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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齐锂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2-10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于 2020 年 2 月 7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根据《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细
致的了解和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本次董事会换届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
行的正常人员变动,相关人员的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
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决议有效性。
    2、同意提名蒋卫平、吴薇、邹军、蒋安琪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提名杜坤伦、潘鹰和向川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专长等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
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上述人员具备
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
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我们同意对上述董事候选人(含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
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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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杜坤伦                                     潘     鹰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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