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筑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0-04-1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冯俭,作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任期自 2015 年 5 月 18 日起。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
2019 年度工作中,我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
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
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9 年度内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13次董事会会议和7次股东大会会议。本
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会
议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与会时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未对会议审议的任何议案提出异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19年度,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列席次数
13 12 1 0 4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同意新筑通工还款计划并拟签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 订补充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2019年3月9日
九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同意新筑通工还款计划并拟签
订补充协议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 可意见》
2019年4月16日
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
见》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
2019年4月26日 见》
一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
2019年5月10日 《独立董事的相关独立意见》
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9年7月24日
三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2019年8月27日
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 《独立董事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2019年9月30日
七次会议 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他时间
到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了解和检查,深入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
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通过参加公司会议或重大事项提前沟通的方式及时获悉公司重大
事项的及经营决策的进展情况。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关注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工作
2019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
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监督,提醒公司保持投资者
电话畅通,注重与投资者的交流,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研究
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
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除履行上
述职责外,还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自身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
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
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
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五、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19年内主持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
主要工作是与提名委员会其他委员一同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
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内审工作,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
认真审阅了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内审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并对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工作细
则》,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年度薪酬与考核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
查,对公司完善绩效考核体系方面给予建议。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就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重大投资决策等事项进行商讨并给予建议,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独立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独立董事:冯俭
2020 年 4 月 13 日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李双海,作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任期 2013 年 10 月 22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6 日。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2019 年任期内,我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
的利益。现将 2019 年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9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和6次股东大会会议。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
会议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与会时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
赞成票,未对会议审议的任何议案提出异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
权,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19年任期内,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列席次数
10 8 2 0 2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同意新筑通工还款计划并拟签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 订补充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2019年3月9日
九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同意新筑通工还款计划并拟签
订补充协议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 可意见》
2019年4月16日
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
见》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
2019年4月26日 见》
一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
2019年5月10日 《独立董事的相关独立意见》
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9年7月24日
三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2019年8月27日
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 《独立董事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2019年9月30日
七次会议 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任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他
时间到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了解和检查,深入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
情况;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通过参加公司会议或重大事项提前沟通的方式及时获悉公
司重大事项的及经营决策的进展情况。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关注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工作
2019年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对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监督,提醒公司保持
投资者电话畅通,注重与投资者的交流,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研究
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
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除履行上
述职责外,还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自身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
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
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五、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19年任期内主持召开了
3次审计委员会。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议公司
定期报告、内审工作,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认真审阅
了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内审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并对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主要工作是与提名委员会其他委员一同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工作细
则》,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年度薪酬与考核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
查,对公司完善绩效考核体系方面给予建议。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就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重大投资决策等事项进行商讨并给予建议,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独立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独立董事:李双海
2020 年 4 月 13 日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王砾,作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任期 2013 年 10 月 22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6 日。本人严
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2019 年任期内,我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
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19 年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9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和6次股东大会会议。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
会议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与会时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
赞成票,未对会议审议的任何议案提出异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
权,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19年任期内,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列席次数
10 10 0 0 2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同意新筑通工还款计划并拟签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 订补充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2019年3月9日
九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同意新筑通工还款计划并拟签
订补充协议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 可意见》
2019年4月16日
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
见》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
2019年4月26日 见》
一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
2019年5月10日 《独立董事的相关独立意见》
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9年7月24日
三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2019年8月27日
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 《独立董事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2019年9月30日
七次会议 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任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他
时间到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了解和检查,深入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
情况;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通过参加公司会议或重大事项提前沟通的方式及时获悉公
司重大事项的及经营决策的进展情况。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关注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工作
2019年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对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监督,提醒公司保持
投资者电话畅通,注重与投资者的交流,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研究
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
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除履行上
述职责外,还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自身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
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
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五、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
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工
作细则》,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年度薪酬与考核等情况进行监督
和检查,对公司完善绩效考核体系方面给予建议。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
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内审工作,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
认真审阅了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内审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并对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主要工作是与提名委员会其他委员一同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就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重大投资决策等事项进行商讨并给予建议,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独立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独立董事:王砾
2020 年 4 月 13 日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罗珉,作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任期自 2019 年 10 月 16 日起。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2019
年 10 月 16 日任职以来,我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
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
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任职以来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任职以来,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会议。本着
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会议
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与会时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
票,未对会议审议的任何议案提出异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任职以来,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列席次数
3 3 0 0 1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未发表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任职以来,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他时间
到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了解和检查,深入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
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通过参加公司会议或重大事项提前沟通的方式及时获悉公司重大
事项的及经营决策的进展情况。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关注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工作
任职以来,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
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监督,提醒公司保持投资者
电话畅通,注重与投资者的交流,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研究
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
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除履行上
述职责外,还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自身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
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
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
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五、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
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内主持召开了1次提名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工作细则》,对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关于年度薪酬与考核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公司完善
绩效考核体系方面给予建议。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
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内审工作,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
认真审阅了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内审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并对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主要工作是与提名委员会其他委员一同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就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重大投资决策等事项进行商讨并给予建议,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独立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独立董事:罗珉
2020 年 4 月 13 日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江涛,作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任期自 2019 年 10 月 16 日起。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2019
年 10 月 16 日任职以来,我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
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
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任职以来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任职以来,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会议。本着
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会议
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与会时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
票,未对会议审议的任何议案提出异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任职以来,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列席次数
3 3 0 0 2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未发表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任职以来,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他时间
到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了解和检查,深入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
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通过参加公司会议或重大事项提前沟通的方式及时获悉公司重大
事项的及经营决策的进展情况。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关注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工作
任职以来,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
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监督,提醒公司保持投资者
电话畅通,注重与投资者的交流,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研究
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
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除履行上
述职责外,还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自身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
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
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
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五、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以来共主持召开了2
次审计委员会。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议公司定
期报告、内审工作,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认真审阅了
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内审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主要工作是与提名委员会其他委员一同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工作细
则》,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年度薪酬与考核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
查,对公司完善绩效考核体系方面给予建议。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就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重大投资决策等事项进行商讨并给予建议,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独立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独立董事:江涛
2020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