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天齐锂业:关于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2020-07-17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ShineWing                    No. 8, Chaoyangm en Beidaj ie,
                                                  D o n g c h e n g D i s t r i c t , B e i j i n 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 R. C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关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

                     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XYZH/2020CDA20375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锂业公司)《关于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责任

    天齐锂业公司董事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制《关于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
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编制和对外报送、披露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天齐锂业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天齐锂业股份公司编制的《关于 2019 年度
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
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在审核过
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
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天齐锂业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审核报告仅供天齐锂业公司消除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使用,不适用于其他
用途。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蒋红伍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翔君




            中国 北京                 二○二○年七月十六日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

                    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接受委托,对天齐
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XYZH/2020CDA20194)。本公司现就该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消除情况说明如
下:


    一、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


    上述审计报告“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中对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描述如下:


    天齐锂业公司在西澳大利亚州奎纳纳市投资建设的“第一期年产 2.4 万吨电池级单水
氢氧化锂项目”(以下简称一期氢氧化锂项目)和“第二期年产 2.4 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
化锂项目”(以下简称二期氢氧化锂项目)在建工程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
上反映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353,064.02 万元、125,564.62 万元。一期氢氧化锂项目和二期
氢氧化锂项目原投资预算分别为 199,836.89 万元,167,043.84 万元,目前工程未按预期
时间投产,预计投资额分别上调到 371,187.68 万元、167,043.84 万元。天齐锂业公司因
工程发包方式及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变更等原因,尚未完成对工程投入的具体项目清理,同
时也因未达到竣工决算条件,故暂未能提供完整的工程投入资产对应的工程项目或工程支
出对应的工程建设与设备采购具体情况,另外,受该项目所在地疫情影响,我们未能且预
计未来短期内都不能到项目所在地实施包括实地察看、检查原始凭证原件等我们认为必要
的审计程序。我们因此未能获得前述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是否存在因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进行处理的支出金额和工程投资是否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等方面的充分、适当的
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二、关于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消除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积极采取措
施解决、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


    本公司对在建工程支出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向信永中和提供了工程项目所要求的资
料,并使信永中和会计师不受限制的实施了审计程序;本公司聘请的 KPMG 对实施该在
建工程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进行了审计,并对该子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强调事项段的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永中和与作为本集团组成部分即实施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资子公司的
注册会计师,对该子公司的财务信息执行审计工作的范围、时间安排和相关问题进行了清
晰的沟通。同时,信永中和在实施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相关审计程序的基础上,还利用了
本公司聘请的澳洲当地独立第三方工程公司对工程项目实施的实地察看工作。


    经施行以上措施,在与信永中和沟通后,本公司董事会认为,2019 年度审计报告中
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并且无需对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做追溯调整。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