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0.SZ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名称 交易对方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六月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声 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 义。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 信息,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报告书及其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于本次交易相 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 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负责;因本次交易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 书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地考虑本报告书披露 的各项风险因素。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出具声明和承诺函: 1、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与本次交易相关 的信息和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 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 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 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 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在新筑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如因提供的信 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本公司/本所及经办人员同意上市公司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 本所出具的文件,并保证其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本所审阅,确认 文件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目 录 声 明.............................................................................................................................. 1 目 录.............................................................................................................................. 3 释 义.............................................................................................................................. 4 重大事项提示 ............................................................................................................... 9 重大风险提示 ............................................................................................................. 24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 28 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35 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50 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 57 第五章 标的资产评估作价基本情况 ..................................................................... 132 第六章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 340 第七章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 350 第八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56 第九章 财务会计信息 ............................................................................................. 402 第十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 410 第十一章 风险因素分析 ......................................................................................... 424 第十二章 其他重要事项 ......................................................................................... 428 第十三章 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 441 第十四章 中介机构及有关经办人员 ..................................................................... 445 第十五章 备查文件 ................................................................................................. 446 第十六章 声明与承诺 ............................................................................................. 447 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重组报告书》/本报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 指 告书 告书(草案) 上市公司/新筑股份 指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晟天新能源/标的公司 指 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标的股权 指 晟天新能源 51.60%股权 四川省国资委 指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川发展/交易对方/转 指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让方/业绩承诺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 新筑股份向四川发展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晟天新能源 51.60% 指 次重组/本次交易 股权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发展(控股)有限 指 议》 责任公司附条件生效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发展(控股)有限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指 责任公司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轨交投资 指 四川发展轨道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奥威科技 指 上海奥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西南联交所 指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长客新筑 指 成都长客新筑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中环股份 指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系晟天新能源股东 乐山电力 指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系晟天新能源股东 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成都市新津新筑路桥机械有 新筑投资 指 限公司、成都新筑投资有限公司) 新津国投 指 成都市新津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康柏 指 西安康柏自动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交大青城 指 都江堰交大青城磁浮列车工程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新津朗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 7 月更名为“国网四川新 朗明电力 指 津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已于 2016 年 12 月注销 西南交大 指 西南交通大学 成都工业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系“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 成都工投 指 公司”前身 成都风投 指 成都创新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德润投资 指 上海德润投资有限公司 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重庆兴瑞投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重庆兴瑞亘泰企业管理咨 兴瑞投资 指 询有限公司” 上海鑫联 指 上海鑫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涌金实业 指 涌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众合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众合创业投资管 上海众合 指 理有限公司” 聚英科技 指 新津聚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津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天津泰达实业集团有 津联投资 指 限公司” SunPower 指 SunPower Energy Corporation Limited 玛曲县拜尔新能源有限公司,系拜尔多合光伏电站(玛曲拜尔 玛曲拜尔 指 40MW 项目)的运营主体 澧县泽晖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系泽德光伏电站(澧县泽晖 澧县泽晖 指 20MW 项目)的运营主体 澧县德晖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系泽德光伏电站(澧县德晖 澧县德晖 指 60MW 项目)的运营主体 桃源县湘成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系湘成光伏电站(桃源湘成 桃源湘成 指 40MW 项目)的运营主体 中核西南 指 四川中核西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核阿坝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系兰错玛光伏电站(中核阿 中核阿坝 指 坝 30MWp 项目)的运营主体 中核小金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系美兴光伏电站(中核小金 中核小金 指 50MW 项目)的运营主体 小金县大坝口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系小南海光伏电站(小金大 小金大坝口 指 坝口 50MW 项目)的运营主体 红原晟和 指 阿坝州红原晟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松潘晟和 指 阿坝州松潘晟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昌都晟和 指 昌都市晟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砚山晟和 指 砚山晟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甘肃晟能 指 甘肃晟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大同市晟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在建工程大同晟能 50MWp 项目 大同晟能 指 的建设主体 玉树晟呈 指 玉树市晟呈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昌都市察雅聚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系烟多聚能光伏电站(昌都 昌都察雅 指 察雅 20MW 项目)的运营主体 盐边县晟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系钛材园光伏电站(盐边晟能分 盐边晟能 指 布式项目)的运营主体 昭觉县晟昭新能源有限公司,系补约光伏电站(昭觉晟昭 昭觉晟昭 指 30MW 项目)的运营主体 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乡城晟和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定曲光伏电站(乡城晟和 20MW 乡城晟和 指 项目)的运营主体 小金县公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系公达光伏电站(小金公达 小金公达 指 20MW 项目)的运营主体 小金县崇德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系三关桥光伏电站(小金 小金崇德 指 崇德 20MW 项目)的运营主体 阿坝州红原环聚生态能源有限公司,系花海光伏电站(红原环 红原环聚 指 聚 20MW 项目)的运营主体 阿坝州若尔盖环聚生态能源有限公司,系卓坤光伏电站(若尔 若尔盖环聚 指 盖环聚一期 20MW 项目、若尔盖环聚二期 10MW 项目、若尔盖 环聚三期 20MW 项目)的运营主体 晟天农业 指 四川晟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桔乐能电力(沧州)有限公司,系在建工程沧县桔乐能 110MW 沧县桔乐能 指 项目的建设主体 泊头晟天 指 泊头市晟天新能源有限公司 楚雄晟天 指 楚雄市晟天新能源有限公司 小金县大坝口 20MW 光伏扶贫并网项目,运营电站名称为“三 小金崇德 20MW 项目 指 关桥光伏电站” 小金大坝口 50MW 项 小金县大坝口并网光伏电站项目,运营电站名称为“小南海光 指 目 伏电站” 小金县公达 20MW 光伏扶贫项目,运营电站名称为“公达光伏 小金公达 20MW 项目 指 电站” 小金县美兴 50MW 并网光伏电站项目,运营电站名称为“美兴 中核小金 50MW 项目 指 光伏电站” 昭觉县补约乡 30MW 光伏扶贫电站(一期)项目,运营电站名 昭觉晟昭 30MW 项目 指 称为“补约光伏电站” 乡城县正斗乡 20MW 光伏扶贫电站项目,运营电站名称为“定 乡城晟和 20MW 项目 指 曲光伏电站” 玛曲县尼玛镇 40MW 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运营电站名称为 玛曲拜尔 40MW 项目 指 “拜尔多合光伏电站” 昌都市察雅县烟多 20MW 光伏发电项目,运营电站名称为“烟 昌都察雅 20MW 项目 指 多聚能光伏电站” 湖南省桃源县白洋河渔场一段 20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桃源湘成 40MW 项目 指 湖南省桃源县白洋河渔场二段 20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运营电站名称为“湘成光伏电站” 阿 坝 县 麦 尔 玛 10MWp 并 网 光 伏 电 站 项 目 、 阿 坝 县 麦 尔 玛 中核阿坝 30MWp 项目 指 20MWp 并网光伏电站项目,运营电站名称为“兰错玛光伏电 站” 澧县柳津村 20 兆瓦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运营电站名称为“泽 澧县泽晖 20MW 项目 指 德光伏电站” 澧县五一村 20 兆瓦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澧县涔南村一组 20 澧县德晖 60MW 项目 指 兆瓦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及澧县涔南村二组 20 兆瓦分布式光伏 电站项目,运营电站名称为“泽德光伏电站” 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红原县邛溪 20MW 光伏电站项目,运营电站名称为“花海光伏 红原环聚 20MW 项目 指 电站” 钛材园、大江新材料工业厂房屋顶分布式项目,运营电站名称 盐边晟能分布式项目 指 为“钛材园光伏电站” 若尔盖环聚一期 若尔盖县卓坤一期 20MW 光伏电站(示范)项目,运营电站名 指 20MW 项目 称为“卓坤光伏电站” 若尔盖环聚二期 若尔盖县卓坤二期 10MW 光伏电站项目,运营电站名称为“卓 指 10MW 项目 坤光伏电站” 若尔盖环聚三期 若尔盖县卓坤三期 20MW 光伏电站项目,运营电站名称为“卓 指 20MW 项目 坤光伏电站” 沧县桔乐能 110MW 项 指 桔乐能电力(沧州)有限公司 110MW 农光互补项目 目 大同晟能 50MWp 项目 指 大同晟能大同市左云县张家场乡 50MWp 光伏电站项目 信息产业电子十一院 指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核新能源 指 中核西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西安龙庆 指 西安龙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核英利 指 中核英利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IRENA 指 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International Renewable Energy Agency) 蜀道集团 指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可再生能源补贴 指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 基准日 指 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基准日,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资产过户至新筑股份名下之日,即标的公 交割日 指 司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之日 报告期 指 2020 年、2021 年 中信证券/独立财务顾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问 金杜/法律顾问 指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大信会计师/审计机构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联评估/评估机构 指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改委/国家发改委 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商局 指 工商行政管理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电联 指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民法典》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5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公司法》 指 席令第 15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证券法》 指 席令第 37 号)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 修正)(中国证券 《重组管理办法》 指 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66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证上 《上市规则》 指 [2022]12 号) 《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定》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 《法律意见书》 指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四川晟天新能源 《审计报告》 指 发展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2]第 14-00077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成都市新筑路桥 《备考审阅报告》 指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阅报告》(大信阅字[2022]第 14-00003 号)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 任公司拟非公开协议转让所持有的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 《评估报告》 指 司 51.6%股权涉及的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2]第 1462 号) 《公司章程》 指 根据上下文含义,可以指相关公司现行/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本报告书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 中国境内 指 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 五入原因造成。 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 义。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上 市 公 司 拟向 控 股 股东 四 川 发 展支 付 现 金购 买 其 持 有的 晟 天 新能源 51.60%股权。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不持有晟天新能源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 司将直接持有晟天新能源 51.60%股权,晟天新能源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 二、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四川发展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3.60%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 轨交投资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15.90%股份,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29.50%股份,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对方四川发展为上市公司关联 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在本次重组正式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市公司 已提请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在本次重组正式方案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标的资产为晟天新能源 51.60%股权,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取得 晟天新能源控制权。晟天新能源 2021 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营业 收入占上市公司 2021 年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指标的比例情况如下: 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晟天新能源 上市公司 占比 资产总额与交易作价孰高 485,257.18 615,422.69 78.85% 资产净额与交易作价孰高 178,158.70 239,652.53 74.34% 营业收入 47,110.24 124,900.47 37.72%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均为四川发展,实际控制人均 为四川省国资委。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不会发 生变化。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四川发展,四川发展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四川发展所持有的晟天新能源 51.60%股权。 (三)交易标的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并已经四川发展备案的《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2] 第 1462 号),本次评估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最终采用收益法 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00%股权账面值(母 100%股权 收购比 标的资产 增值额 增值率 标的资产 公司报表所有者权益) 评估值 例 评估值 A B C=B-A D=C/A E F=E*B 1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00%股权账面值(母 100%股权 收购比 标的资产 增值额 增值率 标的资产 公司报表所有者权益) 评估值 例 评估值 A B C=B-A D=C/A E F=E*B 晟天新能源 170,141.75 188,600.00 18,458.25 10.85% 51.60% 97,317.60 51.60%股权 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标的公司 100%股东权益账面价 值为 170,141.75 万元,评估值 188,600.00 万元,评估增值 18,458.25 万元,增 值率 10.85%。 晟天新能源 51.60%的股权对应评估值为 97,317.60 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 一致同意,晟天新能源 51.60%股权的交易价格最终确定为 97,317.60 万元。 (四)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将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 (五)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的资金来源为自有及/或自筹资金。 (六)过渡期损益及滚存利润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不含当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含当 日)为本次交易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标的公司产生的利润由上市公司享有,亏 损由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具体金额以双方认可的符合 《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在交割日的会计报表进行专项审计 确定。 过渡期内四川发展不得通过晟天新能源的利润分配决议和/或对晟天新能 源实施利润分配。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晟天新能源的股东新筑股份享有。 四、业绩承诺及减值补偿安排 (一)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情况 1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根据上市公司、四川发展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本次交易的业绩 承诺期为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交易对方四川发展承诺标的公 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经上市公司指定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业绩承诺及减值 补偿相关内容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 同)应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0,570.00 万元、11,880.00 万元、13,930.00 万元(以 下简称“承诺净利润”)。 若本次交易无法于 2022 年度内完成标的资产交割,则业绩承诺期相应顺 延至 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 (二)业绩承诺补偿的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四川发展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在业绩承诺期期 间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以后,由上市公司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 所对标的公司当期实际净利润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若根据《专项审核意见》,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截至各期期末累积实 际净利润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则交易对方四川发展应以现金 方式对上市公司实施补偿,具体利润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四川发展当期业绩承诺应补偿金额=(晟天新能源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 净利润-晟天新能源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的 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价款-四川发展累积已补偿金额(如有) 如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出的利润补偿金额小于 0,按照 0 取值,但已经补偿 的现金不冲回。 (三)减值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 4 个月内,上市公司将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 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期最后一年度末标的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 测试报告》。 1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根据《减值测试报告》,若标的公司期末减值额>四川发展业绩承诺累积 已补偿金额,则四川发展应另行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应补偿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四川发展业绩承诺累积已补偿金额 上述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为本次晟天新能源 51.60%股权转让对价减去业 绩承诺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股东增资、减资、 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五、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轨道交通业务及桥梁功能部件业务。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持有晟天新能源控股权。交易完成后,上市公 司将新增新能源发电业务,包括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及运营。本次交易将助 力上市公司实现业务转型,拓宽业绩来源,增强盈利水平,提升上市公司可持 续发展能力及抗风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大信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 告》,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交易完成前 交易完成后 总资产 615,422.69 1,100,679.88 总负债 371,862.36 761,568.58 所有者权益 243,560.33 339,111.3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39,652.53 235,277.69 营业收入 124,900.47 172,010.70 利润总额 -29,087.12 -16,830.64 净利润 -28,515.17 -17,353.41 1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1 年度/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交易完成前 交易完成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552.80 -23,529.8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7 -0.31 资产负债率 60.42% 69.19%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 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无影响。 六、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1、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发展原则性同意; 3、本次交易所涉标的公司评估报告已经四川发展备案; 4、交易对方四川发展已履行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所需的内部决策程序。 (二)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核准 1、本次交易取得晟天新能源其他股东中环股份、乐山电力放弃对标的资 产的优先购买权; 2、本次交易获得四川发展批复; 3、本次交易方案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以上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在取得上述批准之前,公司将 不会实施本次交易方案,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七、交易各方重要承诺 1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购买方/标的公司,本公司现就本次交易所提供的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 1、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与本次交易相 新筑股份 关的信息和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 / 晟 天 新 信息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 能源 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 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 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以及新筑股份的控股股东,本公司现就本次 交易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 1、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与本次交易相 关的信息和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 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 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 关于提供 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信 息 真 四川发展 述或者重大遗漏。 实 、 准 3、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 确、完整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 的承诺函 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在新筑股份拥有权益的 股份。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作为新筑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现就本次交易所提供的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 1、本人承诺在参与实施本次交易的过程中,将及时、公平地披露或提 供信息。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人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与本次交易相关 新筑股份 的信息和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 董事、监 息等),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 事及高级 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合法、有效的,不存在 管理人员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如有)。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无违 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购买方,本公司现就诚信守法相关情况作出如下 新筑股份 法违规行 声明和承诺: 1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为的承诺 1、本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函 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2、本公司最近三年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最近三年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 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 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最近三年 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被中国证监会或相 关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 3、本公司、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的机构不存 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 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中规定 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4、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 大诉讼、仲裁案件,亦不存在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 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以及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控 股股东,本公司现就本公司及本公司相关方诚信守法相关情况作出如 下声明和承诺: 1、本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 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2、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中国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 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等情况。 3、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控股股东最 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或未按期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或相关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者受到证券交易 所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四川发展 4、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不存在《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管》第十三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中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 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 次交易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5、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现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 仲裁案件,亦不存在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 作为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本公司现就诚信守法相关情况作出如下声 晟天新能 明和承诺: 源 1、本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 1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2、本公司最近三年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最近三年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 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 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 3、本公司、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的机构不存 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 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中规定 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4、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 大诉讼、仲裁案件,亦不存在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 作为新筑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现就诚信守法相关情况 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 1、本人最近三年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最近三年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 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 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最近三年不 存在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被中国证监会或相关 新筑股份 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 董事、监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 事及高级 讼、仲裁案件,亦不存在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管理人员 调查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中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的情形。 3、本人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本人任职系经合法程序产 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 所禁止的情形。 作为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晟天新能源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 现就诚信守法相关情况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 1、本人最近三年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最近三年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 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 晟天新能 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 源董事、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 监事及高 讼、仲裁案件,亦不存在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级管理人 调查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员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中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的情形。 3、本人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本人任职系经合法程序产 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 1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所禁止的情形。 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四川发展的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本人现就本次重组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 关 于 本 次 四川发展 股份减持事宜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 重 组 披 露 / 轨 交 投 1、自本次重组披露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本人无 之 日 起 至 资 / 新 筑 股份减持计划,即本公司将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新筑股份之股 实 施 完 毕 股 份 董 份。 期 间 不 减 事、监事 2、若新筑股份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实施转 持 股 份 的 及高级管 增股份、送股、配股等除权行为,则本公司/本人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 承诺函 理人员 同样遵守上述不减持承诺。 3、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新筑股份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 司/本人承诺向新筑股份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以及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现就本次 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独立性事宜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 1、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要求,建立了完 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 关于保证 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 上市公司 四川发展 等方面保持独立。 独立性的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会利用上市公司控 承诺函 股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和合法利益,并严格遵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违规利用上市 公司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 金、资产,保持并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维护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 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以及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四川发展的一致行动人,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现 就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及其控 制的企业的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且由本公司在班 子成员任命、董事委任、战略规划以及绩效考核等重大事项上实现控 制的企业(以下简称“下属企业”,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除外, 下同)不存在从事与上市公司或其控制的企业产生实质性竞争业务的 关于避免 四川发展 情形。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公司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 同业竞争 / 轨 交 投 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 的补充承 资 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相同、相似的业务,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对与上市公 诺函 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 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或下属企业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 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经营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 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承诺将该等商业机会优先让渡予上市 公司。 4、本公司将利用对下属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准 遵守上述承诺。 5、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上市 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关 于 减 少 四川发展 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以及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1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和 规 范 关 / 轨 交 投 四川发展的一致行动人,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现 联交易的 资 就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作出如下承诺: 承诺函 1、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将充分 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完成后,若发生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依法规范地 签订协议,按照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关 联交易审批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 公司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非法转移 或违规占用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金、资产,亦不要求上市公司或 其子公司为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5、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如因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 相应的赔偿责任。 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以及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现就本次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相关事项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 1、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 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重组完成前,若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作 四川发展 出关于上市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 本承诺不能满足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公司将按照国 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以及本承诺,若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作为新筑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现就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关于本次 填补措施相关事项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 重组摊薄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即期回报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填补措施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相关事项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 的承诺函 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 新筑股份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董事、高 5、公司未来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则本人承诺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 级管理人 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员 6、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新 的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人员承诺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 足中国证监会该等新的监管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 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 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 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 相关监管措施。如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 1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承担补偿责任。 八、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将采取以下安排和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 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 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根据交易分阶段的进展情 况,及时、准确、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公司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执行关联交易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对于 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并经除上述关 联董事以外的董事表决通过,并取得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对 本次交易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的议案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由公司非关联股东 予以表决,公司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严 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召集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 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股东依法行使表决权,保证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审议程 序合法、经表决通过的议案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三)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安排 未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时,上市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供网络投票平 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以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股东可 以参加现场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上市公司将单独统计中 小股东投票情况,并会在统计股东大会决议中披露。 2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四)业绩补偿安排 四川发展(作为业绩承诺人)向上市公司承诺,晟天新能源 2022 年度、 2023 年度、2024 年度经新筑股份指定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应分别不 低于人民币 10,570.00 万元、11,880.00 万元、13,930.00 万元 业绩承诺期为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如本 次交易未能于 2022 年内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相应顺延。 (五)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其相关填补措施 1、本次交易对公司当期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大信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 (大信阅字【2022】第 14-00003 号),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项目 交易完成前 交易完成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8,552.80 -23,529.8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7 -0.31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由-0.37 元/股提高至-0.31 元/股,预计 盈利能力将得到一定提升,上市公司每股收益不存在被摊薄的情况。上市公司 盈利能力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进一步提升。 2、上市公司对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取的措施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上 市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关于确保本次交易填补回报措 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承诺内容如下: (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做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 2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重组完成前,若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作出关 于上市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 足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公司将按照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最 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 本承诺,若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2)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声明及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公司未来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则本人承诺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 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新的关 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人员承诺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 该等新的监管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 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如违反 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六)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2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聘请符合《证券法》要求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 行评估。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将实施相应程序,遵循客观性、独立性、公正 性、科学性原则,运用合规且符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 数据、资料可靠。公司所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将对本次 交易出具专业意见,确保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 的利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市公司将及时提供本次重 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九、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 见,及自本次重组披露之日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四川发展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轨交投资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 行动人,原则性同意上市公司实施本次重组。 四川发展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轨交投资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 行动人,就本次重组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股份减持计划作出如下声明和 承诺: “1、自本次重组披露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无股份减 持计划,即本公司将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新筑股份之股份。 2、若新筑股份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实施转增 股份、送股、配股等除权行为,则本公司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不 减持承诺。 3、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新筑股份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 承诺向新筑股份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后方可实施,具体请参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 提示”之“七、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 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尽管上市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保密措施并严格参照执行,但在本 次交易过程中,仍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 等情况而致使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 (三)本次交易后资产负债率上升的财务风险 根据大信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预计上市公司 2021 年末备考资 产负债率将由 60.42%上升至 69.19%。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 负债率将有所上升,可能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造成一定的财务风险。 (四)本次交易存在方案调整的风险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或因市场环境 发生变化等原因修改和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修改和完善交易方案 达成一致意见,则本次交易亦存在取消的可能。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若相关调整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本次交易需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提 醒投资者关注。 (五)标的资产评估增值较高的风险 2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本次交易中,中联评估对标的资产采 用了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并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 评估结论。晟天新能源在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账面值为 170,141.75 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价值)为 188,600.00 万 元,评估增值 18,458.25 万元,增值率 10.85%。 本次评估结合标的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进行评估。考 虑评估方法的适用前提和满足评估目的,本次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标的公 司全部权益价值的最终评估结果。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评估的 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但由于收益法基于一系列假设并基于 对未来的预测,如未来情况出现预期之外的较大变化,可能导致资产估值与实 际情况不符的风险,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估值风险。 (六)本次重组的业务转型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将新增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 及运营。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规模、资产和人员等都较重组前有较大变 化。如果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未能及时适应业务转型带来的各项变化,以及在 管理制度、内控体系、经营模式等未能及时进行合理、必要调整,可能会在短 期内对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提醒投资者关注交易后 上市公司相关整合风险。 (七)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作出业绩承诺,具体见本报告书“第六章 本次交 易主要合同”之“二、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上述业绩承诺是业绩承诺人综合 考虑政策、市场环境和行业发展前景,针对标的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以及未来 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所做出的审慎判断。标的公司管理层将勤勉经营,尽最大 努力确保上述盈利承诺实现。但是,业绩承诺期内宏观经济、市场环境、产业 政策及意外事件等诸多因素的变化可能给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 如果标的资产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可能导致业绩承诺无法实现,进而影响上市 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提醒投资者关注标的公司承诺业绩无法实现 2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的风险。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一)能源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及运营。能源市场价 格波动具有较强的周期性特征,与宏观经济整体发展亦密切相关。如果能源市 场价格波动较大或长期处于低谷,光伏发电行业的市场需求也将随之受到影 响;下游市场的波动和低迷亦会导致对电力的需求下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 能力。 (二)标的资产土地及房产权属瑕疵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存在部分光伏电站在未取得国 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在建设过程中甚至并网发电后再将所占用 土地依法转为建设用地的情形,部分升压站、开关站及其附属设施亦尚待取得 房产权属证书,部分租赁土地尚未办理转建设用地手续。 尽管标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已经采取措施或出具承诺控制相关权属瑕疵风 险,但如最终未能办妥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及建筑物权属证书事项,仍可能对标 的公司的该等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三)光伏项目补贴下调及补贴无法及时回收的风险 目前国家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战略产业,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并制定相关 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补贴、税收优惠、长期银行贷款、土地租赁等扶持政 策。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及运营,属于政策支持的可再生 能源的范围。上述鼓励政策为标的公司的盈利带来了良好预期,但如果相关政 策在未来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光伏项目补贴标准出现下调或补贴无法 按照原定计划及时回收,将会导致标的公司经营现金流、盈利能力和可持续经 营能力均受到一定影响。 (四)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风险 2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依赖于下属电站的正常运营,若标的公司下 属电站所处的区域发生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性事件,则下属电 站的设备设施可能会受到损害,从而影响标的公司下属电站的正常经营,进而 对标的公司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五)新冠疫情影响的风险 2020 年以来,新冠疫情在我国多地发生并快速扩散,一段时间内各地企 业未能全面投入正常经济活动,国民经济各项运行指标受到疫情的影响较大。 截至目前,我国疫情形势虽总体稳定,但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爆发疫情风险仍 然存在,境外疫情输入压力依然较大。若新冠疫情再次在国内扩散,也将对晟 天新能源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股价波动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其盈 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 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上市公司本次交 易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 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股票的价格波动是股票市场的 正常现象。为此,提醒投资者应当具有风险意识,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同时,上市公司一方面将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最终目标,提高资产利用 效率和盈利水平;另一方面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规范运作。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 及时、充分、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以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二)其他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给上市公司及 本次交易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背景 在全球气候变暖及能源枯竭的大背景下,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受到国际 社会的重视,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全球共识。各种可再生能源中,太阳 能、风能以其清洁、安全等显著优势,已成为发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根据 IRENA 的数据预测,至 2050 年,全球可再生能源将实现全面平价,其中,碳 排放量将比现在减少 70%,64%的煤炭发电需求将被清洁能源所取代,光伏发 电量在全球总发电量的占比将提升至 25%,成为全球最大的清洁电力来源之 一。 标的公司作为四川省光伏发电企业,在四川省深耕光伏行业多年,在项目 建设经验、人才储备、资源获取等方面已积累了较强的先发优势,装机规模不 断提升,盈利能力较强。 为了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使公司盈利能力能够保持持续健康的发展,上 市公司决定引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持续业绩增长能力、行业发展前景广 阔的光伏资产,以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实现公司跨越式发展及股东利益 的最大化。 (二)本次交易目的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轨道交通业务及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报告期内,上 市公司盈利能力较弱。通过本次交易,将注入盈利能力较强、发展前景广阔的 光伏优质资产,改善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 力,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实现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二、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2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发展原则性同意; 3、本次交易所涉标的公司评估报告已经四川发展备案; 4、交易对方四川发展已履行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所需的内部决策程序。 (二)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核准 1、本次交易取得晟天新能源其他股东中环股份、乐山电力放弃对标的资 产的优先购买权; 2、本次交易获得四川发展批复; 3、本次交易方案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以上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在取得上述批准之前,公司将 不会实施本次交易方案,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一)本次交易概况 上 市 公 司 拟向 控 股 股东 四 川 发 展支 付 现 金购 买 其 持 有的 晟 天 新能源 51.60%股权。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不持有晟天新能源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 司将直接持有晟天新能源 51.60%股权,晟天新能源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 (二)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四川发展,四川发展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四川发展所持有的晟天新能源 51.60%股权。 2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并已经四川发展备案的《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2] 第 1462 号),本次评估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最终采用收益法 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00%股权账面值(母 100%股权 收购比 标的资产 增值额 增值率 标的资产 公司报表所有者权益) 评估值 例 评估值 A B C=B-A D=C/A E F=E*B 晟天新能源 170,141.75 188,600.00 18,458.25 10.85% 51.60% 97,317.60 51.60%股权 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标的公司 100%股东权益账面价 值为 170,141.75 万元,评估值 188,600.00 万元,评估增值 18,458.25 万元,增 值率 10.85%。 晟天新能源 51.60%的股权对应评估值为 97,317.60 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 一致同意,晟天新能源 51.60%股权的交易价格最终确定为 97,317.60 万元。 (五)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将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 (六)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的资金来源为自有及/或自筹资金。 (七)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四川发展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本次交易的业绩 承诺期为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交易对方四川发展承诺标的公 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经上市公司指定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0,570.00 万元、11,880.00 万元、13,930.00 万元。 若本次交易无法于 2022 年度内完成标的资产交割,则业绩承诺期相应顺 3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延至 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 (八)业绩承诺补偿的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四川发展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在业绩承诺期期 间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以后,由上市公司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 所对标的公司当期实际净利润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若根据《专项审核意见》,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截至各期期末累积实 际净利润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则交易对方四川发展应以现金 方式对上市公司实施补偿,具体利润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四川发展当期业绩承诺应补偿金额=(晟天新能源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 净利润-晟天新能源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的 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价款-四川发展累积已补偿金额(如有) 如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出的利润补偿金额小于 0,按照 0 取值,但已经补偿 的现金不冲回。 (九)减值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上市公司将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 所对业绩承诺期最后一年度末标的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 告》。 根据《减值测试报告》,若标的公司期末减值额>四川发展业绩承诺累积 已补偿金额,则四川发展应另行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应补偿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四川发展业绩承诺累积已补偿金额 上述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为本次晟天新能源 51.60%股权转让对价减去业 绩承诺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股东增资、减资、 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十)过渡期损益及滚存利润安排 3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自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不含当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含当 日)为本次交易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标的公司产生的利润由上市公司享有,亏 损由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具体金额以双方认可的符合 《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在交割日的会计报表进行专项审计 确定。 过渡期内四川发展不得通过晟天新能源的利润分配决议和/或对晟天新能 源实施利润分配。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晟天新能源的股东新筑股份享有。 四、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轨道交通业务及桥梁功能部件业务。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持有晟天新能源控股权。交易完成后,上市公 司将新增新能源发电业务,包括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及运营。本次交易将助 力上市公司实现业务转型,拓宽业绩来源,增强盈利水平,提升上市公司可持 续发展能力及抗风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大信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 告》,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交易完成前 交易完成后 总资产 615,422.69 1,100,679.88 总负债 371,862.36 761,568.58 所有者权益 243,560.33 339,111.3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39,652.53 235,277.69 营业收入 124,900.47 172,010.70 利润总额 -29,087.12 -16,830.64 3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1 年度/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交易完成前 交易完成后 净利润 -28,515.17 -17,353.4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552.80 -23,529.8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7 -0.31 资产负债率 60.42% 69.19%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 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无影响。 五、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四川发展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3.60%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 轨交投资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15.90%股份,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29.50%股份,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对方四川发展为上市公司关联 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在本次重组正式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市公司 已提请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在本次重组正式方案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标的资产为晟天新能源 51.60%股权,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取得 晟天新能源控制权。晟天新能源 2021 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营业 收入占上市公司 2021 年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指标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晟天新能源 上市公司 占比 资产总额与交易作价孰高 485,257.18 615,422.69 78.85% 3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财务指标 晟天新能源 上市公司 占比 资产净额与交易作价孰高 178,158.70 239,652.53 74.34% 营业收入 47,110.24 124,900.47 37.72%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均为四川发展,实际控制人均 为四川省国资委。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不会发 生变化。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3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engdu Xinzhu Road&Bridge Machinery Co.,Ltd. 股票简称 新筑股份 股票代码 002480.SZ 法定代表人 肖光辉 注册资本 76,916.867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01-03-2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000725526042X 注册地址 成都市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金 属桥梁结构及桥梁零件的设计制造;建筑用金属结构、构件的设计制造;橡 胶制品的设计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和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的设计 制造;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的设计制造;工程设计、工程咨询;环保工 程、钢结构工程;交通器材及其他交通运输设备、交通安全及管制专用设 备、水资源专用机械制造;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特种专业工程专业 经营范围 承包;城市低地板车辆及配件的设计、制造,租赁及相关领域的技术服务; 合成材料制造;塑料制品业;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输配电及控 制设备制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施工;公路工程 总承包施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施工;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施 工;城市轨道交通运输;铁路工程、隧道工程和桥梁工程;铁路铺轨架梁工 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一)2001 年 3 月,公司成立 2001 年 1 月 19 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关于设立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川府函[2001]26 号文)批准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2001 年 3 月 28 日,新筑股份完成工商注册,工商注册登记号为 5100001813354, 法定代表人黄志明,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 设立时,公司的发起人及其所持股份情况如下表: 股东 出资方式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新筑投资 实物资产、无形资产 2,420.00 80.67 3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股东 出资方式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新津国投 实物资产 150.00 5.00 西安康柏 实物资产 120.00 4.00 交大青城 货币资金 100.00 3.33 朗明电力 货币资金 100.00 3.33 赵衡平 货币资金 60.00 2.00 西南交大 货币资金 50.00 1.67 合计 3,000.00 100.00 注:本报告书中涉及出资比例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为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公司成立后至上市前的情况 1、2003 年 11 月,公司第一次增资 2003 年 11 月 10 日,成都工投和成都风投与公司签署《增资扩股协议 书》,成都工投出资 2,256 万元、成都风投出资 2,444 万元对公司增资,增资 价格均为 1.88 元/股。2003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此次 增资。 2003 年 12 月 6 日,四川天祥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川天会审(2003) 180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3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已收到新增股东缴纳的 货币资金合计人民币 4,700 万元,其中,实收资本 2,500 万元,资本公积 2,200 万元。 2003 年 12 月 9 日,四川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以川经贸企业函[2003]824 号 《关于批准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批准了 公司的此次增资行为。2003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为: 股东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新筑投资 2,420.00 44.00 成都风投 1,300.00 23.64 成都工投 1,200.00 21.82 新津国投 150.00 2.72 西安康柏 120.00 2.18 3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股东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交大青城 100.00 1.82 朗明电力 100.00 1.82 赵衡平 60.00 1.09 西南交大 50.00 0.91 合计 5,500.00 100.00 2、2005 年 4 月,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5 年 4 月,朗明电力将其持有的公司 100 万股股份作价 188 万元、新 津国投将其持有的 150 万股股份作价 366.82 万元、赵衡平将其持有的 60 万股 股份作价 108.70 万元全部转让给聚英科技;交大青城将其持有的公司 100 万 股股份中的 49.80 万股作价 98.11 万元转让给新筑投资。 公司于 2005 年 4 月 20 日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 让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新筑投资 2,469.80 44.91 成都风投 1,300.00 23.64 成都工投 1,200.00 21.82 聚英科技 310.00 5.64 西安康柏 120.00 2.18 交大青城 50.20 0.91 西南交大 50.00 0.90 合计 5,500.00 100.00 3、2007 年 10 月,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7 年 9 月,成都工投将其持有的 1,200 万股公司股份最终作价 3,150.70 万元、成都风投将其持有的 1,300 万股公司股份最终作价 3,413.26 万元全部转 让给新筑投资,交大青城将其持有的 50.20 万股公司股份作价 107.93 万元转让 给聚英科技。 公司于 2007 年 10 月 17 日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 转让完成后,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3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股东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新筑投资 4,969.80 90.36 聚英科技 360.20 6.55 西安康柏 120.00 2.18 西南交大 50.00 0.90 合计 5,500.00 100.00 4、2007 年 11 月,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及第二次增资 2007 年 8-11 月,新筑投资、聚英科技、西安康柏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 1,385 万股、92 万股、60 万股转让给德润投资、上海鑫联等 13 家投资者。 2007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资扩股的议 案,2007 年 9 月,德润投资出资 2,000 万元,兴瑞投资出资 4,000 万元,自然 人夏晓辉出资 4,000 万元,谢超出资 3,000 万元对公司进行增资,公司注册资 本增加 1,300 万元,增至 6,800 万元,溢价 11,7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公司于 2007 年 12 月 14 日完成上述增资及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 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比例(%) 新筑投资 3,584.80 52.72 德润投资 600.00 8.82 兴瑞投资 400.00 5.88 夏晓辉 400.00 5.88 谢超 300.00 4.41 周立新 280.00 4.12 聚英科技 268.20 3.94 上海鑫联 200.00 2.94 余文龙 200.00 2.94 谢君富 110.00 1.62 涌金实业 100.00 1.47 上海众合 100.00 1.47 西安康柏 60.00 0.88 熊正刚 60.00 0.88 3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比例(%) 西南交大 50.00 0.74 胡正民 50.00 0.74 李赟 20.00 0.29 陈爱民 6.00 0.09 陈子衡 6.00 0.09 庄军生 5.00 0.07 合计 6,800.00 100.00 5、2008 年 4 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8 年 4 月 20 日,经公司 200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200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800 万元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比例转增 200 万元,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6,800 万元变更为 7,000 万元,公司于 2008 年 5 月 5 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6、2008 年股东向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 为建立中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激励机制,2008 年 10 月 14 日,公司部分 股东以每股 1 元的价格向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并签订了《股权转 让合同》。 公司于 2008 年 12 月 8 日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 让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比例(%) 1 新筑投资 35,848,000 51.21 2 德润投资 6,000,000 8.57 3 兴瑞投资 4,000,000 5.71 4 夏晓辉 4,000,000 5.71 5 谢超 3,000,000 4.29 6 周立新 2,800,000 4.00 7 聚英科技 2,682,000 3.83 8 上海鑫联 2,000,000 2.86 9 余文龙 2,000,000 2.86 3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比例(%) 10 谢君富 1,135,000 1.62 11 涌金实业 1,000,000 1.43 12 上海众合 1,000,000 1.43 13 西安康柏 600,000 0.86 14 熊正刚 600,000 0.86 15 西南交大 514,706 0.74 16 胡正民 514,706 0.74 17 李赟 205,882 0.29 18 黄志明 194,705 0.28 19 冯克敏 160,000 0.23 20 汪省明 120,000 0.17 21 王斌 120,000 0.17 22 夏玉龙 120,000 0.17 23 杜晓峰 100,000 0.14 24 周思伟 100,000 0.14 25 彭波 100,000 0.14 26 衡福明 100,000 0.14 27 张于兰 100,000 0.14 28 陆云 100,000 0.14 29 陈爱民 61,765 0.09 30 陈子衡 61,765 0.09 31 庄军生 51,471 0.07 32 黄克明 50,000 0.07 33 张孝永 40,000 0.06 34 陈汉忠 40,000 0.06 35 查建伟 30,000 0.04 36 王涛 20,000 0.03 37 江蔚波 20,000 0.03 38 李培秋 20,000 0.03 39 金之达 20,000 0.03 40 张宏鹰 20,000 0.03 41 李方 20,000 0.03 4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比例(%) 42 刘志超 20,000 0.03 43 陈顺东 20,000 0.03 44 龙文学 20,000 0.03 45 吴金莲 20,000 0.03 46 陈路 20,000 0.03 47 杨丽 20,000 0.03 48 熊劲松 20,000 0.03 49 杜宏 10,000 0.01 50 倪远 10,000 0.01 51 赵承君 10,000 0.01 52 周华林 10,000 0.01 53 周斌 10,000 0.01 54 党吉奎 10,000 0.01 55 姚叶锋 10,000 0.01 56 魏林平 10,000 0.01 57 郑怀 10,000 0.01 58 李江 10,000 0.01 59 赵杰 10,000 0.01 60 邹德伟 10,000 0.01 61 陶泾 10,000 0.01 62 张利 10,000 0.01 63 梁凤英 10,000 0.01 64 钟坤智 10,000 0.01 65 徐乐 10,000 0.01 66 董红波 10,000 0.01 67 官仕毅 10,000 0.01 合计 70,000,000 100.00 7、2009 年 2 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9 年 2 月 20 日,经公司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按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转增 3,500 万股,各股东按持股比例 4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转增。转增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10,500 万元,公司于 2009 年 3 月 11 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三)2010 年 9 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171 号)核准,公司于 2010 年 9 月 8 日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500 万股,其中网下配售 700 万股,网上定价发行 2,8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38.00 元/股。经深交所《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308 号)同意,公 司股份于 2010 年 9 月 21 日在深交所上市挂牌交易。 (四)2011 年 4 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 2010 年末总股本 14,0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28,000 万股,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16 日完成了工商 变更登记。 (五)2014 年 5 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4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 2013 年 末总股本 28,0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56,000 万股,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20 日完成了工商变更 登记。 (六)2014 年 9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证监会《关于核准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4]80 号)核准,公司向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瑞 京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8,536.8270 万股,发行价格为 7.06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0,269.9986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 58,680.521823 万元。 4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64,536.827 万股,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19 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七)2017 年 9 月,股权激励首次授予 经 2017 年 8 月 1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2017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2017 年 9 月 2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以及 2017 年 8 月 28 日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1 日首次授予 158 名激励 对象 820.8 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 4.63 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 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股权激励授予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65,357.627 万股,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八)2018 年 7 月,股权激励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确定 2018 年 7 月 5 日为授予日。最终实际向满足授予条件的 71 名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的 203.773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48 元/股,股票来源 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股权激励授予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65,561.40 万股,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九)2018 年 8 月,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公司原控股股东新筑投资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与四川发展签署《新筑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与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新筑投资将其所持公司 104,572,204 股股份 转 让 给 四 川 发 展 , 转 让 价 格 7.91 元 / 股 , 股 份 转 让 价 款 合 计 为 人 民 币 827,166,133.64 元。 4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四川发展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股份转让完成 后,四川发展持有公司 104,572,2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95%。本次股份转 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由新筑投资变更为四川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黄志 明变更为四川省国资委。 (十)2018 年 11 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2018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 案》和《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性股票的议 案》;2018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由于公司 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中,已有 13 名激励对象不再是公司或子公司 员工,该等人员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 88.10 万股,回购价格为 4.61 元。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65,473.30 万股,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十一)2019 年 8 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9 日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变 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由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中,已有 20 名激励对象不再是公司或子公司员工,该 等人员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同时,由于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将被公司回购注销,涉及 179 名 激励对象(不含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 20 名激励对象)。 4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65,473.30 万股变更为 65,102.6035 万股。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十二)2020 年 5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证监会《关于核准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0﹞138 号)核准,公司向控股股东四川发展的全资子 公司轨交投资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2,333,000.00 股,发行价格 为每股 4.27 元,募集资金总额 522,361,91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含税) 9,960,123.5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2,401,786.44 元。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77,335.9035 万股,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十三)2020 年 5 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7 日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 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注 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由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 定的激励对象中,已有 12 名激励对象不再是公司或子公司员工,该等人员已 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同时,由于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公 司业绩考核目标,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将被公司回购注销,涉及 167 名激励对象 (不含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 12 名激励对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由 77,335.9035 万股变更为 76,916.8670 万股,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三、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明细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轨交投资 122,333,000 15.90 4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2 四川发展 104,572,204 13.60 3 新筑投资 37,056,851 4.82 4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32,268,492 4.20 5 新津聚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6,092,000 2.09 6 芜湖长元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5,741,828 0.75 7 吴国英 4,180,500 0.54 高华-汇丰- 8 4,069,700 0.53 GOLDMAN,SACHS&CO.LLC 9 深圳中电能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4,043,400 0.53 10 谢凤伟 4,010,613 0.52 合计 334,368,588 43.47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的控股权变动情况 最近三十六个月,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控股股东为四川发展,实 际控制人为四川省国资委。 五、最近三年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不存在实施《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 形。 六、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包括轨道交通业务、桥梁功能部件业务、超 级电容器业务三大类。 上市公司轨道交通业务主要集中在成都市场,目前以城轨车辆新造为主, 产品主要为地铁车辆,并布局了现代有轨电车和内嵌式中低速磁悬浮交通系统 等,是公司业务重要的组成部分。 上市公司桥梁功能部件产品主要为桥梁支座、桥梁伸缩装置、预应力锚具 等。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成为桥梁功能部件行业中拥有 CRCC 认证产品品 种最齐全、产品链最完整的企业之一,同时也是行业内率先通过欧盟 CE 国际 4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认证的企业;公司已发展成为一家能够为客户提供从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到 现场售后服务整体解决方案的全国行业知名领先企业。 上市公司超级电容器业务由其原持股 51%的控股子公司奥威科技承担, 主要产品包括有机双层超级电容器(UCR)、有机混合型超级电容器(UCK) 以及多种超级电容储能系统,凭借以其特有的性能优势,成熟地应用于城市客 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电力机车、船舶等领域。2020 年,公司为支持超级 电容器业务独立走向资本市场,转让奥威科技 8%股权,不再将奥威科技纳入 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持有奥威科技 37.53%的股权,奥威科技为公 司参股公司,超级电容器不再为公司主营业务,公司目前形成了聚焦轨道交通 业务和桥梁功能部件发展的产业格局。 七、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合计 615,422.69 735,009.01 760,782.19 负债合计 371,862.36 459,066.14 529,822.69 所有者权益 243,560.33 275,942.86 230,959.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239,652.53 272,111.44 215,986.03 权益合计 利润表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124,900.47 234,210.19 199,677.06 营业利润 -29,313.99 6,497.59 -19,918.93 利润总额 -29,087.12 7,052.86 -19,168.38 净利润 -28,515.17 6,504.88 -17,007.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28,552.80 5,961.01 -18,324.53 净利润 现金流量表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44,409.88 55,855.43 2,196.62 现金净增加额 -79,704.34 60,259.41 -46,513.24 4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资产负债率(%) 60.42 62.46 69.64 毛利率(%) 14.85 16.99 17.35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7 0.08 -0.28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11.16 2.32 -8.14 率(%) 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情况介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四川发展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3.60%股份,并通过 全资子公司轨交投资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15.90%股份,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9.50%股份,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0006823936567 成立日期 2008 年 12 月 24 日 注册资本 8,0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文清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51 号 1 栋 2 注册地址 单元 投融资及资产经营管理;投资重点是:交通、能源、水务、旅游、 农业、优势资源开发、环保和省政府授权的其他领域。(以上项目 经营范围 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四川省国资委持有四川发展 100%股权,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为四川省国资委。