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见证意见书 总部地址:广东省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東路 6 號廣州周大福金融中心(廣州東塔)29 層、10 層【510623】 电话:020-37181333 传真:020-37181388 邮箱:etr@etrlawfirm.com 网址:www.etrlawfirm.cn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意见书 案件编号:CTP67836 致: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 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或“我方”)惠承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司”) 委托,指派尤德卫律师、赵俊峰律师参加贵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发表见 证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 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见证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一并公告。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在办理出席会议 总部地址:广东省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東路 6 號廣州周大福金融中心(廣州東塔)29 層、10 層【510623】 电话:020-37181333 传真:020-37181388 邮箱:etr@etrlawfirm.com 网址:www.etrlawfirm.cn 登记手续时向贵司出示的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本等,其真实性应当由股东(或其代理人)自行 负责。 本见证意见书仅供见证贵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 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见证意见 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 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见证意见所 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 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 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出 具见证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2023 年 3 月 1 日,贵司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广 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继续开展票 总部地址:广东省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東路 6 號廣州周大福金融中心(廣州東塔)29 層、10 層【510623】 电话:020-37181333 传真:020-37181388 邮箱:etr@etrlawfirm.com 网址:www.etrlawfirm.cn 据池业务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上 述议案需提交给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事项的公告情况:2023 年 3 月 2 日,贵司通过《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 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 年 3 月 2 日,贵司发布《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向 全体股东公告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通知》载明会议 召开时间、会议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人员、投 票方式、审议事项等内容。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 15:30 在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 18 号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南区中栋一楼大会议室召开,董事长 王佳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主持现场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 董事李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3 月 31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3 月 31 日 9:15—15:00。经查验,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与《通知》所载内容一致。本次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 平台,网络投票的时间和方式与《通知》所载内容一致。 总部地址:广东省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東路 6 號廣州周大福金融中心(廣州東塔)29 層、10 層【510623】 电话:020-37181333 传真:020-37181388 邮箱:etr@etrlawfirm.com 网址:www.etrlawfirm.cn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议并召集,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和网络出席的股东共 2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 146,159,2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321%。具体情 况如下: 1、现场出席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查验出席凭证,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 8 名,代表股份 136,257,05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0311%。 经核查,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股东登记在册,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授权委托书》合法有效。 2、网络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9,902,20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6011%。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 11,356,087 股,占上市 总部地址:广东省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東路 6 號廣州周大福金融中心(廣州東塔)29 層、10 層【510623】 电话:020-37181333 传真:020-37181388 邮箱:etr@etrlawfirm.com 网址:www.etrlawfirm.cn 公司总股份的 1.836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 份 1,453,88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35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9,902,20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6011%。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权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 根据《通知》,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为: 1. 关于继续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 关于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4. 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5.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议案 2 和议案 3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佛山电器照明股 份有限公司、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需对议案 2 和议案 3 回避 表决,不接受其他股东对相关议案的委托投票。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与贵司已依法公告的《通知》完全 总部地址:广东省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東路 6 號廣州周大福金融中心(廣州東塔)29 層、10 層【510623】 电话:020-37181333 传真:020-37181388 邮箱:etr@etrlawfirm.com 网址:www.etrlawfirm.cn 一致,不存在修改原有的会议议案、提出新议案以及对本次股东大会通 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通知》 中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 计票和监票,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情况,并依法公布了表决 结果。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与《通 知》所载时间一致。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经逐项审议,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就 本次议案的表决结果统计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5,915,4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32%;反对 243,8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112,2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531%;反对 243,80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2.14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总部地址:广东省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東路 6 號廣州周大福金融中心(廣州東塔)29 層、10 層【510623】 电话:020-37181333 传真:020-37181388 邮箱:etr@etrlawfirm.com 网址:www.etrlawfir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3,071,2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901%;反对 263,4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747%; 弃权 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352%。关联股东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西 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087,9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391%;反对 263,40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2.3195%;弃权 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4%。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721,7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3696%;反对 617,6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630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关联股东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西格玛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738,4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5609%;反对 617,6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5.43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总部地址:广东省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東路 6 號廣州周大福金融中心(廣州東塔)29 層、10 層【510623】 电话:020-37181333 传真:020-37181388 邮箱:etr@etrlawfirm.com 网址:www.etrlawfirm.cn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 145,891,1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66%; 反对 263,4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02%;弃权 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087,9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391%;反对 263,40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2.3195%;弃权 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4%。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5,538,3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52%;反对 616,1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16%; 弃权 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735,22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5328%;反对 616,1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5.4258%;弃权 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总部地址:广东省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東路 6 號廣州周大福金融中心(廣州東塔)29 層、10 層【510623】 电话:020-37181333 传真:020-37181388 邮箱:etr@etrlawfirm.com 网址:www.etrlawfirm.cn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4%。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 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亦均具备合法资格;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贰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 效。 总部地址:广东省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東路 6 號廣州周大福金融中心(廣州東塔)29 層、10 層【510623】 电话:020-37181333 传真:020-37181388 邮箱:etr@etrlawfirm.com 网址:www.etrlawfirm.cn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市国星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意见书》的签字页)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 经办律师: 邓传远 经办律师: 2023 年 3 月 31 日 总部地址:广东省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東路 6 號廣州周大福金融中心(廣州東塔)29 層、10 層【510623】 电话:020-37181333 传真:020-37181388 邮箱:etr@etrlawfirm.com 网址:www.etrlawfir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