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 ShineWing N o. 8, Chao yang men Bei dajie , D o n g c h e n g D i s t r i c t , B e i j i n 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C 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18CDA20445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锂业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向 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募集的资金(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18年3 月31 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天齐锂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 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 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 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 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天齐锂业公司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天齐锂业公司截至 2018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天齐锂业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发行H股之目的使用, 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尹淑萍 中国注册会计师:郝卫东 中国 北京 二○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2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0号令)及《关于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编制了本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向 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募集的资金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 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近五年完成了两次募集资金事项(不包括 2018 年发行公司债券),分别为: 1、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收购股权。 2、2017 年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本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收购股权的募集资金中,请见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 年 4 月 21 日出具的 XYZH/2017CDA20256《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鉴证报告》;本公司本次前次募集资金系 2017 年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本公司董事会 以 2018 年 3 月 31 日为截止日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本公司配股方案已经 2017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7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 年 10 月 26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 2017 年配股比例及数量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17]2199 号《关于核准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以配 股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12 月 15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 994,356,650 股为基数, 按每 10 股配售 1.5 股的比例,可向全体股东配售 149,153,497 股,配售价格为 11.06 元/股。 本公司实际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为 147,696,201 股,取得募集资金总额 1,633,519,983.06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1,603,106,527.16 元,已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存入本公 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以下简称中信成都光华支行)开立的 7412610182200027161 银行账户。本次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到账,业经信永中和会 1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7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所出具的 XYZH/2017CDA20698《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存储管理制度》。2018 年 1 月 5 日,本公 司会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与中信成都光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 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专户银行定期向保荐机构寄送对账单,本公司授权保荐机构可以 随时查询、复印专户资料,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本 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800 万元的,中信银行光华支行应 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该《三方监管协议》到专户资 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保荐机构督导期(2019 年 12 月 31 日)结束后失效。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系由 Tianqi Lithium Kwinana Pty Ltd (天齐锂业奎纳纳 利亚有限公司,简称 TLK)具体实施。募集资金从本公司到达 TLK 是由本公司通过对下属全 资子公司成都天齐锂业有限公司(简称成都天齐)增资,再由成都天齐向其全资的 Tianqi Lithium Holding Pty Ltd(天齐锂业控股私人有限公司,简称 TLH)增资,又由 TLH 向全资 的 TLK 增资,最终 TLK 根据施工合同协议完成对外支付。 为便于募集资金监管,本公司在中信成都光华支行开立了两个人民币账户、成都天齐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成都分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成都分行)各开立了一个募集资金人民币专户,在境外的 TLH、 TLK 两公司在兴业银行成都分行分别开立了澳元、美元、欧元三类币种的离岸账户、在汇丰 银行成都分行分别开立澳元、美元两类币种的离岸账户。 本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取得募集资金,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余额为人民币 800,525,571.73 元(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337.45 万元,支付银行费用 0.65 万元)。 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2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7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人民币账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余 额 开户银行 存款账户 * 募集资金 存款期限 利率 ① 本公司账户 8111001023000441594 2018.3.5- 定期利率 中信成都光华支行 380,301,746.48 定期存款户 * 2018.4.5 为 1.56% 7412610182200027161 中信成都光华支行 208,922.18 活期 活期存款户 小计 380,510,668.66 ② 成都天齐账户 兴业银行成都草堂支 4311 8010 0100 1195 95 5,376,781.21 活期 行 汇丰银行成都分行 632-008298-012 105,015.75 活期 小计 5,481,796.96 * 注:根据中信银行成都光华支行出具的《情况说明》,该账号系募集资金专用账号 “7412610182200027161”之下的定期存款子账号。 (2)离岸账户 金额单位:元 截止2018年3月31日 户名与开户行 账号 币种 原币金额 人民币金额 ① TLH 账户 NRA431022900100000582 兴业银行成都分行 澳元 15,000.00 72,487.50 (离岸账户) 小计 15,000.00 72,487.50 ② TLK 账户 012-005856-055 汇丰银行成都分行 澳元 28,541,767.53 137,928,091.59 (离岸账户) NRA4310229001000006 00 兴业银行成都分行 澳元 57,223,492.40 276,532,527.02 (离岸账户) 小计 85,765,259.93 414,460,618.61 (3)下列与募集资金相关的账户,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余额全部为 0 元。 3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7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截止 2018 年 3 月 31 日 户名与开户行 账号(离岸账户) 币种 原币金额 人民币金额 ① TLH 账户 012-005849-055 美元 汇丰银行 012-005849-056 澳元 NRA4310 2110 0100 0035 26 欧元 兴业银行成都分行 NRA4310 2140 0100 0540 53 美元 ② TLK 账户 汇丰银行成都分行 012-005856-056 美元 NRA4310 2110 0100 0036 45 欧元 兴业银行成都分行 NRA4310 2140 0100 0548 12 美元 4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7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60,310.65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80,594.89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2017 年: 59,797.5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 2018 年(1-3): 20,797.3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 到预定 序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 额与募集后 可使用 号 金额 资金额 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承诺投资金 状态日 额的差额 期/或截 止日项 目完工 程度 澳大利亚“年产 2.4 万吨电池 2018 年 1 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 与承诺投资项目相同 160,310.65 160,310.65 80,594.89 160,310.65 160,310.65 80,594.89 0 12 月 合计 160,310.65 160,310.65 80,594.89 160,310.65 160,310.65 80,594.89 0 5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7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注: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 2018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80,594.89 万元,包括: (1)本公司自 2017 年 4 月 21 日董事会批准配股方案日,至 2018 年 1 月 31 日止,本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 13,195.51 万澳元,按 2018 年 1 月 31 日汇率折合人民币金额为 67,586.08 万元,本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8 年 3 月 1 日完成募集资金置换。 (2)除上述资金置换外,本公司通过股权关系,以募集资金购入澳元 11,000.00 万元 (购买日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金额为 54,451.90 万元)对下属单位进行直接投资,最终由具体 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 TLK 公司分别以澳元或以澳元购买欧元、美元,共计支付 2,424.09 万 澳元。截止 2018 年 3 月 31 日各离岸监管账户募集资金余额为 8,575.91 万澳元(不含利息 收入净额 2.12 万澳元),按截止日澳元对人民币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金额为 41,443.09 万元。 即 按 以 募 集 资 金 54,451.90 万 人 民 币 元 购 买 澳 元 金 额 与 期 末 结 存 澳 元 折 算 成 人 民 币 41,443.09 万元,差额计算的当期支付工程款 2,424.09 万澳元减少募集资金人民币金额为 13,008.81 万元。 1.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 截止 2018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项目正在投入当中,故实际投资总额未达到承诺投入金 额。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本公司无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本公司无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4.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 本公司将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根据资金的使用进度情况进行定期存款,无用作其他用途的 情况。 5.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 6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7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正按进度建设当中,暂时无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 6. 其他需说明事项 本公司自 2018 年 4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期间,由实施募投项目的 TLK 公司分别 以澳元或以澳元购买欧元、美元,共计支付 4,627.68 万澳元,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 汇交易中心公布的 2018 年 6 月 29 日澳元对人民币汇率 4.8633 折算的人民币金额为 22,503.96 万元。至此,澳大利亚“年产 2.4 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03,908.85 万元。 7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7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截止日投资项 截止日累计实 是否达到预 实际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目累计产能利 承诺效益 现效益 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用率 200× 200× 200× 澳大利亚“年产 2.4 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 1 在建不适用 41,540.00 在建不适用 在建不适用 在建不适用 在建不适用 在建不适用 项目” * 2 3 * 截止 2018 年 3 月 31 日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实际投入金额 80,594.89 万元,占承诺投资总额 160,310.65 万元的 50.27%;项目预计 2018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况。 8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7 年 12 月 26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四、认购股份资产的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发行系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不涉及股东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关内容比较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无重 大差异。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卫平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邹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大鹏 二○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