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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筑股份:关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1-01-16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津

聚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津新联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

人新津聚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英科技”)、新津新联投

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新津新联”)目前合计持有成都

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64,007,082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 8.32%,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

超过 17,700,004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 2.30%)。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名称               股份来源                  持股数量          占现有总股本的比例
新筑投资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及资本               45,598,451                 5.93%
               公积转增股本、非公开发行
聚英科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及资本               16,092,000                 2.09%
               公积转增股本
新津新联       集中竞价交易买入                        2,316,631                 0.30%
合计                                                  64,007,082                 8.3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企业财务安排。

       (二)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三)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17,700,004 股(占公司现有总

股本比例 2.30%),其中:新筑投资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5,383,373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 2.00%);新津新联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

过 2,316,631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 0.30%)。

       (四)减持期间: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

的股份除外)。

       (五)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形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即 2010 年
            09 月 21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新筑投资                                      2010 年 09 月 21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                         三十六个月   履行完毕
聚英科技                                             日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
                         有的股份
            自新筑股份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
                                              2014 年 07 月 09
新筑投资    票新增股份上市首日(2014 年 07                       三十六个月   履行完毕
                                                     日
            月 21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2
            所认购的 1,416.4305 万股新股

           自增持完成之日(2013 年 6 月 28
                                               2013 年 06 月 28
新津新联   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                          六个月   履行完毕
                                                      日
                     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拟减持计划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不一致

的情况。

     (三)减持期间内若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

项,拟减持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四)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的以下情形:

     1、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

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

     2、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

情况。

     (六)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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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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