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暨关联 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作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就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放弃参股公司 增资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对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下接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暨关联 交易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冯 俭 李双海 王 砾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