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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齐锂业:证券投资专项说明2023-03-31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2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有关规定的要求,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
需求及本金安全的情况下,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
币)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授权额度有效期限至自本业务获得公司董事会
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
    2、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5 亿
港币的自有资金在香港 H 股二级市场购买四川能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1713.HK,以下
简称“四川能投发展”)约 77,500,000 股股份。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为
基石投资者参与中创新航香港首次公开发行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锂业香港
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1 亿美元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认购中创新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创新航”)在联交所的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二、2022 年度公司证券投资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1、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
    2、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证券投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1
                                                         计入
                                                 本期    权益
                         最初    会计    期初    公允    的累     本期    本期    报告    期末    会计
  证券   证券    证券                                                                                     资金
                         投资    计量    账面    价值    计公     购买    出售    期损    账面    核算
  品种   代码    简称                                                                                     来源
                         成本    模式    价值    变动    允价     金额    金额      益    价值    科目
                                                 损益    值变
                                                           动
                                                              -                                   其 他
 境 内           四 川   121,3   公 允                            121,3                   105,2
         01713                                            16,12                                   权 益   自 有
 外 股           能 投   57,92   价 值                            57,92                   30,74
         .HK                                             7,189.                                   工 具   资金
 票              发展     9.84   计量                              9.84                    0.00
                                                             84                                   投资
                                                              -                                   其 他
 境 内                   710,5   公 允                            710,5                   326,5
         03931   中 创                                    384,0                                   权 益   自 有
 外 股                   54,11   价 值                            54,11                   14,28
         .HK     新航                                     39,82                                   工 具   资金
 票                       0.07   计量                              0.07                    1.86
                                                           8.21                                   投资
                                                              -
                         831,9                                    831,9                   431,7
                                                          400,1
 合计                    12,03    --      0.00    0.00            12,03    0.00    0.00   45,02    --      --
                                                          67,01
                          9.91                                     9.91                    1.86
                                                           8.05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规范公司的委托理财交易行为,加强资产管理和财务监控,提高资金的调控和使
用水平,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业务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部
控制管理制度和执行程序,审慎选择购买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
报告期内不存在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
    为规范公司证券投资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
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
度》等相关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的适用范围和分类、决策权限、风险控制措施、内部信
息报告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制度的要
求开展证券投资业务,严格控制风险。公司证券投资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以及相关制度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且公司财务内控制度较为完
善,有专门的部门对证券投资进行监控和管理,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公司证券投资的
资金来源及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说明。
                                                  2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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