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 如下: 4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00% 13.60% 四川发展轨道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5.9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九、上市公司合规经营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三年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且最近三年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不存 在重大失信行为;最近三年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 被中国证监会或相关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的情况,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4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交易对方为四川发展,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51 号 1 栋 2 注册地址 单元 主要办公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51 号 1 栋 法定代表人 李文清 注册资本 8,0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0006823936567 成立日期 2008 年 12 月 24 日 投融资及资产经营管理;投资重点是:交通、能源、水务、旅游、 农业、优势资源开发、环保和省政府授权的其他领域。(以上项目 经营范围 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一)历史沿革 1、2008 年 12 月,四川发展成立 2008 年 12 月,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 任公司的通知》(川府函[2008]330 号文),四川发展经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 记注册成立。 2009 年 1 月 21 日,四川发展正式挂牌,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授权四川省国资 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四川发展由四川省国资委 100%控股,注册资本为 800.00 亿元。 设立时,四川发展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四川省国资委 8,000,000.00 100.00% 5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8,000,000.00 100.00% (二)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四川发展最近三年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化。 三、产权关系结构图及股东基本情况 (一)产权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四川发展的产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四川省国资委持有四川发展 100%股权,为四川发展 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四、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四川发展主要下属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1 蜀道集团 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营运管理 2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能源项目的投资与管理 3 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图书发行销售 4 四川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图书编辑、出版、发行、印刷 5 四川航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内航空运输及航空服务 6 四川省有色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金属材料、冶金的研究等 7 四川省矿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投资、商口批发与零售 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 项目投资及咨询服务,对其国有资产运行 8 公司 和收益进行监督管理 5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9 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投资、开发、管理 10 四川府河华益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物业管理等 11 四川省盐业总公司 食盐及盐化产品 四川发展新兴产业园区投资建设管理有 产业园区投资、建设、运营、管理;资 12 限责任公司 产管理;房地产开发等 项目投资;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 13 四川发展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 14 四川发展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资产管理 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15 北京川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济信息咨询;财务顾问;市场调查; 物业管理;酒店管理等 国内贸易代理,普通货运,货物进出 16 四川欧亚路态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口,仓储服务,新能源技术开发 17 四川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资产管理 投资及资产管理、水利工程、城乡供排 18 四川发展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水、水产养殖、水环境治理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数据处理及存储 服务;大数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 19 四川发展大数据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自来水、污水处理、环保项目的投资、 20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建设、运营管理、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 项目投资、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21 四川发展引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咨询、财务咨询 四川发展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22 资产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 限责任公司 23 四川省先进材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矿业投资及管理,矿产品销售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轨道交通项目、智 24 轨交投资 慧城市项目投资及相关配套业务 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上市公司非公开 四川发展兴川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合 25 发行的股权等非公开交易的股权投资以 伙企业(有限合伙) 及相关咨询服务 项目投资、资产管理,物业管理(凭资 四川天府健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26 质证书经营),土地整理,设计、制 司 作、代理、发布广告(不含气球广告) 四川发展兴展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合 27 股权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伙企业(有限合伙) 28 四川发展国惠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发放贷款、权益性投资 29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产权交易等 四川水务环保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 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非公开交易的股 30 伙) 权投资及咨询服务 31 四川发展瑞信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土地管理 32 四川润恒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 5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司 及相关咨询服务 企业信用増进服务、信用増进的评审、 33 天府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 策划、咨询、技术推广 光伏及其他可再生能源电站的开发、建 34 晟天新能源 设、运营 35 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36 新筑股份 金属桥梁结构及桥梁零件的设计制造等 37 四川发展兴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投资;投资咨询 38 四川生物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四川企业改革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 39 业(有限合伙) 及相关咨询服务 项目投资;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 40 四川发展甲乙丙资产重组投资有限公司 询服务;矿产清算服务 资金投资、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 41 四川发展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务 五、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四川发展是四川省委省政府为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汶川地震灾后重建、 推动全省产兴发展振兴,采取“1+N”模式组建的省属国有企业。 自成立以来,四川发展始终承担着服务四川省重大战略部署、促进四川省 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国有资本结构调整优化的骨干支撑作用。四川发展连续 12 年被评为国内“AAA”信用评级、连续 6 年被评为国际“A-”信用评级,累计 实现融资 3,507 亿元,为四川省机场、铁路、高速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累 计投资 2,400 亿元,为四川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累计投资 2,200 亿元,为四川省 地方经济建设提供各类周转借款和化解债务风险 1,500 亿元。 四川发展业务涵盖生态环保、先进材料、装备制造等产业以及资本运作、 资产经营、产业投资服务等领域,在四川省内各市(州)、全国 20 个省(区、 市),以及全球 45 个国家和地区均有业务布局。 (二)最近两年及一期财务情况 最近两年及一期,四川发展简要财务情况如下: 5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总资产 154,064,972.47 150,810,246.95 132,901,372.32 净资产 4,1571,354.05 41,034,955.43 36,027,728.70 营业收入 7,047,061.53 33,819,446.07 25,609,165.72 净利润 123,865.33 842,085.32 228,851.39 注:2020 及 2021 年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最近一年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报表 最近一年,四川发展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1、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1 年度 流动资产 37,101,812.53 非流动资产 113,708,434.42 总资产 150,810,246.95 流动负债 29,342,569.51 非流动负债 80,432,722.01 总负债 109,775,291.52 净资产 41,034,955.43 2、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33,819,446.07 利润总额 1,276,808.33 净利润 842,085.32 3、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87,823.00 5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1 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117,267.9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156,559.0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851,753.30 六、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仅有四川发展,不存在其他交易对方。 七、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四川发展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3.60%股份,并通过 其全资子公司轨交投资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15.90%股份,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9.50%股份,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八、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四川发展向上市公司推荐了 4 名非独立董事和 2 名 独立董事,其中 1 名非独立董事为董事长。同时,上市公司的总经理、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及 1 名副总经理,亦由四川发展推荐。 九、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行政处罚(与证 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四川发展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到与证券 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十、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的诚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四川发展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 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 5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5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晟天新能源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 2015 年 4 月 15 日 注册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路东段 333 号 办公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路东段 333 号 注册资本 161,1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329554121P 法定代表人 李树成 经营期限 2015 年 4 月 15 日至 2045 年 4 月 15 日 光伏及其他可再生能源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光伏发电设备物资进出 口;光伏发电技术的咨询服务;新能源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房屋租 经营范围 赁;电子产品生产(仅限分支机构另择场地经营)。供电(未取得相关行 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晟天新能源系由中环股份、四川发展、乐山电力、津联投资、SunPower 于 2015 年 4 月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晟天新能源的设立及历次股权 变动情况如下: (一)2015 年 4 月,晟天新能源设立 2014 年 10 月 15 日,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乐山电 力投资晟天新能源公司有关事项的说明函》,该说明函记载:“基于乐山电力无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治理情况,乐山电力与中环股份、四川发展、津联投 资、SunPower 共同投资设立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事宜,由乐山电力 依法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无需 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亦无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出具批复意 见。” 5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4 年 10 月 31 日,乐山电力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拟参股投资设立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2014 年 12 月 9 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津联投资 下发《市国资委关于同意成立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津 联投资和中环股份分别以货币方式参与出资成立晟天新能源。 2015 年 3 月 16 日,四川发展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2015 年第 13 次会议(临 时),同意对晟天新能源进行股权投资。 2015 年 3 月 31 日,中环股份、四川发展、乐山电力、津联投资、 SunPower 签署《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章程》,约定:中环股份出资人 民币 4.32 亿元,约占注册资本的 26.8%;四川发展出资人民币 4.2 亿元,约占 注册资本的 26.1%;乐山电力出资人民币 3.48 亿元,约占注册资本的 21.6%; 津联投资出资人民币 3.36 亿元,约占注册资本的 20.9%;SunPower 出资人民 币 0.75 亿元,约占注册资本的 4.6%。 2015 年 4 月 3 日,四川省国资委向四川发展下发《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对晟天新能源发展有 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的请示>的复函》(川国资函[2015]81 号),该复函记载: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对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的请示》 (川发展[2015]53 号)及其附件收悉。按我委《省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 (川国资规划[2014]12 号)规定,该事项属于报告事项。请你公司依法依规决 策,切实防范投资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015 年 4 月 8 日,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投资服务局下发《天府新区成都 管委会投资服务局关于同意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天成 管投审[2015]2 号),就公司名称、公司性质、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投资总 额、注册资金、投资方情况、合资公司法人代表、合资公司经营期限、合资方 式、出资期限等作出批复。 5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5 年 4 月 10 日,晟天新能源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 批准证书》(商外资天府蓉天字[2015]0002 号)。 2015 年 4 月 15 日,晟天新能源办理完成设立相关工商登记,并取得成都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晟天新能源核发的营业执照。 晟天新能源设立时,企业类型为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为 16.11 亿元。 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中环股份 43,200 26.8 2 四川发展 42,000 26.1 3 乐山电力 34,800 21.6 4 津联投资 33,600 20.9 5 SunPower 7,500 4.6 合计 161,100 100.0 (二)2018 年 10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及企业类型变更 2018 年 9 月 26 日,晟天新能源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同意四川发展收购 SunPower 持有的晟天新能源 4.6%的股权。 2018 年 9 月 26 日,四川发展与 SunPower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四 川发展以人民币 3,184.65 万元的价格收购 SunPower 持有的晟天新能源 4.6%的 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 7,500 万元)。 变更后,SunPower 不再持有晟天新能源股权,晟天新能源企业类型由中 外合资企业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2018 年 10 月 15 日,晟天新能 源完成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编号:蓉天外资备 201800052),企业类 型备案为内资企业。 2018 年 10 月 24 日,晟天新能源完成上述事项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并取 得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晟天新能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5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四川发展 49,500 30.7 2 中环股份 43,200 26.8 3 乐山电力 34,800 21.6 4 津联投资 33,600 20.9 合计 161,100 100 (三)2019 年 5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8 年 12 月 26 日,晟天新能源召开 2018 年第二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天津津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转让公司股权的议案》。 2018 年 12 月 27 日,津联投资与四川发展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编 号:2018 年 266 号),约定津联投资将其持有的晟天新能源 20.9%股权以 14,434.7 万元转让给四川发展。 2019 年 1 月 10 日,晟天新能源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 意对出资额以各股东实际的认缴出资比例和金额进行纠正(此前在申请工商登 记时将各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均以整数为记),纠正前后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 下: 纠正前 纠正后 序 公司名称 登记出资金额 出资金额 号 认缴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1 四川发展 49,500 30.70% 49,457.7 30.70% 2 中环股份 43,200 26.80% 43,174.8 26.80% 3 乐山电力 34,800 21.60% 34,797.6 21.60% 4 津联投资 33,600 20.90% 33,669.9 20.90% 合计 161,100 100.00% 161,100 100.00% 2019 年 5 月 5 日,晟天新能源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及出资纠正事项相关工 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和市场监管局换发 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及出资纠正完成后,晟天新能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6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四川发展 83,127.6 51.6 2 中环股份 43,174.8 26.8 3 乐山电力 34,797.6 21.6 合计 161,100.0 1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晟天新能源的股东、出资额、持股比例未发生变 更。 三、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一)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晟天新能源的股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6.8% 51.6% 21.6% 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四川发展持有晟天新能源 51.6%的股权,为晟天新 能源的控股股东。 四川省国资委持有四川发展 100%的股权,晟天新能源实际控制人为四川 省国资委。 (三)标的公司章程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影响的内容 标的公司章程中与本次交易所涉股份转让相关的内容如下: “第十六条 股东(下称“转让方”)有权将其持有的股权(下称“转让权 益”)出售或转让(合称“转让”)给其它实体或个人(不论受让人是否系公司 现有股东;下称“拟议受让人”),但转让必须获得所有其他股东(下称“非转 6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让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但第十七条明确允许的除外)。如果拟议受让人不是 公司的现有股东,则拟议受让人应当在转让的同时,按照非转让方认可的格式 和内容加入本章程,从而继续享有和承担转让方本章程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 务。进行该拟议转让时的公司现有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有优先于非公司现有 股东的任何拟议受人(按照相同的价格和实质相近的条款)购买转让权益。如 果公司的多个现有股东有意购买转让权益,则该等公司现有股东应按通过协商 确定购买转让权益,协商不成,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购买转让权益。向公司现有 股东以外的拟议受让人进行转让的条件不应优于向非转让方提供的条件。” 本次四川发展将其所持晟天新能源 51.6%的股权转让给新筑股份,交易对 价为 97,317.60 万元,晟天新能源其他股东中环股份、乐山电力放弃本次股权 转让的优先受让权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先决条件。鉴于晟天新能源其他股东中环 股份、乐山电力均为 A 股上市公司,需根据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以及晟天新 能源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确定各自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审议程序,根据《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晟天新能源《公司章程》的 上述规定,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四川发展已分别向中环股份、乐山电力发出 《股权转让征询函》,待中环股份、乐山电力履行各自审议程序后,确认是否 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除晟天新能源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事项外,晟天新能源《公司章程》 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影响的内容。 四、对外投资及分支机构 标的公司晟天新能源主要通过设立项目公司进行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及 运营,同时投资建设了四川晟天新能源大厦智能微电网示范项目。截至本报告 书签署日,晟天新能源拥有 27 家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未设立分支机构, 其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6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56% 56% 75% 75% 75% 75% 51%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阿坝 阿坝 小金 小金 桔乐 四川 桃源 玉树 阿坝 阿坝 州红 州若 乡城 昭觉 县崇 澧县 澧县 玛曲 昌都 盐边 甘肃 大同 砚山 四川 泊头 楚雄 县公 能电 中核 县湘 市晟 州红 州松 原环 尔盖 晟和 县晟 德光 德晖 泽晖 县拜 市晟 县晟 晟能 市晟 晟和 晟天 市晟 市晟 达光 力 西南 成光 呈新 原晟 潘晟 聚生 环聚 新能 昭新 伏发 光伏 光伏 尔新 和新 能新 新能 能新 新能 农业 天新 天新 伏发 (沧 新能 伏电 能源 和新 和新 态能 生态 源有 能源 电有 电力 电力 能源 能源 能源 源有 能源 源有 开发 能源 能源 电有 州) 源有 力有 有限 能源 能源 源有 能源 限公 有限 限责 有限 有限 有限 有限 有限 限公 有限 限公 有限 有限 有限 限公 有限 限公 限公 责任 有限 有限 限公 有限 司 公司 任公 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司 公司 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司 公司 司 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司 公司 司 100% 100% 100% 中核 中核 昌都 小金 阿坝 市察 县新 县新 雅聚 能源 能源 能新 开发 开发 能源 有限 有限 有限 公司 公司 公司 100% 小金 县大 坝口 光伏 发电 有限 公司 6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一)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红原环聚 红原环聚主要负责位于四川省阿坝州红原县的红原环聚 20MW 项目的开 发、建设、运营。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阿坝州红原环聚生态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3200309307502F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作) 住所 红原县邛溪镇阳嘎中街 15 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新 注册资本 7,987.3014 万元 成立日期 2014 年 6 月 9 日 营业期限 2014 年 6 月 9 日至 2044 年 6 月 8 日 进行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电能的 生产和销售;光伏电站的综合利用及经营;光伏发电技术咨 询服务;光伏发电的物资、设备进口。(以上经营范围国家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限制和禁止经营项目除外,涉及许可项目的,凭 许可证并按许可时效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若尔盖环聚 若 尔 盖 环 聚主 要 负 责位 于 四 川 省阿 坝 州 若尔 盖 县 的 若尔 盖 环 聚一期 20MW 项目、若尔盖环聚二期 10MW 项目、若尔盖环聚三期 20MW 项目的开 发、建设、运营。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阿坝州若尔盖环聚生态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3200309375310N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作) 住所 若尔盖县商业街 4 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新 注册资本 14,433.3623 万元 成立日期 2014 年 6 月 9 日 营业期限 2014 年 6 月 9 日至 2044 年 6 月 8 日 进行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电能的 经营范围 生产和销售;光伏电站的综合利用及经营;光伏发电技术咨 询服务;光伏发电的物资、设备进口。(以上经营范围国家 6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法律、法规限制和禁止经营项目除外,涉及许可项目的,凭 许可证并按许可时效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乡城晟和 乡城晟和主要负责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乡城县的乡城晟和 20MW 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乡城晟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3336MA666H66X6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乡城县正斗乡正斗坝子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新 注册资本 3,3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 11 月 24 日 营业期限 2017 年 11 月 24 日至 2042 年 11 月 23 日 太阳能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经营范围 可开展经营活动) 4、昭觉晟昭 昭觉晟昭主要负责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的昭觉晟昭 30MW 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昭觉县晟昭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3431MA65JT0Y3L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补约乡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新 注册资本 4,72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 12 月 14 日 营业期限 2017 年 12 月 14 日至 2052 年 12 月 13 日 光伏及其他可再生能源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光伏发电 设备物资进出口;光伏发电技术的咨询服务,光伏发电物 经营范围 资、设备进出口;畜牧业养殖;畜牧产品加工销售。(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小金公达 小金公达主要负责位于四川省项目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小金县的小金公达 6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MW 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小金县公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3227MA62F0XNXK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小金县美兴镇江西路 法定代表人姓名 彭乐力 注册资本 7,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6 年 3 月 17 日 营业期限 2016 年 3 月 17 日至 2046 年 3 月 16 日 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的开发、建设、运营、 维护,新能源科技研发,光电材料,光电器件的研发、销售 (以上经营范围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应取得行政许可 经营范围 的,必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按照许可的事项开展生产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6、小金崇德 小金崇德主要负责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小金县的小金崇德 20MW 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小金县崇德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3227MA6ATRLQ5N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小金县崇德乡大坝村 法定代表人姓名 彭乐力 注册资本 5,6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 11 月 7 日 营业期限 2017 年 11 月 7 日至长期 太阳能发电、建设、运营、维护;新能源科技及光电材料的 经营范围 研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7、沧县桔乐能 沧县桔乐能主要负责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沧县的沧县桔乐能 110MW 项目的 开发、建设、运营。其基本情况如下: 6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名称 桔乐能电力(沧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981MA0EX3CP9L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河北省沧州市沧县杜生镇往生堂村 133 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左世强 注册资本 14,95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0 年 5 月 12 日 营业期限 2020 年 5 月 12 日至 2050 年 5 月 11 日 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能发电(依法 经营范围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中核阿坝 中核阿坝主要负责位于四川省阿坝州阿坝县的中核阿坝 30MWp 项目的开 发、建设、运营。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中核阿坝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3231MA62F0WW7Q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阿坝县麦尔玛乡 法定代表人姓名 彭乐力 注册资本 6,27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2 月 11 日 营业期限 2015 年 2 月 11 日至长期 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潮汐发电的开发、建 设、运营、维护,煤制气项目的建设、运营、投资与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新能源科技研发;光电材料、光电器 经营范围 件的研发、销售(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中核小金 中核小金主要负责位于四川省阿坝州小金县的中核小金 50MW 项目的开 发、建设、运营。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中核小金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3227MA62F0XX14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住所 四川省阿坝州小金县美兴镇 法定代表人姓名 彭乐力 注册资本 16,019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5 月 7 日 营业期限 2015 年 5 月 7 日至长期 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潮汐发电的开发、建 设、运营、维护;煤制气项目的建设、运营、投资与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新能源科技研发;光电材料、光电器 经营范围 件的研发、销售(以上经营范围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应 取得行政许可的,必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按照许可的事 项开展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小金大坝口 小金大坝口主要负责位于四川省阿坝州小金县的小金大坝口 50MW 项目 的开发、建设、运营。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小金县大坝口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3227MA62F0XM1U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四川省小金县美兴镇 法定代表人姓名 彭乐力 注册资本 9,019 万元 成立日期 2016 年 3 月 17 日 营业期限 2016 年 3 月 17 日至 2046 年 3 月 16 日 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的开发、建设、运营、 维护,新能源科技研发,光电材料,光电器件的研发、销售 (以上经营范围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应取得行政许可 经营范围 的,必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按照许可的事项开展生产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11、澧县泽晖 澧县泽晖主要负责位于湖南省常德市澧县的澧县泽晖 20MW 项目的开 发、建设、运营。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澧县泽晖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723MA4L39YX09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湖南省澧县澧澹街道办事处上福居委会澧县经济开发区创新 住所 创业园科创大楼 2 号楼 202 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明珂 注册资本 2,576 万元 成立日期 2016 年 3 月 18 日 营业期限 长期 光伏电力生产、销售及相关业务咨询;以自有资产进行光伏 电力项目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以上经营范围不得从事吸收 经营范围 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 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澧县德晖 澧县德晖主要负责位于湖南省常德市澧县的澧县德晖 60MW 项目的开 发、建设、运营。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澧县德晖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723MA4L2RQJ9K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湖南省澧县澧澹街道办事处上福居委会澧县经济开发区创新 住所 创业园科创大楼 2 号楼 201 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明珂 注册资本 8,446 万元 成立日期 2016 年 1 月 29 日 营业期限 长期 光伏电力生产、销售及相关业务咨询;以自有资产进行光伏 电力项目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以上经营范围不得从事吸收 经营范围 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 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13、桃源湘成 桃源湘成主要负责位于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桃源湘成 40MW 项目的开 发、建设、运营。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桃源县湘成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725MA4L313Q4A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漳江镇文昌阁社区文昌东路县农发行门 住所 面 6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明珂 注册资本 5,511 万元 成立日期 2016 年 3 月 1 日 营业期限 2016 年 3 月 1 日至 2056 年 2 月 29 日 光伏电力生产、销售及相关业务咨询;光伏电力项目开发、 经营范围 建设及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14、玛曲拜尔 玛曲拜尔主要负责位于甘肃省甘南州玛曲县的玛曲拜尔 40MW 项目的开 发、建设、运营。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玛曲县拜尔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3025351375787T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甘肃省甘南州玛曲县尼玛镇大水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姜超 注册资本 7,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8 月 6 日 营业期限 2015 年 8 月 6 日至 2045 年 8 月 5 日 1、对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开发、建设、管理。2、光 经营范围 伏发电技术、设备研发 15、昌都晟和 昌都晟和为持股型平台公司,直接持有昌都察雅 100%股权。其基本情况 如下: 名称 昌都市晟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300MA6T11BH1J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昌都经济开发区 C 区 法定代表人姓名 左世强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11 月 6 日 营业期限 2015 年 11 月 6 日至 2050 年 11 月 5 日 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电能 经营范围 的生产和销售;光伏电站的综合利用及经营;光伏发电技术 7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咨询服务;光伏发电物资、设备进出口;畜牧业养殖;畜牧 产品加工销售,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6、昌都察雅 昌都察雅主要负责位于西藏昌都市察雅县的昌都察雅 20MW 项目的开 发、建设、运营。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昌都市察雅聚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325MA6T12NU7C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西藏昌都市察雅县幸福路 28 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左世强 注册资本 6,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12 月 10 日 营业期限 2015 年 12 月 10 日至 2050 年 12 月 9 日 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电能 的生产和销售;光伏电站的综合利用及经营;光伏发电技术 经营范围 咨询服务;光伏发电物资、设备进出口;畜牧业养殖;畜牧 产品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7、盐边晟能 盐边晟能主要负责位于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的盐边晟能分布式项目的开 发、建设、运营。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盐边县晟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422MA62167KXF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盐边县益民乡新民社区 法定代表人姓名 彭乐力 注册资本 529 万元 成立日期 2016 年 12 月 27 日 营业期限 2016 年 12 月 27 日至 2051 年 12 月 27 日 光伏及其他可再生能源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电力的生 产和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物资进出口;光伏发电技术的咨询 经营范围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7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8、甘肃晟能 甘肃晟能拟用于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甘肃晟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0200MA73GLY2X7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甘肃省嘉峪关市大唐路美食街 43 号 311 室 法定代表人姓名 姜超 注册资本 3,211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 2 月 9 日 营业期限 2017 年 2 月 9 日至 2052 年 2 月 8 日 光伏及其他可再生能源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光伏发电 经营范围 设备物资进出口;光伏发电技术的咨询服务。(依法须批经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9、中核西南 中核西南为持股型平台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中核阿坝、中核小金、小金 大坝口 100%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四川中核西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MA61RQ8G92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700 住所 号 9 栋 1 单元 13 楼 1315 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新 注册资本 17,019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11 月 30 日 营业期限 2015 年 11 月 30 日至长期 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 承试;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 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 经营范围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 理咨询;停车场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 备);电气设备修理;采购代理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 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蓄电池租赁(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大同晟能 7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大同晟能主要负责位于山西省大同市的大同晟能 50MWp 项目的开发、建 设、运营。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大同市晟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200MA0KC81U4X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山西省大同市左云经济技术开发区(左云县综合技术学校办 住所 公楼一楼 103 室) 法定代表人姓名 樊德东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8 年 12 月 27 日 营业期限 2018 年 12 月 27 日至 2048 年 12 月 26 日 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技术推广;电力业务:发电 业务;电力供应:售电业务(以上两项范围凭此证办理有效 经营范围 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1、砚山晟和 砚山晟和拟用于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砚山晟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2622MA6K7X6N0Y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江那镇七乡大道山水康城 住所 24 幢附 2 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樊德东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6 年 10 月 17 日 营业期限 2016 年 10 月 17 日至 2051 年 10 月 17 日 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电能的生产 和销售;光伏电站的综合利用及经营;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 经营范围 务;光伏发电物资、设备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2、玉树晟呈 玉树晟呈拟用于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玉树市晟呈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32721MA75A45R2L 7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新寨街道当代社区滨水商业街 住所 当代巷 224 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左世强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0 年 8 月 7 日 营业期限 长期 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储能、生物质(含垃圾)发电及其 他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及设备检修维护,电力销 经营范围 售,电力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 内容为准)。(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3、红原晟和 红原晟和拟用于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阿坝州红原晟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32003456816146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阿坝州红原县邛溪镇阳嘎中街 11 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彭乐力 注册资本 9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6 月 26 日 营业期限 2015 年 6 月 26 日至 2050 年 6 月 26 日 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电能 的生产和销售;光伏电站的综合利用及经营;光伏发电技术 咨询服务;光伏发电物资、设备进出口;牧草种植业、畜牧 经营范围 业(以上经营范围不含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 项目,涉及许可的按许可内容及时效经营,后置许可项目凭 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4、松潘晟和 松潘晟和拟用于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阿坝州松潘晟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3200345681665E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四川省阿坝州松潘县川主寺镇传子沟村 法定代表人姓名 彭乐力 7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注册资本 11,9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6 月 26 日 营业期限 2015 年 6 月 26 日至 2050 年 6 月 26 日 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电能 的生产和销售;光伏电站的综合利用及经营;光伏发电技术 咨询服务;光伏发电物资、设备进出口;牧草种植业、畜牧 经营范围 业(以上经营范围不含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 项目,涉及许可的按许可内容及时效经营,后置许可项目凭 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5、晟天农业 晟天农业主要负责其他子公司“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光伏发电站相 关的农业开发业务。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四川晟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MA65U6AJ1E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 住所 路东段 333 号 1 栋 6 层 1 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左世强 注册资本 1,5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1 年 4 月 30 日 营业期限 2021 年 4 月 30 日至长期 一般项目:谷物种植;食用菌种植;中草药种植;烟草种 植;草种植;水果种植;蔬菜种植;麻类作物种植(不含大 麻);薯类种植;油料种植;豆类种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经营范围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水产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26、泊头晟天 泊头晟天拟用于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泊头市晟天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981MABLU38L03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开发区 3 号路恒发机械东 30 米 法定代表人姓名 左世强 7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2 年 4 月 21 日 营业期限 2022 年 4 月 21 日至 2047 年 3 月 30 日 太阳能发电。