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星光电: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3-24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伯侨)
作为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下简称“公司”),本人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 2021
年度任职期间,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
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十次,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李伯侨 10 10 0 0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阅,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
出合理的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1 年度公司董事
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2021 年度本人对
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情形。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4 次,本人列席股东大会 3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发展秉承谨慎严谨的态度,
本人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的前提下,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和
能力做出了客观、独立、公正的判断,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1、2021 年 2 月 5 日,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
共同对“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
独立意见。
2、2021 年 4 月 16 日,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本人与其他独
立董事共同对“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情况”、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吉
利产业园项目专项贷款”、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 年 6 月 18 日,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本人与其他
独立董事共同对“关于公司发放 2020 年度创新驱动发展奖励金”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4、2021 年 8 月 24 日,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本人与其他
独立董事共同对“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关于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考核实施方案”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 年 9 月 6 日,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本人与其他独
立董事共同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
意见,对“关于董事长辞职”、“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关于提名第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 年 10 月 28 日,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本人与其他
独立董事共同对“关于公司参与向财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及独立意见,对“关于改聘公司董事会秘书”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 2021 年度审议的上述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及表决上述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按时参加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的工作会议,就专门委员的相关提案从专业角度、客观地给予分析和
发表意见,有效的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
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考核进行研究,确保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要求,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制定方案发表意见及建议,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针对薪酬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更加健全、
完善。作为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参与构建科学规范的风险管理机制,提高
公司资产与业务风险防控能力与工作效率,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顺利开展和稳健
运行。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及实施情况,对公司审计报
告等财务报告进行审查。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在2021年度里,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
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的
日常经营、治理情况。及时听取相关人员汇报,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切实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
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公平公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对于需提交董事会
审议的议案,都进行认真仔细的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
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
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治理结构进行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
日常经营状况进展。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关
联交易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其他事项
1、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3、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4、本人仍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规定,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2022年,通过对公司的关注,尽可能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
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从而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水平,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致力于公司日后更好发展,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本
人将继续尽职尽责,积极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进一步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全面推动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李伯侨
2022年3月22日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饶品贵)
作为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下简称“公司”),本人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 2021
年度任职期间,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
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十次,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饶品贵 10 10 0 0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阅,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
出合理的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1 年度公司董事
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2021 年度本人对
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情形。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4 次,本人列席股东大会 4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发展秉承谨慎严谨的态度,
本人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的前提下,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和
能力做出了客观、独立、公正的判断,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1、2021 年 2 月 5 日,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
共同对“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
独立意见。
2、2021 年 4 月 16 日,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本人与其他独
立董事共同对“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情况”、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吉
利产业园项目专项贷款”、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 年 6 月 18 日,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本人与其他
独立董事共同对“关于公司发放 2020 年度创新驱动发展奖励金”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4、2021 年 8 月 24 日,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本人与其他
独立董事共同对“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关于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考核实施方案”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 年 9 月 6 日,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本人与其他独
立董事共同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
意见,对“关于董事长辞职”、“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关于提名第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 年 10 月 28 日,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本人与其他
独立董事共同对“关于公司参与向财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及独立意见,对“关于改聘公司董事会秘书”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 2021 年度审议的上述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及表决上述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委员、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按时主动参加了审计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工作会议,就专门
委员的相关提案从专业角度、客观地给予分析和发表意见,有效的履行了专门委
员会的职责。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及实施情况,对
公司审计报告等财务报告进行审查。作为提名委员会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考核进行研究,确保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资格符合相关要求,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方案发表意见及
建议,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针对薪酬制度中存
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更加健全、完善。作为风险管理委
员会委员,参与构建科学规范的风险管理机制,提高公司资产与业务风险防控能
力与工作效率,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顺利开展和稳健运行。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自本人担任独立董事后,一直秉承为公司求发展谋规划的宗旨,认真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对于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做到严谨的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投资者,切实
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公正的态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资
料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
表决权,保证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同时,本人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加深对法律法规
的理解,提高了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
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3、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4、本人仍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规定,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2021年度,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况发生。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
人将不断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董事会决策能力,积极有
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饶品贵
2022年3月22日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汤勇)
作为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下简称“公司”),本人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 2021
年度任职期间,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
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十次,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汤勇 10 10 0 0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阅,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
出合理的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1 年度公司董事
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2021 年度本人对
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情形。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4 次,本人列席股东大会 4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发展秉承谨慎严谨的态度,
本人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的前提下,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和
能力做出了客观、独立、公正的判断,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1、2021 年 2 月 5 日,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
共同对“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
独立意见。
2、2021 年 4 月 16 日,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本人与其他独
立董事共同对“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情况”、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吉
利产业园项目专项贷款”、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 年 6 月 18 日,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本人与其他
独立董事共同对“关于公司发放 2020 年度创新驱动发展奖励金”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4、2021 年 8 月 24 日,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本人与其他
独立董事共同对“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关于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考核实施方案”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 年 9 月 6 日,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本人与其他独
立董事共同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
意见,对“关于董事长辞职”、“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关于提名第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 年 10 月 28 日,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本人与其他
独立董事共同对“关于公司参与向财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及独立意见,对“关于改聘公司董事会秘书”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 2021 年度审议的上述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及表决上述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发展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按时参加了提名委员会、发展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的工作会议,就专门委员的相关提案从专业角度、客观地给予分析和
发表意见,有效的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考核进行研究,确保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要求,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制定方案发表意见及建议,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针对薪酬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更加健全、
完善。作为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重视对公司发展战略的研究,切实履行董事职
责,确保公司发展方向、愿景、使命符合公司实际需求和状况。作为审计委员会
委员,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及实施情况,对公司审计报告等财务报告进行审查。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考察,了解了公司日常经营状况,了解公
司管理、公司规章、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并协助其不断完善,积极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流、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
状况和发展规划方面的汇报,并结合自身专业提出本人的建议和想法,积极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勤勉履行职责,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报告期内,保证对每一项提交董事
会审议的议案做到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同时,对
公司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进行了调查和监
督,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进度等事项。我们
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2、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3、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
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不断加深认识和
理解,切实提高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3、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4、本人仍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规定,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2022 年,我们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
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职责,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
交流与合作,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汤勇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