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筑股份: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2022-06-20
四川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持
有的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51.6%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公司
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以及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权益,现就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
企业的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且由本公司在班子成
员任命、董事委任、战略规划以及绩效考核等重大事项上实现控制的企业(以下
简称“下属企业”,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除外,下同)不存在从事与上市公
司或其控制的企业产生实质性竞争业务的情形。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公
司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
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相同、相似的业务,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对与上
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
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或下属企业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
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经营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本公司将立即通
知上市公司,并承诺将该等商业机会优先让渡予上市公司。
4、本公司将利用对下属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
上述承诺。
5、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上市公司
由此遭受的损失。
上述承诺的有效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至本公司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之日止。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之签章页)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22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