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天齐锂业: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23-03-31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关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齐锂业”、“公司”)2019 年配股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于天齐
锂业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 年 12 月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公司 2017 年配股方案已经 2017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7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 年 10 月 26 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 2017 年配股比例及数量的议
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7]2199 号)核准。公司以配股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12 月 15 日公司总股本
994,356,65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售 1.5 股的比例,可向全体股东配售 149,153,497
股,配售价格为 11.06 元/股。
    公 司 实 际 向 原 股 东 配 售 股 份 为 147,696,201 股 , 取 得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1,633,519,983.06 元,扣除部分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1,604,468,927.16 元(尚未转
出已以自有资金支付和应冲减溢价的募集资金费用共计 1,362,400.00 元),已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存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以下简称中信成都光
华支行)开立的 7412610182200027161 银行账户。该次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到账,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出具的
XYZH/2017CDA20698《验资报告》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澳大利亚“年产 2.4 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
由于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到位,故 2018 年度以前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
在中信银行成都光华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未开始使用。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余
额为人民币 47,757,910.02 元(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 5,699,914.95 元,
支付银行费用后的净利息收入人民币 5,664,615.27 元),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
资金监管账户。2019 年度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32,589.97 元(包括支付银行费用
后的净利息收入人民币 29,479.16 元),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32,037.07 元(扣除支付抵销银行利息收入后的银
行费用人民币 552.90 元),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2021 年度募集
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32,180.01 元(包括支付银行费用后的净利息收入人民币 142.94
元),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
额为人民币 132,709.20 元(包括利息收入人民币 529.19 元),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二)2019 年 12 月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公司 2019 年度配股方案已经 2019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外,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配股公
开发行证券数量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19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和《关于调整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并经 2019 年 7 月 19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12
月 17 日(R 日)深交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 1,141,987,945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总数为 342,596,383 股,配售价格每股 8.75 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26 日止,公司已向全体股东实际配售人民币普通股 335,111,438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932,225,082.50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27,170,782.05 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05,054,300.45 元。公司募集
资 金 扣 除 登 记 手 续 费 335,111.44 元 和 应 支 付 的 承 销 费 用 、 保 荐 费 用 后 的 余 额
2,908,378,300.45 元(包括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3,324,000.00 元),加上募集资
金存放期利息收入 112,888.73 元,共计 2,908,491,189.18 元,已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
存入公司中信银行成都银河王朝支行开立的 8111001013000613963 银行账户。本次募
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到账,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
都分所出具的 XYZH/2019CDA20622《验资报告》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于偿还购买 SQM23.77%股权的部分并购贷款。由于募集资
金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到位,故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在中信银行成都
银河王朝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未开始使用。2019 年度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908,491,189.18 元,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2020 年度募集资金
余额为人民币 308,090.80 元(包括扣除手续费后的净利息收入人民币 195,145.64 元),
全 部 存 放于公司开立 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 2021 年度募集资 金余额为人民币
309,028.98 元(包括扣除手续费后的净利息收入人民币 938.18 元),全部存放于公司
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09,928.71
元(包括扣除手续费后的净利息收入人民币 899.73 元),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
资金监管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存储管理制度》。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公告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原《募集资
金存储管理制度》失效。
    1、2017 年 12 月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的募集资金管理
    2018 年 1 月 5 日,公司会同 2017 年配股项目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金证券”)与中信银行光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按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以保证专款专用;专户银行定期向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寄送对账单,公司授权保荐机构
国金证券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户资料,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
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8,000,000.00 元的,中信银行光华支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
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该《三方监管协议》到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保荐机构
督导期(2019 年 12 月 31 日)结束后失效。
    公司该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由在澳大利亚注册的 Tianqi Lithium Kwinana Pty
Ltd 具体实施。Tianqi Lithium Kwinana Pty Ltd,中文名称为天齐锂业奎纳纳有限公司,
简称 TLK;原名 Tianqi Lithium Australia Pty Ltd,中文名称为“天齐锂业澳大利亚有
限公司”,2016 年 4 月设立,简称“天齐澳大利亚”。2017 年底,天齐锂业对天齐澳
大利亚的股权构架进行了调整,在成都天齐与天齐澳大利亚之间,增设 TLH,均为
100%持股关系。天齐澳大利亚名称已由 Tianqi Lithium Australia Pty Ltd 变更为 Tianqi
Lithium Kwinana Pty Ltd。募集资金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到达 TLK 是由公司通过对下
属全资子公司成都天齐锂业有限公司(简称成都天齐)增资,再由成都天齐向其全资
子公司 Tianqi Lithium Holding Pty Ltd(天齐锂业控股私人有限公司,简称 TLH)增
资,又由 TLH 向全资持股的 TLK 增资,最终 TLK 根据施工合同协议完成对外结算
支付。
    为便于募集资金监管,公司在中信银行光华支行开立了一个募集资金人民币账
户,成都天齐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成都分行)、汇
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成都分行)各开立了一个募集资
金人民币专户,在境外的 TLH、TLK 两公司在兴业银行成都分行分别开立了澳元、
美元、欧元三类币种的境外企业外汇存款户、在汇丰银行成都分行分别开立澳元、美
元两类币种的境外企业外汇存款户。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天齐、TLH、TLK、
国金证券与兴业银行成都分行、汇丰银行成都分行分别签订了《天齐锂业 2017 年度
配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19 年 12 月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的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聘请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证券”,原
名“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 2019 年度配股发行工作的保荐机
构,并与摩根士丹利证券签订了《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摩根士丹
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保荐人)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上市之保荐协议》。
摩根士丹利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封嘉玮先生、伍嘉毅先生承接公司的督导工作。公
司与国金证券的保荐协议因此终止,国金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 2017 年度配股的持续
督导工作将由摩根士丹利证券承接。
     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齐鑫隆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天齐鑫隆”)、Tianqi Lithium Australia Investments 2 Pty Ltd.(以下简称“TLAI2”)
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证券签
署完毕了《天齐锂业 2019 年配股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
议》”),公司及天齐鑫隆分别在中信银行成都银河王朝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人民币专户,
TLAI2 在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境外机构专用美元账户,并对募集
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专户银行定期向保荐机构寄送对
账单,公司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户资料,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
书面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
超过 1,000 万元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应
当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或业务回执。该《四
方监管协议》到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保荐机构督导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结
束后失效。由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摩根士丹利证券需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2022 年 7 月 2 日,公司发布《关于更换持续
督导机构保荐代表人的公告》,担任公司 2019 年配股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伍嘉毅先生因
工作变动已不再担任该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摩根士丹利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
只璟轩先生接替其工作,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此次变更后,公司 2017 年度配股
及 2019 年度配股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封嘉玮先生和只璟轩先生。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7 年 12 月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为人民币 132,709.20 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1)人民币账户

