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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星光电: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10-08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股票代码:002449.SZ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17 号广晟国际大厦 50-58 楼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17 号广晟国际大厦 50-58 楼

股份变动性质:同一实际控制人下股份转出(协议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1327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17 号 49 楼

股份变动性质:同一实际控制人下股份转出(协议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秀街 4 号 2414 房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 188 号

股份变动性质:同一实际控制人下股份转出(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国星光电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
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
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国星光电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尚未正式生效。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国星光电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须在取得其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完成股份登记过户等手续后,方可实施完毕。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
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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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录 .............................................................. 2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0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8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9

附表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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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简称                                          释义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国星光电/上市公司            指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西格玛                       指   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佛山照明                     指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广晟集团                     指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晟金控                     指   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电子集团                     指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广晟集团、广晟金控、电子集团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重组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

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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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广晟集团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集团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17 号广晟国际大厦 50-58 楼
法定代表人               刘卫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19283849E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资产管理和运营,股权管理和运营,投资经营,投资收益的管理
                         及再投资;省国资管理部门授权的其他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
                         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
经营范围
                         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
                         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物业出租;稀土矿产品开发、销售、
                         深加工(由下属分支机构持许可证经营)。
经营期限                 无固定期限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90%,广东省财政厅
股东名称及比例
                         持股 10%
通讯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17 号广晟国际大厦 50-58 楼
邮政编码                 510000
联系电话                 020-83939933
传真电话                 020-87571118

       (二)广晟金控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金控的基本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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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1327
法定代表人               刘祖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315213166P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金融业投资;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服务;投资和资产管理;风险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股权
经营范围                 投资基金管理和资产受托管理;投资、融资等资本运作的咨询服
                         务(不含证券与期货);金融投资人才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长期
股东名称及比例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通讯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17 号 49 楼
邮政编码                 510630
联系电话                 020-35652266
传真电话                 020-38652222

       (三)电子集团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电子集团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秀街 4 号 2414 房
法定代表人               刘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25458764N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电子信息技术产品和电器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电子信
                         息网络和计算机运营,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设备、场地租
                         赁服务;销售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电子元件,电子器件,电
经营范围
                         器机械及器材;煤炭批发经营;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节能技
                         术研发与咨询,节能设备制造与安装;停车场经营;货物进
                         出口;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技术服务。
经营期限                 长期
股东名称及比例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通讯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 188 号
邮政编码                 510507
联系电话                 87585482
传真电话                 3738113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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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晟金控、电子集团系广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三名信息披露义务人系一致
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广晟集团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集团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相关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职务
                                                                  家或地区居留权
                                             党委书记、法定代表
 刘卫东       男        中国      广州                                   否
                                                 人、董事长
 陈胜光       男        中国      广州         董事、总经理              否
 汪东兵       男        中国      广州             董事                  否
 孔令灼       男        中国      广州           外部董事                否
 贾颖伟       男        中国      广州           外部董事                否
 黄冬林       男        中国      广州           外部董事                否
 彭燎原       男        中国      广州           外部董事                否
 李冬欣       女        中国      广州           纪委书记                否
  王琦        男        中国      广州           副总经理                否
 王如海       男        中国      广州           副总经理                否
  赵晖        男        中国      广州           副总经理                否
  余刚        男        中国      广州           副总经理                否

     (二)广晟金控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金控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相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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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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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职务
                                                                    家或地区居留权

                                             党支部书记、法定代表
 刘祖勉       男        中国      广州                                     否
                                                 人、董事长

                                             党支部副书记、董事、
 戚思胤       男        中国      广州                                     否
                                                   总经理
 吕俊骥       男        中国      广州            外部董事                 否
 庄云溪       男        中国      广州            外部董事                 否
 王敏青       女        中国      广州            外部董事                 否
                                             党支部副书记、副总经
 杨文意       男        中国      广州                                     否
                                                     理
 刘楚江       男        中国      广州            副总经理                 否

 杨雯婷       女        中国      广州              监事                   否

     (三)电子集团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电子集团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相关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职务
                                                                    家或地区居留权
                                             党委书记、法定代表
   刘科       男        中国      广州                                    否
                                                 人、董事长
                                             党委副书记、董事、
  刘韶平      男        中国      广州                                    否
                                                   总经理
                                             党委副书记、工会主
  黄志勇      男        中国      广州                                    否
                                                 席、董事
                                             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叶颜辉      男        中国      广州                                    否
                                                 监事会主席
  陈炳辉      男        中国      广州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否
   陈钊       男        中国      广州            副总经理                否
   李珊       女        中国      广州            副总经理                否
  周艳玲      女        中国      广州              监事                  否
   谢晖       女        中国      广州              监事                  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一)广晟集团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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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集团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上市公司名称                股票代码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000060.SZ               34.48%
  2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600259.SH               42.87%
  3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00636.SZ               20.50%
                                               000541(A股)
  4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30.00%
                                               200541(B股)
                                               601728.SH
  5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6.14%
                                               00728.HK
                                               002672.SZ
  6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5.72%
                                               00895.HK

