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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筑股份: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9-04-2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冯克敏                  董事                    出差                      肖光辉

冯俭                    独立董事                出差                      王砾

李双海                  独立董事                出差                      王砾


       公司负责人肖光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秀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李建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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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70,980,745.59           385,516,740.35                        -3.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0,967,168.57             5,010,322.46                      -518.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34,424,914.45           -11,776,426.63                      -192.32%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67,578,973.84          -142,441,760.90                      -158.0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24                   0.0078                     -515.3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23                   0.0078                     -514.1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0%                    0.21%                        -1.1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7,015,837,504.93         7,070,658,786.58                        -0.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320,420,102.61         2,343,205,058.24                        -0.9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8,022,380.2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965,993.64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9,870.50

减:所得税影响额                                                      5,267,379.6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13,118.88

合计                                                                 13,457,745.8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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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0,446                                                                    0
                                                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四川发展(控股)
                国有法人               15.97%        104,572,204
有限责任公司

新筑投资集团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6.96%         45,598,451                    质押                 40,290,000
限公司

广州广日股份有
                 国有法人               4.93%         32,268,492
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天弘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79%         18,239,776
定价值成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州金骏投资控
                 国有法人               2.78%         18,191,235
股有限公司

重庆兴瑞亘泰企
业管理咨询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6%         17,447,600
公司

新津聚英科技发
                 境内非国有法人         2.46%         16,092,000                    质押                 16,000,000
展有限公司

广州市城投投资
                 国有法人               1.83%         12,006,609
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颖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9%         10,421,703
中颖二号私募投
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
融通动力先锋混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9%          9,070,898
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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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种类       数量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04,572,204 人民币普通股    104,572,204

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5,598,451 人民币普通股     45,598,451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32,268,492 人民币普通股     32,268,49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永
                                                                       18,239,776 人民币普通股     18,239,776
定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州金骏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8,191,235 人民币普通股     18,191,235

重庆兴瑞亘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
                                                                       17,447,600 人民币普通股     17,447,600
公司

新津聚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6,092,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092,000

广州市城投投资有限公司                                                 12,006,609 人民币普通股     12,006,609

深圳市中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421,703 人民币普通股     10,421,703
中颖二号私募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动力先锋混
                                                                        9,070,898 人民币普通股      9,070,898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新津聚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2、本公司未知上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述外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外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
说明
                                 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无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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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其他应收款期末金额较期初金额减少273,792,008.48元,减少71.02%,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回新筑通工往来款3亿元所致。
2、存货期末金额较期初金额增加235,984,316.94元,增加31.12%,主要系轨道交通产业为满足交货需求,产品储备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金额较期初金额增加24,679,055.05元,增加153.45%,主要系留底增值税额增加所致。
4、长期股权投资期末金额较期初金额减少16,321,932.73元,减少35.93%,主要系报告期内新筑通工引进战略投资者,本公
司出资比例下降所致,重分类转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金额较期初金额减少39,832,999.83元,减少55.70%,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年初计提的工资及奖金所致。
6、应交税费期末金额较期初金额减少7,597,829.25元,减少39.24%,主要系本期缴纳相关税费所致。
7、其他应付款期末金额较期初金额减少26,995,456.10元,减少33.21%,主要系年初计提的债券利息到期兑付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金额较期初金额增加441,971,410.14元,增加85.15%,主要系应付债券重分类转入所致。
9、销售费用同比增加7,490,765.84元,增加42.64%,主要系随着轨道交通和超级电容业务的增长,售后服务费增加所致。
10、其他收益同比减少2,018,471.59元,减少67.64%,主要系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1、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2,046,560.86元,减少70.03%,主要系利润总额下降,相应的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12、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4,657,195.21元,主要系本期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所致;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减少15,341,297.86元,
主要系本期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及本期收回新筑通工3亿元相应冲减坏账准备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2009 年 12 月,控股股东新筑投资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新筑投资集团有                                                2009 年 12
                                    其他承诺 出具《承诺函》承诺:如果社会保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资时所作承诺         限公司                                                      月 01 日
                                               险及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要求公


                                                                                                                     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司及子公司对以前年度的员工社
                          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新
                          筑投资将按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
                          无偿代其补缴;如果因以前年度未
                          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而给
                          公司及子公司带来任何其他费用
                          支出和经济损失,新筑投资将无偿
                          代其承担。

