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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齐锂业: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2018-11-13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8-116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

              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
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
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
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
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5]31 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
                              1
司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

具体措施。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

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

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

诺。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测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

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

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

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

任,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和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发行的实际情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及公司所处行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假设本次发行于 2018 年 12 月底完成发行,假设所有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于 2019 年内全部未转股(即转股率为 0%)或于 2019 年

6 月末全部完成转股(即转股率为 100%)。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

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

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

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

                                 2
准;

    假设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 亿元(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

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

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1、假设 2018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与 2017 年持平;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在 2018 年基础上按照增长 0%、10%、20%分别测算。

    2、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30.58 元/股(该价格系根据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日,即 2018 年 11 月 9 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交易均价孰高者计算,该转股价格

仅为模拟测算价格,并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本次公

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

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4、假设公司 H 股发行于 2018 年 12 月完成,按照发行规模上限

约为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0%(不考虑超额配售权)测算。除 H 股发

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本次转股数量不超过 163,505,559 股,H 股发行及全部转股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将增至 1,591,070,410 股,以下摊薄即期回报测算以股本上

                                3
限为准。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当

年实际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确认。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

时,基本每股收益中的分母,即当年实际发行在外普通股不包含作库

存股处理的限制性股票。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假设年末即为限制

性股票解锁期末,如果于年末存在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业绩条件已

满足限制性股票的,则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考虑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影响,反之,将不予考虑;

     5、假设公司不存在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

     6、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

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盈利状况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

及趋势的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

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每股收益的

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2019 年度/2019 年 12 年 31 日
               2017 年度/2017    2018 年度/2018
    项目                                           截至 2019 年 12   截至 2019 年 12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全部未转股          全部转股
总股本(股)     1,142,052,851     1,427,564,851     1,427,564,851      1,591,070,410
               情景 1:假设 2018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与 2017 年持平;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在 2018 年基础上增长 0%。



                                         4
                                                        2019 年度/2019 年 12 年 31 日
                2017 年度/2017    2018 年度/2018
    项目                                              截至 2019 年 12    截至 2019 年 12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全部未转股           全部转股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   2,145,038,848.43   2,145,038,848.43    2,145,038,848.43   2,145,038,848.43
润(元)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
               2,143,157,512.12   2,143,157,512.12    2,143,157,512.12   2,143,157,512.12
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
                           1.94                1.89               1.51                 1.42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1.92                1.88               1.35                 1.35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基本每
                           1.94                1.89               1.50                 1.42
股收益(元/
股)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稀释每
                           1.92                1.88               1.35                 1.35
股收益(元/
股)
               情景 2:假设 2018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与 2017 年持平;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在 2018 年基础上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   2,145,038,848.43   2,145,038,848.43    2,359,542,733.28   2,359,542,733.28
润(元)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
               2,143,157,512.12   2,143,157,512.12    2,357,473,263.34   2,357,473,263.34
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
                           1.94                1.89               1.66                 1.57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1.92                1.88               1.48                 1.48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基本每
                           1.94                1.89               1.65                 1.56
股收益(元/
股)
                                           5
                                                        2019 年度/2019 年 12 年 31 日
                2017 年度/2017    2018 年度/2018
    项目                                              截至 2019 年 12    截至 2019 年 12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全部未转股           全部转股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稀释每
                           1.92                1.88               1.49                 1.49
股收益(元/
股)
               情景 3:假设 2018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与 2017 年持平;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在 2018 年基础上增长 20%。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   2,145,038,848.43   2,145,038,848.43    2,574,046,618.12   2,574,046,618.12
润(元)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
               2,143,157,512.12   2,143,157,512.12    2,571,789,014.55   2,571,789,014.55
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
                           1.94                1.89               1.81                 1.71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1.92                1.88               1.62                 1.62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基本每
                           1.94                1.89               1.80                 1.71
股收益(元/
股)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稀释每
                           1.92                1.88               1.62                 1.62
股收益(元/
股)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规定计算。


     二、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

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支付利息。未来若公司对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换公司债券
                                           6
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的税后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将摊薄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即期回报。

