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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筑股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管理办法(暂行)2020-11-14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薪酬和绩效管
理,构建科学的、符合企业管理现状的考核体系,推动战略目标
和经营管理业绩的实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管(总
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其中,通过市场化谈判引
入的高级管理人员,可结合引进协议并参照本办法进行综合考评。

           第二章     薪酬结构与考核指标体系

    第三条 薪酬结构
    年度总收入=年度目标薪酬+奖金+津补贴,其中:
    (一)年度目标薪酬=固定薪酬+绩效薪酬,固定薪酬和绩效
薪酬二者间的权重为 40%、60%。
    (二)奖金根据公司奖励管理相关制度办法规定实施,包括
重大项目奖励、重大专项工作奖励等。
    (三)津补贴的类别、标准和发放方式按公司相关管理办法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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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指标分类及考核实施主体
       高管个人考核指标从公司经营指标、个人业绩指标、德能勤
绩廉指标和董事长/总裁评价四个维度进行设置,其中:

       1、公司总裁
序号              考核指标                权重   考核组织部门   考核承办主体

 1               公司经营指标              40                   董事会办公室

                         分管部门目标                            经营计划部
 2      个人业绩指标                       50
                        公司高管的考核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办公室
                            平均得分

 3              德能勤绩廉指标             10                    人力资源部

 4               董事长评价               ±10                  董事会办公室


       2、其他高管
序号              考核指标                权重   考核组织部门   考核承办主体

 1               公司经营指标              20                   董事会办公室

 2       个人业绩指标(分管部门目标)      70                    经营计划部
                                                 董事会办公室
 3              德能勤绩廉指标             10                    人力资源部

 4             董事长、总裁评价          各±5                  董事会办公室



                       第三章      目标确定与调整

       第五条 目标确定
       由董事会办公室根据指标体系组织拟订高管年度目标任务,
经沟通协商确认后,报公司批准后形成高管年度工作任务书。

       第六条 工作任务书
       工作任务书是高管个人承接公司目标任务的主要凭据,以自
                                         2/7
然年度为周期签订,一年签订一次。

    第七条 目标调整
    年度目标确定后,若因重大变化确需调整目标的,由工作任
务责任人提出书面调整申请(包括调整原因、调整内容,调整后
的行动计划及保障措施等),按流程审批通过后执行。工作任务调
整申请未获批准前仍按原目标执行。


                第四章    目标考核实施

    第八条 考核周期
    公司高管实行年度考核。
    第九条 考核计分方式
    高管个人考核得分=公司经营目标考核得分*权重+个人业绩
目标考核得分*权重+德能勤绩廉目标考核得分*权重+董事长/总
裁评价分。
    第十条 公司经营目标考核实施
    公司下达全年经营目标,年底由董事会办公室组织考核并形
成考核得分。
    第十一条 个人业绩目标考核实施
    (一)公司总裁个人业绩目标考核
    公司总裁个人业绩目标由其分管部门目标和其他高管目标考
核结果共同构成,两者权重由董事会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沟
通确定;个人业绩目标考核得分=分管部门目标考核得分*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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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其他高管目标考核平均分*权重;若总裁无分管部门的,则其
个人业绩目标考核得分=公司其他高管目标考核平均分。
    1、只分管 1 个部门的,分管部门目标考核得分=该部门的组
织目标考核得分;
    2、分管多个部门的,视分管部门工作难度、重要程度等因素,
由董事会办公室组织沟通确定各部门的权重占比;分管部门目标
考核得分=各部门组织目标考核得分的加权平均分,各部门组织目
标考核得分由经营计划部提供。
    (二)其他高管个人业绩目标考核
    其他高管个人业绩目标由其分管部门目标加权构成。
    1、只分管 1 个部门的,分管部门目标考核得分=该部门的组
织目标考核得分;
    2、分管多个部门的,视分管部门工作难度、重要程度等因素,
由董事会办公室组织沟通确定各部门的权重占比;分管部门目标
考核得分=各部门组织目标考核得分的加权平均分,各部门组织目
标考核得分由经营计划部提供。
    第十二条 德能勤绩廉目标考核实施
    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德能勤绩廉相关要求,设置对应的评价考
核指标,在年底组织并形成德能勤绩廉目标的考核结果。
    第十三条 董事长/总裁评价
    年度董事长/总裁可根据各高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
评估,其中:总裁由董事长进行±10 分的评价考核,其他高管由
                            4/7
董事长和总裁各进行±5 分的评价考核。

                   第五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四条 考核结果运用
    高管个人考核得分,作用于高管的绩效薪酬部分,对应关系
如下:
   序号              目标考核得分              绩效兑现系数
    1              目标考核得分<60                 0
    2          60≤目标考核得分<65                0.5
    3          65≤目标考核得分<70                0.6
    4          70≤目标考核得分<75                0.7
    5          75≤目标考核得分<80                0.8
    6          80≤目标考核得分<85                0.9
    7          85≤目标考核得分<90                1.0
    8          90≤目标考核得分<95                1.1
    9          95≤目标考核得分<100               1.2
    10             目标考核得分≥100               1.3

    第十五条 薪酬发放
    (一)固定薪酬和津补贴部分,按月度发放。
    (二)绩效薪酬和奖金部分,根据考核周期,在考核结束后
的次月发放。
    第十六条 罚则
    (一) 绩效考核坚持“两个一票否决制”原则,即:安质环一
票否决制、廉洁从业和阳光承诺一票否决制。
    (二) 公司高管的过错责任追究和其他奖罚措施参见公司相
关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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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公司高管年度目标薪酬标准的确定、调整按公司董
事会审议后的结果执行,详见附件。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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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目标薪酬标准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年度目标薪酬
序号   姓名               职务
                                          标准(万元)

 1     夏玉龙            总经理               100

 2     贾秀英           财务总监               80

 3      张杨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80

 4      杨丽            副总经理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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