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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筑股份:关于公开挂牌处置车辆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4-15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处置车辆形成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在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公开

挂牌处置部分车辆,相关挂牌信息已在西南联交所官网

(http://www.swuee.com/)公开披露。近日,公司收到西南联交所

《关于成交相关事项的告知函》(项目编号:DSCQ2020DC3E1027979),

获悉公司副总经理王斌先生、监事杨丽女士为受让方,具体成交情况

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买受人       挂牌价(万元)   成交价(万元)

  1      川 AU847N 小轿车       王斌            62.02            62.02

  2      川 AY9F49 小轿车       杨丽            30.67            30.6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王斌先生、

杨丽女士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已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

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王斌先生基本情况

       王斌先生,中国国籍,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 855,000

股。

       (二)杨丽女士基本情况

       杨丽女士,中国国籍,现任公司监事,持有公司股份 163,000 股。

       (三)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因此,王斌先生、

杨丽女士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一)标的资产权属

       为公司所属的车辆,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权

属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查封、冻结等情形。

       (二)标的资产价值

       根据四川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现场勘察日 2019 年 9 月 2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车

辆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川中天华评报字(2019)135 号),经市场法

评估,评估价值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购置     已行驶里       账面价值(元)   评估价值(元)


                                       2
                    日期      程(km)         原值         净值         净值
     川 AU847N 小
 1                2018.4.17   31500        792,582.90   628,945.69   620,200.00
         轿车
     川 AY9F49 小
 2                2018.4.11   27968        395,316.24   311,641.02   306,700.00
         轿车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以车辆评估价值作为挂牌底

价,定价公正、合理,成交价格公允。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西南联交所是四川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产权交易机构,与公司

同受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控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西南

联交所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总额 49,088 万元,负债总额

33,943 万元,净资产 15,145 万元;2019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2,374

万元,净利润 2,666 万元。公司按照西南联交所的收费标准向西南联

交所支付车辆挂牌交易服务费用,截至目前,已发生交易费用 801.33

元。若后续该等关联交易触发《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的条件时,公司将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为公司,乙方为王斌先生、杨丽女士。

     (一)交易价款

     小轿车(川 AU847N)的交易价款为 62.02 万元;小轿车(川 AY9F49)

的交易价款为 30.67 万元。

     (二)支付方式

     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西南联交

                                       3
所指定银行账户。

    (三)产权交接事项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获得西南联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

证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四)产权交易的税费

    本次车辆交易中涉及的过户费用(包括过户手续费、工本费、号

牌费等)由乙方承担,涉及应缴纳的税按照国家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西南联交所的交易服务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五)交易价款的结算

    甲乙双方通过西南联交所进行结算。

    (六)附则

    除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的情形以

外,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处置车辆是为了提升公司资产质量,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年初至目前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目前,除支付薪酬外,公司及子公司与王斌先生、杨丽女

士未发生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4
    我们对公司公开挂牌处置车辆形成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

查,一致认为:本次处置车辆是为了提升公司资产质量,降低公司运

营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有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发展

需要,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定价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三)西南联交所《关于成交相关事项的告知函》;

    (四)《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车辆项目资产

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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