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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星光电:关于举办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2023-04-13  

                        证券代码:002449        证券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2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星光电”)已于2023 年
4月7日发布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2022 年度
经营业绩情况,公司拟于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 举办 2022 年
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方式
    1、会议时间: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
    2、召开方式:线上结合线下
    3、现下活动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 18 号公司一楼大会议室

    二、公司出席人员
    公司董事长王佳,董事、总裁李程,独立董事汤勇,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李蒲
林,董事会秘书袁卫亮及其他相关人员,具体参会人员以当天实际为准。

    三、参加方式
    1、线上参与方式
    请参加本次线上活动的投资者于会议当天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与本次活动。




                        (1.线上活动参会页面二维码)
    2、线下参与方式
    请参加本次线下活动的投资者于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17:00前扫描下方二
维码,进入本次线下活动报名页面。报名成功后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及签署版的《承
诺书》(见附件)签到,参与本次活动。




                          (2.线下活动报名页面二维码)

    四、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质量,现就公司 2022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
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14日(
星期五)17:00前扫描“1.线上活动参会页面二维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
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袁卫亮
    2、咨询电话:0757-82100271
    3、其他及注意事项:
    (1)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参加线下活动的个人投资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
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
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3)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做好活动接待的登记及《承诺书》的
签署,参加线下活动的人员请仔细填写并携带《承诺书》参加会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
附件
                                    承诺书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公司)将对你公司进行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根据有关规定
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公司)承诺在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过程中不故意打探
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未经你公司许可,不与你公司指定人员以外的人员进行沟
通或问询。
    (二)本人(公司)承诺不泄露在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过程中获取
的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你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三)本人(公司)承诺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不使用本次调
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获取的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除非你公司同时披露
该信息。
    (四)本人(公司)承诺基于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形成的投资
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涉及盈利预测和股价预测的,注明资料来源,不使
用主观臆断、缺乏事实根据的资料。
    (五)本人(公司)承诺基于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形成的投资
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或涉及基础性信息的部分内容),在对外发布或使
用的至少两个工作日前知会你公司,并保证相关内容客观真实。
    (六)本人(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公
司也可明确规定责任的内容)。
    (七)本承诺书仅限于本人(公司)对你公司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
活动,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 。
    (八)本承诺书的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经本公司(或研究
机构)书面授权的个人在本承诺书有效期内到你公司现场调研(或参观、采访、座
谈等),视同本公司行为。(此条仅适用于以公司或研究机构名义签署的承诺书)
                                   承诺人(公司):            (签章)
                                     (授权代表):            (签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