       (二)广晟金控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金控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上市公司名称                股票代码         持股比例
                                               000541(A股)
   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5.95%
                                               200541(B股)
   2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000060.SZ               6.11%

       (三)电子集团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电子集团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上市公司名称                股票代码         持股比例
                                               000541(A股)
   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2.24%
                                               200541(B股)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晟金控、电子集团系广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相关
股权结构参见本报告书“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之“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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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背景
     2015 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国有企业改革文件,鼓励
国有企业积极实施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例如,《关
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支持企业依法合规通过证券交易、
产权交易等资本市场,以市场公允价格处置企业资产,实现国有资本形态转换”;
《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证监发[2015]61
号),明确提出鼓励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依托资本市场加强资源整合,调整优化产
业布局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有条件的国有股东及其控股上市公司要通过
注资等方式,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通过内部
业务整合,提升企业整体价值。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权益变动,将所持国星光电股份转让予佛山电器照
明股份有限公司系推进国有资本优化重组的重要一步,完成本次权益变动后佛山
照明将打通行业上游,进入 LED 芯片生产和 LED 封装领域,最终实现国有资产
增值。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国星光电业务涵盖 LED 产业链中的上游 LED 芯片制造和中游 LED 封装,
本次交易完成后,佛山照明将拥有涵盖上游 LED 芯片制造、中游 LED 封装、下
游 LED 应用产品的全 LED 产业链,完成垂直一体化整合。本次权益变动有利于
提高佛山照明和国星光电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有利于佛山照明把控上游原材料质量,保障产品质量;有利于佛山照明协调上游
原材料供应进度,缩短产品交付期限,提高供应链运行效率,最终实现信息披露
义务人持有的佛山照明股份价值的提升。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
无增持或减持其持有的国星光电股份的计划。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
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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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广晟集团、广晟金控合计直接持有国星光
电 52,051,945 股股份,电子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西格玛持有国星光电 79,753,050
股股份,合计持有国星光电股份共计 131,804,995 股,占国星光电总股本的 21.31%。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直接持有国星光电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拟通过佛山照明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电子集团持有的西格
玛 100%股权(西格玛持有国星光电 79,753,050 股股份)以及广晟集团、广晟金
控合计持有的国星光电 52,051,945 股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前,佛山照明持有国星
光电 1,014,900 股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佛山照明及其全资子公司将合计持有
国星光电 132,819,895 股股份,占国星光电总股本的 21.48%,佛山照明将成为国
星光电的控股股东。
     2021 年 9 月 28 日,广晟集团、广晟金控、电子集团分别与佛山照明签署了
股权转让意向协议,对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事宜作出约定。
     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在符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国有资产交易管理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双方初步确
定,西格玛 100%股权的交易对价拟定为人民币 91,798.02 万元,广晟集团、广晟
金控直接持有的国星光电股份每股转让价格拟定为 11.51 元/股,最终定价将以正
式协议形式予以确认。

