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作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就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对外投资的定价依据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对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下接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之签 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冯 俭 李双海 王 砾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