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筑股份: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2-16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5 日在公司办公楼 324 会议室召开了公司 2019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肖光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有24名,持有或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204,690,1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6%。
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1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4,442,558
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0,247,604股。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
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203,741,16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54%;反对票 949,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6%;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贾芳菲律师、余晓琴律师
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