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技术推广;电 力业务;发电业务;电力供应;售电业务(以上两项范围凭 经营范围 此证办理有效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经营项目, 可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7、楚雄晟天 楚雄晟天拟用于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楚雄市晟天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2301MABNKNHY6C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鹿城东路 131 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樊德东 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2 年 6 月 13 日 营业期限 2022 年 6 月 13 日至长期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 经营范围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重要控股子公司情况 根据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中核西南及其全资子公司中核小金的资 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晟天新能源合并财务报表同比数据的 比例超过 20%,为晟天新能源的重要子公司。中核西南、中核小金的具体情 况如下: 1、中核西南 (1)中核西南基本情况 详见本报告书本章之“四、对外投资及分支机构”之“(一)控股子公司 基本情况”之“19、中核西南”。 (2)中核西南历史沿革 7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2015 年 11 月,中核西南设立 2015 年 11 月 27 日,中核新能源签署了《四川中核西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章程》,约定中核西南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中核新能源出资 10,000 万元。 2015 年 11 月 30 日,中核西南办理完成设立相关工商登记,并取得成都 市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中核西南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中核新能源 10,000 100 合计 10,000 100 2)2018 年 11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8 年 11 月 15 日,中核西南股东作出股东决定,股东中核新能源同意 将其持有的中核西南 100%股权,实缴 0 元,转让给西安龙庆。 2018 年 11 月 16 日,中核西南完成上述事项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 成都市工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核西南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西安龙庆 10,000 100 合计 10,000 100 3)2019 年 3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9 年 3 月 6 日,西安龙庆与晟天新能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西 安龙庆将其持有的中核西南的 10,000 万元股权(占公司注册资本 100%)转让 给晟天新能源。 2019 年 3 月 18 日,中核西南完成上述事项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成 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核西南的股权结构如下: 7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晟天新能源 10,000 100 合计 10,000 100 4)2020 年 5 月,第一次增资 根据晟天新能源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 决议,“同意公司通过其所属项目公司增资或借款方式偿还项目公司债务”, 2020 年 5 月 8 日,中核西南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中核西南增加注册资本 7,019 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 17,019 万元。 2020 年 5 月 8 日,中核西南完成上述事项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成 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中核西南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晟天新能源 17,019 100 合计 17,019 1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核西南股东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更。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中核西南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详见本报告书本章之“六、最近三 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二)主营业务情况”。 (4)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25,513.93 117,203.58 负债总额 98,871.17 93,098.99 所有者权益合计 26,642.75 24,104.59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15,264.15 10,651.64 营业利润 5,692.56 639.41 7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利润总额 5,691.80 639.41 净利润 5,370.28 616.07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最近三年评估、增资、改制情况 中核西南最近三年存在评估、增资情况,不存在改制情况,增资情况详见 本报告书本章之“四、对外投资及分支机构”之“(二)重要控股子公司情 况”之“1、中核西南”之“(2)中核西南历史沿革”。 中核西南最近三年评估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评估目的 评估方法 评估基准日 评估值 估值差异 1 2019 年收购 资产基础法 2018 年 10 月 31 日 5,285.09 - 2 本次重组 资产基础法 2021 年 12 月 31 日 35,785.87 30,500.78 本次交易评估值较 2019 年 2 月的评估值不同的主要原因为晟天新能源于 2020 年 5 月对中核西南进行了增资,且两次评估基准日不同,时间相距较 远,近三年中核西南的盈利能力有所提升,负债结构有所改善。因此,本次交 易价格与 2019 年 2 月的评估值相比有一定幅度的增值具有合理性。 (6)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核西南合法设立、有效存续,不存在出资瑕疵或 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以及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2、中核小金 (1)中核小金基本情况 中核小金系中核西南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本章之“四、 对外投资及分支机构”之“(一)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之“9、中核小金”。 (2)中核小金历史沿革 1)2015 年 5 月,中核小金设立 7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5 年 4 月 24 日,中核英利签署《中核小金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章 程》,约定中核小金注册资本为 1,800 万元,中核英利出资 1,800 万元。 2015 年 5 月 7 日,中核小金办理完成设立相关工商登记,并取得阿坝州 小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中核小金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中核英利 1,800 100 合计 1,800 100 2)2016 年 7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6 月 27 日,中核小金股东作出股东决议,股东中核英利同意将其 持有的中核小金 100%股权(认缴出资额 1,800 万元)以零元转让给中核新能 源。 2016 年 7 月 1 日,中核小金完成上述事项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小 金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核小金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中核新能源 1,800 100 合计 1,800 100 3)2016 年 9 月,第一次增资 2016 年 9 月 12 日,中核小金股东作出股东决议,同意中核小金注册资本 由 1,800 万元增资至 9,000 万元,中核新能源出资 9,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2016 年 9 月 22 日,中核小金完成上述事项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小 金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中核小金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8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中核新能源 9,000 100 合计 9,000 100 4)2018 年 11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8 年 11 月 7 日,中核小金股东作出股东决定,股东中核新能源同意将 其持有的中核小金 100%股权(出资额 9,000 万元)以 9,000 万元转让给中核西 南。 2018 年 11 月 7 日,中核小金完成上述事项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小 金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核小金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中核西南 9,000 100 合计 9,000 100 5)2020 年 4 月,第二次增资 2020 年 3 月 30 日,中核小金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中核小金增加注册 资本 7,019 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 16,019 万元。 2020 年 4 月 17 日,中核小金完成上述事项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小 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中核小金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中核西南 16,019 100 合计 16,019 1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核小金股东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更。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中核小金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详见本报告书本章之“六、最近三年 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二)主营业务情况”。 8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4)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00,383.96 93,063.12 负债总额 81,263.51 75,979.7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9,120.45 17,083.39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11,686.32 8,043.31 营业利润 4,481.17 338.06 利润总额 4,481.83 338.06 净利润 4,191.77 323.65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最近三年评估、增资、改制情况 中核小金最近三年存在增资情况,不存在评估、改制情况,增资情况详见 本报告书本章之“四、对外投资及分支机构”之“(二)重要控股子公司情 况”之“2、中核小金”之“(2)中核小金历史沿革”。 (6)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核小金合法设立、有效存续,不存在出资瑕疵或 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以及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五、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情况 (一)主要资产权属情况 1、土地房产 (1)自有土地 1)已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 8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晟天新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占用、使用且已取得权 属证书的土地情况如下: 序 权利 取得 地类 使用权面 权利限制 证号 坐落 号 人 方式 用途 积(㎡) 情形 晟天 川(2021)成天不动 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东 批发零售 1 新能 出让 无 产权第 0018515 号 段 333 号 1 栋 1 层 9 号 用地 源 晟天 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东 川(2021)成天不动 商务金融 2 新能 段 333 号 1 栋 12 个不动 出让 20,020.91 无 产权第 0018516 号 用地 源 产单元 晟天 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东 川(2021)成天不动 商务金融 3 新能 段 333 号 1 栋 188 个不动 出让 无 产权第 0018469 号 用地 源 产单元 湘(2020)澧县不动 澧县 公共设施 4 产权第 澧县大堰垱镇涔南村 出让 无 德晖 用地 0001985 号 湘(2020)澧县不动 澧县 公共设施 5 产权第 澧县大堰垱镇涔南村 出让 5,979.32 无 德晖 用地 0001986 号 湘(2020)澧县不动 澧县 公共设施 6 产权第 澧县大堰垱镇涔南村 出让 无 德晖 用地 0001987 号 桃源 湘(2019)桃源县不 7 桃源县枫树乡万福新村 出让 工业用地 2,207.50 无 湘成 动产权第 0003667 号 红原 川(2017)红原县不 红原县邛溪镇阳噶南街南 已被抵押 8 出让 工业用地 7,139.91 环聚 动产权第 0000078 号 侧等 3 处 (注 1) 若尔 川(2017)若尔盖县 已被抵押 9 盖环 不动产权第 0000201 若尔盖县阿西乡等 3 处 出让 工业用地 9,989.00 (注 2) 聚 号 昌都 藏(2022)察雅县不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察雅县 10 出让 工业用地 5,162.00 无 察雅 动产权第 0000071 号 烟多镇帮嘎村 玛曲 甘(2021)玛曲县不 11 玛曲县尼玛镇萨河村 出让 商服用地 5,200.00 无 拜尔 动产权第 0001950 号 合计 55,698.64 / 注 1:红原环聚“川(2017)红原县不动产权第 0000078 号”不动产权用于抵押担保红原 环聚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分行签署的《固定资产支持 融资借款合同》(PSBC51-YYT2021082401),借款金额为 11,250 万元; 注 2:若尔盖环聚“川(2017)若尔盖县不动产权第 0000201 号”不动产权用于抵押担保 若尔盖环聚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分行签署的《固定资 产支持贷款借款合同》(PSBC51-YYT2021072501),借款金额为 11,000 万元。 8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晟天新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上述自有土地, 权属状况清晰、权属证书完备有效,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除第 8 项和 第 9 项已被抵押用于融资外,其他自有土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 2)尚待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晟天新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占用但尚待取得权 属证书的土地共 6 宗,具体情况及办理进展如下: 实际用地 序 公司 实际 用地项目 土地坐落 面积 说明 号 名称 用途 (m2) 1、已取得昭觉县国土资源局出 具《关于昭觉县补约乡 30MW 光伏扶贫电站(一期)项目建 设用地预审初审意见的报 告》,记载:项目总用地规模 为 0.479 公顷,土地利用现状情 况为农用地 0.479 公顷; 四川省凉山彝族 2、昭觉县自然资源局已出具证 自治州昭觉县补 昭觉 昭觉晟昭 明,确认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1 约乡阿举列减 升压站 4,786.67 晟昭 30MW 项目 2022 年 1 月 12 日昭觉晟昭能够 村、以史洛村、 遵守国家有关土地和规划管理 洼以村 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不存在违 反国家或地方有关土地和规划 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情况,不存在因违反土地和规 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 章及相关政策文件而受到处罚 的情形。 1、已取得阿坝县国土资源局出 具《关于办理阿坝县麦尔玛 50MWp 大型并网光伏电站建设 项目用地预审的意见》,记 载:项目永久性建设用地 20.3 亩,太阳能电池板方阵区 1,363.6 亩(牧草地),临时用 四川省阿坝藏族 中核阿坝 地 20.3 亩; 中核 羌族自治州阿坝 2 30MWp 项 升压站 5,918.64 2、阿坝县自然资源局已出具情 阿坝 县麦尔玛乡兰措 目 况说明,确认中核阿坝的土地 玛村 出让手续正在办理中,其以出 让方式取得相关土地使用权并 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不存在实质 性障碍,在完成出让手续之 前,其可以继续使用相关建设 用地,并确认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中核阿坝 8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实际用地 序 公司 实际 用地项目 土地坐落 面积 说明 号 名称 用途 (m2) 在阿坝县内不存在违反国家有 关土地和规划管理的相关法律 法规情况。 已取得左云县自然资源局出具 左云县张家场乡 《关于大同晟能大同市左云县 大同晟能 杨户岭村、南端 张家场乡 5 万千瓦光伏电站项 大同 3 50MWp 项 午村、东窑头 升压站 4,600.00 目(升压站)用地预审初审意 晟能 目 村、杨千堡村和 见的报告》,记载:升压站用 东红崖村 地 规 模 0.46 公 顷 , 为 建 设 用 地。 已取得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出具沧县桔乐能 110MW 项目土 沧县 沧县桔乐能 河北省沧州市沧 地选址意见,记载:项目涉及 4 桔乐 110MW 项 升压站 3,730.50 县杜生镇 土地面积约 3,545.068 亩,不涉 能 目 及永久基本农田和规划林地, 符合光伏发电用地政策。 四川省阿坝州小 已取得阿坝州国土资源局出具 金县美兴镇甘家 《关于对小金县美兴 50MWp 并 中核 中核小金 沟村、美沃乡色 网光伏电站升压站工程用地预 5 升压站 7,445.00 小金 50MW 项目 木村、美兴镇卯 审的复函》,记载项目用地规 梁村、猛固策耳 模控制在 0.8294 公顷以内,不 脚村、猛固村 涉及占用耕地。 1、已取得小金县国土资源局出 四川省阿坝藏族 具《关于对小金县大坝口 羌族自治州小金 70MWP 并网光伏电站项目用地 县崇德乡海坪 的预审意见》,核定用地面积 村、美兴镇大坝 为 1 公顷; 村、崇德乡崇德 小金 2、已取得小金县城乡规划建设 小金大坝口 村、美兴镇三关 6 大坝 升压站 6,095.52 和住房保障局出具的《关于办 50MW 项目 桥村、新桥乡团 口 理小金县大坝口 70MWp 大型并 结村、美兴镇马 网光伏电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桑村、新桥乡龙 的复函》(小建住〔2016〕68 王村、美兴镇新 号),记载:因该项目不在县 街村、新桥共和 城总体规划和乡村规划区范围 村 内,无需办理规划相关手续。 合计 32,576.33 - 鉴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涉及规划、选址、报批、征收、出让等多项流 程,从规划选址到最终取得权属证书的时间较长,受制于行业特点,光伏电站 运营主体自取得能源项目建设指标到要求并网发电的时间间隔较短,故存在部 分光伏电站在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在建设过程中或并 网发电后再将所占用土地依法转为建设用地的情形。 8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第 1 项、第 2 项、第 5 项和第 6 项相关用地已 经获得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第 3 项和第 4 项相关用地已经获得当地土地及规划 主管部门的用地预审初审意见或选址意见,确认该等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符合 当地国土利用总体规划或光伏项目用地政策。 同时,针对上述 6 项土地,晟天新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积极与当地土 地主管部门沟通推进相关土地使用权取得手续;报告期内晟天新能源及其控股 子公司均能够正常使用上述土地,未因土地使用问题受到过土地及规划主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 针对上述问题,晟天新能源的控股股东四川发展已出具承诺,“如晟天新 能源及其下属子公司因本承诺函出具日前既存的不动产瑕疵事项遭受经济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搬迁等产生的损失,被有权的政府部门罚款或者被有关 当事人追索产生的损失等)且无法向第三方追偿的,本公司将对前述相关费用 或损失予以补偿。”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子公司正在积极与当地土地主管部门沟通 推进上述相关土地使用权取得手续,上述子公司均正常生产经营,其尚未办妥 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事项未对该等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2)自有房产 1)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晟天新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占用、使用且已取得权 属证书的房产情况如下: 建筑面 序 权利 规划用 权利限 证号 坐落 积 号 人 途 制情形 (㎡) 晟天 川(2021)成天不动 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东 1 新能 商业 826.31 无 产权第 0018515 号 段 333 号 1 栋 1 层 9 号 源 晟天 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东 川(2021)成天不动 2 新能 段 333 号 1 栋 12 个不动 办公 12,888.38 无 产权第 0018516 号 源 产单元 3 晟天 川(2021)成天不动 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东 车位 8,707.28 无 8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建筑面 序 权利 规划用 权利限 证号 坐落 积 号 人 途 制情形 (㎡) 新能 产权第 0018469 号 段 333 号 1 栋 188 个不动 源 产单元 澧县 湘(2020)澧县不动 4 澧县大堰垱镇涔南村 住宅 359.04 无 德晖 产权第 0001985 号 澧县 湘(2020)澧县不动 5 澧县大堰垱镇涔南村 其他 564.25 无 德晖 产权第 0001986 号 澧县 湘(2020)澧县不动 6 澧县大堰垱镇涔南村 其他 47 无 德晖 产权第 0001987 号 桃源 湘(2019)桃源县不 7 桃源县枫树乡万福新村 工业 291.12 无 湘成 动产权第 0003667 号 已被抵 红原 川(2017)红原县不 红原县邛溪镇阳噶南街南 8 工业 1,488.95 押(注 环聚 动产权第 0000078 号 侧等 3 处 1) 若尔 川(2017)若尔盖县 已被抵 9 盖环 不动产权第 0000201 若尔盖县阿西乡等 3 处 工业 1,164.31 押(注 聚 号 2) 昌都 藏(2022)察雅县不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察雅县 10 工业 942.34 无 察雅 动产权第 0000071 号 烟多镇帮嘎村 合计 27,278.98 - 注 1:红原环聚“川(2017)红原县不动产权第 0000078 号”不动产权用于抵押担保红原 环聚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分行签署的《固定资产支持 融资借款合同》(PSBC51-YYT2021082401),借款金额为 11,250 万元; 注 2:若尔盖环聚“川(2017)若尔盖县不动产权第 0000201 号”不动产权用于抵押担保 若尔盖环聚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分行签署的《固定资 产支持贷款借款合同》(PSBC51-YYT2021072501),借款金额为 11,000 万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晟天新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上述自有房产, 权属状况清晰、权属证书完备有效,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除第 8 项和 第 9 项房产已被抵押用于融资外,其他自有房产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 制。 2)尚待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晟天新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占用但尚待取得权 属证书的房产共 6 宗,具体情况及办理进展如下: 公司 房产面积 序号 项目 坐落 用途 说明 名称 (m2) 1 昭觉 昭觉晟昭 四川省凉山彝 371.25 升压站 (1)土地使用权证书正在办理中; 8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 房产面积 序号 项目 坐落 用途 说明 名称 (m2) 晟昭 30MW 项目 族自治州昭觉 及其附 (2)已取得昭觉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 县补约乡阿举 属设施 房保障局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列减村、以史 证》(513431201806200199); 洛村、洼以村 (3)昭觉晟昭已编制《竣工验收报 告》; (4)昭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出具 证明,确认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 月 12 日昭觉晟昭能够遵守 国家有关住房建设、房产管理的法律 法规及政策,不存在违反国家或地方 有关住房建设、房产管理方面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不存在因违反住 房建设、房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 规、规章及相关政策文件而受到处罚 的情形。 (1)土地使用权证书正在办理中; (2)已取得阿坝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 房保障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地字第 25 号)、《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建字第 85 号)以及《建 中核阿坝麦 四川省阿坝藏 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施字第 升压站 中核 尔玛 族羌族自治州 2015013 号); 2 2,021.17 及其附 阿坝 30MWp 项 阿坝县麦尔玛 (3)中核阿坝已编制《竣工验收报 属设施 目 乡兰措玛村 告》; (4)阿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出具 证明,确认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未发现中核阿坝 存在违反建设工程领域相关法律法规 的行为。 沧县 沧县桔乐能 升压站 河北省沧州市 正在建设,土地及房产手续均在办理 3 桔乐 110MW 项 410.76 及其附 沧县杜生镇 中。 能 目 属设施 (1)土地使用权证书正在办理中; (2)已取得小金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 房保障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地字第 2016-04 号)、《建设 四川省阿坝州 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 2016-04 小金县美兴镇 号)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甘家沟村、美 升压站 中核 中核小金 (513227201511270103); 4 沃乡色木村、 1,275.88 及其附 小金 50MW 项目 (3)中核小金已编制《竣工验收报 美兴镇卯梁 属设施 告》; 村、猛固策耳 (4)小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出具 脚村、猛固村 证明,确认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中核小金在工程 建设领域未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的情形。 5 小金 小金大坝口 四川省阿坝藏 1,146.30 升压站 (1)土地使用权证书正在办理中; 8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 房产面积 序号 项目 坐落 用途 说明 名称 (m2) 大坝 50MW 项目 族羌族自治州 及其附 (2)已取得小金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 口 小金县崇德乡 属设施 房保障局出具的《关于办理小金县大 海坪村、美兴 坝口 70MWp 大型并网光伏电站建设 镇大坝村、崇 用地规划许可的复函》(小建住 德乡崇德村、 〔2016〕68 号),记载:因该项目不 美兴镇三关桥 在县城总体规划和乡村规划区范围 村、新桥乡团 内,无需办理规划相关手续; 结村、美兴镇 (3)小金大坝口已编制《竣工验收报 马桑村、新桥 告》; 乡龙王村、美 (4)小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出具 兴镇新街村、 证明,确认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新桥共和村 2022 年 1 月 14 日,小金大坝口在工 程建设领域未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的情形。 (1)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已取得玛曲县规划局核发的《建 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6230252017043 号)、《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建字第 6230252017043 号),以及玛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 号 62302520160310043); (3)玛曲拜尔已编制《竣工验收报 升压站 玛曲 玛曲拜尔 玛曲县尼玛镇 告》; 6 573.00 及其附 拜尔 40MW 项目 萨河村 (4)玛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出具 属设施 证明,确认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 月 19 日,玛曲拜尔能够遵 守国家有关住房建设、房产管理的法 律法规及政策,不存在违反国家或地 方有关住房建设、房产管理方面法 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不存在因违 反住房建设、房产管理方面的法律、 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文件而受到处 罚的情形。 合计 5,798.36 -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晟天新能源控股子公司所有但尚待取得权属证书的 房产均为升压站、开关站及其附属设施,共计 5,798.36 平方米。 同时,针对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建筑物,晟天新能源控股子公司已办理相关 报建手续或正在根据项目开展进度依法办理相关报建手续;报告期内晟天新能 源控股子公司均能够正常使用上述建筑物,未就建筑物建设及使用问题受到过 住房和建设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8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针对上述问题,晟天新能源的控股股东四川发展已出具承诺,“如晟天新 能源及其下属子公司因本承诺函出具日前既存的不动产瑕疵事项遭受经济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搬迁等产生的损失,被有权的政府部门罚款或者被有关 当事人追索产生的损失等)且无法向第三方追偿的,本公司将对前述相关费用 或损失予以补偿。”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正在积极推动办理上述房屋建筑物产权证 书,相关公司正常使用房屋建筑物,运营的光伏电站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房屋 建筑物产权证瑕疵未对前述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2、租赁土地房产 (1)租赁土地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晟天新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的土地情况如下: 序 承租 土地性 出租方 租赁面积 租赁期限 号 方 质 合作用地年限为三十年,自 2014 红科甲 741 亩 草地 年 7 月 25 日起计算 合作用地年限为三十年,一期项目 红原 1 10 亩用地自 2014 年 11 月 15 日起 环聚 勒姆泽让 10 亩 计算,第二期项目扩建租赁草场自 草地 二期项目具备并网条件、地勘结果 符合要求时起算 昭觉县补约乡阿举 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 20 年,即 列减村 自 2018 年 3 月 22 日起至 2038 年 3 昭觉 昭觉县补约乡以史 总面积约 月 22 日止,租期届满后,出租方 林地、 2 晟昭 洛村 800 亩 同意承租方有权继续租赁该土地, 草地 昭觉县补约乡洼以 合同自动延续 6 年,无须重新签订 村 土地租赁协议 玛曲 3 旦知昂加、道尔考 1,300 亩 项目开工建设之日起 25 年 草地 拜尔 光伏场区 525.483 昌都 西藏昌都市察雅县 亩;送出线 2018 年 3 月 29 日至 2048 年 3 月 4 草地 察雅 国土资源局 路塔基永久 28 日,租赁期限为 30 年 用地 0.552 亩 若尔盖县阿西乡卓 若尔 坤村 共计约 900 土地使用年限为 30 年,自 2014 年 5 盖环 若尔盖县阿西乡夺 草场 亩 5 月 25 日始至 2044 年 5 月 25 日止 聚 巴村 若尔盖县阿西乡牙 9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承租 土地性 出租方 租赁面积 租赁期限 号 方 质 相村 罗让加才、尼尕、 共计约 合作用地年限为 30 年,自 2015 年 当周甲、泽旺然 草场 1,000 亩 10 月 15 日起计算 邓、王甲 小金县双柏乡蓝山 120 亩 村 小金 小金县崇德乡崇德 出租期限 25 年,即自 2018 年 3 月 6 80 亩 草原 公达 村 16 日起至 2043 年 3 月 15 日止 小金县策耳脚村 100 亩 小金县双柏公达村 300 亩 崇德乡崇德村委会 49 亩 崇德乡海坪村委会 49 亩 美兴镇春厂村委会 49 亩 美兴镇大坝村委会 49 亩 小金 美兴镇三关桥委会 49 亩 出租期限 25 年,即自 2018 年 3 月 7 草原 崇德 美兴镇马桑村委会 49 亩 12 日起至 2043 年 3 月 11 日止 美兴镇新街村委会 49 亩 新桥龙王村委会 49 亩 新桥乡共和村委会 49 亩 新桥乡团结村委会 49 亩 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 20 年,即 乡城 总面积约 自 2018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38 年 3 8 乡城县人民政府 草原 晟和 600 亩1 月 1 日止,租期届满后,经书面协 商同意后,合同自动延续 10 年 中核 阿坝县麦尔玛乡兰 承包期限 25 年,即自 2015 年 2 月 9 1404 亩 草原 阿坝 措玛村村民委员会 14 日起至 2040 年 2 月 13 日止 东红崖村村民委员 2021.11.4-2041.11.4,到期后自动 917.83 亩 林地 会 延续 6 年 东窑头村村民委员 2021.11.4-2041.11.4,到期后自动 65.01 亩 林地 会 延续 6 年 大同 南端午村村民委员 2021.11.4-2041.11.4,到期后自动 10 447.11 亩 林地 晟能 会 延续 6 年 杨户岭村村民委员 2021.11.4-2041.11.4,到期后自动 69.3 亩 林地 会 延续 6 年 杨千堡村村民委员 2021.11.4-2041.11.4,到期后自动 48.17 亩 林地 会 延续 6 年 沧县杜生镇董尔庄 2021.8.16-2041.8.15,到期后自动 一般农 600 亩 村民委员会 延续 6 年 用地 沧县 沧县杜生镇刘屯村 2021.8.5-2041.8.4,到期后自动延 一般农 11 桔乐 700 亩 村民委员会 续6年 用地 能 沧县杜生镇东北庄 2021.5.15-2041.5.14,到期后自动 一般农 1,300 亩 村村民委员会 延续 6 年 用地 1 根据晟天新能源提供的租金支付相关凭证,实际租用面积约 544 亩。 9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承租 土地性 出租方 租赁面积 租赁期限 号 方 质 沧县杜生镇王会头 2021.12.1-2041.11.30,到期后自动 一般农 400 亩 村村民委员会 延续 6 年 用地 沧县杜生镇往生堂 2021.7.20-2041.7.19,到期后自动 一般农 1,000 亩 村村民委员会 延续 6 年 用地 小金县甘家沟村委 344 亩 会 小金县美沃乡色木 344 亩 中核 村委会 出租期限 25 年,即自 2015 年 9 月 草原、 12 小金 小金县美兴镇卯梁 15 日起至 2040 年 9 月 14 日止 林地 344 亩 村委会 小金县猛固村委会 357.376 亩 小金县猛固村委会 92.5 亩 小金县崇德乡海坪 175 亩 村委会 小金县美兴镇大坝 592 亩 村委会 小金县崇德乡崇德 36 亩 村委会 小金县美兴镇三关 36 亩 桥村委会 小金 小金县新桥乡团结 出租期限 25 年,即自 2017 年 2 月 13 大坝 310 亩 草原 村委会 24 日起至 2042 年 2 月 23 日止 口 小金县美兴镇马桑 36 亩 村委会 小金县新桥乡龙王 36 亩 村委会 小金县美兴镇新街 36 亩 村委会 小金县新桥共和村 171 亩 委会 澧县涔南村民委员 327.66 亩 会 澧县江西村民委员 26 亩 会 澧县江西村民委员 35.4 亩 会 澧县 澧县涔南村民委员 德晖 472.24 亩 未利用 会 租赁期限 26 年,自 2017 年 3 月 1 地(内 14 澧县王家厂镇柳津 日起至 2043 年 3 月 1 日止 陆滩 450.33 亩 村民委员会 涂) 澧县柳津村民委员 167.05 亩 会 澧县王家厂镇柳津 澧县 354.25 亩 村民委员会 泽晖 澧县涔南村民委员 135.32 亩 9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承租 土地性 出租方 租赁面积 租赁期限 号 方 质 会 未利用 租赁期限 26 年零 2 个月,自 2017 桃源 地(哑 15 桃源县鱼苗鱼种场 1,300 亩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43 年 3 月 1 日 湘成 河水 止 面) 1)部分承租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存在瑕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 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 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 (镇)人民政府批准。上表中第 9 项、第 12 至 14 项与相关出租方签订的土地 的租赁合同,出租方未提供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 代表同意的证明文件。但上述相关承租主体已向各出租方支付承包价款,正常 使用上述土地。 2)部分非扶贫或复合项目光伏阵列占用农用地尚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 续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 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的规定:“除本文件确定的光伏扶贫项目及利用农 用地复合建设的光伏发电站项目(以下简称光伏复合项目)外,其他光伏发电 站项目用地应严格执行国土资规〔2015〕5 号文件规定……使用农用地的,所 有用地均应当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上表中除第 1 项、第 3 项、第 5 项、 第 9 项、第 10 项、第 12 项、第 13 项未明确纳入光伏扶贫或复合项目之外, 其他项目均纳入光伏扶贫或者复合项目,项目用地无需转建设用地。第 1 项、 第 9 项所涉土地主管自然资源局说明,该光伏阵列区所占用土地无需办理建设 用地审批手续。其他第 3 项、第 5 项、第 10 项、第 12 项、第 13 项光伏阵列 所使用土地尚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晟天新能源控 股子公司正常使用前述租赁土地。 3)部分承租土地出租方未提供有权出租的权属证明文件 9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表中第 1 项(仅指其中勒姆泽让出租的 10 亩)、第 11 项、第 14 项承 租土地,出租方未提供有权出租的权属证明文件。但晟天新能源控股子公司承 租的土地权属状况清晰,其与出租方的土地租赁合同正常履行,尚未取得出租 方有权出租该等土地的权属证明文件未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租赁土地瑕疵情形,晟天新能源的控股股东四川发展已出具承 诺,“如晟天新能源及其下属子公司因本承诺函出具日前既存的不动产瑕疵事 项遭受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搬迁等产生的损失,被有权的政府部门 罚款或者被有关当事人追索产生的损失等)且无法向第三方追偿的,本公司将 对前述相关费用或损失予以补偿。” 综上,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晟天新能源控股子公司已按合同约定支付租 金并正常使用租赁土地,该等租赁合同正常履行;晟天新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 未因前述承租土地瑕疵受到过行政处罚,不会对晟天新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的 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租赁屋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晟天新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租赁屋顶 情况如下: 序 租赁面积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期限 号 (平方米) 盐边县工业区开发建 2017.07.01-2037.06.30 1 盐边晟能 11,000 设管理委员会 (届满延期 5 年) 盐边县工业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为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委政府管理归 口和派出机构。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出租方盐边县工业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 会未向盐边晟能提供该等屋顶的权属证明文件,但已在屋顶租赁协议中承诺拥 有协议屋顶的独占所有权,并约定了违约责任。盐边晟能与出租方的屋顶租赁 合同正常履行,尚未取得出租方有权出租该等屋顶的权属证明文件未对生产经 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知识产权 9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注册商标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晟天新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共 3 项,具体情况如下: 权利人 商标 注册号 类别 专用权限期限 2018.06.14- 晟天新能源 24595880 04-电能 2028.06.13 2018.06.28- 晟天新能源 24595879 09-光伏电池 2028.06.27 04-电能 2016.09.07- 晟天新能源 17386016 09-光伏电池 2026.09.06 (2)专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晟天新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权共 3 项, 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 有效 申请人 发明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号 类型 期 晟天新 实用 一种用于农光互补的 202122337 1 2021.09.26 2022.05.10 10 年 能源 新型 光伏系统 7737 晟天新 实用 一种电动推杆更换装 202122339 2 2021.09.26 2022.04.29 10 年 能源 新型 置 2173 晟天新 实用 一种平面结构的清洗 202022667 3 2020.11.17 2021.07.09 10 年 能源 新型 排污装置 2010 (3)著作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晟天新能源共拥有 1 项软件著作权,该软件全称为 “光伏发电量计算平台”,著作权人为晟天新能源、李树成、辜辰瑜、张小 敏、魏东、乔劼以及凌雨童,系原始取得,软件开发完成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10 日,登记号为 2021SR0861811。 (4)域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晟天新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登记备案的 域名共 1 项,主办单位为晟天新能源,网站名称为“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 9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域名为“scshengtian.com”,网站首页为 www.scshengtian.com,备案 号为蜀 ICP 备 19032041 号-1。 (二)主要负债及或有负债情况 1、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晟天新能源主要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8,636.97 2.94% 应付账款 1,385.96 0.47% 预收款项 0.49 0.00% 应付职工薪酬 1,732.51 0.59% 应交税费 1,201.29 0.41% 其他应付款 25,920.74 8.83% 其中:应付股利 2,129.71 0.7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3,072.81 7.86% 流动负债合计 61,950.77 21.1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30,354.30 44.43% 租赁负债 7,848.85 2.68% 长期应付款 78,278.90 26.68% 递延所得税负债 468.68 0.16% 其他非流动负债 14,500.00 4.94% 非流动负债合计 231,450.73 78.89% 负债合计 293,401.49 100.00% 标的公司的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其他应付款及一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负债。 2、或有负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晟天新能源及其子公司不存在或有负债的情况。 9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对外担保及抵押、质押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抵押、质押情况主要系为自身银行贷款或融资 租赁取得发电站建设所需的光伏组件、光伏支架、箱逆变一体机、直流汇流 箱、储能装置成套设备等光伏电站设备以及升压站、集电线路等地上建筑物、 构筑物、附着物等不动产设施而作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晟天新能源及下属子公司的担保及资产抵押、质押 情况如下: 1、根据若尔盖环聚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分行签订的《固定资产支持贷款借款合同》(PSBC51-YYT2021072501),若尔 盖环聚向银行借款人民币 11,000 万元,借款期限:2021/07/30-2031/07/24。提供 保证担保或抵押、质押情况如下: (1)若尔盖环聚于 2021 年 7 月 25 日签署《抵押合同》(PSBC51- YYT2021072501-01),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为“川(2017)若尔盖县不动产 权第 0000201 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2)若尔盖环聚于 2021 年 7 月 25 日签署《抵押合同》(PSBC51- YYT2021072501-02),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为位于若尔盖县卓坤 20MW 光 伏发电站内(即卓坤光伏电站一期)的光场区-C7 光伏发电系统(阵列)和光 场区-T0 光伏发电系统(阵列); ( 3 ) 若 尔 盖 环 聚 于 2021 年 7 月 25 日 签 署 《 应 收 账 款 质 押 合 同》 (PSBC51-YYT2021072501-03),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质押物为若尔盖环 聚根据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签订的《购售电合同(卓坤)》 (CDDY[2021]458 号)享有的若尔盖县卓坤 20MW 光伏电站项目收费权; ( 4 ) 晟 天 新 能 源 于 2021 年 7 月 25 日 签 署 《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合 同》 (PSBC51-YYT2021072501-05),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根据若尔盖环聚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八支行签订的《固 定资产贷款合同》(2016 基建 001 号),若尔盖环聚向银行借款人民币 9,800 9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万元,借款期限:2016/12/28-2031/12/27。晟天新能源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签 署《保证合同》(2016 基建担保 001 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根据若尔盖环聚《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5112201701100000045)国 家开发银行 15,200 万元,借款期限:2017/09/25-2032/09/25。提供保证担保或 抵押、质押情况如下: (1)晟天新能源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签署《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2)若尔盖环聚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签署《抵押合同》,提供抵押担保。 抵押物为若尔盖卓坤三期 20MW 并网光伏电站 T0 光伏发电系列(A 阵列)和 若尔盖卓坤三期 20MW 并网光伏电站 T0 光伏发电系列(B 阵列); (3)若尔盖环聚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签署《应收账款质押合同》,提供应 收账款质押担保。质押物为借款项目形成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 4、根据红原环聚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分 行签订的《固定资产支持融资借款合同》(PSBC51-YYT2021082401),红原 环聚向银行借款人民币 11,250 万元,借款期限:2021/09/01-2031/08/24。提供 保证担保或抵押、质押情况如下: ( 1 ) 红 原 环 聚 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 签 署 《 抵 押 合 同 》 ( PSBC51- YYT2021082401-01),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为川(2017)红原县不动产权第 0000078 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2 ) 红 原 环 聚 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 签 署 《 抵 押 合 同 》 ( PSBC51- YYT2021082401-02),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为 C7 光伏发电系统(阵列)、 T0 光伏发电系统(阵列)、T0 光伏发电系统-2016.10 新增以及其他相关设备; (3)红原环聚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签署《应收账款质押合同》(PSBC51- YYT2021082401-03),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质押物为红原环聚根据与国网 四川省电力公司签订的《购售电合同(花海)》(CDDY[2021]455 号)合法享 有的红原县邛溪 20MW 光伏电站项目收费权; ( 4 ) 晟 天 新 能 源 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 签 署 《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合 同》 9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PSBC51-YYT2021082401-05),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根据中核小金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的《固定资产 贷款借款合同》(公借贷字第 ZH1900000151065 号),中核小金向银行借款人 民币 27,000 万元,借款期限:2019/12/23-2029/12/22。提供保证担保或抵押、 质押情况如下: (1)晟天新能源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签署《保证合同》(公担保字第 DB1900000101228 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中核西南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签署《质押合同》(公担质字第 DB1900000101229),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质押物为中核西南持有的中核小金 100%股权; (3)中核小金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签署《质押合同》(公担质字第 DB1900000101234 号),提供质押担保。质押物为中核小金 50MW 光伏电站收 费权; (4)中核小金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签署《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公担质 字第 DB1900000101234-1 号),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质押物为中核小金 50MW 光伏电站收费权项下产生的全部应收账款; (5)中核小金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签署《抵押合同》(公担抵字第 DB1900000101231 号》,提供动产抵押担保。抵押物为集成逆变一体机、光伏 组件(单晶硅 270Wp)、光伏组件(单晶硅 275Wp)、光伏组件(单晶硅 280Wp)和直流汇流箱(16 进 1 出)。 6、根据中核阿坝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的《固定资产 贷款借款合同》(公借贷字第 ZH1900000153866 号),中核阿坝向银行借款人 民币 15,707.118302 万元,借款期限:2019/12/24-2029/12/23。提供保证担保或 抵押、质押情况如下: (1)晟天新能源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签署《保证合同》(公担保字第 DB1900000103120 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中核西南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签署《质押合同》(公担质字第 DB1900000103122 号),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质押物为中核西南持有的中核阿 9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坝 100%股权; (3)中核阿坝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签署《质押合同》(公担质字第 DB1900000103124 号),提供质押担保。质押物为中核阿坝 30MW 光伏电站收 费权; (4)中核阿坝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签署《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公担质 字第 DB1900000103124-1 号),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质押物为中核阿坝 30MW 光伏电站收费权项下产生的全部应收账款; (5)中核阿坝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签署《抵押合同》(公担抵字第 DB1900000103123 号》,提供动产抵押担保。抵押物为升压站建筑、电力变压 器、组合电器等设备。 7、根据昭觉晟昭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 (5112201801100000077),昭觉晟昭向银行借款人民币 18,500 万元,借款期 限:2018/11/27-2035/11/27。提供保证担保或抵押、质押情况如下: (1)晟天新能源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签署《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2)昭觉晟昭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签署《质押合同》,提供应收账款质 押担保。担保物为昭觉晟昭就贷款项目享有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 (3)昭觉晟昭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签署《抵押合同》,提供抵押担保。 抵押物为抵押人依法拥有的可以抵押的贷款项目建成以后形成的固定资产。 8、根据小金公达与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签订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 同》(512201901100000105),小金公达向银行借款人民币 9,200 万元,借款 期限:2019/05/30-2034/05/30。提供保证担保或抵押、质押情况如下: (1)晟天新能源 2019 年 5 月 27 日签署《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 (2)小金公达于 2019 年 5 月 27 日签署《应收账款质押合同》,提供应收 账款质押担保。质押物为小金公达就贷款项目享有的电费收费权及收费权项下 10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全部收益; (3)小金公达于 2019 年 5 月 27 日签署《抵押合同》,提供抵押担保。抵 押物为小金公达依法拥有的可以抵押的贷款项目建成以后形成的固定资产。 9、根据小金大坝口与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签订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 同》(5110202101100001745),小金大坝口向银行借款人民币 10,000 万元, 借款期限:2021/12/24-2031/12/24。提供保证担保或抵押、质押情况如下: (1)晟天新能源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签署《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2)小金大坝口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签署《质押合同》,提供质押担保。 