                                                                                    单位: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余额
       开户银行             存款账户         初始存放金额                         存款
                                                                   资金余额              利率
                                                                                  期限
①   公司账户
中 信 银 行 光 华 支 行 741261018220002716   1,604,468,927.16         20,040.70   活期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余额
         开户银行           存款账户         初始存放金额                            存款
                                                                   资金余额                   利率
                                                                                     期限
(注)                 1

小计                                         1,604,468,927.16         20,040.70

②     成都天齐账户
兴业银行成都草堂支行 4311801001001195 95                                      0.00

汇丰银行成都分行       632-008298-012                                108,793.11      活期

小计                                                                 108,793.11

合计                                         1,604,468,927.16        128,833.81


       注:公司由于在清理账户时工作疏忽,于 2021 年 4 月将成都天齐在兴业银行成都草堂
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431180100100119595 销户并将账户余额 2,248.92 元转至公司中信银
行基本户。后续考虑到重新在兴业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需要时间较长,公司于 2021 年 5
月将 2,248.92 元从中信银行基本户转入 2017 年配股同期成都天齐在汇丰银行成都分行开立
的募集资金专户 632-008298-012。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信银行光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7412610182200027161 作为公司与里昂证券澳大利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里昂证券”)诉讼
事项中的诉讼保全措施之一,仍处于司法冻结状态。该事项已于《天齐锂业 2021 年年度报
告》及《天齐锂业 2022 年半年报》中做出相关披露。

