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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筑股份:勤勉尽责说明2019-05-10  

						                             勤勉尽责说明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向参股公司四川新筑通工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筑通工”)投资
5,565 万元,其中 3,273.53 万元作为认缴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对上述投资的背景进行了全面了解,并做出了以下调查、
分析:1、分析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公司战略,新筑通工与公司超级电容系统产业
是否存在协同效应;2、分析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利益;3、分析本次交易
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是否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人输送利益,是否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4、分析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安排,是否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
成影响;5、分析本次交易风险是否可控,是否会对公司后续经营带来风险。
    本人在董事会审议《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严格遵守关联董
事回避制度。
    本人严格履行董事勤勉尽责义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3.3.7 条和第 3.3.8 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董事签字:肖光辉
                                        2019 年 4 月 19 日
                             勤勉尽责说明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向参股公司四川新筑通工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筑通工”)投资
5,565 万元,其中 3,273.53 万元作为认缴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对上述投资的背景进行了全面了解,并做出了以下调查、
分析:1、分析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公司战略,新筑通工与公司超级电容系统产业
是否存在协同效应;2、分析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利益;3、分析本次交易
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是否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人输送利益,是否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4、分析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安排,是否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
成影响;5、分析本次交易风险是否可控,是否会对公司后续经营带来风险。
    本人在董事会审议《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严格遵守关联董
事回避制度。
    本人严格履行董事勤勉尽责义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3.3.7 条和第 3.3.8 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董事签字:冯克敏
                                        2019 年 4 月 19 日
                             勤勉尽责说明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向参股公司四川新筑通工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筑通工”)投资
5,565 万元,其中 3,273.53 万元作为认缴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对上述投资的背景进行了全面了解,并做出了以下调查、
分析:1、分析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公司战略,新筑通工与公司超级电容系统产业
是否存在协同效应;2、分析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利益;3、分析本次交易
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是否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人输送利益,是否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4、分析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安排,是否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
成影响;5、分析本次交易风险是否可控,是否会对公司后续经营带来风险。
    本人做出的投资决策是独立的,并在董事会审议《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时,提醒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本人严格履行董事勤勉尽责义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3.3.7 条和第 3.3.8 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董事签字:杨永林
                                         2019 年 4 月 19 日
                             勤勉尽责说明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向参股公司四川新筑通工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筑通工”)投资
5,565 万元,其中 3,273.53 万元作为认缴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对上述投资的背景进行了全面了解,并做出了以下调查、
分析:1、分析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公司战略,新筑通工与公司超级电容系统产业
是否存在协同效应;2、分析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利益;3、分析本次交易
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是否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人输送利益,是否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4、分析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安排,是否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
成影响;5、分析本次交易风险是否可控,是否会对公司后续经营带来风险。
    本人做出的投资决策是独立的,并在董事会审议《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时,提醒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本人严格履行董事勤勉尽责义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3.3.7 条和第 3.3.8 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董事签字:贾秀英
                                         2019 年 4 月 19 日
                             勤勉尽责说明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向参股公司四川新筑通工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筑通工”)投资
5,565 万元,其中 3,273.53 万元作为认缴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对上述投资的背景进行了全面了解,并做出了以下调查、
分析:1、分析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公司战略,新筑通工与公司超级电容系统产业
是否存在协同效应;2、分析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利益;3、分析本次交易
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是否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人输送利益,是否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4、分析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安排,是否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
成影响;5、分析本次交易风险是否可控,是否会对公司后续经营带来风险。
    本人在董事会审议《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严格遵守关联董
事回避制度,未参与该议案的表决和投票。
    本人严格履行董事勤勉尽责义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3.3.7 条和第 3.3.8 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董事签字:何强
                                         2019 年 4 月 19 日
                             勤勉尽责说明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向参股公司四川新筑通工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筑通工”)投资
5,565 万元,其中 3,273.53 万元作为认缴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对上述投资的背景进行了全面了解,并做出了以下调查、
分析:1、分析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公司战略,新筑通工与公司超级电容系统产业
是否存在协同效应;2、分析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利益;3、分析本次交易
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是否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人输送利益,是否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4、分析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安排,是否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
成影响;5、分析本次交易风险是否可控,是否会对公司后续经营带来风险。
    本人做出的投资决策是独立的,并在董事会审议《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时,提醒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本人严格履行董事勤勉尽责义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3.3.7 条和第 3.3.8 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董事签字:张杨
                                         2019 年 4 月 19 日
                             勤勉尽责说明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向参股公司四川新筑通工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筑通工”)投资
5,565 万元,其中 3,273.53 万元作为认缴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对上述投资的背景进行了全面了解,并做出了以下调查、
分析:1、分析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公司战略,新筑通工与公司超级电容系统产业
是否存在协同效应;2、分析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利益;3、分析本次交易
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是否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人输送利益,是否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4、分析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安排,是否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
成影响;5、分析本次交易风险是否可控,是否会对公司后续经营带来风险。
    本人做出的投资决策是独立的,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在董事
会审议《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提醒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本人严格履行董事勤勉尽责义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3.3.7 条和第 3.3.8 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董事签字:李双海
                                        2019 年 4 月 19 日
                             勤勉尽责说明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向参股公司四川新筑通工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筑通工”)投资
5,565 万元,其中 3,273.53 万元作为认缴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对上述投资的背景进行了全面了解,并做出了以下调查、
分析:1、分析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公司战略,新筑通工与公司超级电容系统产业
是否存在协同效应;2、分析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利益;3、分析本次交易
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是否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人输送利益,是否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4、分析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安排,是否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
成影响;5、分析本次交易风险是否可控,是否会对公司后续经营带来风险。
    本人做出的投资决策是独立的,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在董事
会审议《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提醒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本人严格履行董事勤勉尽责义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3.3.7 条和第 3.3.8 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董事签字:冯俭
                                        2019 年 4 月 19 日
                             勤勉尽责说明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向参股公司四川新筑通工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筑通工”)投资
5,565 万元,其中 3,273.53 万元作为认缴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对上述投资的背景进行了全面了解,并做出了以下调查、
分析:1、分析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公司战略,新筑通工与公司超级电容系统产业
是否存在协同效应;2、分析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利益;3、分析本次交易
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是否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人输送利益,是否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4、分析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安排,是否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
成影响;5、分析本次交易风险是否可控,是否会对公司后续经营带来风险。
    本人做出的投资决策是独立的,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在董事
会审议《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提醒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本人严格履行董事勤勉尽责义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3.3.7 条和第 3.3.8 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董事签字:王砾
                                        2019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