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星光电:关于继续实施票据池业务的公告2019-03-28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19-022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实施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
续实施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即期余额合计不超过34亿元
的票据池业务,业务实施期限为2019年4月-2022年4月,该事项需经2018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按照程序已审批的票据池业务实施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
币 34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额度(亿
审议会议 议案名称 实施期限
元)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7 2016 年 4 月-2019 年 4 月
关于增加票据池业务实施额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 5 2016 年 10 月-2019 年 10 月
度的议案
关于增加票据池业务实施额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12 2017 年 9 月-2020 年 9 月
度的议案
关于增加票据池业务实施额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10 2018 年 3 月-2021 年 3 月
度的议案
累计额度 34
自开展票据池业务以来,一方面,减少公司自行鉴别、保管票据等工作的风
险;另一方面票据池盘活了公司存量票据资产,并充分结合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
改善和优化了公司资金管理,票据池业务实施取得了超出预期的成效。为继续发
挥票据池业务的积极作用,且便于更好实现管控,公司拟继续实施不超过 34 亿
元即期余额票据池业务并统一票据池业务实施期限,即自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公司及子公司票据池业务实施额度不超过 34 亿元,业务实施期
限为 2019 年 4 月-2022 年 4 月。本事项不属于风险投资业务。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
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
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合适的商业银行作为票据池业务
的合作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
行票据池业务服务能力等因素最终确定。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34亿元的实施额度开展期限为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3年。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票据池业务实施额度不超过34亿元,即有效期限内某一时点用
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4
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业务办理由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
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增加票据池业务额度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及收入规模扩大,在收取账款过程中,票据收取数量增加较快,
同时,采购业务量同比大幅增加,对外支付采购货款需求增长也较快。
1、委托银行进行票据保管,鉴别票据的真伪,到期自动托收,纸票实现信
息化等,提高票据管理效率与规范性,降低票据管理成本与风险。
2、公司在对外结算上可以最大限度地使用票据存量转化为对外支付手段,
有效利用公司票据资产,平衡公司经营性资金收付,降低财务成本,减少货币资
金占用,提升整体资产质量,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
3、票据池可打包后进行整体融资,可获得比单张票据融资更优惠的利率,
降低财务费用。同时,对票据托收回笼的资金,可灵活配置短期理财业务,获得
增值收益,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流动资金和资金收益。
4、纸质票据和电子票据集中管理,公司总部可掌握各成员单位的票据资产
情况,实现内部票据统筹使用,提高融资灵活度,全面盘活票据资产。
三、增加票据池业务额度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通过票据池业务的操作,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错配情况频繁,这对
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公司可以通过用新票入池置换旧票的方式缓解这
一压力,且公司自有的流动资金充裕,银行授信额度充足,故流动性风险可控。
2、安全性风险
票据池合作银行限于全国性的国有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将成立票据
池业务风险应对方案,且业务实施过程采取逐步试点,完善操作方案和流程后再
加大业务量,此外,将设置专人管理并定期跟踪、定期对账,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
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
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实施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
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减少资金占用,提高票据收益及
资金利用率。同时公司对相关票据池业务进行了风险评估,建立了风险处置预案,
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资金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累计票据池业务实施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
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并同意将《关于继续实施票据池业务的议案》提交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票据池业务有助于满足公司不断扩大的销售规模及设备
投资,优化公司运营资金管理,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
公司及子公司票据池业务实施额度不超过34亿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