       (2)境外企业外汇存款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户名与开户行              账号
                                                  币种          原币金额        人民币金额(注)
 ①     TLH 账户
 汇丰银行成都分行       012-005849-056            澳元                23.66                    111.53
 兴业银行成都分行       NRA431022900100000582     澳元                 0.61                     2.88
 小计                                                                                        114.41
 ②     TLK 账户
 汇丰银行成都分行       012-005856-055            澳元               449.47                 2,118.71
 兴业银行成都分行       NRA4310229001000006 00    澳元               170.36                  803.04
 兴业银行成都分行       NRA4310214001000548 12    美元               120.50                  839.23
 小计                                                                                       3,760.98
 合计                                                                                       3,875.39

       注:根据 2022 年 12 月 31 日美元兑人民币的即期汇率 6.9646 及澳元兑人民币的即期汇
率 4.7138 转换。

    (3)下列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境外企业外汇存款账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无余
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户名与开户行                 账号
                                                           币种           原币金额        人民币金额
 ①     TLH 账户
 汇丰银行成都分行        012-005849-055                    美元                  0.00          0.00
                         NRA4310 2110 0100 0035 26         欧元                  0.00          0.00
 兴业银行成都分行
                         NRA4310 2140 0100 0540 53         美元                  0.00          0.00
 小计                                                                            0.00          0.00
 ②     TLK 账户
 汇丰银行成都分行        012-005856-056                    美元                  0.00          0.00
 兴业银行成都分行        NRA4310 2110 0100 0036 45         欧元                  0.00          0.00
 小计
 合计                                                                            0.00          0.00


       2、2019 年 12 月全体股东配售股份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为人民币 309,928.71 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1) 境内银行人民币账户

                                                                                          单位: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余额
        开户银行              存款账户          初始存放金额                       存款
                                                                   资金余额                  利率
                                                                                   期限
① 公司账户
中信银行成都银河王
                        8111001013000613963     2,908,491,189.18   309,928.71      活期
朝支行(注)
小计                                            2,908,491,189.18   309,928.71

② 天齐鑫隆账户
中信银行成都银河王                                                        0.00
                        8111001012600613961
朝支行(注)
小计                                                                      0.00

合计                                            2,908,491,189.18   309,928.71


       注 : 截 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中 信 银 行 成 都 银 河 王 朝 支 行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8111001013000613963 和 8111001012600613961 作为公司与里昂证券诉讼事项中的诉讼保全
措施之一,仍处于司法冻结状态。该事项已于《天齐锂业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天齐锂业
2022 年半年报》中做出相关披露。

       (2) 境外企业外汇存款账户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余额
        开户银行             存款账户
                                          币种   原币金额       人民币金额
③ TLAI2 账户
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694266442101   美元          0.00                 0.00
合计                                                    0.00                 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7 年 12 月全体股东配售股份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60,310.6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2017 年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2018 年                   156,101.32

                                                                                                             2019 年                    4,765.4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20 年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2021 年                      0.00
                                                                                                             2022 年                      0.00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        是否达 项目可
                                更项目      资总额                (1)           额      投入金额(2)   投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现的效益        到预计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含部分                                                               (%)(3)    态日期                   效益     否发生
            向
                                变更)                                                                =(2)/(1)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澳大利亚“年产 2.4 万吨电                                                                                                              不适用
                                          160,310.65         160,310.65         -        160,866.80   100.35%     2022 年     123.98                  否
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                                                                                                                    (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60,310.65         160,310.65         -        160,866.80   100.35%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不适用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不适用                                                                     -           -         -        -




