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筑股份: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19-11-13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9.16万股,占

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3958%,涉及145名激励对象。

    2、预留部分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1.5365万股,占回

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1704%,涉及70名激励对象。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为65,102.6035万股。

    4、截至目前,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一、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简述

    (一)2017年8月11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首次方案”)、《关

                               1
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独立董事就首次

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17年8月12日起,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网

站公示。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首次方案公告前

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显示其中有6名激

励对象在知悉公司筹划激励计划事项后至首次方案公开披露期间存

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上述6人不得成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公司董事会决定

取消上述6名员工的激励对象资格,并调整了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及授予数量。

    2017年8月1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修

订方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修订方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2017年8月28日,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修订方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

                               2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并披露了《成都市新筑路桥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股票的自查报告》。

    (四)2017年9月21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2017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以上

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17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8),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820.8 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 4.63 元,

授予日为 2017 年 9 月 21 日,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11

月 9 日。

    (六)2018 年 7 月 5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

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18年7月1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

登记完后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0),公司实际向71名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203.773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4.48元,授予日

为 2018年7月5日,预留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7月20日。

    (八)2018年10月3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

                               3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关于调

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实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的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每股

4.61元。同时,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中,已有13名激励对象不再

是公司或子公司员工,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88.10万股。

    (九)2018年11月16日,经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性股票

的议案》。

    (十)2019年1月2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公司已于2019年1月17日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十一)2019年7月23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二)2019年8月9日,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4
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1、 部分激励对象离职

        本次共计20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该等人员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

        2、公司业绩未达到解锁条件

        (1)《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确定的公

司业绩考核目标和解锁比例
                  解除限售期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17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60,000 万元       20%
首次授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18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70,000 万元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19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70,000 万元       50%
                  解除限售期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授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18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70,000 万元       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19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70,000 万元       50%

        (2)2018 年度经审计确认的营业收入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9】

第 14-00002 号),公司 2018 年度营业收入为 1,960,210,581.94 元。

        由于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将被公司回购注销,涉

及 1791名激励对象。

        (二)回购注销的数量、价格

        1、回购注销的原则
1
    该 179 名激励对象不含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 20 名激励对象。
                                                 5
    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

定:

    (1)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

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公司按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激励计划

中已约定的需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的

情形或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激励计划需对回购

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

    2、回购注销的数量、价格

    (1)离职的激励对象
       授予期                 每股回购价格              数量(万股)
       首次授予                  4.61元                    62.48
       预留授予                  4.48元                    20.30

    (2)公司业绩未达到解锁条件涉及的激励对象
       授予期              每股回购价格(注)           数量(万股)
       首次授予    4.61元加上同期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196.68
       预留授予    4.48元加上同期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91.2365
    注:业绩未达到解锁条件涉及的激励对象,每股回购价格=授予价格*
(1+1.5%/365*天数),天数=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至资金归还前一日。

    (三)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2019年9月26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回

购注销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9]第14-00004号)。

截至目前,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6
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限售股总数减少

370.6965万股,总股本减少370.6965万股,公司总股本由65,473.3

万股变更为65,102.6035万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减少额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4,736,225       2.25%    3,706,965    11,029,260       1.69%
    高管锁定股           6,838,895       1.04%                  6,838,895       1.05%
    股权激励限售股       7,897,330       1.21%    3,706,965     4,190,365       0.6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39,996,775      97.75%                639,996,775    98.31%
三、总股本             654,733,000   100.00%      3,706,965   651,026,035   100.00%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2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