质押物为小金大坝口 50MW 并网光伏电站项目收费权项下的全部权益和收益; (3)小金大坝口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签署《抵押合同》,提供抵押担保。 抵押物为小金大坝口 50MW 并网光伏电站项目项下动产。 10、根据小金崇德与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签订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 同》(5112201901100000104),小金崇德向银行借款人民币 9,000 万元,借款 期限:2019/05/30-2034/05/30。提供保证担保或抵押、质押情况如下: (1)晟天新能源于 2019 年 5 月 27 日签署《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2)小金崇德于 2019 年 5 月 27 日签署《抵押合同》,提供抵押担保。抵 押物为小金崇德依法拥有的可以抵押的贷款项目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 (3)小金崇德于 2019 年 5 月 27 日签署《质押合同》,提供质押担保。质 押物为小金崇德就贷款项目享有的电费收费权及收费权项下全部收益。 11 、 根 据 乡 城 晟 和 与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签 订 的 《 人 民 币 资 金 借 款 合 同 》 (5112201801100000076),乡城晟和向银行借款人民币 12,500 万元,借款期 限:2018/11/27-2035/11/27。提供保证担保或抵押、质押情况如下: (1)晟天新能源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签署《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10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乡城晟和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签署《质押合同》,提供质押担保。质 押物为乡城晟和就贷款项目享有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 (3)乡城晟和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签署《抵押合同》,提供抵押担保。抵 押物为乡城晟和依法拥有的可以抵押的贷款项目建成以后形成的固定资产。 12、根据中核西南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河支行签订的《借款合同》 (H240101210519100),中核西南向银行借款人民币 7,500 万元,借款期限: 2021/05/19-2022/05/18。晟天新能源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签署《保证合同》 (D240130210519267),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根据承租人澧县德晖与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 合同》(HT-ZZ-2017115),承租人融资金额为 30,000 万元,租赁期限:12 年 (概算起租日为 2017 年 6 月 28 日)。提供保证担保或抵押、质押情况如下: (1)澧县德晖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签订《抵押合同》(HT-ZZ-2017115- DY),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为澧县涔南村一组 20 兆瓦分布式光伏电站项 目、澧县涔南村二组 20 兆瓦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澧县五一村 20 兆瓦分布式 光伏电站项目项下的全部电站动产设备; (2)晟天新能源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签署《股权质押合同》(HT-ZZ- 2017115-GQ01),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质押物为晟天新能源持有的澧县德晖 100%股权及该等股权的孳息和派生权益; (3)澧县德晖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签署《应收账款质押合同》(HT-ZZ- 2017115-ZK),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质押物为澧县德晖基于澧县涔南村一 组 20 兆瓦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澧县涔南村二组 20 兆瓦分布式光伏电站项 目、澧县五一村 20 兆瓦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产生的其拥有合法所有权及处分权 的 100%电费应收账款收益。 14、根据承租人澧县泽晖与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 合同》(HT-ZZ-2017127),承租人融资金额为 10,000 万元,租赁期限:12 年 (概算起租日为 2017 年 6 月 28 日)。提供保证担保或抵押、质押情况如下: (1)澧县泽晖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签署《应收账款质押合同》(HT-ZZ- 10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7127-ZK),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质押物为澧县泽晖基于澧县柳津村 20 兆瓦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产生的其拥有合法所有权及处分权的 100%电费应收账 款收益; (2)晟天新能源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签署《股权质押合同》(HT-ZZ- 2017127-GQ01),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质押物为晟天新能源持有的澧县泽晖 100%股权及该等股权的孳息和派生权益; (3)澧县泽晖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签署《抵押合同》(HT-ZZ-2017127- DY),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为主合同所涉澧县柳津村 20 兆瓦分布式光伏电 站项目项下的全部电站动产设备。 15、根据承租人玛曲拜尔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 同》(CITICFL-C-2017-0123),承租人融资金额为 24,000 万元,租赁期限: 10 年(概算起租日为 2018 年 10 月 15 日)。提供保证担保或抵押、质押情况如 下: (1)玛曲拜尔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签署《电费质押合同》(CITICFL-C- 2017-0123-G-DF),提供质押担保。质押物为玛曲拜尔基于向电费付款方提供 售电服务,而根据与电费付款方已经签署或将来签署的相关《购售电合同》或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等相关协议或本合同期限内玛曲拜尔与电费付款方之间 的事实供电关系而合法有效享有的电费收益权、收取的全部电费以及相关款项 的权利; (2)晟天新能源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签署《股权质押合同》(CITICFL- C-2017-0123-G-GQA),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质押物为晟天新能源对玛曲拜尔 合法有效持有的 100%股权及其产生的全部孳息等从权利,以及因质押物的灭失 或被征收等产生的赔偿金、补偿金等; (3)玛曲拜尔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签署《设备抵押合同》(CITICFL-C- 2017-0123-G-ZLW),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为本合同附件《抵押物清单》所 列明的财产。《动产抵押登记书》中记载抵押物为:电池组件、支架、逆变 器、箱变等电站设备; 10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4)晟天新能源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签署《保证合同》(CITICFL-C- 2017-0123-G-BZA),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6、根据承租人桃源湘成与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 合同》(HT-ZZ-2017128),承租人融资金额为 20,000 万元,租赁期限:12 年 (概算起租日为 2017 年 6 月 28 日)。提供保证担保或抵押、质押情况如下: (1)桃源湘成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签署《抵押合同》(HT-ZZ-2017128- DY),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为主合同所涉桃源县白洋河渔场一段 20MW 渔 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和桃源县白洋河渔场二段 20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 下的全部电站动产设备; (2)桃源湘成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签署《应收账款质押合同》(HT-ZZ- 2017128-ZK),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质押物为桃源湘成基于桃源县白洋河 渔场一段 20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和桃源县白洋河渔场二段 20MW 渔光互 补光伏发电项目产生的其拥有合法所有权及处分权的 100%电费应收账款收益; (3)晟天新能源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签署《股权质押合同》(HT-ZZ- 2017128-GQ01),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质押物为晟天新能源持有的桃源湘成 100%股权及该等股权的孳息和派生权益。 17、根据承租人小金大坝口与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融资租 赁合同》(国金租[2019]租字第(B-083)号),承租人融资金额为 28,000 万 元,租赁期限:12 年(概算起租日为 2019 年 12 月 17 日)。提供保证担保或抵 押、质押情况如下: (1)晟天新能源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签署《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国金 租[2019]保证字第(B-083)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小金大坝口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签署《抵押合同》(国金租[2019]抵 字第(B-083-1 号)),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为小金大坝口位于四川省阿坝州 小金县大坝口村 50MW 光伏电站的全部资产,包括租赁物在内的全部设备等动 产; (3)小金大坝口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签署《抵押合同》(国金租[2019]抵 10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字第(B-083-2 号)),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为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和 其他附着物; (4)中核小金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国金租[2019] 质字第(B-083-1)号),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质押物为中核小金持有的小金大 坝口 100%股权; (5)小金大坝口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签署《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国金 租[2019]质字第(B-083-2)号),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质押物为小金大坝 口合法取得并享有的四川省阿坝州小金县大坝口村 50MW 光伏电站项目项下应 收账款,包括但不限于收费权、电费收入、小金大坝口基于该电费权所能取得 的现有及未来的全部应收账款。 六、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参见本报告书“第八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本次交易标的行业 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二)主营业务情况 晟天新能源主要从事的业务为在中国境内的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及运 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光伏电站覆盖四川、湖南、甘肃、西藏、 河北等多个省份,具有地面集中式电站、屋顶分布式电站等不同类型电站,包 括“光伏+牧业”、“光伏+渔业”、“光伏+农业”等多种发展模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建设运营投产的光伏电 站项目 16 个,已建设运营的装机规模 471.38 兆瓦。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已建设运营的光伏电站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兆瓦 10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持有公司 装机 电站名称 项目名称 持股比例 位置 类型 号 名称 容量 新能源微电网项 四川晟天新能源大厦智能 晟天新能 1 本级 四川 分布式 0.18 目 微电网示范项目 源 红原县邛溪 20MW 光伏电 2 花海光伏电站 红原环聚 56% 四川 集中式 20.00 站项目 若尔盖县卓坤 20MW 光伏 20.00 电站项目 若尔盖县卓坤二期 10MW 若尔盖环 3 卓坤光伏电站 56% 四川 集中式 10.00 并网光伏电站项目 聚 若尔盖县卓坤三期 10MW 20.00 并网光伏电站项目 烟多聚能光伏电 昌都市察雅县烟多 20MWp 4 昌都察雅 100% 西藏 集中式 20.00 站 光伏发电项目 钛材园、大江新材料工业 5 钛材园光伏电站 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 盐边晟能 100% 四川 分布式 1.20 项目 拜尔多合光伏电 尼玛镇 40 兆瓦集中式光伏 6 玛曲拜尔 100% 甘肃 集中式 40.00 站 电站项目 澧县五一村 20 兆瓦分布式 20.00 光伏电站项目 泽德光伏电站 澧县涔南村一组 20 兆瓦分 7 (澧县德晖 澧县德晖 100% 湖南 集中式 20.00 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60MW 项目) 澧县涔南村二组 20 兆瓦分 20.00 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泽德光伏电站 澧县柳津村 20 兆瓦分布式 8 (澧县泽晖 澧县泽晖 100% 湖南 集中式 20.00 光伏电站项目 20MW 项目) 湖南省桃源县白洋河渔场 一段 20MW 渔光互补光伏 20.00 发电项目 9 湘成光伏电站 桃源湘成 100% 湖南 集中式 湖南省桃源县白洋河渔场 二段 20MW 渔光互补光伏 20.00 发电项目 乡城正斗乡 20MW 光伏扶 10 定曲光伏电站 乡城晟和 75% 四川 集中式 20.00 贫电站项目 昭觉县补约乡 30MW 光伏 11 补约光伏电站 昭觉晟昭 75% 四川 集中式 30.00 扶贫电站(一期)项目 小金县公达 20 兆瓦光伏扶 12 公达光伏电站 小金公达 75% 四川 集中式 20.00 贫项目 小金县大坝口 20 兆瓦光伏 13 三关桥光伏电站 小金崇德 75% 四川 集中式 20.00 扶贫并网项目 阿坝县麦尔玛 10MWp 并网 10.00 14 兰错玛光伏电站 光伏电站项目 中核阿坝 100% 四川 集中式 阿坝县麦尔玛 20MWp 并网 20.00 10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持有公司 装机 电站名称 项目名称 持股比例 位置 类型 号 名称 容量 光伏电站项目 小金县美兴 50 兆瓦并网光 15 美兴光伏电站 中核小金 100% 四川 集中式 50.00 伏电站项目 小金县大坝口并网光伏电 小金大坝 16 小南海光伏电站 100% 四川 集中式 50.00 站项目 口 合计 471.38 2、已建设运营的电站的分类占比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已建设运营的电站类型占比情况: 单位:兆瓦 序号 类型 装机容量 占比 1 集中式 470.00 99.71% 2 分布式 1.38 0.29% 合计 471.38 100.00%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已建设运营的电站区域占比情况: 单位:兆瓦 序号 类型 装机容量 占比 1 西南 311.38 66.06% 2 华中 120.00 25.46% 3 西北 40.00 8.49% 合计 471.38 100.00% (三)主营业务工艺流程 标的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电力,通过光伏组件等发电装置,利用半导体界面 的光生伏特效应将光能直接转变为电能,经过配电、变电和输电将电力供应到 各用户。光伏发电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10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四)运营模式及业务流程 1、前期开发模式 标的公司光伏项目开发模式包括自主开发模式、合作开发模式及项目并购 模式。 对于自主/合作开发模式,主要开发流程包括进行前期项目筛选及可行性 论证、内部评审(包括项目开发部评审、总经理办公会评审等)、项目公司筹 备设立(包括项目公司预核名、项目公司工商注册、缴纳注册资本等)、签署 前期开发协议(包括投资意向书、战略合作协议、土地租赁/补偿协议、咨询 服务协议等),前期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项目由开发部门交接至工程部门, 流程如下图所示: 对于部分光伏电站项目,标的公司对于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采 用 EPC 总承包方式由承包方负责开发建设,并会根据项目不同的实际情况在 10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包协议中适时约定由 EPC 承包方负责项目前期手续文件、建设期间以及并 网前后手续文件的办理,若承包人未能履行或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相 应违约责任。通过该等条款的设置,达到通过 EPC 总承包方式隔离项目建设 中因光伏电站建设的紧迫性与各项用地、规划等手续办理的滞后性给标的公司 可能带来的风险。如在沧县桔乐能 110MW 项目建设中,EPC 总承包方的分包 方因未及时办理完毕升压站用地手续,曾收到沧县杜生镇人民政府的行政处 罚,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该分包方已全额缴纳该项罚款。若因该事项后续为 标的公司带来损失,标的公司可根据 EPC 总承包协议,与 EPC 总承包方沟通 协商取得补偿。 对于项目并购模式,主要流程包括项目筛选(包括现场踏勘、经济效益测 算)、并购意向洽谈、项目开发部评审(包括交易架构明确、交易相关协议讨 论)、项目尽职调查、签署各类协议、完成工商变更并取得项目公司控制权, 流程如下图所示: 10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采购模式 标的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实行统一管理、 集中和分散实施相结合的管控模式,规范标的公司对于物资、工程和服务等各 项采购行为。采购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以下合称“招 标”)、公开比选、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等方式。 对于招标类型的采购,标的公司采购主要流程包括需求部门拟制项目立项 文件、编制招标公告/邀标函等招标文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必 要时)、开标与评标、结果审批、中标与公示、签署合同等。 对于公开比选程序的采购,标的公司采购主要流程包括需求部门拟制项目 立项文件、编制比选文件、发布比选文件、答疑(必要时)、比选评审、推荐 11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中标人、比选结果审批、比选结果公示、签署合同等。 对于竞争性谈判类型的采购,标的公司采购主要流程包括前期沟通与立 项、邀请谈判、选聘结果审批、确定中选人、签署合同等。 对于单一来源程序类型的采购,标的公司采购主要流程包括前期调研、立 项、谈判、签署合同等。 对于询价类型的采购,标的公司采购主要流程包括市场询价、取得报价、 比选并确定中选供应商、签署合同等。 对于日常零星物资采购,经内部审批后直接由相关部门直接进行采购。 3、生产运营维护模式 标的公司通过下属项目公司或聘请的第三方运维服务机构对光伏电站项目 进行运营监控和日常维护,标的公司制定了《光伏电站管理规定》《光伏电站 库房管理制度》《电站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有效保障了光伏电 站的安全、稳定运行。 4、销售模式 标的公司持有并运营多种不同类型的光伏电站,包括集中式光伏电站、分 布式光伏电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可再生能源发 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电网企业应当与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 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符合并网技术标 准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并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上网服 务。根据《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 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本办法对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 并网发电项目上网电量的情况实施监管。此外,按照《四川省电力交易指导意 见》的规定,四川省内的风电和光伏丰水期上网电量(光伏扶贫项目除外)全 额参与丰水期居民生活电能替代交易。 11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对于标的公司持有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电站,报告期内,标的 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为,依照国家政策和项目核准时的并网承诺,在项目运营 过程中,项目公司与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将所发电量并入指定的并网 点,实现电量交割。其中电量计量由电网公司指定的计量装置按月确认,电价 按照国家能源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区域电价确定。 此外,标的公司位于甘肃、西藏的部分电站也存在采取市场化交易的电力 销售模式。 标的公司拥有的四川晟天新能源大厦项目智能微电网示范项目为根据国家 能源局《关于推进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建设的新能源微电 网项目,所发电量全部自发自用,不上网销售。 (五)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的生产情况及其利用情况 单位:兆瓦、万千瓦时,元/千瓦时,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装机 项目 售电平 售电平 容量 发电量 售电量 售电收入 发电量 售电量 售电收入 均电价 均电价 花海光伏电站 20.00 3,408.83 3,398.56 0.8711 2,960.47 3,042.98 3,030.83 0.8813 2,671.09 卓坤光伏电站 50.00 9,194.88 9,104.28 0.8392 7,640.41 7,413.25 7,311.47 0.8516 6,226.36 泽德光伏电站 (澧县德晖 60.00 5701.55 5,645.45 0.9045 5,106.32 5399.28 5,362.24 0.9078 4,868.08 60MW 项目) 泽德光伏电站 (澧县泽晖 20.00 1743.61 1,726.30 0.9043 1,561.15 1643.93 1,605.73 0.9078 1,457.62 20MW 项目) 湘成光伏电站 40.00 3,257.48 3,257.48 0.92 2,996.92 3,015.73 3,015.73 0.92 2,774.46 钛材园光伏电 1.20 38.514 38.51 0.88 33.89 62.544 62.544 0.8799 55.03 站 补约光伏电站 30.00 3,319.86 3,255.70 0.7477 2,434.12 3,361.27 3,293.26 0.7448 2,452.92 定曲光伏电站 20.00 4,052.98 4,013.12 0.7535 3,023.72 3,841.93 3,804.46 0.7523 2,861.94 拜尔多合光伏 40.00 6,117.85 6,076.83 0.7349 4,465.84 5,142.50 5,084.46 0.6889 3,502.46 电站 公达光伏电站 20.00 3,301.13 3,272.74 0.6025 1,971.79 2,089.49 2,081.53 0.5987 1,246.11 三关桥光伏电 20.00 3,226.04 3,194.99 0.6032 1,927.30 2,062.59 2,052.90 0.595 1,221.50 站 11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装机 项目 售电平 售电平 容量 发电量 售电量 售电收入 发电量 售电量 售电收入 均电价 均电价 烟多聚能光伏 20.00 1,803.13 1,786.09 0.9079 1,621.67 2,170.63 2,107.38 0.9037 1,904.41 电站 美兴光伏电站 50.00 7,993.96 7,944.04 0.8802 6,992.32 5,199.31 5,173.23 0.9167 4,742.33 小南海光伏电 50.00 7,953.88 7,876.48 0.7912 6,232.14 5,255.25 5,216.31 0.8289 4,323.68 站 兰错玛光伏电 30.00 4,745.16 4,663.43 0.8665 4,040.68 3,287.56 3,234.61 0.9105 2,945.08 站 合计 471.20 65,858.85 65,254.00 / 53,008.74 52,988.24 52,436.68 / 43,253.07 注:上表中售电平均电价及售电收入均为含税金额。 2、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合并口径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 例如下: (1)2021 年度前五名客户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例 交易类型 1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32,070.17 68.07% 售电 2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8,525.63 18.10% 售电 3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 3,952.71 8.39% 售电 4 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 1,427.86 3.03% 售电 5 成都创帆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170.62 0.36% 房屋出租 合计 46,147.00 97.96% (2)2020 年度前五名客户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例 交易类型 1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24,700.89 64.21% 售电 2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8,033.32 20.88% 售电 3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 3,124.17 8.12% 售电 4 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 1,427.86 3.71% 售电 5 成都创帆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56.45 0.15% 房屋出租 合计 37,342.69 97.07%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前五名客户与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1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主要关联方及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 1、主要采购情况 标的公司光伏发电业务的主要原材料为光能。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采购的 主要为 EPC 等工程施工服务、光伏电站运维服务、光伏设备等。 2、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合并口径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总采购金额的 比例如下: (1)2020 年度前五名供应商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例 1 乐山电力 615.15 12.90% 2 信息产业电子十一院 600.43 12.59% 3 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03.90 6.37% 4 南京南瑞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81.59 5.91% 5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财政局 195.00 4.09% 合计 1,996.06 41.86% (2)2021 年度前五名供应商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例 1 信息产业电子十一院 17,904.71 55.18% 2 天津蓝天太阳科技有限公司 8,427.21 25.97% 3 山西省财政厅 1,170.61 3.61% 4 乐山电力 643.95 1.98% 5 甘孜正午光伏开发有限公司 486.42 1.50% 合计 28,632.89 88.24%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前五名供应商中,乐山电力为持有标的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标的公司向乐山电力控制的子公司采购光伏电站运营维护服务。 11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七)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晟天新能源无核心技术人员。 (八)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 1、安全生产相关情况 标的公司成立了安全环境部,按照《光伏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规 范》制定了《安全工作规程》《电站运行规程》等制度,确保各电站员工按照 规程规范操作。标的公司各运行电站严格执行“两票三制”,根据安全检查项 目要求,每日 2 次对光伏电站各区域进行巡检,对工作现场的危险源进行辨识 和预控,同时加强现场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各运 行电站针对电站现场的重要设备设施进行重点管理,针对各类电气设备及系统 风险,制定相应反事故技术措施,落实各项管理要求。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安全生产情况较好,未因安全生产问题受到重大行政 处罚。标的公司安全生产相关处罚情况详见本报告书本章之“九、诉讼、仲 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之“2、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投入的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成本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成本费用 64.17 56.41 2、环境保护相关情况 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及运营。光伏电站生产过程 中不产生废水和固体废弃物,仅在厂区存在少量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各电站 产生的生活废水通过电站自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出水用于草 灌。生活垃圾等废物由电站所在地环卫部门进行集中清理。标的公司及各运行 电站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不产生二氧化碳排放量。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环境保护情况较好,未因环境保护问题受到重大行政 11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处罚。 七、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大信会计师出具的晟天新能源审计报告,晟天新能源最近两年经审计 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85,257.18 443,828.61 负债总额 293,401.49 258,612.03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178,158.70 170,689.62 股东权益合计 191,855.69 185,216.59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47,110.24 38,469.50 营业利润 12,217.74 4,800.78 利润总额 12,256.48 4,772.17 净利润 11,161.76 4,080.3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734.36 3,589.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9,694.32 3,575.48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598.65 18,439.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893.49 -13,965.7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519.82 -18,132.1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75.01 -13,657.98 (四)主要财务指标项目 11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流动比率(倍) 2.32 2.57 速动比率(倍) 2.31 2.57 资产负债率(%) 60.46% 58.2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37,213.41 30,029.51 利息保障倍数 2.15 1.44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 债;(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 +利息费用+计入本期损益的折旧和摊销;(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 利息费用。 (五)非经常性损益 标的公司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八章 管理层讨论与 分析”之“三、标的资产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之“(二) 盈利能力分析”之“9、非经常性损益”。 八、最近三年评估、增资、改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最近三年晟天新能源未进行评估、增资、改制。 九、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 (一)诉讼、仲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晟天新能源或其控股子公司尚未了结的诉讼或仲裁 案件如下: 序 原告 被告/第三人 案由 受理法院 主要诉讼请求 案件进展 号 被告:乐山一 ( 1 ) 确 认 双方 签 署的 拉得电网自动 原告:江西 合同已于 2021 年 7 月 化有限公司; 买卖合 乐山市市中 1 人民输变电 21 日解除; 一审审理中 第三人:乡城 同纠纷 区人民法院 有限公司 ( 2 ) 诉 请 被告 赔 偿原 晟和等五个主 告损失 2,663,860 元。 体 被告:特百乐 ( 1 ) 诉 请 被告 向 原告 原告:沧县 股东出 沧州市中级 2 农业发展河北 补缴出资款 7,315.5 万 一审尚未开庭 桔乐能 资纠纷 人民法院 有限公司 元并支付逾期付款的利 11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原告 被告/第三人 案由 受理法院 主要诉讼请求 案件进展 号 息; ( 2 ) 本 案 诉讼 费 用由 被告承担。 ( 1 ) 诉 请 被告 支 付服 原告:上海 务费 495 万元并支付利 咨询服 策滕建筑设 被告:沧县桔 沧县人民法 息; 3 务合同 一审尚未开庭 计咨询事务 乐能 院 (2)受理费、诉讼 纠纷 所 费、保全费、律师费、 差旅费由被告承担。 ( 1 ) 诉 请 被告 向 原告 原告:斯特 偿还欠款 115 万元及利 威新能源开 被告:沧县桔 合同纠 沧县人民法 息; 4 一审尚未开庭 发沧州有限 乐能 纷 院 ( 2 ) 本 案 诉讼 费 、保 供公司 全费等费用由被告承 担。 就上述第 1 项诉讼,乡城晟和仅作为第三人参与案件审理,原告未向审理 法院提出要求乡城晟和承担相关责任的诉讼请求;就上述第 2 项诉讼,沧县桔 乐能作为原告,起诉要求其股东履行实缴出资义务,系为保障沧县桔乐能公司 利益而采取的措施;就上述第 3 项和第 4 项诉讼,标的金额较小,占晟天新能 源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均不超过 0.3% 前述四项未决诉讼的标的金额较小,占晟天新能源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较低,上述案件不会对晟天新能源的持续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障碍。 (二)行政处罚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晟天新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共受 到 4 项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序 被处罚主体 处罚书文号 处罚内容 处罚机关 处罚日期 号 中核阿坝所属的阿坝县兰错玛光伏电 站综合楼一楼 1 个室内消火栓未保持 阿县(消) 完好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阿坝县消防 2021 年 5 1 中核阿坝 行罚决字 防法》和《四川省消防救援机构实施 救援大队 月 18 日 [2021]0018 号 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试行)》的相关 规定,中核阿坝被处以罚款 14,500 元。 2 小金崇德 小税税简罚 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30 国家税务总 2021 年 11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被处罚主体 处罚书文号 处罚内容 处罚机关 处罚日期 号 [2021]129 号 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 局小金县税 12 月 23 期进行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务局 日 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小 金崇德被处以罚款 100 元。 国家税务总 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30 局四川天府 天成税一税 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 新区成都管 2022 年 1 3 晟天农业 简罚 期进行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理委员会税 月 14 日 [2022]229 号 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晟 务局第一税 天农业被处以罚款 100 元。 务所 红原环聚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未 红消行罚决 保持完好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红原县消防 2022 年 3 4 红原环聚 字[2022]第 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红原环聚被 救援大队 月 21 日 0002 号 处以罚款 8,000 元。 就上述第 1 项行政处罚,中核阿坝已经按照相关要求缴纳罚款。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四川省消防救援机构实施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试 行)》的相关规定,该项行政处罚的罚款金额属于对应法定处罚幅度内金额较 小的情形。同时,阿坝县消防救援大队已出具证明,确认该项行政处罚不属于 重大行政处罚,所涉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就上述第 2、3 项行政处罚,小金崇德和晟天农业已经按照相关要求缴纳 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项行政处罚 的罚款金额属于对应法定处罚幅度内金额较小的情形。 就上述第 4 项行政处罚,红原环聚已经按照相关要求缴纳罚款。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该项行政处罚的罚款金额属于对应法定处 罚幅度内金额较小的情形。同时,红原县消防救援大队已出具证明,确认该项 行政处罚所涉行为属于较轻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上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晟天新能源的 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十、标的资产是否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的说 明 11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一)标的公司是否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 况,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以及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二)标的股权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情形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等限制或禁止转 让的情形。 (三)标的股权是否为控股权的说明 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为四川发展持有的晟天新能源 51.60%的股权,为标 的公司控股权。 十一、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 有关报批事项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晟天新能源 51.6%的股权,相关股权转让不涉及立 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晟天新能源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光伏电站的开发、 建设及运营。各项目用地、规划、施工建设许可情况相关信息参见本报告书本 章之“五、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情况”之“(一)主要资产权属情况”。各 项目相关立项、环保情况如下所示。 (一)项目备案文件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 办法》《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 年本)》的规定,光伏发电项目不属于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晟天新能源相关 项目备案程序完备,符合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相关管理规定,晟天新能源下 属电站的主要备案情况如下: 序 公司名 项目状 项目名称 备案文件名称 建设规模 备案机关 备案日期 号 称 态 12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公司名 项目状 项目名称 备案文件名称 建设规模 备案机关 备案日期 号 称 态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 110 MW 的农光互补 河北省发展 沧县桔 沧县桔乐能 2020 年 7 1 在建 息》(冀发改政务备字 光伏发电站及相关 和改革委员 乐能 110MW 项目 月 31 日 〔2020〕 146 号) 配套设施 会 《大同市晟能新能源有 大同晟 大同晟能 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备 山西省能源 2019 年 8 2 在建 装机容量 5 万千瓦 能 50MWp 项目 案证》(晋能源审备 局 月 20 日 [2019]30 号) 项目租赁屋顶面积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 26,000 平方米,铺 盐边晟 盐边晟能分布 知书》(川投资备[2016- 盐边县发展 2016 年 12 3 投产 设 2.6MWp 单晶硅 能 式项目 510422-44-03-088300- 和改革局 月 29 日 组件及安装逆变 BQFG]0057 号) 器、配电设备等 装机规模为 200KWp,自发自 四川天府新 《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 四川晟天新能 用。以四川晟天新 区成都管理 晟天新 项目备案表》(川投资 2019 年 5 4 源大厦智能微 投产 能源大厦 2,000 平方 委员会经济 能源 备[2019-510164-44-03- 月 28 日 电网示范项目 米屋顶铺设单晶硅 运行和安全 358073] FGQB-0113 号) 电池板及逆变器、 生产监管局 配电柜等附属设施 《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 四川省发展 昭觉晟 昭觉晟昭 项目备案表》(川投资 30MW 光伏电站及 2017 年 12 5 投产 和改革委员 昭 30MW 项目 备[2017-510000-44-03- 配套设施 月 29 日 会 239945]FGQB-0030 号) 《关于玛曲拜尔新能源 有限公司尼玛镇 40 兆瓦 甘南州发展 玛曲拜 玛曲拜尔 40MW 光伏发电站 2016 年 3 6 投产 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登 和改革委员 尔 40MW 项目 及附属设施 月6日 记备案的通知》(州发 会 改能源[2016]571 号) 《关于昌都市察雅县烟 西藏自治区 昌都察 昌都察雅 多 20 兆瓦并网光伏发电 20MW 光伏发电站 2016 年 7 7 投产 发展和改革 雅 20MW 项目 项目备案的通知》(藏 及附属设施 月 25 日 委员会 发改能源[2016]605 号)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 知书》(备案号: 川投 四川省发展 红原环 红原环聚 20MW 光伏发电站 2014 年 9 8 投产 资备 和改革委员 聚 20MW 项目 及附属设施 月 22 日 [51000014092201]0047 会 号)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 知书》(备案号: 川投 四川省发展 若尔盖环聚一 20MW 光伏发电站 2014 年 9 资备 和改革委员 期 20MW 项目 及附属设施 月 22 日 [51000014092201]0048 会 若尔盖 号) 9 投产 环聚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 四川省发展 若尔盖环聚二 知书》(备案号: 川投 10MW 光伏发电站 2015 年 12 和改革委员 期 10MW 项目 资备 及附属设施 月 31 日 会 [51000015123101]0084 12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公司名 项目状 项目名称 备案文件名称 建设规模 备案机关 备案日期 号 称 态 号)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 四川省发展 若尔盖环聚三 知书》(备案号: 川投 20MW 光伏发电站 2016 年 9 和改革委员 期 20MW 项目 资备[2016-510000-44-03- 及附属设施 月 26 日 会 018561-CQFG]0057 号) 《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 项目备案表》(备案 四川省发展 小金公 小金公达 20MW 光伏发电站 2017 年 12 10 投产 号:川投资备[2017- 和改革委员 达 20MW 项目 及附属设施 月 29 日 510000-44-03- 会 240027]FGQB-0042 号) 《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 项目备案表》(备案 四川省发展 小金崇 小金崇德 20MW 集中式光伏 2018 年 1 11 投产 号:川投资备[2017- 和改革委员 德 20MW 项目 扶贫电站 月5日 510000-44-03- 会 240026]FGQB-0041 号) 《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 项目备案表》(备案 四川省发展 乡城晟 乡城晟和 20MW 光伏发电站 2017 年 12 12 投产 号:川投资备[2017- 和改革委员 和 20MW 项目 及附属设施 月 29 日 510000-44-03- 会 239940]FGQB-0029 号)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 知书》(备案号:川投 四川省发展 10MWp 光伏发电站 2015 年 5 资备 和改革委员 及附属设施 月 14 日 [51000015051401]0033 会 中核阿 中核阿坝 号) 13 投产 坝 10MWp 项目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 知书》(备案号:川投 四川省发展 20MWp 光伏电站及 2015 年 10 资备 和改革委员 附属设施 月 22 日 [51000015102201]0069 会 号)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 知书》(备案号:川投 四川省发展 中核小 中核小金 50MW 并网光伏电 2015 年 5 14 投产 资备 和改革委员 金 50MW 项目 站及附属设施 月 14 日 [51000015051401]0032 会 号)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 四川省发展 小金大 小金大坝口 知书》(备案号:川投 50MW 并网光伏发 2016 年 9 15 投产 和改革委员 坝口 50MW 项目 资备[2016-510000-44-03- 电站及附属设施 月 27 日 会 018860-CQFG]0056 号) 《关于新建澧县五一村 20 兆瓦分布式光伏电站 20 兆瓦分布式光伏 澧县发展和 2016 年 3 项目备案的通知》(澧 电站及附属设施 改革局 月 25 日 澧县德 澧县德晖 发改投[2016]32 号) 16 投产 晖 60MW 项目 《关于新建澧县涔南村 20 兆瓦分布式光伏 澧县发展和 2016 年 3 一组 20 兆瓦分布式光伏 电站及附属设施 改革局 月 25 日 电站项目备案的通知》 12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公司名 项目状 项目名称 备案文件名称 建设规模 备案机关 备案日期 号 称 态 (澧发改投[2016]30 号) 《关于新建澧县涔南村 2016 年 二组 20 兆瓦分布式光伏 20 兆瓦分布式光伏 澧县发展和 3 月 25 电站项目备案的通知》 电站及附属设施 改革局 日 (澧发改投[2016]31 号) 《关于新建澧县柳津村 澧县泽 澧县泽晖 20 兆瓦分布式光伏电站 20 兆瓦分布式光伏 澧县发展和 2016 年 3 17 投产 晖 20MW 项目 项目备案的通知》(澧 电站及附属设施 改革局 月 25 日 发改投[2016]29 号) 《关于湖南省桃源县白 洋河渔场一段 20MW 渔 20MW 渔光互补光 桃源县发展 2016 年 10 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备 伏电站及附属设施 和改革局 月 21 日 案的通知》(桃发改许 桃源湘 桃源湘成 [2016]456 号) 18 投产 成 40MW 项目 《关于湖南省桃源县白 洋河渔场二段 20MW 渔 20MW 渔光互补 桃源县发展 2016 年 10 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备 光伏电站及附属设 和改革局 月 21 日 案的通知》(桃发改许 施 [2016]457 号) (二)主要业务资质 根据国家能源局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实施的“国能发资质〔2020〕22 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 项的通知》,“以下发电项目不纳入电力业务许可管理范围:1.经能源主管部门 以备案(核准)等方式明确的分布式发电项目;2.单站装机容量 6MW(不 含)以下的小水电站;3.项目装机容量 6MW(不含)以下的太阳能、风能、 生物质能(含垃圾发电)、海洋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4.项目装 机容量 6MW(不含)以下的余热余压余气发电、煤矿瓦斯发电等资源综合利 用项目;5.并网运行的非燃煤自备电站,以及所发电量全部自用不上网交易的 自备电站。相关企业经营上述发电业务不要求取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已 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由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公示注销,公示期不少于 30 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注销手续。” 根据上述规定,标的公司“四川晟天新能源大厦智能微电网示范项目”及 项目公司“盐边晟能分布式项目”属于“项目装机容量 6MW(不含)以下的 12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太阳能发电项目”,无需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另外,项目公司“大同晟能 50MWp 项目”为在建项目,暂未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四川晟天新能源大厦智能微电网示范项目” “盐边晟能分布式项目”以及“大同晟能 50MWp 项目”外,晟天新能源及其 控股子公司已就下属光伏电站项目取得相关电力业务许可证,具体如下: 序号 持证主体 证书名称 许可内容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有效期限 1010321-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 2021/07/27- 1 沧县桔乐能 电力业务许可证 发电 01326 管局 2041/07/26 1073119-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 2019/05/22- 2 昌都察雅 电力业务许可证 发电 00779 管局 2039/05/21 1052516- 国家能源局四川监 2016/07/28- 3 红原环聚 电力业务许可证 发电 01705 管办公室 2036/07/27 1052318- 国家能源局湖南监 2018/01/03- 4 澧县德晖 电力业务许可证 发电 00005 管办公室 2038/01/02 1052318- 国家能源局湖南监 2018/01/03- 5 澧县泽晖 电力业务许可证 发电 00006 管办公室 2038/01/02 1031117- 国家能源局甘肃监 2017/12/20- 6 玛曲拜尔 电力业务许可证 发电 00088 管办公室 2037/12/19 1052516- 国家能源局四川监 2016/07/28- 7 若尔盖环聚 电业业务许可证 发电 01708 管办公室 2036/07/27 1052318- 国家能源局湖南监 2018/01/03- 8 桃源湘成 电力业务许可证 发电 00004 管办公室 2038/01/02 1052519- 国家能源局四川监 2019/07/12- 9 乡城晟和 电力业务许可证 发电 01866 管办公室 2039/07/11 1052519- 国家能源局四川监 2019/12/26- 10 小金崇德 电力业务许可证 发电 01882 管办公室 2039/12/25 1052517- 国家能源局四川监 2017/12/08- 11 小金大坝口 电力业务许可证 发电 01823 管办公室 2037/12/07 1052519- 国家能源局四川监 2019/12/26- 12 小金公达 电力业务许可证 发电 01881 管办公室 2039/12/25 1052518- 国家能源局四川监 2018/11/08- 13 昭觉晟昭 电力业务许可证 发电 01850 管办公室 2038/11/07 1952516- 国家能源局四川监 2016/09/30- 14 中核阿坝 电力业务许可证 发电 01716 管办公室 2036/09/29 1952516- 国家能源局四川监 2016/09/30- 15 中核小金 电力业务许可证 发电 01717 管办公室 2036/09/29 (三)环境保护 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项目备案工作应 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特点尽可能简化程序,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 址、土地预审、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及社会风险评估等支持性 12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文件。 根据上述规定,标的公司“四川晟天新能源大厦智能微电网示范项目”及 项目公司“盐边晟能分布式项目”无需环境影响批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晟天新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就下属光伏电站项目 办理环境影响批复文件,具体如下: 公司名 序号 项目名称 批复文件名称 批复机关 批复日期 称 沧县桔 沧县桔乐能 《审批意见》(沧县行审(环)字[2020]060 沧州市行 1 2020/11/19 乐能 110MW 项目 号) 政审批局 《关于大同晟能大同市左云县张家场乡 5 万千 大同市生 大同晟 大同晟能 2 瓦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同 态环境局 2021/11/24 能 50MWp 项目 左环函(服务)(2021)10 号] 左云分局 《关于昭觉县晟昭新能源有限公司昭觉县补 昭觉晟 昭觉晟昭 凉山州环 3 约乡 30MW 光伏扶贫电站(一期)环境影 2018/6/19 昭 30MW 项目 境保护局 响报告表的批复》(凉环建审[2018]25 号) 《关于玛曲县拜尔新能源有限公司玛曲县尼玛 甘南藏族 玛曲拜 玛曲拜尔 4 镇 40MW 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 自治州环 2016/12/13 尔 40MW 项目 复》(州环审批[2016]109 号) 境保护局 《关于昌都市察雅县烟多 20 兆瓦并网光伏发 昌都察 昌都察雅 昌都市环 5 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昌环发 2016/12/14 雅 20MW 项目 境保护局 [2016]640 号) 《关于红原县邛溪 20MW 光伏电站、若尔盖 红原环 红原环聚 四川省环 6 卓坤 20MW 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2014/11/17 聚 20MW 项目 境保护厅 批复》(川环审批[2014]601 号) 若尔盖环聚 《关于红原县邛溪 20MW 光伏电站、若尔盖 四川省环 7 一期 20MW 卓坤 20MW 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2014/11/17 境保护厅 项目 批复》(川环审批[2014]601 号) 若尔盖环聚 若尔盖 二期 10MW 环聚 《关于若尔盖卓坤二期 30MW 光伏电站项目 项目 阿坝州环 8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阿州环审批 2016/1/12 若尔盖环聚 境保护局 [2015]104 号) 三期 20MW 项目 小金县环 小金公 小金公达 《关于小金县公达 20 兆瓦光伏扶贫项目环境 9 境保护和 2018/3/2 达 20MW 项目 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小环林函[2018]34 号) 林业局 《关于小金县大坝口 20 兆瓦光伏扶贫并网项 小金县环 小金崇 小金崇德 10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小环林函 境保护和 2018/3/20 德 20MW 项目 [2018]33 号) 林业局 《关于乡城正斗乡 20MW 光伏扶贫电站项目 乡城县环 乡城晟 乡城晟和 11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乡环林发[2018]28 境保护和 2018/5/15 和 20MW 项目 号) 林业局 12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名 序号 项目名称 批复文件名称 批复机关 批复日期 称 《关于阿坝县麦尔玛 10MWp 并网光伏电站项 阿坝州环 12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阿州环审批 2015/12/10 境保护局 中核阿 中核阿坝 [2015]90 号) 坝 10MWp 项目 《关于阿坝县麦尔玛 20MWp 并网光伏电站项 阿坝州环 13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阿州环审批 2015/12/10 境保护局 [2015]91 号) 《关于小金县美兴 50 兆瓦并网光伏电站项目 小金县环 中核小 中核小金 14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小环林函[2015]45 境保护和 2015/12/14 金 50MW 项目 号) 林业局 《关于小金县大坝口 70MWp 并网光伏电站项 小金县环 小金大 小金大坝口 15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小环林函 境保护和 2016/6/21 坝口 50MW 项目 [2016]47 号) 林业局 《关于澧县五一村 20MW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 澧县环境 16 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澧环审 2017/5/31 保护局 [2017]35 号) 《关于澧县涔南村一组 20MW 分布式光伏电 澧县德 澧县德晖 澧县环境 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澧环审 2017/5/31 晖 60MW 项目 保护局 [2017]37 号) 17 《关于澧县涔南村二组 20MW 分布式光伏电 澧县环境 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澧环审 2017/5/31 保护局 [2017]38 号) 《关于澧县柳津村 20MW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 澧县泽 澧县泽晖 澧县环境 18 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澧环审 2017/5/31 晖 20MW 项目 保护局 [2017]36 号) 《关于桃源县白杨河渔场一段 20MW 渔光互 桃源县环 19 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桃 2017/5/24 境保护局 桃源湘 桃源湘成 环评[2017]27 号) 成 40MW 项目 《关于桃源县白杨河渔场二段 20MW 渔光互 桃源县环 20 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桃 2017/5/24 境保护局 环评[2017]28 号) 十二、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使用他人 资产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晟天新能源不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无形资 产,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所有的无形资产的情况。 