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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齐锂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3-11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3-005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
议”)于2023年3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23年3月7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
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卫
平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
名蒋卫平先生、蒋安琪女士、夏浚诚先生、邹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
                                          1
意提名向川先生、唐国琼女士、黄玮女士、吴昌华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四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等监管部门
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向川先生、唐国琼女士、黄玮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吴昌华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深圳证券
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及考试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的独
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3-007)。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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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1、蒋卫平先生,中国国籍,生于 1955 年,大学本科学历,2011 年 9 月获中华人民共和国
机械电子工业部认证为工程师。蒋卫平先生自 2007 年 12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其主要负责公
司全面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以及作出主要战略决策。蒋卫平先生于锂行业拥有近 20 年的经
验,其于 2003 年成立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集团”),并自成立起
担任天齐集团董事长,2004 年 10 月通过天齐集团收购射洪锂业(天齐锂业前身)。其于 2011
年 8 月至 2012 年 12 月兼任公司总经理,此后自 2011 年 9 月起担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锂
业分会副会长;自 2018 年 3 月被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截至目前,蒋卫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由蒋卫平先生控股的天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416,316,432 股,持股比例为 25.37 %,蒋卫平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蒋卫平先
生与张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68,679,877 股,持股比例为 4.18 %)系夫妻关系,与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蒋安琪女士系父女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蒋卫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
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蒋卫平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蒋卫平先生未曾被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2、蒋安琪女士,中国国籍,生于 1987 年,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蒋安琪女士自 2017
年 2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于 2022 年 4 月起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其主要负责协助本公司制定战
略及投资规划,以及协助董事长作出主要战略决策。蒋安琪女士于锂行业拥有近 10 年的经验,
自 2016 年 2 月及 2018 年 7 月起分别担任天齐集团副总经理及董事,于 2021 年 8 月起担任总
经理,并于天齐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担任多项职务。此外,蒋安琪女士自 2021 年 7 月起担任公
司多家子公司董事职务。
    截至目前,蒋安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担任董事/总经理的天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416,316,432 股,持股比例为 25.37 %;其母亲张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68,679,877 股,持股比例

                                           3
为 4.18%,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蒋卫平先生系父女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蒋安琪女士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蒋安琪
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
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蒋安琪女士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3、夏浚诚先生,中国香港籍,生于 1972 年,澳洲悉尼科技大学工程管理硕士,香港中文
大学商学院 MBA/EMBA,奥地利因茨布鲁克管理中心核心商业管理专业研究生;在读企业管
理博士;夏浚诚先生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起担任公司总裁,于 2021 年 2 月 1 日起担任公司董
事,其主要负责本公司全面及日常管理。在加入公司前,夏浚诚先生于 1997 年 4 月至 2002 年
5 月任职于 Olip Italia S.p.A 及施华洛世奇(奥地利)工具制造公司。其亦于 2011 年 11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职于奥地利斯太尔公司,其中 2018 年 11 月至 2019 年 8 月担任奥地利斯太尔
CEO 兼董事总经理,并于 2019 年 8 月至 2020 年 12 月担任奥地利斯太尔亚太区负责人。此
外,夏浚诚先生目前担任公司多家子公司董事职务。
    截至目前,夏浚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认购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份额间
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16,900 股。夏浚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
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夏浚诚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
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夏浚诚先生未曾被认定为
“失信被执行人”。