    本次发行完成后,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来转股将使得本公司的股本

规模及净资产规模相应增加。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可能需

要一定时间才能得以体现,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

摊薄的风险。此外,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

格,这将增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的股份,从而扩大本次公开发

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参见《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固体锂精矿供应商和矿石提锂企业,主要从事

锂精矿及碳酸锂等锂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锂精

矿和“锂坤达”牌工业级碳酸锂、电池级碳酸锂、无水氯化锂、氢氧

化锂、金属锂等系列锂产品。公司电池级碳酸锂、电池级无水氯化锂

和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产品是国家级重点新产品,其中电池级碳酸锂

获得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高新技术创新产品”称号,“硫酸锂溶

液生产低镁电池级碳酸锂的方法” 发明专利荣获四川省专利特等奖、

                             7
国家专利金奖。

    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了地域横跨澳大利亚和中国,以成都为管理、

贸易和研发中心,以澳大利亚和中国甘孜州为资源基地,以四川射洪、

江苏张家港、重庆铜梁和西澳奎纳纳为加工基地,辐射国内外的企业

集团战略架构,拥有三大产业板块:锂资源储备、开发以及锂产品精

深加工和锂矿贸易。公司已从单纯的锂加工企业升级转型为掌握大量

优质锂资源、产业链更完善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性跨国锂业集团。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

公司天齐锂业智利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智利化工矿业公司(以下

简称“SQM”) 部分 A 类股票(约占 SQM 公司总股本的 23.77%)。

SQM 是全球最大的碘和硝酸钾生产企业,亦是领先的碳酸锂和氢氧

化锂生产商,主要从事特种植物肥料、钾肥、锂及其衍生物、碘及其

衍生物和工业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该项目是围绕公司现有业务进行

的拓展与提升,与公司的业务规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相适应。

    五、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产业链等方面的

储备情况

    在人员方面,公司创始人专注锂行业 20 余年,历经行业变迁,

对行业规律和基本趋势有深刻的理解和准确的把握;公司经营管理团

队高度专业化,规范经营意识强,职业素养深厚,有较强的行业敏锐

性、洞察力和执行力,善于捕捉发展机会。本次募投项目的项目人员

主要来自于内部调配及外部顾问。公司对人力资源配置不断优化,加

                              8
大人力资源体系建设。

    在技术方面,公司坚持技术创新,矿石提锂技术经过 20 年的改

进和积累日臻成熟,同时不断通过引进、消化和吸收全球行业最新工

艺技术思想和理念,进一步夯实了公司在全球矿石提锂行业的技术领

先地位,为中国锂行业的技术进步作出了贡献。经过多年的探索研究,

公司已成功研发了从锂辉石直接生产电池级碳酸锂、无尘级单水氢氧

化锂、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等产品的生产工艺技术,拥有国家授权专

利 140 余项(其中发明专利 40 余项),其中一项专利荣获国家发明

专利金奖。

    在产业链方面,目前国内较大的锂化工产品生产企业在 10 家左

右,国内大多数同行企业规模较小且产品种类单一。公司是目前国内

领先的碳酸锂生产企业,现有的射洪和张家港两个生产基地合计锂化

工产能超过 34,000 吨,规模优势明显。公司现有的加工规模能够更

为有效的匹配上游锂精矿产能,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目

前,公司已成为集上游资源储备、开发和中游锂产品加工为一体的锂

电新能源核心材料龙头供应商,产业链优势显著。

    综上,公司在人员、技术及产业链等方面具备充分的实力对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高效的运营管理。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面临的主要风险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

                              9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锂精矿供应商和全球领先的矿石提锂企业,长

期以来,一直是我国锂行业中资源储备、产销规模、技术研发、产品

质量领先的企业,形成了以成都为管理、贸易和研发中心,以西澳格

林布什和中国甘孜州为资源基地,以四川遂宁、江苏张家港、重庆铜

梁和西澳奎纳纳为加工基地,辐射国内外的全球企业集团架构。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固体锂矿资源的开发、锂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锂

