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星光电: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3-24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和财务状况以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并多次提出建设性意见,正确行使监事
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
作。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数构成符合
法律、法规的要求。2021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9项,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定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数 会议时间 议案名称 表决结果
第五届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4 日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全票通过
第五次会议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全票通过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全票通过
《关于制定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全票通过
的议案》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全票通过
第五届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第六次会议 日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全票通过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全票通过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全票通过
议案》
《关于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吉利产业园
全票通过
项目专项贷款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全票通过
第七次会议 日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全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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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全票通过
第五届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14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八次会议 日 《关于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全票通过
案》
第五届监事会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
2021 年 6 月 2 日 全票通过
第九次会议 案》
《关于修订公司<财务基本管理制度>的议
第五届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全票通过
案》
第十次会议 日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全票通过
第五届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6 日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全票通过
第十一次会议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票通过
第五届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第十二次会议 日 《关于公司参与向财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
全票通过
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对公司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
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较好地发挥了监事
会的作用。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依法列席了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相关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重大事项的决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
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守了《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法律法规、制
度的相关规定。三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
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工作中勤勉履
职,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制度,未出现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 2021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作了
认真细致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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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同时监事会认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 2021 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
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依
法回避表决,交易及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规则的有关规定,交
易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经营活动不会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况。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
公司对外担保严格遵循有关法规要求,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控制对外担
保风险。不存在违规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也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
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风险防范作用。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上述自评报告无异议。
三、2022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发行职责、依法
独立行使职权,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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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展情况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以客观公正、求真务实的态度,全力支持配
合股东和董事会的工作。同时,监事会将积极有序的开展各项监督工作,提高监
督效率,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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