,300,508 人民币普通股 4,300,508 上海季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261,990 人民币普通股 4,261,99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3,635,195 人民币普通股 3,635,195 1、王垚浩、蔡炬怡、余彬海于 2007 年 9 月 3 日签署《王垚浩、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蔡炬怡、余彬海关于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决策的一致行 4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动协议》。三人约定:在对国星光电行使经营管理决策权及在国 星光电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及表决权时保持一致,在董事会进行 表决时也保持一致,该一致行动约定的有效期为签署之日至王垚 浩不再持有公司股权之日。 2、王垚浩与辛文为夫妻关系。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关系。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无 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1)2015年3月31日预付账款余额较年初增长58.29%,主要系公司LED产品扩产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2)2015年3月31日应收利息余额较年初减少44.62%,主要系报告期收回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2015年3月31日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年初减少36.49%,主要系报告期收回股权转让款项所致。 (4)2015年3月31日应付票据余额较年初增长38.44%,主要系报告期较多采用银行承兑汇票付货款所致。 (5)2015年3月31日应交税费余额较年初减少39.58%,主要系待抵扣的进项税增加所致。 (6)2015年3月31日其他综合收益余额较年初减少59.60%,主要系子公司国星(香港)外币报表汇率折算影响所致。 2、利润表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60.00%,主要系主营业务收入增长所致。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76.38%,主要系主营业务收入增长,成本相应增长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47.29%,主要系应交增值税增加,营业税金及附加相应增加所致。 (4)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8.21%,主要系银行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152.16%,主要系母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6)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100.00%,主要系母公司上年同期转让联营企业投资损失影响所致。 (7)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32.59%,主要系子公司佛山市国星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营业利润增加所致。 (8)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906.37%,主要系母公司处置报废固定资产损失增加所致。 (9)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51.29%,主要系2014年母公司在取得高新技术企业再认定前,暂按25%企业所得税率计算 企业所得税而报告期按15%企业所得税率计算影响所致。 (1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38.93%,主要系子公司佛山市国星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报告期实现了 盈利所致。 3、现金流量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62.56%,主要系销售收入增加,相应回款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68.28%,主要系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款项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26.62%,主要系支付信用证保证金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6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出具了《股东不竞争承诺》,具体为:本 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不从事与国星光 电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不利用持股关 系做出损害国星光电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行为,保障国星光电资产、业务、人员、 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充分尊重国 星光电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的权利,严 格遵守《公司法》和国星光电《公司章 承诺签署之 公司持股 5%以上 程》的规定,履行应尽的诚信、勤勉责 日至发起人 承诺人严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股东佛山市西格玛 2008 年 03 月 任。本公司/本人将善意地履行义务,不 股东不再持 格履行承 资时所作承诺 创业投资有限公 25 日 利用持股关系就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 有国星光电 诺 司、王垚浩 动,故意促使国星光电的股东大会、董 股票之日内 事会等做出损害国星光电或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决议。如国星光电必须与本公 司/本人控制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则本 公司/本人承诺,将促使交易的价格、相 关协议条款和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会 要求国星光电给予与第三人的条件相比 更优惠的条件。 三年分红规划:1、分配方式 公司将采 取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分红方式,亦可采 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分红方式,以及 国家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分配股利。2、 最低分红比例 如公司确定采取现金 方式分配利润,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承诺人严 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12 年 06 月 公司 三年 格履行承 15%。若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 27 日 诺 分配的利润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分配利润的 45%的,则不得向社会公众 所作承诺 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 股东配售股份。3、分配期间 公司董事 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 况建议公司进行年度分配或中期分配。 自 2014 年 10 月 16 日之日起 36 个月内, 公司持股 5%以上 西格玛不转让其持有的国星光电的股 承诺人严 2014 年 10 月 股东佛山市西格玛 份,也不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国星 36 个月 格履行承 16 日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光电的股份,不要求国星光电回购该部 诺 分股份。在前述承诺期间,若国星光电 7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配股、增发等事项,使西格玛持有的国 星光电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上述追 加承诺所涉及的股份数量相应调整;若 西格玛违反承诺减持国星光电股份,西 格玛承诺将所减持股份的所得上缴国星 光电。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因及下一步计划(如 不适用 有) 四、对 2015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10.00% 至 30.00% 动幅度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7,089.45 至 8,378.44 动区间(万元)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444.95 (万元)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勇 2015 年 4 月 21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