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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星光电: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20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18-055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已于 2018 年 10 月 9 日以面呈、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由何勇先生主持,会议应
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3 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为公司董监高购买保险总额年 10-16 万元人民币的责任险,有利于保障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部分
内容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其中关联董事何勇先生、贺湘华先生、程科先生、戚思胤先生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与《独立董事关于
调整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部分内容的事前认可意
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在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
估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其中关联董事何勇先生、贺湘华先生、程科先生、戚思胤先生已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在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其中关联董事何勇先生、贺湘华先生、程科先生、戚思胤先生已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将于 2018 年 11 月 6 日下午 14:30 召开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调整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部
分内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