三、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1 年 9 月 28 日,三名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佛山照明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协
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广晟集团、广晟金控与佛山照明签署的股权转让意向协议
     2021 年 9 月 28 日,广晟集团(以下简称“甲方 1”)、广晟金控(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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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2”)与佛山照明(以下简称“乙方”)签署了《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国
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意向协议》。
     1、交易内容
     甲方 1 和甲方 2 均同意将其合计持有的国星光电 52,051,945 股无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支付现金方式受让上述股份。
     2、交易对价
     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在符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国有资产交易管理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甲方 1 和甲
方 2 和乙方初步确认,本次国星光电股份每股转让价格拟为 11.51 元/股,最终定
价将以正式协议形式予以确认。
     3、支付方式及支付安排
     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具体支付安排将在正式协议中
予以约定。
     4、本次交易的先决条件
     (1)各方均理解并同意,本次交易涉及乙方重大资产收购,本次交易最终
能否完成取决于有关交易的全部交易文件均已经签署,交易各方的内部审批文件
及其他政府审批文件(如需要)均已取得。
     (2)各方确认,本次交易的正式协议最终能否签署取决于以下条件已经全
部满足或成就:
     A.乙方聘请的相关专业机构对国星光电的尽职调查结果未发现严重损害乙
方利益或阻碍本次交易的事宜。
     B.不存在未向公众或乙方披露的对国星光电及其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资产、监管状态、业务或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亦不曾发生过单独
或共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并且合理预期不会发生可能单独或
共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该等事件。国星光电的状况满足乙方申报重大资产收购
的审核要求。
     C.除已经向乙方披露的情形之外,国星光电名下的资产不存在被抵押、质押
或设置任何第三方权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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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D.甲方 1 和甲方 2 及国星光电不存在未向乙方披露的潜在负债和对外担保、
对于国星光电的诉讼、导致国星光电及股东承担或有责任的情况,或可能对国星
光电未来的业务、经营结果、运营、财务状况或者其他状况,或者未来前景产生
负面影响的事件、情况、以及正在发生或者延续的状况。
     E.甲方 1 和甲方 2 及国星光电在本协议及正式交易文件项下所做出的陈述、
保证和承诺真实、有效和完整,且国星光电自本协议签署日至股权交割日无重大
不利变化。
     (3)乙方可以根据尽职调查情况而合理提出需要达成的其他交割条件,经
各方协商一致,在正式协议中进行约定(如有)。
     5、排他期
     各方确认,自本协议签订日起 6 个月内,甲方 1 和甲方 2 或代表其行事的其
他方均不得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方就与本协议所述交易相同、类似的事项进行
接触、讨论、协商、洽谈、签订任何协议或达成任何安排。
     6、过渡期安排
     甲方 1 和甲方 2 承诺过渡期内不会减持其持有的国星光电非限售流通 A 股
股份,也不会将以其持有的标的股份设置抵押、质押或第三方权利。
     (二)电子集团与佛山照明签署的股权转让意向协议
     2021 年 9 月 28 日,电子集团(以下简称“甲方”)与佛山照明(以下简称
“乙方”)签署了《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意向协议》。
     1、交易内容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西格玛 100%股权(西格玛持有国星光电 79,753,050 股
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支付现金方式受让西格玛 100%股权。
     2、交易对价
     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在符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国有资产交易管理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双方初步确
定,西格玛 100%股权的交易对价拟定为人民币 91,798.02 万元,最终定价将以正
式协议形式予以确认。
     3、支付方式及支付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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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具体支付安排将在正式协议中
予以约定。
     4、本次交易的先决条件
     (1)各方均理解并同意,本次交易涉及乙方重大资产收购,双方的交易最
终能否完成取决有关交易的全部交易文件均已经签署,交易各方的内部审批文件
及其他政府审批文件(如需要)均已取得。
     (2)各方确认,本次交易的正式协议最终能否签署取决于以下条件已经全
部满足或成就:
     A.乙方聘请的相关专业机构对西格玛的尽职调查结果未发现严重损害乙方
利益或阻碍本次交易的事宜。
     B.不存在未向乙方披露的对西格玛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资产、监管状态、
业务或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亦不曾发生过单独或共同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并且合理预期不会发生可能单独或共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的该等事件。西格玛的状况满足乙方申报重大资产收购的审核要求。
     C.除西格玛持有的国星光电 39,876,500 股股份存在质押担保以及西格玛存
在为甲方提供信用担保情形之外,西格玛名下的资产不存在被抵押、质押或设置
任何第三方权利的情形。就上述质押担保和信用担保,双方确认,在签署本次交
易的正式协议之前,甲方应当向上述质押担保及信用担保的债权人(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提出提前还贷和解除股票质押、信用担保的申请,并积极
促使和配合相关各方办理解除股票质押和信用担保的手续。
     D.甲方及西格玛不存在未向乙方披露的,潜在的负债和对外担保、对于西格
玛的诉讼、导致西格玛及股东承担或有责任的情况,或可能对西格玛未来的业务、
经营结果、运营、财务状况或者其他状况,或者未来前景产生负面影响的事件、
情况、以及正在发生或者延续的状况。
     E.甲方及西格玛在本协议及正式交易文件项下所做出的陈述、保证和承诺真
实、有效和完整,且西格玛自本协议签署日至标的股权交割日无重大不利变化。
     (3)乙方可以根据尽职调查情况而合理提出需要达成的其他交割条件,经
各方协商一致,在正式协议中进行约定(如有)。
     5、排他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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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确认,自本协议签订日起 6 个月内,甲方或代表其行事的其他方均不得
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方就与本协议所述交易相同、类似的事项进行接触、讨论、
协商、洽谈、签订任何协议或达成任何安排。
     6、过渡期安排
     为确保过渡期内西格玛的资产不发生重大变化,除维持西格玛正常运转需求
之外,甲方承诺西格玛不会新增债权或债务、新增担保事项或发生与西格玛无关
的成本费用,甲方同时承诺并确保西格玛不减持其持有的国星光电 79,753,050
股的非限售流通 A 股股份。