十三、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收入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2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0 年度开始执行的收入政策: 标的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 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 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履约义务是指合 同中标的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标的公司因向 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标 的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取决于合同条款及 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则标的公司按照履约进 度确认收入。否则,标的公司于客户取得相关资产控制权的某一时点确认收 入。 1、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 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 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 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太阳能光伏发电收入于电力供应至各子公司所在地的电网公司时确认。 2、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 ①使用费收入: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②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标的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 定。 ③租赁房屋: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 确认为租金收入。 (二)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12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 赁》。标的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 同,标的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标的公司根据首次 执行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 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标的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 2021 年 1 月 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 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会计政策变更前 会计政策变更后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新租赁准则影响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2021 年 1 月 1 日余额 资产: 预付款项 502.78 -1.82 500.96 长期待摊费用 5,132.62 -2,352.31 2,780.31 使用权资产 6,360.24 6,360.24 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25,286.18 32.70 25,318.88 负债 租赁负债 4,289.43 4,289.43 股东权益: 未分配利润 8,195.03 -302.35 7,892.68 少数股东权益 14,526.97 -9.36 14,517.60 标的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 2021 年 1 月 1 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不构成影 响。 3、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三)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标的资产利 润的影响 12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标的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系根据会计准则及行业特性确定,与同行业 企业及或同类资产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差异 对其利润产生影响的情形。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确定合并报表时的重大判断和假设,合并财务 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标的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 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 等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持续经营:标的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内不存在影响持续 经营能力的情况。 2、确定合并报表时的重大判断和假设,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及 变化原因 标的公司将全部子公司(包括标的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 报表范围,包括被标的公司控制的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结构 化主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节之“四、对外 投资及分支机构”。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如下: (1)公司报告期内设立子公司情况: 主要经营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设立时间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地 直接 间接 玉树市晟呈新能源 2020/8/7 青海玉树 青海玉树 光伏发电 100.00 - 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晟天农业开发 2021/4/30 四川成都 四川 农业开发 100.00 - 有限公司 (2)报告期注销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情况 12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名称 完成注销日期 凉山州旭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12 日注销 江达县环聚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5 日注销 甘孜州晟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2 日注销 阿坝州马尔康晟康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21 日注销 合肥海阳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20 日注销 桐城市海阳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21 日注销 桐城市高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19 日注销 长治市晟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020 年 2 月 26 日注销 (3)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标的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 日与特百乐农业发展河北有限公司签订了《关 于桔乐能电力(沧州)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增资前沧县桔乐能为一项目公 司,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实收资本及各项资产、负债均为 0,作价为 0;标 的公司认缴变更后注册资本 14,950.00 万元其中的 51%即 7,624.50 万元,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由此取得控股权。 (五)报告期存在资产转移剥离调整的,还应披露资产转移剥离调整的原 则、方法和具体剥离情况,及对标的资产利润产生的影响 报告期内,标的资产不存在资产转移剥离调整的情况。 (六)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差异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不存在重大差 异。 (七)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十四、债权债务转移情况及员工安置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晟天新能源 51.6%的股权。交易完成后,晟天新能 源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其法人地位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涉 13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债权债务转移及员工安置问题。 十五、该经营性资产是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或者 刑事处罚,如存在,应当披露相关情况,并说明对本次重组的 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报告期内不存在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不 存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13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五章 标的资产评估作价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评估总体情况 (一)评估基准日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评估结果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并已经四川发展备案的《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2] 第 1462 号),晟天新能源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值 评估值 标的资产 增减值 增减率 收购比例 评估对象 (100%权益) (100%权益) 评估值 A B C=B-A D=C/A E F=E*B 晟天新能源 170,141.75 188,600.00 18,458.25 10.85% 51.60% 97,317.60 注:评估对象账面值为晟天新能源母公司报表净资产。 二、本次评估采用的评估方法 (一)收益法评估方法介绍 1、收益法概述 根据国家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国 际和国内类似交易评估惯例,本次评估同时确定按照收益途径、采用现金流折 现方法(DCF)估算评估对象的权益资本价值。 现金流折现方法(DCF)是通过将企业未来预期的现金流折算为现值,估 计企业价值的一种方法,即通过估算企业未来预期现金流和采用适宜的折现 率,将预期现金流折算成现时价值,得到企业价值。其适用的基本条件是:企 业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经营与收益之间存有较稳定的对应关系,并且 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及可量化。使用现金流折现法的关键在于未来预期现 金流的预测,以及数据采集和处理的客观性和可靠性等。当对未来预期现金流 13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的预测较为客观公正、折现率的选取较为合理时,其估值结果具有较好的客观 性,易于为市场所接受。 2、评估思路 根据本次尽职调查情况以及被评估单位的资产构成和主营业务特点,本次 评估是以被评估单位的母公司报表口径估算其权益资本价值,本次评估的基本 评估思路是: (1)对纳入报表母公司范围的资产和主营业务,按照历史经营状况的变 化趋势预测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并折现得到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2)对下属的股权投资单位,按照合适的方法分别进行评估,按照股权 比例确定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 (3)将纳入报表范围,但在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预测中未予考虑的 诸如基准日存在的货币资金、应收(应付)股利等流动资产(负债),及呆滞 或闲置设备、房产以及未计及损益的在建工程等非流动资产(负债),定义为 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性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单独预测其价值。 (4)将纳入报表范围,但在预期收益(净现金流)估算中未予考虑的长 期股权投资,单独测算其价值。 (5)将上述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加和,得出被评估单位的企业价值,经 扣减基准日的付息债务价值后,加回长期股权投资价值后,得到被评估单位的 权益资本(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在确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时,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 价或折价,也没有考虑股权流动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3、评估模型 (1)基本模型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13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式(1) 式中: E: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价值; B:被评估单位的企业价值; D:被评估单位的付息债务价值; 公式(2) P: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I:被评估单位基准日的长期投资价值; C: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 公式(3) 式中: Ri:被评估单位未来第 i 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 n:被评估单位的未来经营期; 公式(4) 式中: C1:基准日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C2:基准日非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2)收益指标 13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评估,使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被评估单位经营性资产的收益指 标,其基本定义为: R=息税前利润×(1-t)+折旧摊销-追加资本+资产回收 公式(5) 根据被评估单位的经营历史以及未来市场发展等,预测其未来经营期内的 自由现金流量。将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并加和,测算得到企 业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3)折现率 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 r 公式(6) 式中: Wd:被评估单位的债务比率; 公式(7) We:被评估单位的权益比率; 公式(8) rd:所得税后的付息债务利率; re:权益资本成本,本次评估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权益资 本成本 We; 公式(9) rf:无风险报酬率; rm:市场期望报酬率; 13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ε :被评估单位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β e:被评估单位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公式(10) β u:可比公司的预期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 公式(11) β t: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公式(12) 式中: K:一定时期股票市场的平均风险值,通常假设 K=1; β x: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历史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Di、Ei:分别为可比公司的付息债务与权益资本。 (二)资产基础法评估方法介绍 资产基础法是以在评估基准日重新建造一个与评估对象相同的企业或独立 获利实体所需的投资额作为判断企业整体资产价值的依据,具体是指将构成企 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企业价值的方法。 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一)评估概述 1、评估结果概况 本次交易中,分别采用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对晟天新能源母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进行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晟天新能源母公司报表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3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70,141.75 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价值)为 188,600.00 万 元,评估增值 18,458.25 万元,增值率 10.85%;采用资产基础法形成的评估结 果为 186,111.96 万元,评估增值 15,970.19 万元,增值率 9.39%。本次交易最 终选择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作价依据。 2、本次评估方法概述及评估方法的选取 晟天新能源主要通过下属项目公司从事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及运营。 对于晟天新能源母公司,评估机构同时使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进行评 估。经审慎分析,由于晟天新能源母公司层面存在可预计的收入以及未来为管 理现有电站项目需要支付的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因此相对于资产基础法而 言,对晟天新能源母公司选取收益法评估更能反映母公司自身的经营现状。 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下,评估机构均将晟天新能源下属子公司单独进行 评估。其中,对于持股平台、未展开实际经营和未取得上网电价批复的在建项 目子公司,由于未来电价情况无法预计,则按照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对于能 够预计电价的子公司,则最终采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其评估结果。对子公司 选取以上评估方法,能够反映其行业经营特征。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选择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晟天新能源母公司股权价值 的评估结论,由此得到晟天新能源母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基准日时点的价值为 188,600.00 万元。 3、收益法评估结论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采 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对晟天新能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晟天新 能 源 在 评 估 基 准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的 母 公 司 报 表 净 资 产 账 面 值 为 170,141.75 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价值)为 188,600.00 万 元,评估增值 18,458.25 万元,增值率 10.85%。 4、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13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晟 天 新 能 源 母 公 司 报 表 总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211,792.53 万 元 , 评 估 值 227,762.74 万元,评估增值 15,970.19 万元,增值率 7.54%。母公司报表负债账 面价值 41,650.78 万元,评估值 41,650.78 万元,无评估增减值。母公司报表净 资产账面价值 170,141.75 万元,评估值 186,111.96 万元,较母公司报表净资产 账面价值评估增值 15,970.19 万元,增值率 9.39%。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B C D=C-B E=D/B×100% 流动资产 114,372.41 114,372.41 - - 非流动资产 97,420.13 113,390.33 15,970.20 16.39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长期股权投资 80,813.50 89,589.84 8,776.34 10.86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2,896.93 12,093.89 9,196.96 317.47 其中:建筑物 2,399.89 11,520.92 9,121.03 380.06 设备 497.04 572.97 75.93 15.28 土地 - - - - 在建工程 435.84 446.04 10.20 2.34 无形资产 4,786.58 11,038.61 6,252.03 130.62 其中:土地使用权 4,754.88 10,997.49 6,242.61 131.29 长期待摊费用 24.44 24.4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7.52 197.5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资产总计 211,792.53 227,762.74 15,970.19 7.54 流动负债 19,673.29 19,673.29 - - 非流动负债 21,977.49 21,977.49 - - 负债总计 41,650.78 41,650.78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70,141.75 186,111.96 15,970.19 9.39 5、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 本次评估机构采用了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同时进行了评估。采用 收益法形成的评估结果为 188,600.00 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形成的评估结果为 13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86,111.96 万元,两种方法的评估结果差异为 2,488.04 万元。两种评估方法差 异的原因主要是: (1)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投 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 变化而变化。晟天新能源是一家控股、管理型企业,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与该 等实物资产的重置价值,以及截至基准日账面结存的其他资产与负债价值具有 较大关联。 (2)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经营 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被评估单位是控股型公司,主要承担管理职能,收 益法在母公司层面考虑了未来为管理现有电站项目需要支付的管理费用和财务 费用,资产基础法未考虑未来的情况,仅是对基准日的资产现状进行评估,因 此产生差异。 综上所述,在如此两种不同价值标准前提下会产生一定的差异。 (二)评估假设 1、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机构根据待 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 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 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 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 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3)企业持续经营假设 13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将企业整体资产作为评估对象而作出的评估假定。即 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在所处的外部环境下,按照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下去。企 业经营者负责并有能力担当责任;企业合法经营,并能够获取适当利润,以维 持持续经营能力。对于企业的各类经营性资产而言,能够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 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 2、特殊假设 (1)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外部经济环境不变,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 不发生重大变化。 (2)企业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 化。 (3)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产 的现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4)本次评估假设上市公司、四川发展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 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5)晟天新能源现有管理费分摊方式具备合理性,且未来年度仍按现有 分摊方式进行分摊。在未来经营期内,晟天新能源的各项期间费用与管理层预 期一致而不发生较大变化。 (6)本次对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的预测基于上市公司、四川发展及被评 估单位对未来收益等相关数据的预测。 (7)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均 为平均流出。 (8)本次评估假设未来国家对已建成的光伏电站的批复电价保持不变, 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能执行 20 年,标杆电价能执行 25 年;另外本次评估所涉 及的部分电站所在的四川、甘肃地区属于光伏第二类资源区,补贴小时数上限 为 26,000 小时;部分电站所在的湖南地区属于光伏第三类资源区,补贴小时 14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数上限为 22,000 小时,根据该项目生命周期上网小时数计算可再生能源补贴 年限,与可再生能源补贴上限 20 年按照孰短原则进行预测。 (9)本次评估假设未来国家对光伏电价补贴计算方式不发生变化,即, 按批准规模内实际发电量计算电价补贴。 (10)本次评估假设项目装机容量保持基准日企业实际装机容量(含已取 得建设规划、电价批复的在建工程),未来不发生变化。 (11)在未来的经营期内,晟天新能源的各项期间费用不会在现有基础上 发生大幅的变化。 (12)鉴于晟天新能源的货币资金或其银行存款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频繁 变化或变化较大,评估报告盈利预测中未考虑企业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 (13)根据国税发[2009]80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 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55 号《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和《企业 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2018 年第 23 号公告),光伏发电新建项目属 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内容,因此对于并网运行后光 伏项目,本次按投入商业运行后 6 年,享有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到期后不再享有。本次评估假设企业下属各电站能够在基准日后或建成后享受 相关所得税优惠政策。 (14)根据一般可再生能源补贴回收情况以及目前国家对于可再生能源补 贴补贴的发放政策,对于晟天新能源基准日前历史年度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收入 以及未来年度可再生能源补贴假设按照以下方式收回:2020 年以前形成的应 收可再生能源补贴,于 2022 年收回;2020 年、2021 年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在 2023 年收回;2022 年、2023 年的可再生能源补贴于 2024 年收回,2024 年后 预测期可再生能源补贴以 1 年为周期进行回收,即上年可再生能源补贴于次年 收回,以此类推。 当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14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本次评估引用其他评估机构报告内容的相关情况 本次交易评估不存在引用其他评估机构报告的情形。 (四)估值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本次交易评估不存在估值特殊处理。本次交易中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的 事项情况如下: 截至评估基准日,晟天新能源账面未记录的专利 3 项、商标 3 项、软件著 作权 1 项,证载使用权人均为晟天新能源。除此以外,本次评估范围内无其他 账面未记录的资产或负债。 (五)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结果的影 响 本次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不存在对评估结果有重要影响的事 项。 (六)晟天新能源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 1、营业收入预测 (1)收益期的确定 晟天新能源母公司为控股型公司,主要负责开发新项目和为现有项目提供 财务、税务等管理方面的职能,具体项目由各下属子公司运营。本次评估综合 考虑晟天新能源下属企业光伏发电机组资产的经济寿命年限来确定其收益期, 即从评估基准日至 2045 年末。 (2)其他业务收入预测 晟天新能源母公司无主营业务收入,报告期的非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向子 公司收取的管理费收入、担保费收入以及房屋租赁收入构成,由于开发新项目 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本次评估未考虑晟天新能源未来可能新增的发电项 目。同时,非自用房产及停车位本次作为溢余资产进行评估,不再预测房屋租 14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赁收入及停车收入。因此,本次预测期仅考虑向子公司收取的管理费收入以及 担保费收入。本次的管理收入、下属电站的担保费收入按照管理合同以及担保 费合同规定金额进行预测。 2、税金及附加预测 税金及附加主要为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 税、印花税和其他税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与《国务院关于修改<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晟天新能源城建税税率为 7%,教育费 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费率为 5%。其中销项税根据售电收入、增值税率 计算,可抵扣进项税为成本费用中的进项税可抵扣额以及晟天新能源现有可抵 扣进项税额等。车船使用税及其他依据晟天新能源报告期内历史支出水平进行 预测。 3、期间费用预测 (1)管理费用估算 晟天新能源母公司主要负责开发新项目和为现有项目提供集中运维、财 务、税务等管理方面的职能,具体项目由晟天新能源各下属子公司运营。本次 评估只考虑与现有电站项目相关的管理费支出,具体为:晟天新能源未来年度 预测的全部管理费用×现有电站相关管理费分摊比例。 (2)财务费用估算 财务费用在预测时不考虑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也不考虑付息债务之外的 其他不确定性收支损益。财务费用按照外部融资还款计划以及利息还款约定进 行预测。对内部往来款作为非经营性资产考虑,不予预测利息收入。 4、所得税预测 本次评估按照晟天新能源所执行的所得税率,结合未来的利润情况对所得 税进行预测。 14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5、追加资本预测 追加资本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经营规模下,经营中所需增加的营运资金 和超过一年期的长期资本投入。如为保持企业持续经营能力的规模以及扩能所 需的新增营运资金,固定资产购置等的资本性投资以及购置的其他长期资产 等。由于企业现有固定资产正常的更新改造每年均会发生,这部分更新改造支 出与现有固定资产规模和使用状况相关联。则满足未来生产经营能力所必需的 更新性投资支出,即以资产的折旧回收维持简单的再生产。 营运资金是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获取他人的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 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存货等;同时,在经济活动中,提供商业信 用,相应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营运资金增加额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主营 业务条件下,为保持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所需的营运资金追加额。 营运资金增加额系指企业在不改变主营业务经营条件下,为维持正常经营 而需新增投入的营运性资金,即为保持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所需的新增资金。如 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产品存货购置、代客户垫付购货款(应收款项)等 所需的基本资金以及应付的款项等。营运资金的增加是指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 变化,获取他人的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存货 等;同时,在经济活动中,提供商业信用,相应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企 业经营稳定后,对于上、下游的信用政策也将保持恒定,营运资金周转率趋于 稳定。 本次评估所定义的营运资金增加额为: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 期营运资金。其中营运资金=最低现金保有量+存货+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应 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以及与经营业务相关的其他应收账款等诸 项。应付款项=营业成本总额/应付账款周转率。应付款项主要包括应付账款、 应付票据、以及与经营业务相关的其他应付账款等诸项。 6、资产回收 资产回收是营业期结束后的营运资金回收以及固定资产的回收。 14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7、净现金流量估算结果 本次评估预测时不考虑预测期营业外收支及其它非经常性经营等所产生的 损益。未来经营期内的主营收入及净现金流量的估算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营业收入 2,131.13 1,964.77 1,788.20 1,598.83 1,402.67 1,202.10 1,000.93 792.97 营业成本 - - - - - - - - 税金及附加 325.90 519.36 92.90 91.52 90.10 88.65 87.19 85.68 管理费用 2,829.56 2,862.47 2,877.87 2,874.79 2,871.73 2,868.69 2,865.67 2,862.66 财务费用 2,118.75 1,620.21 275.31 205.31 - - - - 营业利润 -3,143.08 -3,037.26 -1,457.87 -1,572.79 -1,559.16 -1,755.23 -1,951.92 -2,155.38 营业外收入 - - -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 - - 利润总额 -3,143.08 -3,037.26 -1,457.87 -1,572.79 -1,559.16 -1,755.23 -1,951.92 -2,155.38 所得税 - - - - - - - - 净利润 -3,143.08 -3,037.26 -1,457.87 -1,572.79 -1,559.16 -1,755.23 -1,951.92 -2,155.38 折旧摊销等 655.46 655.46 655.46 655.46 655.46 655.46 655.46 655.46 折旧 510.37 510.37 510.37 510.37 510.37 510.37 510.37 510.37 摊销 145.09 145.09 145.09 145.09 145.09 145.09 145.09 145.09 扣税后利息 1,800.94 1,377.18 234.01 174.51 - - - - 追加资本 646.25 -54.09 243.41 34.33 27.54 23.15 22.54 15.76 营运资金增加 424.71 -275.64 21.86 -187.22 -194.00 -198.40 -199.00 -205.79 额 资产更新 221.55 221.55 221.55 221.55 221.55 221.55 221.55 221.55 资本性支出 - - - - - - - - 资产回收 - - - - - - - - 净现金流量 -1,332.95 -950.54 -811.82 -777.15 -931.25 -1,122.93 -1,319.01 -1,515.68 (续上表) 项目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营业收入 578.40 363.03 257.03 216.63 185.43 159.43 159.43 159.43 营业成本 - - - - - - - - 税金及附加 84.13 82.56 81.80 81.50 81.28 81.09 81.09 81.09 14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管理费用 2,859.68 2,839.68 2,789.74 2,760.11 2,707.65 2,701.38 2,626.02 2,618.76 财务费用 - - - - - - - - 营业利润 -2,365.41 -2,559.21 -2,614.50 -2,624.98 -2,603.50 -2,623.03 -2,547.67 -2,540.41 营业外收入 - - -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 - - 利润总额 -2,365.41 -2,559.21 -2,614.50 -2,624.98 -2,603.50 -2,623.03 -2,547.67 -2,540.41 所得税 - - - - - - - - 净利润 -2,365.41 -2,559.21 -2,614.50 -2,624.98 -2,603.50 -2,623.03 -2,547.67 -2,540.41 折旧摊销等 655.46 655.46 655.46 655.46 655.46 655.46 655.46 655.46 折旧 510.37 510.37 510.37 510.37 510.37 510.37 510.37 510.37 摊销 145.09 145.09 145.09 145.09 145.09 145.09 145.09 145.09 扣税后利息 - - - - - - - - 追加资本 9.17 16.59 140.03 195.59 215.78 198.67 257.93 225.05 营运资金增加 -212.38 -204.96 -81.52 -25.95 -5.77 -22.88 36.38 3.50 额 资产更新 221.55 221.55 221.55 221.55 221.55 221.55 221.55 221.55 资本性支出 - - - - - - - - 资产回收 - - - - - - - - 净现金流量 -1,719.12 -1,920.34 -2,099.07 -2,165.11 -2,163.82 -2,166.24 -2,150.14 -2,110.01 (续上表) 项目 2038 年 2039 年 2040 年 2041 年 2042 年 2043 年 2044 年 2045 年 营业收入 159.43 159.43 153.38 59.05 - - - - 营业成本 - - - - - - - - 税金及附加 81.09 81.09 81.09 81.09 81.09 81.09 81.09 81.09 管理费用 2,561.01 2,540.39 2,527.91 2,493.45 2,076.74 1,706.02 1,326.36 1,326.36 财务费用 - - - - - - - - 营业利润 -2,482.67 -2,462.05 -2,455.62 -2,515.49 -2,157.83 -1,787.10 -1,407.45 -1,407.45 营业外收入 - - -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 - - 利润总额 -2,482.67 -2,462.05 -2,455.62 -2,515.49 -2,157.83 -1,787.10 -1,407.45 -1,407.45 所得税 - - - - - - - - 净利润 -2,482.67 -2,462.05 -2,455.62 -2,515.49 -2,157.83 -1,787.10 -1,407.45 -1,407.45 折旧摊销等 655.46 655.46 655.46 655.46 655.46 655.46 655.46 655.46 14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38 年 2039 年 2040 年 2041 年 2042 年 2043 年 2044 年 2045 年 折旧 510.37 510.37 510.37 510.37 510.37 510.37 510.37 510.37 摊销 145.09 145.09 145.09 145.09 145.09 145.09 145.09 145.09 扣税后利息 - - - - - - - - 追加资本 249.42 231.50 221.52 143.85 363.66 400.51 404.82 221.55 营运资金增加 27.87 9.96 -0.03 -77.69 142.11 178.96 183.27 - 额 资产更新 221.55 221.55 221.55 221.55 221.55 221.55 221.55 221.55 资本性支出 - - - - - - - - 资产回收 - - - - - - - 8,777.21 净现金流量 -2,076.63 -2,038.09 -2,021.68 -2,003.89 -1,866.03 -1,532.16 -1,156.81 7,803.67 8、折现率的确定 (1)无风险利率 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公布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CCDC)提供的 国债收益率如下: 当日 较上日变动 较上月同期变动 较上年同期变动 日期 期限 (%) (BP) (BP) (BP) 3月 2.00 -20.95 -28.16 -28.18 6月 2.16 -12.37 -13.71 -27.53 1年 2.24 -5.07 -0.34 -23.10 2年 2.37 -0.29 -13.06 -35.04 2021 年 3年 2.46 -0.30 -12.80 -35.90 12 月 31 日 5年 2.61 0.66 -8.28 -34.20 7年 2.78 0.51 -7.74 -38.75 10 年 2.78 1.00 -4.96 -36.75 30 年 3.33 1.75 -4.44 -39.85 注:BP(Base point)即基点 0.01%,为利率变动量的度量单位。 被评估对象的收益期限为 22 年,根据《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 12 号——收 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中评协〔2020〕38 号)的要求,无风险 利率通常可以用国债的到期收益率表示,选择国债时应当考虑其剩余到期年限 与企业现金流时间期限的匹配性,则本次评估选择 10 年期国债收益率,即 rf 14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78%。 (2)市场风险溢价 市场风险溢价是指投资者对与整体市场平均风险相同的股权投资所要求的 预期超额收益,即超过无风险利率的风险补偿。市场风险溢价通常可以利用市 场的历史风险溢价数据进行测算。本次评估中以中国 A 股市场指数的长期平 均收益率作为市场期望报酬率 rm,将市场期望报酬率超过无风险利率的部分 作为市场风险溢价。 根据《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 12 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 算》(中评协〔2020〕38 号)的要求,利用中国的证券市场指数计算市场风险 溢价时,通常选择有代表性的指数,例如沪深 300 指数、上海证券综合指数 等,计算指数一段历史时间内的超额收益率,时间跨度可以选择 10 年以上、 数据频率可以选择周数据或者月数据、计算方法可以采取算术平均或者几何平 均。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研究院对于中国 A 股市场的跟踪研究,并结合上 述指引的规定,评估过程中选取有代表性的上证综指作为标的指数,分别以 周、月为数据频率采用算术平均值进行计算并年化至年收益率,并分别计算其 算术平均值、几何平均值、调和平均值,经综合分析后确定市场期望报酬率, 即 rm=10.46%。因此,市场风险溢价=rm-rf =10.46%-2.78%=7.68%。 (3)贝塔系数 以 WIND 光伏行业沪深上市公司股票为基础,考虑晟天新能源与可比公 司在业务类型、企业规模、盈利能力、成长性、行业竞争力、企业发展阶段等 因素的可比性,选择适当的可比公司,以上证综指为标的指数,经查询 WIND 资讯金融终端,以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进行测算,计算周期为评估基准 日前 250 周,得到可比公司股票预期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的估计βu,按照企 业行业资本结构进行计算,得到晟天新能源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β 14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e。 (4)权益资本成本 在确定折现率时需考虑评估对象与上市公司在公司规模、企业发展阶段、 核心竞争力、对大客户和关键供应商的依赖、企业融资能力及融资成本、盈利 预测的稳健程度等方面的差异,确定特定风险系数。在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 对企业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特性风险系数ε =0.5%;最终由 公式(9)得到晟天新能源的权益资本成本 re。特性风险系数分析表见下表: 风险因素 影响因素 影响因素取值 权重 调整系数 企业规模 企业规模小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1 10 0.01 企业发展阶段 企业业务成熟,发展较为稳定 -1 20 -0.02 企业核心竞争 企业为光伏运营上游,新能源发 1 15 0.015 力 电业务较为单一 企业对上下游 企业处于运营上游,与可比公司 0 10 0 的依赖程度 平均水平相当 企业融资能力 企业融资能力较可比公司略弱, 1.5 20 0.03 及融资成本 依靠关联方借款较多 盈利预测的稳 盈利预测较为稳健,未来年度增 -1 20 -0.02 健程度 长率与行业水平相关 盈利预测的支撑材料较为充分, 其他因素 -2 5 -0.005 可实现性程度较高 合计 0.5% (5)折现率 WACC 的计算 资本结构按照同行业资本结构平均值确定税后折现率,将上述各值分别代 入公式(6)即得到折现率如下: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We 0.8388 0.8751 0.9796 0.9847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Wd 0.1612 0.1249 0.0204 0.0153 - - - - - re 8.97% 8.76% 8.26% 8.24% 8.17% 8.17% 8.17% 8.17% 8.17% WACC 8.36% 8.14% 8.09% 8.11% 8.17% 8.17% 8.17% 8.17% 8.17% (续上表) 项目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2038 年 2039 年 We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4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2038 年 2039 年 Wd - - - - - - - - - re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WACC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续上表) 项目 2040 年 2041 年 2042 年 2043 年 2044 年 2045 年 We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Wd - - - - - - re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WACC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9、经营性资产价值估算 将得到的预期净现金流量代入公式(3),即可得到晟天新能源母公司的经 营性资产价值为-14,469.98 万元。 10、长期股权投资价值估算 下属各电站的预测期为机组并网发电后至 25 年。持股平台、未展开实际 经营与规划和其他未取得上网电价批复的在建项目,由于未来电价情况无法预 计,故本次按照资产基础法对其进行评估。各长期股权单位评估方法如下表: 装机容量 序号 公司名称 电站名称 项目类别 评估方法 预测期限至 (MW) 1 红原环聚 花海光伏电站 20 高原生态型 收益法、市场法 2041 年 7 月 26 日 若尔盖环 2 卓坤光伏电站 50 高原生态型 收益法、市场法 2041 年 12 月 26 日 聚 在建工程(未 3 红原晟和 - - 资产基础法 - 取得批复) 在建工程(未 4 松潘晟和 - - 资产基础法 - 取得批复) 5 昌都晟和 - - 持股平台 资产基础法 - 5-1 昌都察雅 烟多光伏电站 20 牧光互补 收益法、市场法 2044 年 5 月 21 日 在建工程(未 6 砚山晟和 - - 资产基础法 - 取得批复) 钛材园光伏电 7 盐边晟能 1.2 屋顶分布式 收益法、市场法 2041 年 7 月 26 日 站 在建工程(未 8 甘肃晟能 - - 资产基础法 - 取得批复) 15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装机容量 序号 公司名称 电站名称 项目类别 评估方法 预测期限至 (MW) 拜尔多合光伏 9 玛曲拜尔 40 高原生态型 收益法、市场法 2042 年 12 月 19 日 电站 10 澧县泽晖 泽晖光伏电站 20 农光互补 收益法、市场法 2042 年 12 月 28 日 11 澧县德晖 德晖光伏电站 60 农光互补 收益法、市场法 2042 年 12 月 31 日 12 桃源湘成 湘成光伏电站 40 渔光互补 收益法、市场法 2042 年 12 月 31 日 13 乡城晟和 定曲光伏电站 20 高原生态型 收益法、市场法 2044 年 7 月 11 日 14 昭觉晟昭 补约光伏电站 30 牧光互补 收益法、市场法 2043 年 11 月 7 日 15 小金公达 公达光伏电站 20 牧光互补 收益法、市场法 2044 年 12 月 25 日 三关桥光伏电 16 小金崇德 20 牧光互补 收益法、市场法 2044 年 12 月 25 日 站 17 中核西南 - - 持股平台 资产基础法 - 兰错玛光伏电 17-1 中核阿坝 30 牧光互补 收益法、市场法 2041 年 9 月 23 日 站 17-2 中核小金 美兴光伏电站 50 牧光互补 收益法、市场法 2041 年 9 月 23 日 17- 小金大坝 小南海光伏站 50 牧光互补 收益法、市场法 2042 年 12 月 7 日 12-1 口 张家场光伏电 18 大同晟能 50 在建工程 资产基础法 - 站 沧县桔乐 19 桔乐光伏电站 110 农光互补 收益法、市场法 2047 年 12 月 31 日 能 20 晟天农业 - - 未展开经营 资产基础法 - 对于同时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的子公司,经审慎分析,最终均选 取 了 收益法结果作为评估结果。 按照以上方法,各长期股权投资估值为 115,077.06 万元,具体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长投企业评估价值 长投评估价值 序号 项目名称 股权比例 账面价值 (100%股权) (按持股比例计算) 1 红原环聚 56.00% 4,651.58 6,509.88 3,645.53 2 若尔盖环聚 56.00% 8,255.03 16,034.16 8,979.13 3 红原晟和 100.00% 900.00 888.64 888.64 4 松潘晟和 100.00% 1,605.00 1,583.19 1,583.19 5 昌都晟和 100.00% 10,000.00 7,341.28 7,341.28 6 砚山晟和 100.00% 149.00 147.49 147.49 7 盐边晟能 100.00% 529.00 241.33 241.33 8 甘肃晟能 100.00% 1,210.50 710.55 710.55 15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长投企业评估价值 长投评估价值 序号 项目名称 股权比例 账面价值 (100%股权) (按持股比例计算) 9 玛曲拜尔 100.00% 8,000.00 5,266.96 5,266.96 10 澧县泽晖 100.00% 2,576.00 3,298.59 3,298.59 11 澧县德晖 100.00% 8,446.00 10,443.65 10,443.65 12 桃源湘成 100.00% 5,511.00 9,790.55 9,790.55 13 乡城晟和 75.00% 2,475.00 8,880.15 6,660.11 14 昭觉晟昭 75.00% 3,540.00 1,727.85 1,295.89 15 小金公达 75.00% 2,093.85 6,358.79 4,769.09 16 小金崇德 75.00% 2,097.95 5,823.46 4,367.60 17 中核西南 100.00% 11,022.78 35,785.87 35,785.87 18 沧县桔乐能 99.87% 7,624.50 9,285.58 9,273.42 19 晟天农业 100.00% 601.00 588.33 588.33 20 大同晟能 100.00% - -0.14 -0.14 合计 115,077.06 上述长期股权投资中使用收益法评估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书本章之 “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11、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价值估算 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企业经营性收益无直接关系的、未纳 入收益预测范围的资产及相关负债,在计算企业整体价值时应以资产基础法评 估值单独估算其价值。晟天新能源母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非经营性(溢余)资产及负债 122,823.82 其他应收往来款 110,138.83 内部借款本金 76,730.94 76,730.94 内部借款利息 6,080.76 6,080.76 内部往来 2,115.82 2,115.82 外部垫款 0.60 0.60 外部工程类 6,620.51 6,620.51 应收股利 18,590.19 18,590.19 15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其他应付往来款 8,095.47 关联方往来 4,622.18 4,622.18 借款利息 124.77 124.77 工程类款项 135.19 135.19 经营往来 6.47 6.47 股权收购款、代付款 194.84 194.84 房屋建筑物(非自用) 8,095.47 土地(空闲) 9,672.97 12、权益资本价值的确定 将得到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P=-14,469.98 万元,基准日的溢余或非经营性 资产价值 C=122,823.82 万元,基准日存在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I=115,077.06 万元,代入公式(2),得到晟天新能源的企业价值 B=223,430.90 万元。 晟天新能源在基准日付息债务 D=34,835.31 万元,代入公式(1)得到晟 天新能源的权益资本价值为 188,600.00 万元。 (七)晟天新能源资产基础法评估具体情况 1、流动资产评估说明 (1)评估范围 本次纳入评估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 款和其他流动资产。 (2)评估方法 1)流动资产评估方法 本次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流动资产,主要是:对货币资金及流通性强的资 产,按经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值;对应收类债权资产,以核对无误账面 值为基础,根据实际收回的可能性确定评估值;其他流动资产以核对无误的账 面值确定评估值。 15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各项流动资产的评估 ①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账面值为 20,309,210.66 元,为银行存款。银行存款以核实后账 面值确定评估值为 20,309,210.66 元。 ②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18,787,041.07 元,未计提坏账准备,账面净额为 18,787,041.07 元,主要为应收管理服务费和经营款。 经评估机构调查,估计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按以上标准,确定评估风险 损失为 0 元,以应收账款合计减去评估风险损失后的金额确定评估值。坏账准 备按评估有关规定评估为零。因此,应收账款评估值为 18,787,041.07 元。 ③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账面价值为 451,633.22 元。预付账款大多数为近期发生,不存在 应提供的服务无法兑现的风险,故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因此,预付 账款评估值为 451,633.22 元。 ④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1,102,628,171.11 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920,187.23 元,账面净额 1,102,628,171.11 元,主要为集团内部关联单位借款和履约保证 金等。评估机构核实了账簿记录、抽查了部分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核实交易 事项的真实性、账龄、业务内容和金额等,并进行了函证,经核实,账、表、 单金额相符。 