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星光电: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23-03-02
证券代码:002449 证券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1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持有(不超过 1 年)的
理财产品,不涉及高风险投资品种。
2.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人民币,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
3.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持续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
运作效率和收益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余额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
容如下:
一、委托理财具体内容
1、委托理财的目的: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不影响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
提下,将一定时间内的存量闲置资金委托专业资产管理机构,根据公司资产保值
增值要求选择合适的理财品种,代为经营和管理资产,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充分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2、理财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余额的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持有(不超过 1 年)的
理财产品,不涉及高风险投资品种。
4、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资金。
5、委托理财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该期限指委托
理财品种的实施开始日所处期间。
二、委托理财审批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
2021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40%。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公司与受托方没有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委托理财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拟委托理财的对象均为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汇率变化、
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
的系统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尽管上述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及财务负责人将及时分析和
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结合当期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如
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将及时采
取相应措施。
(2)委托理财品种为保本型或类保本型,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
委托理财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为委托理财具体承办部门,公
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委托理财资金购买流程、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灵活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
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
的发展及正常生产经营。
五、相关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使用不超过 15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
人民币余额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
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实施委托理财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