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星光电: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2022-10-26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上
午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
判断的立场,现就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信永中和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要求,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
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合规,
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 2022 年度审计
机构变更为信永中和,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饶品贵、李伯侨、汤勇
2022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