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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齐锂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4-15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3-019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1 日在《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3-007);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卫平先生授权副董事长蒋安琪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3 年 4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A 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
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 10 号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6 人,代表股份 571,918,59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85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 508,598,916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227%(其中 A 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人 6 名,代
表股份数量 485,047,4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5861%;H 股股东及
授权委托代表人 1 名,代表股份数量 23,551,5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66%);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49 人,代表股份 63,319,674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23%;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A 股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3 人(含网络投票),
代表股份 63,370,7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54%。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
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A股股东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2023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进行了表决;H股股东通过现场和委托投票的方式对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表决。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经累积投票,蒋卫平先
生、蒋安琪女士、夏浚诚先生、邹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具体得票如下:
    1.01 选举蒋卫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股东类型           获得选举票数      比例(%)      是否通过
  出席会议有 A 股表决权股东    546,479,160       99.6557          -
  出席会议有 H 股表决权股东      20,834,357      88.4629          -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总数    567,313,517       99.1948          是
     其中:A 股中小股东          61,482,851      97.0208          -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蒋
卫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蒋安琪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股东类型            获得选举票数      比例(%)    是否通过
  出席会议有 A 股表决权股东    545,322,245        99.4447        -
  出席会议有 H 股表决权股东    19,502,727         82.8088        -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总数    564,824,972        98.7597       是
     其中:A 股中小股东        60,325,936         95.1952        -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蒋
安琪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夏浚诚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股东类型            获得选举票数      比例(%)    是否通过
  出席会议有 A 股表决权股东    548,213,703        99.9720        -
  出席会议有 H 股表决权股东    22,001,367         93.4181        -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总数    570,215,070        99.7021       是
     其中:A 股中小股东        63,217,394         99.7580        -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夏
浚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邹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股东类型            获得选举票数      比例(%)    是否通过
  出席会议有 A 股表决权股东    547,824,356        99.9010        -
  出席会议有 H 股表决权股东    22,001,347         93.4180        -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总数    569,825,703        99.6341       是
     其中:A 股中小股东        62,828,047         99.1436        -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邹
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经累积投票,向川先生、
唐国琼女士、黄玮女士、吴昌华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各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具体得票如下:
    2.01 选举向川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股东类型            获得选举票数      比例(%)    是否通过
  出席会议有 A 股表决权股东    548,229,601        99.9749        -
  出席会议有 H 股表决权股东    24,765,367       105.1541         -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总数    572,994,968      100.1882        是
     其中:A 股中小股东        63,233,292         99.7831        -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向
川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唐国琼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股东类型            获得选举票数      比例(%)   是否通过
  出席会议有 A 股表决权股东    542,387,821       98.9096       -
  出席会议有 H 股表决权股东    22,468,147        95.4000       -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总数    564,855,968       98.7651      是
     其中:A 股中小股东        57,391,512        90.5646       -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唐
国琼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黄玮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股东类型            获得选举票数      比例(%)   是否通过
  出席会议有 A 股表决权股东    548,086,495       99.9488       -
  出席会议有 H 股表决权股东    22,051,967        93.6329       -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总数    570,138,462       99.6887      是
     其中:A 股中小股东        63,090,186        99.5572       -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黄
玮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4 选举吴昌华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股东类型            获得选举票数      比例(%)   是否通过
  出席会议有 A 股表决权股东    548,375,996      100.0016       -
  出席会议有 H 股表决权股东    24,920,547       105.8130       -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总数    573,296,543      100.2409      是
     其中:A 股中小股东        63,379,687       100.0141       -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吴
昌华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经累积投票,王东杰女
士、陈泽敏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的具体得票如下:
    3.01 选举王东杰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外部监事)
          股东类型            获得选举票数      比例(%)   是否通过
  出席会议有 A 股表决权股东    548,347,590       99.9964       -
  出席会议有 H 股表决权股东    22,051,967        93.6329       -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总数    570,399,557       99.7344      是
     其中:A 股中小股东        63,351,281        99.9692       -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王
东杰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陈泽敏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股东代表监事)
          股东类型             获得选举票数     比例(%)      是否通过
  出席会议有 A 股表决权股东     548,345,387      99.9960           -
  出席会议有 H 股表决权股东      22,051,957      93.6329           -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总数     570,397,344      99.7340          是
     其中:A 股中小股东          63,349,078      99.9658           -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陈
泽敏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指派李心悦、徐婧婕两名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
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一)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