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2019-03-29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9-030
债券代码:112639 债券简称:18天齐01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齐锂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对象 Naizhen Cao 和黄健离职,根据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所持有未解锁的公司限制性股票 64,906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
实施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64,906 股后,公司注
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总股本由 1,142,052,851 股变更为 1,141,987,945 股,公司章程》
中涉及股本的条款需做出相应修订。修订情况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1,142,052,851 元。 1,141,987,945 元
公司股份总数为 1,142,052,851 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141,987,945 股,
第十九条
均为普通股。 均为普通股。
鉴于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已授权董事会决定对激励对象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并已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票授予、回购等情况相应修
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因此,本次减资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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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
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
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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