                                           4
    4、邹军先生,中国国籍,生于 1973 年,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邹军先生自 2007
年 12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自 2021 年 2 月起兼任执行副总裁,主要负责本公司财
务、会计及税务事务。邹军先生于财务及会计行业拥有近 20 年经验。在加入公司前,邹军先
生于 1998 年 9 月至 2007 年 7 月分别担任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项目经理、部门经
理兼高级经理。其随后于 2007 年 12 月加入天齐锂业担任董事兼总会计师。此外,邹军先生目
前担任公司多家子公司董事职务。
    截至目前,邹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43,637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认购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份额间接
持有本公司股票 14,300 股。邹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
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
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邹军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
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邹军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
执行人”。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1、向川先生,中国国籍,生于 1958 年,商业经济学硕士。向川先生自 2020 年 2 月起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利用其在财务、企业管理及上市公司治理风险领域的专长,为公司提供审计、
风险识别、风险防范及公司合规运作方面的专业建议,负责监督本公司的营运及管理并就此提
供独立意见。向川先生于 1976 年 7 月参加工作至 1984 年 5 月担任达县立新铁厂副厂长,于
1984 年 5 月至 1988 年 8 月担任达县覃家坝铁厂厂长,于 1988 年 9 月至 1991 年 10 月担任达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科长,于 1991 年 10 月至 1997 年 9 月担任达县经协委主任,其后于 1997
年 11 月加入通威股份有限公司(600438.SH),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至 2004 年 10 月。其亦于
2004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000876.SZ)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向川先生自 2015 年 3 月至 2022 年 9 月担任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300775.SZ)独立董
事,自 2018 年 11 月起任成都蜀采商务咨询中心董事长兼总经理,自 2019 年 10 月起担任龙腾

                                           5
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 2020 年 4 月起任四川羌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以及自 2020 年 10 月起担任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156.SZ)独立董事,
于 2022 年 9 月至今任雅安百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向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向川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
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向川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向川先生未曾
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向川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唐国琼女士,中国国籍,生于 1963 年,会计学博士。唐国琼女士自 2020 年 11 月起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利用其在财务、会计领域的专长,为公司提供审计、风险识别、风险防范及
战略发展方面的专业建议,负责监督本公司的营运及管理并就此提供独立意见。唐国琼女士作
为财务与会计行业的专家,自 2008 年起担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曾发表过多篇学术论
文,并参与会计学教材编写。唐国琼女士曾于多家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包括:于 2008 年 11 月
至 2014 年 11 月任职于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366.SZ),于 2011 年 1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职于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002651.SZ),于 2012 年 3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职于茂业
商业股份有限公司(600828.SH),于 2012 年 3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职于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300467.SZ),于 2014 年 2 月至 2019 年 8 月任职于四川西部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600139.SH),于 2015 年 4 月至 2021 年 4 月任职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600644.SH),自
2016 年 7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职于西藏新博美商业管理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及成都东骏激光股份
有限公司。此外,唐国琼女士自 2018 年 7 月起担任北京世纪德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现称北
京德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19 年 1 月起担任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88117.SH)独立董事,自 2019 年 6 月起担任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608.SZ)
独立董事,自 2021 年 5 月起担任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600101.SH)独立董事。此外,

                                            6
唐国琼女士自 2009 年 12 月起担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的会计学教授,现任四川省科技厅科
技项目计划财务评审专家。
    截至目前,唐国琼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唐国琼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
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唐国琼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唐国琼女
士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唐国琼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黄玮女士,中国香港籍,生于 1968 年,香港大学房地产经济学博士,中山大学数学荣
誉硕士。黄玮女士自 2022 年 6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利用其在资产评估、金融和财务分析、
ESG 策略、商务咨询、风险识别及风险防范的专长,负责监督本公司的营运及管理并就此提供
独立意见。现任香港评值国际有限公司的创办人及董事总经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香港分所)
所长以及天福(开曼)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持有美国评估师协会高级评估师、特许皇家测
量师学会专业会员和香港注册商业评估师资格。
    截至目前,黄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玮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
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黄玮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黄玮女士未曾被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7
    黄玮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4、吴昌华女士,美国国籍, 1965 年生于中国,山东大学外文系英美语言文学学士,中国
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新闻系硕士,美国马里兰大学公共事务学院环境政策与生态经济学硕士。
吴昌华女士曾先后担任中国环境报英文版编辑,美国世界资源研究所中国项目主管,美国
ENSR 国际环境咨询中国区总经理、英国气候组织大中华区总裁以及朗天众创环保科技(北京)
有限公司创始人兼总裁,现任美国里夫金办公室亚洲主任、亚太水论坛执委会副主席、新加坡
CN Innovation 首席战略官、未来创新中心主席、日本清凉地球创新论坛(ICEF)指导委员会
委员、亚洲开发银行水安全顾问委员会委员,在 ESG、可持续发展和新能源领域拥有丰富的经
验和专业见解。
    截至目前,吴昌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昌华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
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吴昌华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吴昌华女
士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吴昌华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
董事培训及考试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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