                          1、本企业及本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及本企业下属企业目前没有在中
                          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
                          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以任
                          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
                          何对新筑股份构成竞争的业务及
                          活动或拥有与新筑股份存在竞争
                          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
                          组织的权益,或在该经济实体、机
                          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或核心技术人员。2、本企业保证
                          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
                          企业、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
                          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及本企业
                          的关联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
                          间接从事与新筑股份相同或相似
新筑投资集团有 于同业竞
                          的、对新筑股份业务构成或可能构
限公司及其一致 争、关联
                          成竞争的业务,并且保证不进行其 2009 年 11
行动人新津聚英 交易、资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他任何损害新筑股份及其他股东 月 18 日
科技发展有限公 金占用方
                          合法权益的活动 3、本企业将严格
司             面的承诺
                          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避免与新
                          筑股份发生关联交易,自觉维护新
                          筑股份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将不
                          利用本企业与新筑股份的关联关
                          系在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如新筑股份必须与本企业控制的
                          企业进行其他关联交易,则本企业
                          承诺,均严格履行相关法律程序,
                          遵照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将
                          促使交易的价格、相关协议条款和
                          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会要求新筑
                          股份给予与第三人的条件相比更
                          优惠的条件。本企业愿意承担因违
                          反上述承诺而给新筑股份造成的
                          全部经济损失。本承诺持续有效且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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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变更或撤销。

                            1、本企业及本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及本企业下属企业目前没有在中
                            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
                            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以任
                            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
                            何对新筑股份构成竞争的业务及
                            活动或拥有与新筑股份存在竞争
                            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
                            组织的权益,或在该经济实体、机
                            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或核心技术人员。2、本企业保证
                            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
                            企业、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
                            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及本企业
                            的关联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
                            间接从事与新筑股份相同或相似
                 关于同业
                            的、对新筑股份业务构成或可能构
                 竞争、关
新津新联投资管              成竞争的业务,并且保证不进行其
                 联交易、                                        2013 年 05
理中心(普通合              他任何损害新筑股份及其他股东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资金占用                                        月 09 日
伙)                        合法权益的活动 3、本企业将严格
                 方面的承
                            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诺
                            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避免与新
                            筑股份发生关联交易,自觉维护新
                            筑股份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将不
                            利用本企业与新筑股份的关联关
                            系在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如新筑股份必须与本企业控制的
                            企业进行其他关联交易,则本企业
                            承诺,均严格履行相关法律程序,
                            遵照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将
                            促使交易的价格、相关协议条款和
                            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会要求新筑
                            股份给予与第三人的条件相比更
                            优惠的条件。本企业愿意承担因违
                            反上述承诺而给新筑股份造成的
                            全部经济损失。本承诺持续有效且
                            不可变更或撤销。

                            1、本人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
                 关于同业
                            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
                 竞争、关
                            伙企业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 2009 年 11
黄志明先生       联交易、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对新筑股份 月 18 日
                 资金占用
                            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
                 方面的承
                            新筑股份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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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           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
                                                 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
                                                 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
                                                 人员。2、本人保证将采取合法及
                                                 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本人拥有
                                                 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与其他经
                                                 济组织及本人的关联企业,不以任
                                                 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新筑股
                                                 份相同或相似的、对新筑股份业务
                                                 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并且
                                                 保证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新筑股
                                                 份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3、
                                                 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
                                                 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
                                                 避免与新筑股份发生关联交易,自
                                                 觉维护新筑股份及其全体股东的
                                                 利益,将不利用本人与新筑股份的
                                                 关联关系在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
                                                 当利益。如新筑股份必须与本人控
                                                 制的企业进行其他关联交易,则本
                                                 企业承诺,均严格履行相关法律程
                                                 序,遵照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
                                                 行,将促使交易的价格、相关协议
                                                 条款和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会要
                                                 求新筑股份给予与第三人的条件
                                                 相比更优惠的条件。本人愿意承担
                                                 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新筑股份造
                                                 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本承诺持续有
                                                 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
毕的,应当详细说明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不适用
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
划


四、对 2019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净利润为负值

2019 年 1-6 月净利润(万元)                                          -7,500   至                         -6,000

2018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2,496.18
元)

                                               主要系股权处置等非经收益同比大幅度减少,以及磁悬浮等轨道交通产业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投入较大,利息支出等费用增加所致。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光辉

                                                          2019年4月24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