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2018-11-13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8-115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
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自上
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
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鉴于本公司拟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现将公司最近五年
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的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
应整改措施
(一)2016 年 2 月 3 日,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向本公司出
具《关于对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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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2016]第 27 号)(以下简称“《监管关注函》”)。
1、《监管关注函》的主要内容
2016 年 1 月 30 日,本公司发布《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2016 年 2 月 4 日,深交所中
小板公司管理部向本公司出具《监管关注函》,主要内容如下:
(1)请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补充披露你公司推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
具体理由、合理性,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匹配的具体理由;(2)
请补充披露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是否经过财务测算,是否超过可分配范
围;(3)请补充披露你公司在过去 12 个月内是否使用过募集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以及在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4)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筹划过程,你公司在信息保密和防
范内幕交易方面所采取的措施,相关信息的保密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信
息泄漏。
2、本公司回复及整改情况
本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自查。2016 年 2 月 19 日,本公司
发布《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
理部<关于对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对《监管关注函》的相关问题予以回复,并根据《监管关注函》的要
求补充披露了相关信息。
(二)2016 年 6 月 17 日,深交所向本公司出具《关于对天齐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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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6]第 122 号)(以下
简称“《监管函》”)。
1、《监管函》的主要内容
深交所认为本公司将现金分红比例由每 10 股派发现金 4.00 元下
调至每 10 股派发现金 3.00 元,该下调现金分红方案有关信息披露违
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2.1 条和《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7.7.9 条的规定。
《监管函》载明:请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
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2、公司整改情况
本公司在收到《监管函》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学习,加强相关业
务培训,把信息披露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向业务部门传达,杜绝此
类事件再次发生。截至目前本公司未出现类似情况,且在 2017 年度
信息披露考核中被深交所评为 A 级。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
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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