                                                                            9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 计                        160,310.65        160,310.65      -         160,866.80   100.35%
                                                   截至报告期末,一期氢氧化锂项目已具备连续生产运行能力。根据 TLK 管理层的合理预计,该
                                                   项目产量自 2022 年 12 月起得到稳定提升。基于上述因素,公司判断一期氢氧化锂项目于 2022 年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11 月 30 日起达到商业化生产的能力。公司和 TLK 将继续专注于实现和巩固工厂稳定、一致和可
                                                   靠的运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见下述说明(4)的内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见下述说明(1)的内容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银行存款形式继续存放在监管账户内。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该项目计算假设经营周期为 40 年,自 2022 年末陆续投入运营,截至 2022 年末该项目营运时间较短,故不适用预计效益评价。
     说明: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60,866.80 万元,占承诺投入总额的 100.35%,其中:
     1、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 日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 13,195.51 万澳元,折合人民币 67,586.08 万元。其中自 2017 年
4 月 21 日董事会批准配股方案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投项目款项 11,741.59 万澳元,按 2017 年 12 月 31 日汇率折合人民币
59,797.59 万元,2018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1 日投入人民币 7,788.49 万元。
     2、除上述资金置换外,公司通过股权关系,以募集资金购入澳元 17,939.00 万元(购买日汇率折合人民币 88,693.08 万元),购入美元 666.81 万元(购
买日汇率折合人民币 4,473.22 万元)对下属单位进行直接投资,最终由具体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 TLK 公司分别以澳元或以澳元购买欧元、美元,共计支
付 18,883.26 万澳元(购买日汇率折合人民币 93,280.72 万元)。
    3、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各境外企业外汇存款户募集资金外币账户余额折合人民币 3,875.39 元。
    4、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1 年 1 月 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拟对公司 2017 年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①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原因
    该项目的调试、投产及达产进度均不及预期,项目处于暂缓调试的状态。结合公司现金流紧张的局面,如公司不能通过融资途径解决后续建设资金投
入,公司在该项目上的前期投入未来可能面临损失或计提减值的风险。为帮助公司海外运营项目进一步完善高效、合理的治理结构,提升公司对海外资产
的管控能力,降低海外项目的运营风险,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 Tianqi Lithium Energy Australia Pty Ltd(原全资子公司 Tianqi UK Limited,2020
年 12 月 6 日更名,以下简称“TLEA”)与澳大利亚上市公司 IGO Limited(以下简称“IGO”)及其全资子公司 IGO Lithium Holdings Pty Ltd(以下简称
“投资者”或“IGO 全资子公司”)签署《投资协议》等交易文件,拟以 TLEA 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 IGO;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 TLEA 注
册资本的 51%,投资者持有 TLEA 注册资本的 49%。根据交易结构和安排,TLEA 需先完成内部重组,由 Tianqi Lithium Holdings Pty Ltd(以下简称“TLH”)
将所持有的 Tianqi Lithium Australia Pty Ltd(以下简称“TLA”,持有上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TLK 100%的股权)100%股权转让至 TLEA。交易完成后,
TLK 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成公司持股 51%的控股子公司,同时 TLK 将使用 TLEA 本次增资资金在偿还相关债务后剩余的资金用于氢氧化锂工厂运营和
调试,继续实施公司 2017 年配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建设“一期氢氧化锂项目”,此种安排将涉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式的变更。
    ②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影响
    本次变更不会改变该项目的投向和项目基本建设内容,公司不会丧失对该项目实施主体的控制权,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③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进行了公告披露(公告编号:2020-133,公告名称:《天齐锂业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公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述交易已完成,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TLK 成为公司间接持股 51%的控股子公司。
    (二)2019 年 12 月全体股东配售股份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90,849.1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2019 年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2020 年             290,837.82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21 年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2022 年                 0.00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   是否达 项目可
                              更项目      资总额             (1)            额       投入金额(2)   投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现的效益   到预计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含部分                                                              (%)(3)    态日期              效益    否发生
           向
                              变更)                                                               =(2)/(1)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偿还购买 SQM 23.77%股权的
                                        290,849.12        290,849.12                  290,837.82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部分并购贷款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不适用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不适用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 计                                   290,849.12       290,849.12                   290,837.82   10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银行存款形式继续存放在监管账户内。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说明: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90,837.82 万元,占承诺投入总额的 100.00%,其中:
   1、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3 日以募集资金购入美元 41,573.83 万元(购买日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金额为 290,505.42 万元)并于 2020 年 1 月 8 日偿还收购
SQM23.77%股权的部分并购贷款。
   2、2020 年支付的发行费用为 332.40 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
关内容无重大差异。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毕马威华
振专字第 2300653 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
    “天齐锂业公司上述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
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天齐锂业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
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齐锂业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未发现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
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封嘉玮               只璟轩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