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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星光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28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上
午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
判断的立场,现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和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聘任李蒲林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聘任胥小平先生
为公司副总裁的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查阅李蒲林先生和胥小平先生的履历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高管人员
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聘任人员均具备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李蒲林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聘任胥
小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2、本次工作安排调整后,唐群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继续在
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披露原因和实际情况一致,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因
此,我们同意调整事项。
    二、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胡逢才先生、胥小平先生、张学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未发现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情形,任职资格合法。我们同
意提名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饶品贵、李伯侨、汤勇
                                                         2022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