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关于配股发行的公告2019-12-13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9-117
债券代码:112639 债券简称:18天齐01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配股发行的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
和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 2018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以下简称“本次配股”)的
相关议案。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确定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数量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19 年
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决
议有效期的议案》,并经 2019 年 7 月 19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2019 年 8 月 3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 2019 年第 113 次会议审核通过了本次配股发行
申请。本次配股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849 号”文核准。
2、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12 月 17 日(R 日)深交所收市后公司总
股本 1,141,987,945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可配
售股份总数为 342,596,383 股。
3、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
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内地与香港对于零碎股份的处理方
式可能存在差异。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
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2019 年 3 月修订版)》的有关规定处理,配
股过程中产生不足 1 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
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 份;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
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
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
至整数单位。
4、本次配股采取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配股价格为 8.75 元/股。配股代码
“082466”,配股简称“天齐 A1 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5、本次配股向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12 月 17 日(R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
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股东配售。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张静、
李斯龙均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本次配股方案中的可配股份。
6、本次发行结果将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R+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
7、如本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
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次配股缴款及网上清算期间,即 2019
年 12 月 18 日(R+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5 日(R+6 日),天齐锂业股票停止
交易。
9、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
成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 2019
年 12 月 13 日(R-2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天
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上及
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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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天齐锂业/公司/本公
指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指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联
联席主承销商 指
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根据《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
本次发行/本次配股 指 说明书》,按照 10:3 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
的行为
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仅供境内投资者以人
人民币普通股 指 民币进行买卖之股票
股权登记日(R 日) 指 2019 年 12 月 17 日
股权登记日深交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
全体股东 指 在册的全体股东
控股股东 指 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具有配股资格并参加配股认购的天齐锂业股
配股对象 指
东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日 指 工作日/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 本次配股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1.00 元。
3
3、配售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12 月 17 日(R 日)深交所收
市后公司总股本 1,141,987,945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 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共
计可配售股份数量 342,596,383 股。
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
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内地与香港对于零碎股份的处理方式可能存在差异,
特提请投资者注意。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2019 年 3 月修订版)》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
不足 1 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
到最小记账单位 1 份;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
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
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4、主要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一致行动人张静、李斯龙均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本次配股方案中的可配股份,并确
认用于认配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募集资金的用途: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量(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700,000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全部用于偿还购买 SQM23.77%股权的部分并购贷款,具
体偿还方式根据相关贷款协议的约定执行。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银行贷款的实际到期日通过自筹资金先行偿还,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6、配股价格:8.75 元/股,配股代码为“082466”,配股简称为“天齐 A1 配”。
本次配股定价原则:
(1)参考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并综合考虑
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等因素;
(2)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
(3)遵循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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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行对象:指截至 2019 年 12 月 17 日(R 日)深交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
在册的天齐锂业全体股东。
8、发行方式:本次配股将采取网上定价发行。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9、承销方式:代销。
10、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日期 配股安排 停牌安排
2019 年 12 月 13 日 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要、配股 正常交易
(R-2 日) 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2019 年 12 月 16 日
网上路演 正常交易
(R-1 日)
2019 年 12 月 17 日
配股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R 日)
2019 年 12 月 18 日至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配股提示性
2019 年 12 月 24 日 全天停牌
公告(5 次)
(R+1 日—R+5 日)
2019 年 12 月 25 日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全天停牌
(R+6 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发行成功的
2019 年 12 月 26 日 除权基准日或发 行 失 败 的 恢 正常交易
(R+7 日) 复 交易日 及发行 失败的 退
款日
注 1:以上日期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
注 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将与发行人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19 年 12 月 18 日(R+1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24 日(R+5 日)的深交所正常交
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配股缴款方法
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托管
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082466”,配股简称“天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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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配”,配股价格 8.75 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售比例
(0.3),可认购数量不足 1 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2019 年 3 月修订版)》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 1
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
记账单位 1 份。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
对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
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
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股票数量限额。
3、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在股
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也可于缴款期内通过网上委托、
电话委托等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投资者所持股份如托管在两个
或两个以上营业部,分别到相应的营业部认购。
三、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将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R+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内容包括全体股东
认购情况、控股股东履行承诺情况、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的比例、本次配股
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本次配股成功,则天齐锂业股票将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R+7 日)进行除权交
易;如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
达到拟配股数量的 70%,本次发行失败,则天齐锂业股票亦将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R+7
日)恢复交易。
3、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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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本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股票托管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
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
股东,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1)退款时间:2019 年 12 月 26 日(R+7 日)。
(2)退款额: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
得税(如有)。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
位。
(4)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 2019 年 12 月 25 日(R+6
日)。
(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如有)。
具体退款程序如下:
2019 年 12 月 25 日(R+6 日),结算公司将冻结在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席位资金账
户上的配股资金予以解冻,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返还各结算参与人。
2019 年 12 月 26 日(R+7 日),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扣除利息
税后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退还至配股对象资金账户。
四、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股东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五、网上路演安排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的有关安排,公司和联
席主承销商将于 2019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一)9:00~11:00 就本次发行在全景网
(http://www.p5w.net)进行网上路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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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在配股结束后刊登的《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公告。以上安排如有任何调整,以发行人和联
席主承销商的公告为准。
七、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
发行人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蒋卫平
住 所 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太和镇城北
电 话 028-85183501
传 真 028-85183501
联 系 人 李波、付旭梅
保荐机构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法定代表人 俞洋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
住 所
融中心 75 楼 75T30 室
电 话 021-20336000
传 真 021-20336040
联系人 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席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江禹
住 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 26 层
电 话 0755-82492030
传 真 0755-82493000
联系人 股票资本市场部
特此公告。
发行人: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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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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