四、所持股份权益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电子集团通过西格玛所持国星光电 79,753,050 股股份
中有 39,876,500 股存在质押,系为电子集团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借
款所提供的质押担保。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借款已全额归还,质押担保正在
履行解除手续,除上述事项外,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国星光电股份不存在其他
限售、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五、协议转让的出让方是否失去对上市公司控制权

     本次股权转让的出让方广晟集团为国星光电的实际控制人,并与广晟金控、
电子集团构成国星光电互为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本次协议转让后,广晟集团、
广晟金控、电子集团不再直接持有国星光电股份,佛山照明将成为国星光电控股
股东。广晟集团为佛山照明实际控制人,广晟金控、电子集团(与香港华晟控股
有限公司、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互为一致行动
人)为佛山照明控股股东,因此广晟集团、广晟金控、电子集团仍间接控制国星
光电。

     三名出让方作为受让方佛山照明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佛山照明的主
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已进行合理调查和了解,认为佛山照明具备资信良
好,具备受让资格。

六、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相关法律程序

     (一)已经履行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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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佛山照明的决策程序
     2021 年 9 月 28 日,佛山照明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021 年 9 月 28 日,佛山照明召开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程序
     2021 年 9 月 28 日,广晟集团、广晟金控和电子集团分别召开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初步方案的相关议案。

     (二)尚待履行的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核准,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交易涉及经营者集中,需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审查通
过;
     2、佛山照明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权益变动的报告书(草案)等
议案;
     3、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交易进行合规性确认。

     上述审批程序为本次权益变动实施的前提条件,本次变动能否取得上述批准
以及最终取得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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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不
存在买入或卖出国星光电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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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
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
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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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交易有关的法律文件,包括股权转让意向协议、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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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刘卫东




                                                         2021 年 10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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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刘祖勉




                                                       2021 年 10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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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刘    科




                                                       2021 年 10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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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广晟集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佛山市


股票简称              国星光电                          股票代码              00244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
称                                                      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否□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股票种类:非限售流通 A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46,260,021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7.48%




                                          22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票种类:非限售流通 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动数量:46,260,021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比例:7.48%
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直接持有国星光电股份,将通过佛
                      山照明间接持有国星光电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是 □        否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       否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的负债,未解除公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否 □
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佛山照明股东大会、深圳
是否已得到批准
                      证券交易所等有权机构的审批




                                            23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广晟金控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佛山


股票简称              国星光电                          股票代码              00244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珠海
称                                                      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否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股票种类:非限售流通 A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5,791,924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0.94%




                                          24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票种类:非限售流通 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动数量:5,791,924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比例: 0.94%
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直接持有国星光电股份,将通过佛
                      山照明间接持有国星光电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是 □       否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       否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的负债,未解除公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否 □
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佛山照明股东大会、深圳证券
是否已得到批准
                      交易所等有权机构的审批




                                            25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电子集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佛山市


股票简称              国星光电                          股票代码              00244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广州市
称                    公司                              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电子集团通过西格玛持有国星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否
                      光电总股本的 12.90%,西格玛
大股东                                                  控制人
                      系国星光电第一大股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股票种类:通过西格玛持有国星光电非限售流通 A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79,753,050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12.90%




                                          26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票种类:非限售流通 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动数量:79,753,050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比例:12.90%
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直接持有国星光电股份,将通过佛
                      山照明间接持有国星光电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是 □       否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       否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的负债,未解除公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否 □
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佛山照明股东大会、深圳证
是否已得到批准
                      券交易所等有权机构的审批




                                            27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
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刘卫东




                                                      2021 年 10 月 7 日




                                  28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
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刘祖勉




                                                      2021 年 10 月 7 日




                                  29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
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刘    科




                                                      2021 年 10 月 7 日




                                  30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
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刘卫东




                                                      2021 年 10 月 7 日




                                  31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
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刘祖勉




                                                      2021 年 10 月 7 日




                                  32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
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刘    科




                                                      2021 年 10 月 7 日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