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筑股份:关于公开挂牌处置车辆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4-15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处置车辆形成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在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公开
挂牌处置部分车辆,相关挂牌信息已在西南联交所官网
(http://www.swuee.com/)公开披露。近日,公司收到西南联交所
《关于成交相关事项的告知函》(项目编号:DSCQ2020DC3E1027979),
获悉公司副总经理王斌先生、监事杨丽女士为受让方,具体成交情况
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买受人 挂牌价(万元) 成交价(万元)
1 川 AU847N 小轿车 王斌 62.02 62.02
2 川 AY9F49 小轿车 杨丽 30.67 30.6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王斌先生、
杨丽女士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已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
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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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王斌先生基本情况
王斌先生,中国国籍,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 855,000
股。
(二)杨丽女士基本情况
杨丽女士,中国国籍,现任公司监事,持有公司股份 163,000 股。
(三)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因此,王斌先生、
杨丽女士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一)标的资产权属
为公司所属的车辆,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权
属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查封、冻结等情形。
(二)标的资产价值
根据四川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现场勘察日 2019 年 9 月 2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车
辆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川中天华评报字(2019)135 号),经市场法
评估,评估价值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购置 已行驶里 账面价值(元) 评估价值(元)
2
日期 程(km) 原值 净值 净值
川 AU847N 小
1 2018.4.17 31500 792,582.90 628,945.69 620,200.00
轿车
川 AY9F49 小
2 2018.4.11 27968 395,316.24 311,641.02 306,700.00
轿车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以车辆评估价值作为挂牌底
价,定价公正、合理,成交价格公允。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西南联交所是四川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产权交易机构,与公司
同受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控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西南
联交所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总额 49,088 万元,负债总额
33,943 万元,净资产 15,145 万元;2019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2,374
万元,净利润 2,666 万元。公司按照西南联交所的收费标准向西南联
交所支付车辆挂牌交易服务费用,截至目前,已发生交易费用 801.33
元。若后续该等关联交易触发《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的条件时,公司将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为公司,乙方为王斌先生、杨丽女士。
(一)交易价款
小轿车(川 AU847N)的交易价款为 62.02 万元;小轿车(川 AY9F49)
的交易价款为 30.67 万元。
(二)支付方式
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西南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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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指定银行账户。
(三)产权交接事项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获得西南联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
证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四)产权交易的税费
本次车辆交易中涉及的过户费用(包括过户手续费、工本费、号
牌费等)由乙方承担,涉及应缴纳的税按照国家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西南联交所的交易服务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五)交易价款的结算
甲乙双方通过西南联交所进行结算。
(六)附则
除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的情形以
外,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处置车辆是为了提升公司资产质量,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年初至目前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目前,除支付薪酬外,公司及子公司与王斌先生、杨丽女
士未发生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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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公司公开挂牌处置车辆形成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
查,一致认为:本次处置车辆是为了提升公司资产质量,降低公司运
营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有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发展
需要,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定价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三)西南联交所《关于成交相关事项的告知函》;
(四)《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车辆项目资产
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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