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筑股份:关于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2018-10-31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调整原因

    2017年11月8日,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发布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登

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8),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

股票820.8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4.63元,授予日为2017年9月21日,

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11月9日。

    2018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决定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53,576,2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

    2018年5月28日,公司完成上述权益分派。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

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派

                              1
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影

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

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的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4.61 元/股。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

回购价格的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每股 4.61 元/股,程序合法、合规。

    五、律师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必要的授权和

批准,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和价格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等相关规定。



                               2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