矿贸易三部分。其中,控股子公司泰利森锂业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泰利森”)从事锂辉石精矿的开采与供应业务,全资子公司天齐

锂业(射洪)有限公司与天齐锂业(江苏)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锂化工

产品的生产,全资子公司成都天齐锂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锂化工产品

的销售及技术级锂精矿在大中华地区的贸易业务,全资子公司四川天

齐盛合锂业有限公司目前主要从事甘孜州措拉锂辉石矿采选厂的建

设工作,全资子公司 Tianqi Lithium Kwinana Pty Ltd(以下简称“天

齐澳大利亚”)目前主要从事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的建设工作,

控股子公司重庆天齐锂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天齐”)主

要从事金属锂及其型材的生产、加工与销售。

    2、公司现有业务运营的主要风险

    (1)主要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公司主要营业收入来源于锂精矿

的开采销售与锂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业务。锂精矿产品价格与锂化工

产品价格紧密相关,但公司锂化工产品的销售情况对公司整体业绩的

影响更大。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锂电池等下游行业的市场需求变化

                              10
都会对国内锂化工产品市场价格带来影响,而锂化工产品价格的波动

将可能对公司锂精矿与锂化工业务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

    (2)汇率及外币折算风险:公司控股子公司文菲尔德控股私人

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澳元作为记账本位币、采用美元进行销售

结算;公司进口原材料和出口销售采用美元计价,其他业务活动以人

民币计价结算;另外,公司部分子公司负债中有部分美元贷款。公司

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美元、澳元有关,存在因美元、澳元汇率波动引

致的业绩波动风险。此外,公司持有的境外子公司的权益,由于记账

本位币的不同,存在外币折算风险。

    (3)整合管控风险:近年来公司通过收购和自建等方式快速扩

张,形成了与泰利森锂矿石资源的协同效应,实现了中游锂化工产品

的规模化生产;公司已在澳大利亚设立了子公司天齐澳大利亚,并建

设两期“2.4 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通过子公司重庆天齐

接受重庆昆瑜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瑜锂业”)以经营性净资

产增资的方式扩大金属锂及锂型材产能,接收昆瑜锂业现有金属锂业

务相关的资产、业务和人员。随着公司境内外经营规模迅速扩张,公

司在文化背景、法规体制、人才储备、统筹管理、资源整合、市场开

拓等方面都面临着更大的挑战。

    (二)公司为有效防范摊薄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提高经营业绩

和未来回报能力拟采取的措施

    1、完善公司的行业布局,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11
    公司本次收购 SQM 股权主要基于长远发展的战略需要,对于增

强行业波动的抗风险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收

益来源多样性提高,整体经营抗风险能力增强,进一步夯实公司持续

发展的基础。

       2、进一步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

能力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将在此基础上积极地优化、

提升公司经营和管理水平,优化公司管理模式。公司将持续加大人力

资源整合力度,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为提质增效奠定坚实基础;公

司将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

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满足公

司业务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支出,

全面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和资金管控风险,提升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积

极开拓市场,建立合理销售格局,实现公司快速发展。

       3、积极推进 H 股申报发行的相关工作,以 H 股募集资金偿还部

分债务融资及并购贷款,降低财务费用

    2018 年 4 月 24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拟在香港联合交易

所发行 H 股股票融资的议案。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 H 股申报发

行的相关工作。发行完成后,公司可以 H 股募集资金偿还部分债务

融资及并购贷款,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 H 股发行过程中,公司将

综合考虑降低财务风险、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与 H 股摊薄即期回报

                                12
的匹配情况,增加回报投资者的能力。

    4、实行可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投资者回报

及权益保护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对投资者

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并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政策

导向和市场意愿,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实施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切实保护公众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作出的承诺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

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

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13
    6、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

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

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

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

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

偿责任。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

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

蒋卫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静女士、蒋安琪女士、李斯龙先生对公

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拟

承诺如下:

    “1、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

司利益;

    2、若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14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

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

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

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公司/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同意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

规则对本公司/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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