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筑股份: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将
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
构,聘期 1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 90 万元,并授权公司
董事长办理续聘相关具体事宜。
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介绍
自 2016 年开始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
司审计机构,该所在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等方面尽心尽职,较好地
履行了相关职责。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为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内地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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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的要求。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一致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9 年度相关审计工
作的要求,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
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审计团队业务能力强,对审计质
量要求很高,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同意聘请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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