评估机构在对上述应收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 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欠款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 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采用个别认定和账龄分析的方法估计风险损 失,对关联方往来和在职职工个人借款等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部能收回的,评估 风险损失为 0。对有确凿证据表明款项不能收回或账龄超长的,评估风险损失 15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为 100%;对外部单位发生时间账龄 0~6 个月以内(含 6 个月)的为 5%, 7~12 个月以内(含 12 个月)的为 5%,1~2 年(含 2 年)的为 10%,2~3 年 (含 3 年)的为 30%,3~4 年(含 4 年)的为 50%,4~5 年(含 5 年)的为 80%,5 年以上的为 100%。 按以上标准,确定评估风险损失 920,187.23 元,以其他应收款项合计减去 评估风险损失后的金额确定评估值。坏账准备按评估有关规定评估为 0。因 此,其他应收账款的评估值为 1,102,628,171.11 元。 ⑤存货 存 货 账 面 价 值 48,474.53 元 ,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金 0 元 , 账 面 净 值 48,474.53 元。存货均为在库周转材料,账面金额为 48,474.53 元,已计提减值 准备 0 元,账面净值为 48,474.53 元。由于存货均为基准日附近购入,账面值 接近基准日市价,故本次评估以核实后的账面单价乘以实际数量确定评估值。 因此,存货的评估值为 48,474.53 元。 ⑥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1,499,524.95 元,为应交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评 估机构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因此,其他流动资产评估值为 1,499,524.95 元。 2、长期股权投资评估说明 (1)评估过程及方法 在对晟天新能源母公司采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的情形下,对其账面上长期股 权投资的评估过程及方法与对晟天新能源采取收益法评估的情形是一致的,具 体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六)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 之“10、长期股权投资价值估算”。 (2)考虑母公司管理费用分摊效应现金流现值 由于晟天新能源母公司为控股型公司,承担下属子公司的管理费用,在晟 15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天新能源母公司资产基础法评估时未考虑相关管理费用的分摊,因此对长期股 权投资进行企业价值估值时应考虑到母公司管理费用分摊效应对企业价值的影 响。本次预测母公司未来发生的管理费用,并选择合适的折现率将未来的管理 费用流出进行折现,得到应分摊到下属子公司的管理费用效应的现值。管理费 用预测同收益法中管理费用预测保持一致,折现率使用收益法中权益资本 r 为 9.04%。折现现值为-25,487.32 万元。 (3)评估结果 按上述原则,考虑母公司管理费用分摊效应现金流现值后,晟天新能源长 期股权投资合计账面值为 80,813.50 万元,评估值为 89,589.84 万元,评估增值 8,776.34 万元,增值率 10.86%。 除考虑管理费用分摊现金流现值外,其余长期股权投资中按照收益法评估 的具体情况请参见“第五章 标的资产评估作价基本情况”之“三、标的资产 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3、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说明 (1)固定资产——设备类资产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为晟天新能源申报评估的机器设备、运输车辆 和电子设备,共计 258 项,账面原值 8,227,400.48 元、账面净值 4,970,374.25 元。其中:机器设备 4 项,账面原值 3,887,487.78 元、账面净值 3,874,476.96 元;车辆 7 项,账面原值 2,579,690.10 元、账面净值 161,090.19 元;电子设备 247 项,账面原值 1,760,222.60 元、账面净值 934,807.10 元。 2)设备概况 本次被评估的各类设备主要分布于晟天新能源在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 畔路东段 333 号的晟天新能源大厦以及若尔盖卓坤光伏电站内,资产分布比较 集中。晟天新能源配有专门部门及人员负责设备的管理工作,设备的维护、保 15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养制度基本能保证落实。 机器设备主要包括 1 套智能微电网项目、1 台太阳能发电环境监测仪、1 套平单轴跟踪系统 DEMO 项目等 4 项。设备全部为 2021 年购置或转固。截至 评估基准日,机器设备均能正常使用。 车辆主要为办公用车共 7 辆。主要有别克商务车、丰田牌越野车、长城皮 卡车等。截至评估基准日,所有车辆均能正常使用。 电子设备主要为办公用电脑、视频会议系统、打印机、办公家具等。截至 评估基准日,电子设备均能正常使用。 3)评估方法 根据原地持续使用假设,结合被评估机器设备的特点和收集资料情况,此 次评估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即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4)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①评估结果 截 至 评 估 基 准 日 , 各 类 设 备 账 面 原 值 8,227,400.48 元 、 账 面 净 值 4,970,374.25 元;评估原值 7,366,050.00 元、评估净值 5,729,663.00 元;原值减 值 861,350.48 元,减值率 10.47%,净值增值 759,288.75 元,增值率 15.28%。 ②增减值原因分析 a.设备类资产原值减值 861,350.48 元,减值率 10.47%。是由于机器设备增 值和车辆、电子设备减值引起。 b.设备类资产净值增值 759,288.75 元,增值率 15.28%。是由于机器设 备、车辆净值增值和电子设备净值减值综合引起。主要原因是由于原值减值以 及被评估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长于企业的会计折旧年限综合引起。 (2)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 1)评估范围 15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晟天新能源在评估基准日的集控中心项目和新 型双轴跟踪实证项目,共 2 项,其账面价值为 4,358,380.07 元。 2)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范围内在建工程的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法,即以评估基准日重新形 成被评估工程状态所需要的全部成本。 本次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对在建工程进行评估,即以评估基准日重新形成 被评估工程状态所需要的全部成本进行评估。经过现场清查被评估在建工程账 面值中反应的金额均为各项安装工程的设备购置费、设计费及安装费等。评估 机构同时核实了工程设备购买合同、工程实际现场进度和相关账务账簿,核实 结果与企业申报情况相符。 本次评估对在建项目在经账实核对的基础上,剔除其中不合理支出后并考 虑一定的资金成本确定评估值。 3)评估结果 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在评估基准日的账面值为 4,137,474.67 元,评估 价值 4,460,386.36 元,评估增值 102,006.29 元,增值率 2.34%,增值的主要原 因是评估中考虑一定的资金成本所致。 (3)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1)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是晟天新能源申报 1 项房屋建筑物。账面 原值 38,430,782.11 元,净值 23,998,930.46 元,建筑面积 27,636.23 平方米。 2)房屋建筑物概况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是该公司申报的综合办公楼,位于成都市天 府新区,于 2020 年 2 月建成并投入使用。 3)评估方法 15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重置成本法是根据建筑物的工程量,以现行定额标准、建设规费、贷款利 率计算出建筑物的重置全价,并按建筑物的使用年限和对建筑物现场勘察的情 况综合确定成新率,进而计算建筑物评估净值。另外,根据现行的税收政策, 本次评估在确定重置全价时按不含税价确定。即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4)评估结果及分析 ①评估结果 房屋建筑物类资产账面原值 36,052,910.00 元,净值 23,998,930.46 元;评 估原值 121,272,850.00 元,净值 115,209,208.00 元,原值增值 82,842,067.89 元,增值率 215.56%,净值增值 91,210,277.54 元,增值率 380.06%。 ②增减值原因分析 a.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原值增值 82,842,067.89 元,增值率 215.56%。房屋评 估增值的主要原因是包含了投资性房地产中的房屋。 b.净值增值 91,210,277.54 元,增值率 380.06%,主要是原值减值及企业的 折旧年限不同于房屋建筑物类资产的经济寿命年限综合所致。 (4)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1)被评估土地状况 ①土地登记状况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土地为晟天新能源申报评估的 1 宗商业用地,根据 晟天新能源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登记状况如下: 使用 面积 序 土地权 土地使用 宗地 土地位置 权类 (平 取得日期 终止日期 宗地位置 号 证号 权证人 用途 型 米) 天府新区 北临天府新 成天国用 兴隆镇保 区成都土地 (2016) 晟天新能 1 水村四 商业 出让 20,020.91 2015/11/30 2055/11/29 储备中心, 第 5216 源 组,跑马 其余三面临 号 埂村七组 建设用地 ②土地权利状况 15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a.土地权利归属 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评估对象所有权属于国家,土地使用权证载权利人 为晟天新能源。 b.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根据已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被评估宗地为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 用权。 c.土地他项权利 截至估价基准日,被评估宗地未设置他项权利,无他项权利限制。 ③土地利用状况 被评估宗地上建有框架结构的综合办公楼,总建筑面积 27,636.24 平方 米、地上计容面积 13,714.69 平方米。 2)评估结果及分析 ①评估结果 无 形 资 产 — 土 地 使 用 权 资 产 账 面 值 47,548,781.89 元 , 评 估 值 109,974,858.63 元,评估增值 62,426,076.74 元,增值率 131.29%。 ②增减值原因分析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 62,426,076.74 元,增值率 131.29%,增 值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取得时间较早,土地成本上涨所致。 4、负债评估技术说明 评估范围内的负债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预 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包含长期借款、其他非流动负债。本次评估在经清查核实的账面值 基础上进行。 16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账面值为 11,270,000.00 元,为向银行借入的一年以内到期的借 款。评估机构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短期借款评估值为 11,270,000.00 元。 (2)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账面值 4,877.60 元,主要为租金的预收,评估机构以清查核实后 账面值确定为评估值。预收账款评估值为 4,877.60 元。 (3)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账面值为 15,954,867.57 元,为应付的工资、奖金、住房公 积金、社会保险和工会经费等。评估机构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应付职工薪酬评估值为 15,954,867.57 元。 (4)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账面值为 106,435.13 元,主要为应交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等税金,通过对企业账簿、纳税申报表的查证,证实企业税额计算的正确性, 评估值以清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应交税费评估值为 106,435.13 元。 (5)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值为 146,080,504.72 元,主要为借款、股权收购款等,该 等款项基准日后需全部支付,评估值以清查核实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其他应 付款评估值为 146,080,504.72 元。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为 23,316,202.05 元,为融资租赁长期 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金额。评估机构以核实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评估值为 23,316,202.05 元。 (7)长期借款 16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长期借款账面值为 74,774,925.31 元,为借入的一年期以上的融资租赁借 款和向银行借入的一年期以上借款。评估机构以清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为评估 值。长期借款评估值为 74,774,925.31 元。 (8)其他非流动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为 145,000,000.00 元,主要为借款。评估机构以 清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为评估值。其他非流动负债评估值为 145,000,000.00 元。 (八)收益法评估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1、红原环聚收益法评估情况 (1)收益法评估思路和评估模型 参见本章之“二、本次评估采用的方法介绍”之“(一)收益法评估方法 介绍”之“2、评估思路”和“3、评估模型”。 (2)收益年限的确定 红原环聚主要经营业务为光伏发电。评估基准日红原环聚经营正常,光伏 发电机组主要设备的经济寿命一般为 25 年,本次评估综合考虑光伏发电机组 资产的经济寿命年限及并网日期,以评估基准日至光伏发电机组寿命年限的综 合剩余年限来确定其收益期。即红原环聚收益期为有限年期,收益期为评估基 准日至 2040 年 10 月 31 日。 (3)未来收益的确定 1)主营业务收入预测 售电收入=售电量×(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补贴电价)+考核/补偿电 费。其中售电量=装机容量×年发电利用小时×衰减后发电效率×(1-综合电 损率)。 ①售电量预测 16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a.装机容量 截至评估基准日,红原环聚 20 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装机容量为目前各 机组运行正常,无关停、投建新机组规划,故未来预测期采用的机组平均容量 为 20MW。 b.年发电利用小时 本次根据历史年度的发电利用小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红原环聚 20 兆瓦 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未来预测期发电利用小时数为 1,756.63 小时。 c.衰减后发电效率 根据行业惯例及光伏组件说明书、可研报告综合分析,光伏发电项目运营 首年衰减后发电效率取 97.5%,以后每年递减 0.2%。 ②电价预测 a.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 根据《四川省发改委关于红原县邛溪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及接网工程补助的 通知》(川发改价格函[2014]1324 号),上网电价为 0.95 元/千瓦时(含税)。由 于红原环聚参与了丰水期电价调价,标杆上网电价由于丰水期发电量的影响有 所波动,本次按照历史平均综合电价减去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作为未来红原环 聚标杆上网电价。未来预测标杆上网电价为 0.2785 元(不含税)。 b.补贴电价 根据收到国家电网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的结算单情况,预测未来补贴电价 为 0.4857 元(不含税)。 ③考核/补偿电费 由于预测期考核标准变化不大,本次对考核/补偿电费参考报告期考核结 果进行预测。 ④售电收入预测 16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售电收入=售电量×(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补贴电价)+考核/补偿电费 2)营业成本预测 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人工成本、主要固定成本(折旧薪酬)、主要运营成 本(动能费、日常维修费、委托运维费)以及其他费用开支。 ①人工成本 光伏电厂进入稳定期后,该费用较为固定,未来结合企业员工工资计划对 薪酬水平进行预测。 ②折旧费 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构筑物和机器设备,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 计价。本次评估中,按照企业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以基准日经审计的固 定资产账面原值、预计使用期、加权折旧率等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折旧额。 ③动能费 主要为电站运行用电需支付的电费,本次评估主要依据报告期内该项费用 支出情况并结合管理费经营规划进行预测。 ④日常维修费 主要为保持发电设备可持续良好安全的运行所发生的修理费用,本次评估 结合历史期修理费用对预测期内修理费进行估算。 ⑤电网线路运维费 主要为保持电站可持续良好安全的运行所发生的运维费用,本次评估结合 历史期运维费支出以及运维合同对预测期内运维费进行估算。 ⑥其他费用预测 主要为历史期间外部劳务费、办公费、邮电通讯费等与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较为稳定的费用,本次评估通过历史年度费用支出情况估算未来各年度的费用 金额。 16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3)税金及附加预测 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使 用税和印花税以及其他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均以缴纳的增值税额为计税依据,税率分别为 5%、3%、2%。 本次评估参照红原环聚历史年度经营模式、业务构成及其与流转税的对应 关系确定其未来各年度各项税费的计税基础,并结合各项税率以及可抵扣增值 税情况,预测其未来各年度税金及附加发生额。 4)期间费用的预测 ①管理费用预测 主要为中介机构费、以及零星费用,由于该类费用变动不大,且预测期收 入较稳定,故参考历史期数据进行预测。 ②财务费用预测 在预测时不考虑其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也不考虑付息债务之外的其他不 确定性收支损益,以外部融资还款计划以及利息还款约定进行预测。 5)所得税费用预测 本次红原环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至 2030 年。 6)折旧摊销预测 红原环聚需要计提折旧的资产为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构)筑物、 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本次评估按 照红原环聚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以基准日经基准日的固定资产账面原 值、预计使用期、加权折旧率等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折旧额。 红原环聚需要计提摊销的资产为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租赁 土地使用权、融资手续费等。本次评估按照红原环聚执行的摊销政策估算未来 经营期的摊销额。 16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7)追加资本预测 追加资本系指红原环聚在不改变当前经营生产条件下,所需增加的营运资 金和超过一年期的长期资本性投入。如产能规模扩大所需的资本性投资(购置 固定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以及所需的新增营运资金及持续经营所必须的 资产更新等。 在本次评估中,假设红原环聚不再对现有的经营能力进行资本性投资,未 来经营期内的追加资本主要为持续经营所需的基准日现有资产的更新和营运资 金增加额。追加资本为:追加资本=资产更新+营运资金增加额+资本性支出 ①资产更新投资估算 由于红原环聚收益期为有限年,为维持主要发电设备正常运行的运维费用 已在营业成本中考虑,因此资产更新中不再重复考虑资产更新。 ②营运资金增加额估算 营运资金增加额为: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其中 营运资金=最低现金保有量+扣除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应收款项+存货-应付款项+ 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金额-待抵扣增值税回流。 对于最低现金保有量+扣除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应收款项+存货-应付款项, 由于其均为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且与收入关联性较大,本次参照历史期上述金 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对未来收益期进行预测。 8)资产回收 资产回收包括待抵扣进项税回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回收以及营运资 本的回收。对于待抵扣进项税回流的预测,依据评估基准日企业账面待抵扣进 项税额,结合预测期经营情况进行预测;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回收按照期末 残值进行预测。 9)可再生能源补贴现金流的资金占用 由于该款项受国家政策影响程度较大,根据一般可再生能源补贴回收情况 16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以及目前国家对于可再生能源补贴补贴的发放政策,对于晟天新能源基准日前 历史年度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收入以及未来年度可再生能源补贴假设按照以下方 式收回:2020 年以前形成的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于 2022 年收回;2020、 2021 年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在 2023 年收回;2022、2023 年的可再生能源补贴于 2024 年收回,2024 年后预测期可再生能源补贴以 1 年为周期进行回收,即上 年可再生能源补贴于次年收回。 10)净现金流量预测 本次评估预测时不考虑不确定的营业外收支、补贴收入以及其它非经常性 经营等所产生的损益。未来经营期内净现金流量的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营业收入 2,607.66 2,602.48 2,597.31 2,592.14 2,586.99 2,581.85 2,576.72 2,571.60 营业成本 1,103.00 1,107.70 1,112.75 1,118.11 1,122.88 1,122.86 1,122.84 1,123.44 税金及附加 7.27 40.22 40.14 40.07 40.00 39.93 39.86 39.79 管理费用 4.72 4.72 4.72 4.72 4.72 4.72 4.72 4.72 财务费用 700.41 624.87 550.43 473.80 398.26 322.72 247.69 171.64 营业利润 792.26 824.97 889.26 955.44 1,021.14 1,091.63 1,161.61 1,232.00 营业外收入 - - -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 - - 利润总额 792.26 824.97 889.26 955.44 1,021.14 1,091.63 1,161.61 1,232.00 所得税 118.84 123.75 133.39 143.32 153.17 163.74 174.24 184.80 净利润 673.42 701.23 755.87 812.13 867.97 927.88 987.37 1,047.20 折旧摊销等 813.45 813.45 813.45 813.45 813.45 813.45 813.45 813.45 折旧 812.13 812.13 812.13 812.13 812.13 812.13 812.13 812.13 摊销 1.32 1.32 1.32 1.32 1.32 1.32 1.32 1.32 扣税后利息 595.35 531.14 467.86 402.73 338.52 274.31 210.53 145.89 追加资本 183.57 -1,639.52 -1,773.28 16.15 16.16 16.16 16.17 95.08 营运资金增加 163.82 -1,659.28 -1,864.76 -3.61 -3.60 -3.59 -3.58 -3.58 额 资产更新 12.65 12.65 12.65 12.65 12.65 12.65 12.65 12.65 资本性支出 7.11 7.11 78.84 7.11 7.11 7.11 7.11 86.01 资产回收 406.41 - - - - - - - 16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待抵扣进项税 406.41 - - - - - - - 回流 固定资产及无 - - - - - - - - 形资产等回收 营运资本回收 - - - - - - - - 净现金流量 2,305.05 3,685.34 3,810.46 2,012.15 2,003.78 1,999.47 1,995.18 1,911.46 (续上表) 项目名称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2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营业收入 2,566.49 2,561.39 1,392.38 940.05 938.21 936.36 934.52 932.68 营业成本 1,124.23 1,124.21 534.27 695.94 696.62 697.50 529.74 625.33 税金及附加 39.72 39.66 24.11 18.10 18.08 18.05 18.03 18.00 管理费用 4.72 4.72 4.72 4.72 4.72 4.72 4.72 4.72 财务费用 96.10 20.85 - - - - - - 营业利润 1,301.71 1,371.94 829.27 221.30 218.79 216.09 382.03 284.63 营业外收入 - - -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 - - 利润总额 1,301.71 1,371.94 829.27 221.30 218.79 216.09 382.03 284.63 所得税 195.26 342.99 207.32 55.32 54.70 54.02 95.51 71.16 净利润 1,106.45 1,028.96 621.96 165.97 164.09 162.07 286.52 213.47 折旧摊销等 813.45 813.45 227.93 391.31 391.31 391.31 223.56 319.16 折旧 812.13 812.13 226.61 389.99 389.99 389.99 222.24 317.84 摊销 1.32 1.32 1.32 1.32 1.32 1.32 1.32 1.32 扣税后利息 81.69 15.64 - - - - - - 追加资本 16.19 16.19 -1,299.02 -489.18 106.65 19.86 19.86 19.86 营运资金增加 -3.57 -3.56 -1,318.78 -508.94 0.10 0.10 0.10 0.10 额 资产更新 12.65 12.65 12.65 12.65 12.65 12.65 12.65 12.65 资本性支出 7.11 7.11 7.11 7.11 93.90 7.11 7.11 7.11 资产回收 - - - - - - - - 待抵扣进项税 - - - - - - - - 回流 固定资产及无 - - - - - - - - 形资产等回收 营运资本回收 - - - - - - - - 净现金流量 1,985.40 1,841.85 2,148.91 1,046.47 448.76 533.53 490.23 512.78 (续上表) 16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名称 2038 年 2039 年 2040 年 营业收入 930.85 929.02 774.94 营业成本 625.32 625.09 543.31 税金及附加 17.98 17.95 16.05 管理费用 4.72 4.72 4.72 财务费用 - - - 营业利润 282.83 281.26 210.85 营业外收入 - - - 营业外支出 - - - 利润总额 282.83 281.26 210.85 所得税 70.71 70.32 52.71 净利润 212.12 210.95 158.14 折旧摊销等 319.16 319.16 266.04 折旧 317.84 317.84 264.72 摊销 1.32 1.32 1.32 扣税后利息 - - - 追加资本 19.86 43.60 35.89 营运资金增加额 0.10 0.10 8.31 资产更新 12.65 12.65 12.65 资本性支出 7.11 30.85 14.93 资产回收 - - 18.34 待抵扣进项税回流 - - - 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回收 - - 26.65 营运资本回收 - - -8.31 净现金流量 511.42 486.51 406.63 (4)折现率的确定 1)无风险收益率 红原环聚的收益期限为 18.83 年。考虑国债剩余到期年限与企业现金流时 间期限的匹配性,则本次评估选择 10 年期国债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即 rf =2.78%。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CCDC)提供的国债收益率情况请参见本 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六)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 16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率的确定”之“(1)无风险利率”。 2)市场风险溢价 经确认的市场风险溢价为 7.68%。测算过程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 评估情况”之“(六)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率的确定”之“(2) 市场风险溢价”。 3)贝塔系数 贝塔系数的确定方法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六) 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率的确定”之“(3)贝塔系数”。 4)权益资本成本 在确定折现率时需考虑评估对象与上市公司在公司规模、企业发展阶段、 核心竞争力、对大客户和关键供应商的依赖、企业融资能力及融资成本、盈利 预测的稳健程度等方面的差异,确定特定风险系数。在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 对企业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特性风险系数ε =0.5%;最终由 式(9)得到权益资本成本 re。 5)债权期望报酬率 债权期望报酬率是企业债务融资的资本成本,本次评估中采用的资本结构 是企业自身的资本结构,以企业通过每年还款的实际综合利率确定每年的债权 期望报酬率 rd。 6)折现率 r(WACC) 将上述各值分别代入公式(6)即得到折现率 r(WACC)。具体如下: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We 0.3913 0.4197 0.4526 0.4909 0.5365 0.5913 0.6586 0.7431 0.8526 Wd 0.6087 0.5803 0.5474 0.5091 0.4635 0.4087 0.3414 0.2569 0.1474 re 14.64% 13.92% 13.20% 12.48% 11.76% 11.04% 10.33% 9.61% 8.89% 债务成本 3.95% 3.95% 3.95% 3.95% 3.95% 3.95% 3.95% 3.95% 3.95% (税后) 17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WACC 7.77% 7.79% 7.81% 7.84% 7.87% 7.90% 7.95% 8.00% 8.07% (续上表) 项目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2038 年 2039 年 We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Wd - - - - - - - - - re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债务成本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税后) WACC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续上表) 项目 2040 年 We 1.0000 Wd - re 8.17% 债务成本(税后) 0.00% WACC 8.17% (5)经营性资产评估值的确定 将得到的预期净现金流量代入公式(3),得到红原环聚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为 19,653.80 万元。 (6)非经营性或溢余资产(负债)评估值的确定 红原环聚基准日账面存在部分资产(负债)属估算现金流之外的溢余或非 经营性资产(负债)。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对该等资产(负债)价值进行单 独估算,得到红原环聚基准日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价值为- 3,018.9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非经营性(溢余)资产及负债 -3,018.92 红原环聚 其他应付往来款 1,674.40 1,674.40 应付利息 15.98 15.98 17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名称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应付股利 1,322.57 1,322.57 应付工程款 5.97 5.97 付息债务 -10,125.00 外部金融机构借款 10,125.00 10,125.00 (7)收益法评估结果 将所得到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P=19,653.80 万元,基准日存在的其它溢余性 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C=-3,018.92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 I=0.00 万元,把以上 数值代入公式(2),得到企业价值 B=16,634.88 万元。 红原环聚在基准日付息债务的价值 D=10,125.00 万元,得到股权权益价 值:E=B-D=6,509.88 万元。 2、若尔盖环聚收益法评估情况 (1)收益法评估思路和评估模型 参见本章之“二、本次评估采用的方法介绍”之“(一)收益法评估方法 介绍”之“2、评估思路”和“3、评估模型”。 (2)收益年限的确定 若尔盖环聚主要经营业务为光伏发电。评估基准日若尔盖环聚经营正常, 光伏发电机组主要设备的经济寿命一般为 25 年,本次评估综合考虑光伏发电 机组资产的经济寿命年限及并网日期,以评估基准日至光伏发电机组寿命年限 的综合剩余年限来确定其收益期。即若尔盖环聚收益期为有限年期,收益期为 评估基准日至 2040 年 10 月 31 日。 (3)未来收益的确定 1)主营业务收入预测 售电收入=售电量×(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补贴电价)+考核/补偿电 费。其中售电量=装机容量×年发电利用小时×衰减后发电效率×(1-综合电 17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损率)。 ①售电量预测 a.装机容量 截至评估基准日,若尔盖环聚一期装机容量 20 兆瓦;若尔盖环聚二期装 机容量 10 兆瓦;若尔盖环聚三期装机容量 20 兆瓦。三期光伏并网发电项目装 机容量为目前各机组运行正常,无关停、投建新机组规划,故未来预测期采用 的机组按现有装机容量预测。 b.年发电利用小时 本次根据历史年度的发电利用小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若尔盖环聚一期未 来年发电利用小时数为 1,890.11 小时;若尔盖环聚二期未来年发电利用小时数 为 1,924.44 小时;若尔盖环聚三期未来年发电利用小时数为 1,920.77 小时。 c.衰减后发电效率 根据行业惯例及光伏组件说明书、可研报告综合分析,若尔盖环聚一期光 伏发电项目运营首年衰减后发电效率取 97.5%,以后每年递减 0.2%;若尔盖 环聚二期光伏发电项目运营首年衰减后发电效率取 98%,以后每年递减 0.7%;若尔盖环聚三期光伏发电项目运营首年衰减后发电效率取 97.5%,以后 每年递减 0.7%。 ②电价预测 a.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 根据《四川省发改委关于若尔盖县卓坤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及接网工程补助 的通知》(川发改价格函[2016]528 号),若尔盖环聚的上网电价为 0.95 元/千瓦 时(含税)。由于若尔盖环聚参与了丰水期电价调价,标杆上网电价由于丰水 期发电量的影响有所波动,本次按照历史平均综合电价减去可再生能源补贴电 价作为未来若尔盖环聚标杆上网电价。未来预测若尔盖环聚一期标杆上网电价 为 0.2852 元(不含税);若尔盖环聚二期标杆上网电价为 0.2852 元(不含 17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税);若尔盖环聚三期标杆上网电价为 0.2859 元(不含税)。 b.补贴电价 根据收到国家电网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的结算单情况,预测未来补贴电价 为 0.4857 元(不含税)。 ③考核/补偿电费 由于预测期考核标准变化不大,本次对考核/补偿电费参考报告期考核结 果进行预测。 ④售电收入预测 售电收入=售电量×(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补贴电价)+ 考核/补偿电 费 2)营业成本预测 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人工成本、主要固定成本(折旧薪酬)、主要运营成 本(动能费、日常维修费、委托运维费)以及其他费用开支。 各项营业成本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致,请参见本章之“三、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绍”之“1、红原环聚收益法 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3)税金及附加预测 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使 用税和印花税以及其他税费。 各项税金及附加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致,请参见本章之 “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绍”之“1、红原环聚 收益法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4)期间费用的预测 各项期间费用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致,请参见本章之“三、 17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绍”之“1、红原环聚收益法 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5)所得税费用预测 本次若尔盖环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至 2030 年。 6)折旧摊销预测 若尔盖环聚需要计提折旧的资产为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构)筑 物、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本次评 估,按照企业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以基准日经基准日的固定资产账面原 值、预计使用期、加权折旧率等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折旧额。 若尔盖环聚需要计提摊销的资产为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租 赁土地使用权、融资手续费等。本次评估,按照企业执行的摊销政策估算未来 经营期的摊销额。 7)追加资本预测 假设若尔盖环聚不再对现有的经营能力进行资本性投资,未来经营期内的 追加资本主要为持续经营所需的基准日现有资产的更新和营运资金增加额。追 加资本为:追加资本=资产更新+营运资金增加额+资本性支出。 ①资产更新投资估算 由于若尔盖环聚收益期为有限年,为维持主要发电设备正常运行的运维费 用已在营业成本中考虑,因此资产更新中不再重复考虑资产更新。 ②营运资金增加额估算 营运资金增加额为: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其中 营运资金=最低现金保有量+扣除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应收款项+存货-应付款项+ 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金额-待抵扣增值税回流。 对于最低现金保有量+扣除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应收款项+存货-应付款项, 17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由于其均为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且与收入关联性较大,本次参照历史期上述金 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对未来收益期进行预测。 8)资产回收 资产回收包括待抵扣进项税回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回收以及营运资 本的回收。对于待抵扣进项税回流的预测,依据评估基准日企业账面待抵扣进 项税额,结合预测期经营情况进行预测;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回收按照期末 残值进行预测; 9)可再生能源补贴现金流的资金占用 对可再生能源补贴现金流的资金占用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 致,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 绍”之“1、红原环聚收益法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10)净现金流量预测 本次评估预测时不考虑不确定的营业外收支、补贴收入以及其它非经常性 经营等所产生的损益。未来经营期内净现金流量的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营业收入 6,765.67 6,732.57 6,699.67 6,666.98 6,634.49 6,602.19 6,570.10 6,538.20 营业成本 2,333.08 2,336.80 2,340.63 2,344.57 2,344.52 2,344.47 2,344.42 2,344.37 税金及附加 2.10 6.32 87.19 86.76 86.32 85.89 85.47 85.04 管理费用 9.04 9.04 9.04 9.04 9.04 9.04 9.04 9.04 财务费用 2,135.38 1,981.31 1,807.62 1,591.77 1,361.00 1,130.24 901.33 668.71 营业利润 2,286.07 2,399.09 2,455.19 2,634.84 2,833.60 3,032.56 3,229.84 3,431.04 营业外收入 - - -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 - - 利润总额 2,286.07 2,399.09 2,455.19 2,634.84 2,833.60 3,032.56 3,229.84 3,431.04 所得税 342.91 359.86 368.28 395.23 425.04 454.88 484.48 514.66 净利润 1,943.16 2,039.23 2,086.92 2,239.62 2,408.56 2,577.67 2,745.37 2,916.38 折旧摊销等 1,953.65 1,953.65 1,953.65 1,953.65 1,953.65 1,953.65 1,953.65 1,953.65 17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名称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折旧 1,818.01 1,818.01 1,818.01 1,818.01 1,818.01 1,818.01 1,818.01 1,818.01 摊销 135.63 135.63 135.63 135.63 135.63 135.63 135.63 135.63 扣税后利息 1,815.07 1,684.12 1,536.48 1,353.00 1,156.85 960.70 766.13 568.40 追加资本 -2,430.37 -3,747.86 -4,544.92 146.38 58.51 58.64 58.76 138.09 营运资金增加 -2,509.76 -3,827.25 -4,703.52 -21.01 -20.89 -20.76 -20.63 -20.51 额 资产更新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资本性支出 75.00 75.00 154.20 163.00 75.00 75.00 75.00 154.20 资产回收 859.68 813.05 - - - - - - 待抵扣进项税 859.68 813.05 - - - - - - 回流 固定资产及无 - - - - - - - - 形资产等回收 营运资本回收 - - - - - - - - 净现金流量 9,001.93 10,237.90 10,121.96 5,399.89 5,460.55 5,433.38 5,406.38 5,300.34 (续上表) 项目名称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2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营业收入 6,506.50 5,025.45 3,034.72 2,484.17 2,472.11 2,460.11 2,448.19 2,436.35 营业成本 2,344.32 2,342.01 2,338.91 2,338.05 2,338.03 2,338.01 2,337.99 2,337.97 税金及附加 84.62 64.93 38.45 31.13 30.97 30.81 30.65 30.49 管理费用 9.04 9.04 9.04 9.04 9.04 9.04 9.04 9.04 财务费用 437.94 209.88 45.52 - - - - - 营业利润 3,630.58 2,399.59 602.81 105.96 94.07 82.26 70.51 58.84 营业外收入 - - -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 - - 利润总额 3,630.58 2,399.59 602.81 105.96 94.07 82.26 70.51 58.84 所得税 544.59 599.90 150.70 26.49 23.52 20.56 17.63 14.71 净利润 3,085.99 1,799.69 452.10 79.47 70.55 61.69 52.89 44.13 折旧摊销等 1,953.65 1,953.65 1,953.65 1,953.65 1,953.65 1,953.65 1,953.65 1,953.65 折旧 1,818.01 1,818.01 1,818.01 1,818.01 1,818.01 1,818.01 1,818.01 1,818.01 摊销 135.63 135.63 135.63 135.63 135.63 135.63 135.63 135.63 扣税后利息 372.25 157.41 34.14 - - - - - 追加资本 147.01 -1,578.85 -2,154.87 -527.56 160.02 168.81 80.81 80.80 营运资金增加 -20.38 -1,658.25 -2,234.27 -606.96 1.43 1.42 1.41 1.40 额 17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名称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2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资产更新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资本性支出 163.00 75.00 75.00 75.00 154.20 163.00 75.00 75.00 资产回收 - - - - - - - - 待抵扣进项税 - - - - - - - - 回流 固定资产及无 - - - - - - - - 形资产等回收 营运资本回收 - - - - - - - - 净现金流量 5,264.87 5,489.60 4,594.76 2,560.68 1,864.18 1,846.52 1,925.73 1,916.98 (续上表) 项目名称 2038 年 2039 年 2040 年 2041 年 12 月 26 日 营业收入 2,424.57 2,412.87 2,212.72 1,075.21 营业成本 2,337.95 2,337.94 2,193.07 1,760.16 税金及附加 30.34 30.18 27.52 13.39 管理费用 9.04 9.04 9.04 9.04 财务费用 - - - - 营业利润 47.25 35.72 -16.91 -707.39 营业外收入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利润总额 47.25 35.72 -16.91 -707.39 所得税 11.81 8.93 - - 净利润 35.43 26.79 -16.91 -707.39 折旧摊销等 1,953.65 1,953.65 1,809.10 1,571.67 折旧 1,818.01 1,818.01 1,673.47 1,441.16 摊销 135.63 135.63 135.63 130.51 扣税后利息 - - - - 追加资本 80.79 120.27 122.80 196.76 营运资金增加额 1.39 1.39 23.10 131.12 资产更新 4.40 4.40 4.40 4.40 资本性支出 75.00 114.49 95.30 61.25 资产回收 - - - -86.14 待抵扣进项税回流 - - - - 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 - - - 41.01 回收 17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营运资本回收 - - - -127.15 净现金流量 1,908.29 1,860.16 1,669.39 581.37 (4)折现率的确定 1)无风险收益率 若尔盖环聚的收益期限为 18.83 年,考虑国债剩余到期年限与企业现金流 时间期限的匹配性,则本次评估选择 10 年期国债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即 rf=2.78%。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CCDC)提供的国债收益率情况请参见本 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六)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 率的确定”之“(1)无风险利率”。 2)市场风险溢价 经确认的市场风险溢价为 7.68%。测算过程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 评估情况”之“(六)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率的确定”之“(2) 市场风险溢价”。 3)贝塔系数的确定 贝塔系数的确定方法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六) 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率的确定”之“(3)贝塔系数”。 4)权益资本成本 在确定折现率时需考虑评估对象与上市公司在公司规模、企业发展阶段、 核心竞争力、对大客户和关键供应商的依赖、企业融资能力及融资成本、盈利 预测的稳健程度等方面的差异,确定特定风险系数。在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 对企业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特性风险系数ε =0.5%;最终由 式(9)得到权益资本成本 re。 5)债权期望报酬率 债权期望报酬率是企业债务融资的资本成本,本次评估中采用的资本结构 是企业自身的资本结构,以企业通过每年还款的实际综合利率确定每年的债权 17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期望报酬率 rd。 6)折现率 r(WACC) 将上述各值分别代入公式(6)即得到折现率 r(WACC)。具体如下: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We 0.3335 0.3510 0.3739 0.4061 0.4444 0.4906 0.5475 0.6195 0.7131 Wd 0.6665 0.6490 0.6261 0.5939 0.5556 0.5094 0.4525 0.3805 0.2869 re 16.48% 15.86% 15.13% 14.25% 13.37% 12.49% 11.61% 10.72% 9.84% WACC 7.74% 7.76% 7.80% 7.84% 7.86% 7.89% 7.92% 7.96% 8.01% (续上表) 项目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2038 年 2039 年 We 0.8402 0.9938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Wd 0.1598 0.0062 - - - - - - - re 8.87% 8.19%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WACC 7.89% 8.29%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续上表) 项目 2040 年 2041 年 12 月 26 日 We 1.0000 1.0000 Wd - - re 8.17% 8.17% WACC 8.17% 8.17% (5)经营性资产评估值的确定 将得到的预期净现金流量代入公式(3),得到若尔盖环聚的经营性资产价 值为 56,907.84 万元。 (6)非经营性或溢余资产(负债)评估值的确定 若尔盖环聚基准日账面存在部分资产(负债)的价值在本次估算的净现金 流量中未予考虑,属本次评估所估算现金流之外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 债)。本次评估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对该等资产(负债)价值进行单独估 算,得到若尔盖环聚基准日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价值为 - 18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8,623.6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非经营性(溢余)资产及负债 -8,623.74 其他应付往来款 6,908.39 1,674.40 应付利息 45.09 15.98 若尔盖环聚 应付股利 1,408.85 1,322.57 应付工程款 261.41 5.97 付息债务 -32,250.00 外部金融机构借款 32,250.00 32,250.00 (7)收益法评估结果 将所得到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P=56,907.84 万元,基准日存在的其它溢余性 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C=-8,623.68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 I=0.00 万元,把以上 数值代入公式(2),得到企业价值 B=48,284.16 万元。 若尔盖环聚在基准日付息债务的价值 D=32,250.00 万元,得到股权权益价 值:E=B-D=16,034.16 万元。 3、盐边晟能收益法评估情况 (1)收益法评估思路和评估模型 参见本章之“二、本次评估采用的方法介绍”之“(一)收益法评估方法 介绍”之“2、评估思路”和“3、评估模型”。 (2)收益年限的确定 盐边晟能主要经营业务为光伏发电。评估基准日盐边晟能经营正常,光伏 发电机组主要设备的经济寿命一般为 25 年,本次评估综合考虑光伏发电机组 资产的经济寿命年限及并网日期,以评估基准日至光伏发电机组寿命年限的综 合剩余年限来确定其收益期。即盐边晟能收益期为有限年期,收益期为评估基 准日至 2042 年 12 月 19 日。 18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3)未来收益的确定 1)主营业务收入预测 售电收入=售电量×(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补贴电价)+考核/补偿电 费。其中售电量=装机容量×年发电利用小时×衰减后发电效率×(1-综合电 损率)。 ①售电量预测 a.装机容量 截至评估基准日,盐边晟能 1.20 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装机容量为目前 各机组运行正常,无关停、投建新机组规划,故未来预测期采用的机组平均容 量为 1.20 MW。 b.年发电利用小时 本次根据历史年度的发电利用小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盐边晟能 1.20 兆 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未来预测期发电利用小时数为 850.70 小时。 c.衰减后发电效率 根据行业惯例及光伏组件说明书、可研报告综合分析,光伏发电项目运营 首年衰减后发电效率取 97.50%,以后每年递减 0.66%。 ②电价预测 a.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 本次按照历史平均综合电价减去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作为未来盐边晟能标 杆上网电价。未来预测标杆上网电价为 0.3637 元(不含税)。 b.补贴电价 根据收到国家电网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的结算单,预测未来补贴电价为 0.4341 元(不含税)。 18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③考核/补偿电费 由于预测期考核标准变化不大,本次对考核/补偿电费参考报告期考核结 果进行预测。 ④售电收入预测 售电收入=售电量×(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补贴电价)+考核/补偿电费 2)营业成本预测 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人工成本、主要固定成本(折旧薪酬)、主要运营成 本(动能费、日常维修费、委托运维费)以及其他费用开支。 各项营业成本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致,请参见本章之“三、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绍”之“1、红原环聚收益法 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3)税金及附加预测 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使 用税和印花税以及其他税费。 各项税金及附加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致,请参见本章之 “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绍”之“1、红原环聚 收益法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4)期间费用的预测 各项期间费用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致,请参见本章之“三、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绍”之“1、红原环聚收益法 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5)所得税费用预测 本次盐边晟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至 2030 年。 6)折旧摊销预测 18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盐边晟能需要计提折旧的资产为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构)筑物、 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本次评估, 按照企业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以基准日经基准日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预计使用期、加权折旧率等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折旧额。 盐边晟能需要计提摊销的资产为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租赁 土地使用权、融资手续费等。本次评估,按照企业执行的摊销政策估算未来经 营期的摊销额。 7)追加资本预测 假设盐边晟能不再对现有的经营能力进行资本性投资,未来经营期内的追 加资本主要为持续经营所需的基准日现有资产的更新和营运资金增加额。追加 资本为:追加资本=资产更新+营运资金增加额+资本性支出。 ①资产更新投资估算 由于盐边晟能收益期为有限年,为维持主要发电设备正常运行的运维费用 已在营业成本中考虑,因此资产更新中不再重复考虑资产更新。 ②营运资金增加额估算 营运资金增加额为: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其中 营运资金=最低现金保有量+扣除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应收款项+存货-应付款项+ 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金额-待抵扣增值税回流。 对于最低现金保有量+扣除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应收款项+存货-应付款项, 由于其均为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且与收入关联性较大,本次参照历史期上述金 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对未来收益期进行预测。 8)资产回收 资产回收包括待抵扣进项税回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回收以及营运资 本的回收。对于待抵扣进项税回流的预测,依据评估基准日企业账面待抵扣进 项税额,结合预测期经营情况进行预测;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回收按照期末 18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残值进行预测。 9)可再生能源补贴现金流的资金占用 对可再生能源补贴现金流的资金占用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 致,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 绍”之“1、红原环聚收益法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10)净现金流量预测 本次评估预测时不考虑不确定的营业外收支、补贴收入以及其它非经常性 经营等所产生的损益。未来经营期内净现金流量的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营业收入 53.97 61.38 75.81 75.31 74.81 74.32 73.83 73.34 营业成本 37.92 38.01 38.10 38.20 38.30 38.40 38.51 38.63 税金及附加 0.10 0.86 1.06 1.05 1.04 1.04 1.04 1.03 管理费用 0.38 0.38 0.38 0.38 0.38 0.38 0.38 0.38 财务费用 2.63 2.54 2.45 2.35 2.25 2.15 2.04 1.92 营业利润 12.94 19.59 33.82 33.33 32.84 32.35 31.86 31.38 营业外收入 - - -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 - - 利润总额 12.94 19.59 33.82 33.33 32.84 32.35 31.86 31.38 所得税 0.97 1.47 5.07 5.00 4.93 4.85 4.78 4.71 净利润 11.97 18.12 28.75 28.33 27.91 27.50 27.08 26.67 折旧摊销等 27.50 27.50 27.50 27.50 27.50 27.50 27.50 27.50 折旧 27.26 27.26 27.26 27.26 27.26 27.26 27.26 27.26 摊销 0.24 0.24 0.24 0.24 0.24 0.24 0.24 0.24 扣税后利息 (未包含融租 - - - - - - - - 租赁财务利 息) 追加资本 -32.81 -7.76 -18.90 -0.24 -0.25 -0.24 -0.24 -0.23 营运资金增加 -33.05 -8.00 -19.14 -0.48 -0.49 -0.48 -0.48 -0.47 额 资产更新 - - - - - - - - 18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资本性支出 0.24 0.24 0.24 0.24 0.24 0.24 0.24 0.24 资产回收 69.54 - - - - - - - 待抵扣进项税 69.54 - - - - - - - 回流 固定资产及无 - - - - - - - - 形资产等回收 营运资本回收 - - - - - - - - 净现金流量 141.82 53.38 75.15 56.07 55.66 55.24 54.82 54.40 (续上表) 项目名称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2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营业收入 72.85 72.37 71.90 71.42 70.96 70.48 53.64 31.71 营业成本 38.75 38.88 39.01 39.15 39.30 39.45 27.89 34.74 税金及附加 1.02 1.02 1.00 1.00 0.99 0.99 0.74 0.40 管理费用 0.38 0.38 0.38 0.38 0.38 0.38 0.38 0.38 财务费用 1.80 1.67 1.54 1.40 1.25 1.10 0.94 0.77 营业利润 30.90 30.42 29.97 29.49 29.04 28.56 23.69 -4.58 营业外收入 - - -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 - - 利润总额 30.90 30.42 29.97 29.49 29.04 28.56 23.69 -4.58 所得税 4.64 7.61 7.49 7.37 7.26 7.14 5.92 - 净利润 26.26 22.81 22.48 22.12 21.78 21.42 17.77 -4.58 折旧摊销等 27.50 27.50 27.50 27.50 27.50 27.50 15.78 22.46 折旧 27.26 27.26 27.26 27.26 27.26 27.26 15.54 22.22 摊销 0.24 0.24 0.24 0.24 0.24 0.24 0.24 0.24 扣税后利息 (未包含融租 - - - - - - - - 租赁财务利 息) 追加资本 -0.24 -0.23 -0.21 -0.23 -0.21 -0.22 -18.73 -24.46 营运资金增加 -0.48 -0.47 -0.45 -0.47 -0.45 -0.46 -18.97 -24.70 额 资产更新 - - - - - - - - 资本性支出 0.24 0.24 0.24 0.24 0.24 0.24 0.24 0.24 资产回收 - - - - - - - - 待抵扣进项税 - - - - - - - - 回流 固定资产及无 - - - - - - - - 18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形资产等回收 营运资本回收 - - - - - - - - 净现金流量 54.00 50.54 50.19 49.85 49.49 49.14 52.28 42.34 (续上表) 项目名称 2038 年 2039 年 2040 年 2041 年 7 月 26 日 营业收入 31.50 31.30 31.09 17.52 营业成本 34.92 35.11 35.30 22.39 税金及附加 0.40 0.40 0.40 0.22 管理费用 0.38 0.38 0.38 0.38 财务费用 0.59 0.40 0.21 - 营业利润 -4.79 -4.99 -5.20 -5.47 营业外收入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利润总额 -4.79 -4.99 -5.20 -5.47 所得税 - - - - 净利润 -4.79 -4.99 -5.20 -5.47 折旧摊销等 22.46 22.46 22.46 12.81 折旧 22.22 22.22 22.22 12.67 摊销 0.24 0.24 0.24 0.14 扣税后利息(未包 含融租租赁财务利 - - - - 息) 追加资本 0.07 0.08 0.08 -10.66 营运资金增加额 -0.17 -0.16 -0.16 -10.67 资产更新 - - - - 资本性支出 0.24 0.24 0.24 0.01 资产回收 - - - 13.78 待抵扣进项税回流 - - - - 固定资产及无形资 - - - - 产等回收 营运资本回收 - - - 13.78 净现金流量 17.60 17.39 17.18 31.78 (4)折现率的确定 1)无风险收益率 18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盐边晟能的收益期限为 20.97 年,考虑国债剩余到期年限与企业现金流时 间期限的匹配性,则本次评估选择 10 年期国债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即 rf =2.78%。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CCDC)提供的国债收益率情况请参见本 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六)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 率的确定”之“(1)无风险利率”。 2)市场风险溢价 经确认的市场风险溢价为 7.68%。测算过程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 评估情况”之“(六)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率的确定”之“(2) 市场风险溢价”。 3)贝塔系数的确定 贝塔系数的确定方法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六) 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率的确定”之“(3)贝塔系数”。 4)权益资本成本 在确定折现率时需考虑评估对象与上市公司在公司规模、企业发展阶段、 核心竞争力、对大客户和关键供应商的依赖、企业融资能力及融资成本、盈利 预测的稳健程度等方面的差异,确定特定风险系数。在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 对企业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特性风险系数ε =0.5%;最终由 式(9)得到盐边晟能的权益资本成本 re。 5)债权期望报酬率 债权期望报酬率是企业债务融资的资本成本,本次评估中采用的资本结构 是企业自身的资本结构,以企业通过每年还款的实际综合利率确定每年的债权 期望报酬率 rd。 6)折现率 r(WACC) 将上述各值分别代入公式(6)即得到折现率 r(WACC)。具体如下: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18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We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Wd - - - - - - - - - re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WACC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续上表) 项目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2038 年 2039 年 We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Wd - - - - - - - - - re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WACC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续上表) 项目 2040 年 2041 年 7 月 26 日 We 1.0000 1.0000 Wd - - re 8.17% 8.17% WACC 8.17% 8.17% (5)经营性资产评估值的确定 将得到的预期净现金流量代入公式(3),得到盐边晟能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为 605.03 万元。 (6)非经营性或溢余资产(负债)评估值的确定 盐边晟能基准日账面存在部分资产(负债)的价值在本次估算的净现金流 量中未予考虑,属本次评估所估算现金流之外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 债)。本次评估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对该等资产(负债)价值进行单独估 算,得到盐边晟能基准日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价值为-363.6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红原环聚 非经营性(溢余)资产及负债 -363.69 18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其他应付往来款 191.00 191.00 应付利息 48.37 48.37 应付股利 72.75 72.75 应付工程款 51.57 51.57 付息债务 - 外部金融机构借款 - - (7)收益法评估结果 将所得到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P=605.03 万元,基准日存在的其它溢余性或 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C=-172.69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 I=0.00 万元,把以上数值 代入公式(2),得到企业价值 B=241.34 万元。 盐边晟能在基准日付息债务的价值 D=191.00 万元,得到股权权益价值 E=B-D=241.34 万元。 4、玛曲拜尔收益法评估情况 (1)收益法评估思路和评估模型 参见本章之“二、本次评估采用的方法介绍”之“(一)收益法评估方法 介绍”之“2、评估思路”和“3、评估模型”。 (2)收益年限的确定 玛曲拜尔主要经营业务为光伏发电。评估基准日玛曲拜尔经营正常,光伏 发电机组主要设备的经济寿命一般为 25 年,本次评估综合考虑光伏发电机组 资产的经济寿命年限及并网日期,以评估基准日至光伏发电机组寿命年限的综 合剩余年限来确定其收益期。即玛曲拜尔收益期为有限年期,收益期为评估基 准日至 2042 年 12 月 19 日。 (3)未来收益的确定 1)主营业务收入预测 售电收入=售电量×(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补贴电价)+考核/补偿电 19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费。其中售电量=装机容量×年发电利用小时×衰减后发电效率×(1-综合电 损率)。 ①售电量预测 a.装机容量 截至评估基准日,玛曲拜尔 40 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装机容量为目前各 机组运行正常,无关停、投建新机组规划,故未来预测期采用的机组平均容量 为 40MW。 b.年发电利用小时 本次根据历史年度的发电利用小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玛曲拜尔 40 兆瓦 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未来预测期发电利用小时数为 1,582.65 小时。 c.衰减后发电效率 根据行业惯例及光伏组件说明书、可研报告综合分析,光伏发电项目运营 首年衰减后发电效率取 98%,以后每年递减 0.7%。 ②电价预测 a.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 本次按照历史平均综合电价减去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作为未来玛曲拜尔标 杆上网电价。未来预测标杆上网电价为 0.1322 元(不含税)。 b.补贴电价 根据收到国家电网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的结算单,预测未来补贴电价为 0.5064 元(不含税)。 ③考核/补偿电费 由于预测期考核标准变化不大,本次对考核/补偿电费参考报告期考核结 果进行预测。 19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④售电收入预测 售电收入=售电量×(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补贴电价)+考核/补偿电费 2)营业成本预测 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人工成本、主要固定成本(折旧薪酬)、主要运营成 本(动能费、日常维修费、委托运维费)以及其他费用开支。 各项营业成本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致,请参见本章之“三、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绍”之“1、红原环聚收益法 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3)税金及附加预测 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使 用税和印花税以及其他税费。 各项税金及附加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致,请参见本章之 “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绍”之“1、红原环聚 收益法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4)期间费用的预测 各项期间费用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致,请参见本章之“三、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绍”之“1、红原环聚收益法 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5)所得税费用预测 本次玛曲拜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至 2030 年。 6)折旧摊销预测 玛曲拜尔需要计提折旧的资产为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构)筑物、 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本次评估, 按照企业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以基准日经基准日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19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预计使用期、加权折旧率等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折旧额。 玛曲拜尔需要计提摊销的资产为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租赁 土地使用权、融资手续费等。本次评估,按照企业执行的摊销政策估算未来经 营期的摊销额。 7)追加资本预测 假设玛曲拜尔不再对现有的经营能力进行资本性投资,未来经营期内的追 加资本主要为持续经营所需的基准日现有资产的更新和营运资金增加额。追加 资本为:追加资本=资产更新+营运资金增加额+资本性支出。 ①资产更新投资估算 由于玛曲拜尔收益期为有限年,为维持主要发电设备正常运行的运维费用 已在营业成本中考虑,因此资产更新中不再重复考虑资产更新。 ②营运资金增加额估算 营运资金增加额为: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其中 营运资金=最低现金保有量+扣除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应收款项+存货-应付款项+ 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金额-待抵扣增值税回流。 对于最低现金保有量+扣除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应收款项+存货-应付款项, 由于其均为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且与收入关联性较大,本次参照历史期上述金 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对未来收益期进行预测。 8)资产回收 资产回收包括待抵扣进项税回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回收以及营运资 本的回收。对于待抵扣进项税回流的预测,依据评估基准日企业账面待抵扣进 项税额,结合预测期经营情况进行预测;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回收按照期末 残值进行预测。 9)可再生能源补贴现金流的资金占用 19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对可再生能源补贴现金流的资金占用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 致,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 绍”之“1、红原环聚收益法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10)净现金流量预测 本次评估预测时不考虑不确定的营业外收支、补贴收入以及其它非经常性 经营等所产生的损益。未来经营期内净现金流量的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营业收入 3,757.73 3,730.65 3,703.96 3,677.29 3,651.01 3,624.73 3,598.85 3,572.99 营业成本 1,431.32 1,517.57 1,514.28 1,524.25 1,521.35 1,518.36 1,528.67 1,526.13 税金及附加 1.13 1.12 1.11 1.10 1.10 1.09 1.08 5.25 管理费用 1.21 1.21 1.21 1.21 1.21 1.21 1.21 1.21 财务费用 1,216.80 1,048.41 871.48 665.48 462.12 227.12 35.35 37.08 营业利润 1,107.27 1,162.34 1,315.88 1,485.25 1,665.23 1,876.95 2,032.54 2,003.32 营业外收入 - - -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 - - 利润总额 1,107.27 1,162.34 1,315.88 1,485.25 1,665.23 1,876.95 2,032.54 2,003.32 所得税 83.05 174.35 197.38 222.79 249.78 281.54 304.88 300.50 净利润 1,024.22 987.99 1,118.50 1,262.46 1,415.45 1,595.41 1,727.66 1,702.82 折旧摊销等 1,337.49 1,337.49 1,337.49 1,337.49 1,337.49 1,318.62 1,280.88 1,280.88 折旧 1,164.52 1,164.52 1,164.52 1,164.52 1,164.52 1,164.52 1,164.52 1,164.52 摊销 172.97 172.97 172.97 172.97 172.97 154.10 116.36 116.36 扣税后利息 (未包含融租 1,080.99 848.21 695.72 529.78 355.16 153.57 - - 租赁财务利 息) 追加资本 1,029.01 -2,949.88 -3,469.06 255.54 -17.06 -17.05 256.37 -16.62 营运资金增加 745.76 -2,960.13 -3,479.31 -27.71 -27.31 -27.30 -26.88 -26.87 额 资产更新 0.42 0.42 0.42 0.42 0.42 0.42 0.42 0.42 资本性支出 282.83 9.83 9.83 282.83 9.83 9.83 282.83 9.83 资产回收 285.58 307.93 331.63 357.72 385.40 415.03 433.33 360.53 待抵扣进项税 285.58 307.93 331.63 357.72 385.40 415.03 433.33 360.53 回流 19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固定资产及无 - - - - - - - - 形资产等回收 营运资本回收 - - - - - - - - 净现金流量 2,699.27 6,431.50 6,952.40 3,231.91 3,510.56 3,499.68 3,185.50 3,360.85 (续上表) 项目名称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2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营业收入 3,547.51 3,522.04 3,496.58 3,471.51 3,446.44 3,421.79 628.58 623.56 营业成本 1,523.53 1,534.21 1,532.07 1,529.90 1,541.02 1,539.34 1,451.87 1,464.11 税金及附加 48.00 47.66 47.29 46.94 46.57 46.24 6.50 6.43 管理费用 1.21 1.21 1.21 1.21 1.21 1.21 1.21 1.21 财务费用 38.90 27.43 28.77 30.18 18.28 19.18 20.12 7.73 营业利润 1,935.87 1,911.53 1,887.24 1,863.28 1,839.36 1,815.82 -851.12 -855.92 营业外收入 - - -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 - - 利润总额 1,935.87 1,911.53 1,887.24 1,863.28 1,839.36 1,815.82 -851.12 -855.92 所得税 290.38 477.88 471.81 465.82 459.84 453.96 - - 净利润 1,645.49 1,433.65 1,415.43 1,397.46 1,379.52 1,361.86 -851.12 -855.92 折旧摊销等 1,280.88 1,280.88 1,280.88 1,280.88 1,280.88 1,280.88 1,280.88 1,280.88 折旧 1,164.52 1,164.52 1,164.52 1,164.52 1,164.52 1,164.52 1,164.52 1,164.52 摊销 116.36 116.36 116.36 116.36 116.36 116.36 116.36 116.36 扣税后利息 - - - - - - - - 追加资本 -16.22 256.79 -16.21 -15.79 -15.80 257.64 -3,143.82 6.78 营运资金增加 -26.47 -26.46 -26.46 -26.04 -26.05 -25.61 -3,154.07 -3.47 额 资产更新 0.42 0.42 0.42 0.42 0.42 0.42 0.42 0.42 资本性支出 9.83 282.83 9.83 9.83 9.83 282.83 9.83 9.83 资产回收 - - - - - - - - 待抵扣进项税 - - - - - - - - 回流 固定资产及无 - - - - - - - - 形资产等回收 营运资本回收 - - - - - - - - 净现金流量 2,942.59 2,457.74 2,712.52 2,694.13 2,676.20 2,385.10 3,573.58 418.18 (续上表) 项目名称 2038 年 2039 年 2040 年 2041 年 2042 年 12 月 19 日 19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营业收入 618.54 613.52 608.58 603.64 557.43 营业成本 1,463.58 1,463.03 1,471.37 1,471.21 1,458.59 税金及附加 6.35 6.27 6.20 6.15 5.56 管理费用 1.21 1.21 1.21 1.21 1.21 财务费用 8.10 8.50 - - - 营业利润 -860.70 -865.49 -870.20 -874.93 -907.93 营业外收入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利润总额 -860.70 -865.49 -870.20 -874.93 -907.93 所得税 - - - - - 净利润 -860.70 -865.49 -870.20 -874.93 -907.93 折旧摊销等 1,280.88 1,280.88 1,280.88 1,280.88 1,165.65 折旧 1,164.52 1,164.52 1,164.52 1,164.52 1,164.10 摊销 116.36 116.36 116.36 116.36 1.55 扣税后利息 - - - - - 追加资本 279.79 6.79 6.84 79.68 -29.25 营运资金增加额 -3.46 -3.46 -3.41 -3.41 -33.98 资产更新 0.42 0.42 0.42 0.42 0.42 资本性支出 282.83 9.83 9.83 82.67 4.31 资产回收 - - - - 507.31 待抵扣进项税回 - - - - - 流 固定资产及无形 - - - - 59.80 资产等回收 营运资本回收 - - - - 447.51 净现金流量 140.39 408.60 403.84 326.27 794.28 注:按照新租赁准则,将使用权资产的摊销转入营业成本,租赁负债的变动计入财务费 用,对现金流量表进行调整。 (4)折现率的确定 1)无风险收益率 玛曲拜尔的收益期限为 20.97 年,考虑国债剩余到期年限与企业现金流时 间期限的匹配性,则本次评估选择 10 年期国债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即 rf =2.78%。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CCDC)提供的国债收益率情况请参见本 19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六)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 率的确定”之“(1)无风险利率”。 2)市场风险溢价 经确认的市场风险溢价为 7.68%。测算过程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 评估情况”之“(六)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率的确定”之“(2) 市场风险溢价”。 3)贝塔系数的确定 贝塔系数的确定方法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六) 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率的确定”之“(3)贝塔系数”。 4)权益资本成本 在确定折现率时需考虑评估对象与上市公司在公司规模、企业发展阶段、 核心竞争力、对大客户和关键供应商的依赖、企业融资能力及融资成本、盈利 预测的稳健程度等方面的差异,确定特定风险系数。在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 对企业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特性风险系数ε =0.5%;最终由 式(9)得到玛曲拜尔的权益资本成本 re。 5)债权期望报酬率 债权期望报酬率是企业债务融资的资本成本,本次评估中采用的资本结构 是企业自身的资本结构,以企业通过每年还款的实际综合利率确定每年的债权 期望报酬率 rd。 6)折现率 r(WACC) 将上述各值分别代入公式(6)即得到折现率 r(WACC)。具体如下: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We 0.2828 0.3379 0.4262 0.5905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Wd 0.7172 0.6621 0.5738 0.4095 - - - - - re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19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WACC 6.07% 5.69% 6.02% 6.64% 8.17% 8.17% 8.17% 8.17% 8.17% (续上表) 项目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2038 年 2039 年 We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Wd - - - - - - - - - re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WACC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续上表) 项目 2040 年 2041 年 2042 年 12 月 19 日 We 1.0000 1.0000 1.0000 Wd - - - re 8.17% 8.17% 8.17% WACC 8.17% 8.17% 8.17% (5)经营性资产评估值的确定 将得到的预期净现金流量代入公式(3),得到玛曲拜尔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为 37,903.10 万元。 (6)非经营性或溢余资产(负债)评估值的确定 玛曲拜尔基准日账面存在部分资产(负债)的价值在本次估算的净现金流 量中未予考虑,属本次评估所估算现金流之外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 债)。本次评估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对该等资产(负债)价值进行单独估 算,得到玛曲拜尔基准日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价值为-2,202.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非经营性(溢余)资产及负债 -2,202.00 玛曲拜尔 其他应付往来款 -40.00 -40.00 应付利息 1,356.37 1,356.37 19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名称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应付股利 407.50 407.50 应付工程款 478.13 478.13 付息债务 -30,792.89 外部金融机构借款 18,902.89 18,902.89 内部付息借款 11,890.00 11,890.00 (7)收益法评估结果 将所得到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P=35,575.34 万元,基准日存在的其它溢余性 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C=-14,092.00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 I=0.00 万元,把以 上数值代入公式(2),得到企业价值 B=21,483.34 万元。 玛曲拜尔在基准日付息债务的价值 D=16,216.39 万元,得到股权权益价 值:E=B-D=5,266.96 万元。 5、澧县泽晖收益法评估情况 (1)收益法评估思路和评估模型 参见本章之“二、本次评估采用的方法介绍”之“(一)收益法评估方法 介绍”之“2、评估思路”和“3、评估模型”。 (2)收益年限的确定 澧县泽晖主要经营业务为光伏发电。评估基准日澧县泽晖经营正常,光伏 发电机组主要设备的经济寿命一般为 25 年,本次评估综合考虑光伏发电机组 资产的经济寿命年限及并网日期,以评估基准日至光伏发电机组寿命年限的综 合剩余年限来确定其收益期。即澧县泽晖收益期为有限年期,收益期为评估基 准日至 2042 年 12 月 19 日。 (3)未来收益的确定 1)主营业务收入预测 售电收入=售电量×(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补贴电价)+考核/补偿电 19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费。其中售电量=装机容量×年发电利用小时×衰减后发电效率×(1-综合电 损率)。 ①售电量预测 a.装机容量 截至评估基准日,澧县泽晖 20 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装机容量为目前各 机组运行正常,无关停、投建新机组规划,故未来预测期采用的机组平均容量 为 20MW。 b.年发电利用小时 本次根据历史年度的发电利用小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澧县泽晖 20 兆瓦 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未来预测期发电利用小时数为 897.76 小时。 c.衰减后发电效率 根据行业惯例及光伏组件说明书、可研报告综合分析,光伏发电项目运营 首年衰减后发电效率取 97.50%,以后每年递减 0.5%。 ②电价预测 a.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 本次按照历史平均综合电价减去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作为未来澧县泽晖标 杆上网电价。未来预测标杆上网电价为 0.4011 元(不含税)。 b.补贴电价 根据收到国家电网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的结算单,预测未来补贴电价为 0.4071 元(不含税)。 ③考核/补偿电费 由于预测期考核标准变化不大,本次对考核/补偿电费参考报告期考核结 果进行预测。 20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④售电收入预测 售电收入=售电量×(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补贴电价)+ 考核/补偿电 费 2)营业成本预测 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人工成本、主要固定成本(折旧薪酬)、主要运营成 本(动能费、日常维修费、委托运维费)以及其他费用开支。 各项营业成本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致,请参见本章之“三、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绍”之“1、红原环聚收益法 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3)税金及附加预测 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使 用税和印花税以及其他税费。 各项税金及附加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致,请参见本章之 “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绍”之“1、红原环聚 收益法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4)期间费用的预测 各项期间费用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致,请参见本章之“三、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绍”之“1、红原环聚收益法 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5)所得税费用预测 本次澧县泽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至 2030 年。 6)折旧摊销预测 澧县泽晖需要计提折旧的资产为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构)筑物、 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本次评估, 20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按照企业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以基准日经基准日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预计使用期、加权折旧率等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折旧额。 澧县泽晖需要计提摊销的资产为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租赁 土地使用权、融资手续费等。本次评估,按照企业执行的摊销政策估算未来经 营期的摊销额。 7)追加资本预测 假设澧县泽晖不再对现有的经营能力进行资本性投资,未来经营期内的追 加资本主要为持续经营所需的基准日现有资产的更新和营运资金增加额。追加 资本为:追加资本=资产更新+营运资金增加额+资本性支出。 ①资产更新投资估算 由于澧县泽晖收益期为有限年,为维持主要发电设备正常运行的运维费用 已在营业成本中考虑,因此资产更新中不再重复考虑资产更新。 ②营运资金增加额估算 营运资金增加额为: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其中 营运资金=最低现金保有量+扣除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应收款项+存货-应付款项+ 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金额-待抵扣增值税回流。 对于最低现金保有量+扣除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应收款项+存货-应付款项, 由于其均为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且与收入关联性较大,本次参照历史期上述金 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对未来收益期进行预测。 8)资产回收 资产回收包括待抵扣进项税回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回收以及营运资 本的回收。对于待抵扣进项税回流的预测,依据评估基准日企业账面待抵扣进 项税额,结合预测期经营情况进行预测;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回收按照期末 残值进行预测。 9)可再生能源补贴现金流的资金占用 20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对可再生能源补贴现金流的资金占用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 致,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 绍”之“1、红原环聚收益法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10)净现金流量预测 本次评估预测时不考虑不确定的营业外收支、补贴收入以及其它非经常性 经营等所产生的损益。未来经营期内净现金流量的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营业收入 3,757.73 3,730.65 3,703.96 3,677.29 3,651.01 3,624.73 3,598.85 3,572.99 营业成本 1,431.32 1,517.57 1,514.28 1,524.25 1,521.35 1,518.36 1,528.67 1,526.13 税金及附加 1.13 1.12 1.11 1.10 1.10 1.09 1.08 5.25 管理费用 1.21 1.21 1.21 1.21 1.21 1.21 1.21 1.21 财务费用 1,216.80 1,048.41 871.48 665.48 462.12 227.12 35.35 37.08 营业利润 1,107.27 1,162.34 1,315.88 1,485.25 1,665.23 1,876.95 2,032.54 2,003.32 营业外收入 - - -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 - - 利润总额 1,107.27 1,162.34 1,315.88 1,485.25 1,665.23 1,876.95 2,032.54 2,003.32 所得税 83.05 174.35 197.38 222.79 249.78 281.54 304.88 300.50 净利润 1,024.22 987.99 1,118.50 1,262.46 1,415.45 1,595.41 1,727.66 1,702.82 折旧摊销等 1,337.49 1,337.49 1,337.49 1,337.49 1,337.49 1,318.62 1,280.88 1,280.88 折旧 1,164.52 1,164.52 1,164.52 1,164.52 1,164.52 1,164.52 1,164.52 1,164.52 摊销 172.97 172.97 172.97 172.97 172.97 154.10 116.36 116.36 扣税后利息 (未包含融租 1,080.99 848.21 695.72 529.78 355.16 153.57 - - 租赁财务利 息) 追加资本 1,029.01 -2,949.88 -3,469.06 255.54 -17.06 -17.05 256.37 -16.62 营运资金增加 745.76 -2,960.13 -3,479.31 -27.71 -27.31 -27.30 -26.88 -26.87 额 资产更新 0.42 0.42 0.42 0.42 0.42 0.42 0.42 0.42 资本性支出 282.83 9.83 9.83 282.83 9.83 9.83 282.83 9.83 资产回收 285.58 307.93 331.63 357.72 385.40 415.03 433.33 360.53 待抵扣进项税 285.58 307.93 331.63 357.72 385.40 415.03 433.33 360.53 回流 20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固定资产及无 - - - - - - - - 形资产等回收 营运资本回收 - - - - - - - - 净现金流量 2,699.27 6,431.50 6,952.40 3,231.91 3,510.56 3,499.68 3,185.50 3,360.85 (续上表) 项目名称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2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营业收入 3,547.51 3,522.04 3,496.58 3,471.51 3,446.44 3,421.79 628.58 623.56 营业成本 1,523.53 1,534.21 1,532.07 1,529.90 1,541.02 1,539.34 1,451.87 1,464.11 税金及附加 48.00 47.66 47.29 46.94 46.57 46.24 6.50 6.43 管理费用 1.21 1.21 1.21 1.21 1.21 1.21 1.21 1.21 财务费用 38.90 27.43 28.77 30.18 18.28 19.18 20.12 7.73 营业利润 1,935.87 1,911.53 1,887.24 1,863.28 1,839.36 1,815.82 -851.12 -855.92 营业外收入 - - -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 - - 利润总额 1,935.87 1,911.53 1,887.24 1,863.28 1,839.36 1,815.82 -851.12 -855.92 所得税 290.38 477.88 471.81 465.82 459.84 453.96 - - 净利润 1,645.49 1,433.65 1,415.43 1,397.46 1,379.52 1,361.86 -851.12 -855.92 折旧摊销等 1,280.88 1,280.88 1,280.88 1,280.88 1,280.88 1,280.88 1,280.88 1,280.88 折旧 1,164.52 1,164.52 1,164.52 1,164.52 1,164.52 1,164.52 1,164.52 1,164.52 摊销 116.36 116.36 116.36 116.36 116.36 116.36 116.36 116.36 扣税后利息 - - - - - - - - 追加资本 -16.22 256.79 -16.21 -15.79 -15.80 257.64 -3,143.82 6.78 营运资金增加 -26.47 -26.46 -26.46 -26.04 -26.05 -25.61 -3,154.07 -3.47 额 资产更新 0.42 0.42 0.42 0.42 0.42 0.42 0.42 0.42 资本性支出 9.83 282.83 9.83 9.83 9.83 282.83 9.83 9.83 资产回收 - - - - - - - - 待抵扣进项税 - - - - - - - - 回流 固定资产及无 - - - - - - - - 形资产等回收 营运资本回收 - - - - - - - - 净现金流量 2,942.59 2,457.74 2,712.52 2,694.13 2,676.20 2,385.10 3,573.58 418.18 (续上表) 项目名称 2038 年 2039 年 2040 年 2041 年 2042 年 12 月 19 日 20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名称 2038 年 2039 年 2040 年 2041 年 2042 年 12 月 19 日 营业收入 618.54 613.52 608.58 603.64 557.43 营业成本 1,463.58 1,463.03 1,471.37 1,471.21 1,458.59 税金及附加 6.35 6.27 6.20 6.15 5.56 管理费用 1.21 1.21 1.21 1.21 1.21 财务费用 8.10 8.50 - - - 营业利润 -860.70 -865.49 -870.20 -874.93 -907.93 营业外收入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利润总额 -860.70 -865.49 -870.20 -874.93 -907.93 所得税 - - - - - 净利润 -860.70 -865.49 -870.20 -874.93 -907.93 折旧摊销等 1,280.88 1,280.88 1,280.88 1,280.88 1,165.65 折旧 1,164.52 1,164.52 1,164.52 1,164.52 1,164.10 摊销 116.36 116.36 116.36 116.36 1.55 扣税后利息 - - - - - 追加资本 279.79 6.79 6.84 79.68 -29.25 营运资金增加额 -3.46 -3.46 -3.41 -3.41 -33.98 资产更新 0.42 0.42 0.42 0.42 0.42 资本性支出 282.83 9.83 9.83 82.67 4.31 资产回收 - - - - 507.31 待抵扣进项税回 - - - - - 流 固定资产及无形 - - - - 59.80 资产等回收 营运资本回收 - - - - 447.51 净现金流量 140.39 408.60 403.84 326.27 794.28 注:按照新租赁准则,将使用权资产的摊销转入营业成本,租赁负债的变动计入财务费 用,对现金流量表进行调整。 (4)折现率的确定 1)无风险收益率 澧县泽晖的收益期限为 24.99 年,考虑国债剩余到期年限与企业现金流时 间期限的匹配性,则本次评估选择 10 年期国债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即 rf 20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78%。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CCDC)提供的国债收益率情况请参见本 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六)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 率的确定”之“(1)无风险利率”。 2)市场风险溢价 经确认的市场风险溢价为 7.68%。测算过程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 评估情况”之“(六)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率的确定”之“(2) 市场风险溢价”。 3)贝塔系数的确定 贝塔系数的确定方法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六) 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率的确定”之“(3)贝塔系数”。 4)权益资本成本 在确定折现率时需考虑评估对象与上市公司在公司规模、企业发展阶段、 核心竞争力、对大客户和关键供应商的依赖、企业融资能力及融资成本、盈利 预测的稳健程度等方面的差异,确定特定风险系数。在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 对企业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特性风险系数ε =0.5%;最终由 式(9)得到澧县泽晖的权益资本成本 re。 5)债权期望报酬率 债权期望报酬率是企业债务融资的资本成本,本次评估中采用的资本结构 是企业自身的资本结构,以企业通过每年还款的实际综合利率确定每年的债权 期望报酬率 rd。 6)折现率 r(WACC) 将上述各值分别代入公式(6)即得到折现率 r(WACC)。具体如下: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We 0.2439 0.2549 0.2676 0.2825 0.3001 0.3212 0.3469 0.3705 0.3989 Wd 0.7562 0.7452 0.7324 0.7176 0.7000 0.6789 0.6531 0.6296 0.6011 20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re 21.11% 20.39% 19.63% 17.35% 16.63% 15.86% 15.06% 14.42% 13.75% WACC 8.51% 8.51% 8.49% 7.61% 7.61% 7.61% 7.62% 7.63% 7.64% (续上表) 项目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2038 年 2039 年 We 0.4473 0.5272 0.5272 0.5272 0.5272 0.5272 0.5272 0.5272 0.5272 Wd 0.5527 0.4729 0.4729 0.4729 0.4729 0.4729 0.4729 0.4729 0.4729 re 12.80% 11.62% 11.62% 11.62% 11.62% 11.62% 11.62% 11.62% 11.62% WACC 7.65% 7.67% 7.67% 7.67% 7.67% 7.67% 7.67% 7.67% 7.67% (续上表) 项目 2040 年 2041 年 2042 年 12 月 19 日 We 0.5272 0.5272 0.5272 Wd 0.4729 0.4729 0.4729 re 11.62% 11.62% 11.62% WACC 7.67% 7.67% 7.67% (5)经营性资产评估值的确定 将得到的预期净现金流量代入公式(3),得到澧县泽晖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为 14,761.63 万元。 (6)非经营性或溢余资产(负债)评估值的确定 澧县泽晖基准日账面存在部分资产(负债)的价值在本次估算的净现金流 量中未予考虑,属本次评估所估算现金流之外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 债)。本次评估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对该等资产(负债)价值进行单独估 算,得到澧县泽晖基准日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价值为-3,746.4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非经营性(溢余)资产及负债 -3,746.47 澧县泽晖 其他应收款 495.00 495.00 20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名称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其他应付往来款 2,953.22 2,953.22 应付利息 281.41 281.41 应付股利 1,006.84 1,006.84 应付工程款 - - 付息债务 -7,716.57 外部金融机构借款 7,716.57 7,716.57 (7)收益法评估结果 将所得到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P=14,761.63 万元,基准日存在的其它溢余性 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C=-3,746.47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 I=0 万元,把以上数 值代入公式(2),得到企业价值 B=11,015.16 万元。 企业在基准日付息债务的价值 D=7,716.57 万元,得到股权权益价值 E=B -D=3,298.59 万元。 6、澧县德晖收益法评估情况 (1)收益法评估思路和评估模型 参见本章之“二、本次评估采用的方法介绍”之“(一)收益法评估方法 介绍”之“2、评估思路”和“3、评估模型”。 (2)收益年限的确定 澧县德晖主要经营业务为光伏发电。评估基准日澧县德晖经营正常,光伏 发电机组主要设备的经济寿命一般为 25 年,本次评估综合考虑光伏发电机组 资产的经济寿命年限及并网日期,以评估基准日至光伏发电机组寿命年限的综 合剩余年限来确定其收益期。即澧县德晖收益期为有限年期,收益期为评估基 准日至 2042 年 12 月 31 日。 (3)未来收益的确定 1)主营业务收入预测 售电收入=售电量×(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补贴电价)+考核/补偿电 20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费。其中售电量=装机容量×年发电利用小时×衰减后发电效率×(1-综合电 损率)。 ①售电量预测 a.装机容量 截至评估基准日,澧县德晖 60 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装机容量为目前各 机组运行正常,无关停、投建新机组规划,故未来预测期采用的机组平均容量 为 60MW。 b.年发电利用小时 本次根据历史年度的发电利用小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澧县德晖 60 兆瓦 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未来预测期发电利用小时数为 979.13 小时。 c.衰减后发电效率 根据行业惯例及光伏组件说明书、可研报告综合分析,光伏发电项目运营 首年衰减后发电效率取 97.50%,以后每年递减 0.5%。 ②电价预测 a.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 本次按照历史平均综合电价减去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作为未来澧县德晖标 杆上网电价。未来预测标杆上网电价为 0.5022 元(不含税)。 b.补贴电价 根据收到国家电网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的结算单,预测未来补贴电价为 0.4071 元(不含税) ③考核/补偿电费 由于预测期考核标准变化不大,本次对考核/补偿电费参考报告期考核结 果进行预测。 20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④售电收入预测 售电收入=售电量×(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补贴电价)+ 考核/补偿电 费 2)营业成本预测 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人工成本、主要固定成本(折旧薪酬)、主要运营成 本(动能费、日常维修费、委托运维费)以及其他费用开支。 各项营业成本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致,请参见本章之“三、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绍”之“1、红原环聚收益法 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3)税金及附加预测 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使 用税和印花税以及其他税费。 各项税金及附加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致,请参见本章之 “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绍”之“1、红原环聚 收益法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4)期间费用的预测 各项期间费用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致,请参见本章之“三、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绍”之“1、红原环聚收益法 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5)所得税费用预测 本次澧县德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至 2030 年。 6)折旧摊销预测 澧县德晖需要计提折旧的资产为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构)筑物、 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本次评估, 21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按照企业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以基准日经基准日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预计使用期、加权折旧率等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折旧额。 澧县德晖需要计提摊销的资产为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租赁 土地使用权、融资手续费等。本次评估,按照企业执行的摊销政策估算未来经 营期的摊销额。 7)追加资本预测 假设澧县德晖不再对现有的经营能力进行资本性投资,未来经营期内的追 加资本主要为持续经营所需的基准日现有资产的更新和营运资金增加额。追加 资本为:追加资本=资产更新+营运资金增加额+资本性支出。 ①资产更新投资估算 由于澧县德晖收益期为有限年,为维持主要发电设备正常运行的运维费用 已在营业成本中考虑,因此资产更新中不再重复考虑资产更新。 ②营运资金增加额估算 营运资金增加额为: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其中 营运资金=最低现金保有量+扣除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应收款项+存货-应付款项+ 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金额-待抵扣增值税回流。 对于最低现金保有量+扣除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应收款项+存货-应付款项, 由于其均为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且与收入关联性较大,本次参照历史期上述金 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对未来收益期进行预测。 8)资产回收 资产回收包括待抵扣进项税回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回收以及营运资 本的回收。对于待抵扣进项税回流的预测,依据评估基准日企业账面待抵扣进 项税额,结合预测期经营情况进行预测;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回收按照期末 残值进行预测。 9)可再生能源补贴现金流的资金占用 21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对可再生能源补贴现金流的资金占用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 致,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 绍”之“1、红原环聚收益法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10)净现金流量预测 本次评估预测时不考虑不确定的营业外收支、补贴收入以及其它非经常性 经营等所产生的损益。未来经营期内净现金流量的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营业收入 5,104.75 5,079.11 5,053.47 5,028.36 5,003.26 4,978.15 4,953.04 4,928.47 营业成本 1,665.76 1,672.71 1,672.86 1,670.20 1,682.11 1,683.46 1,681.04 1,689.16 税金及附加 5.83 5.82 5.82 5.81 5.80 5.79 29.69 62.84 管理费用 0.94 0.94 0.94 0.94 0.94 0.94 0.94 0.94 财务费用 1,274.71 1,178.33 1,083.81 986.93 874.74 763.55 649.08 514.74 营业利润 2,157.51 2,221.31 2,290.04 2,364.48 2,439.67 2,524.41 2,592.29 2,660.79 营业外收入 - - -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 - - 利润总额 2,157.51 2,221.31 2,290.04 2,364.48 2,439.67 2,524.41 2,592.29 2,660.79 所得税 269.69 555.33 572.51 591.12 609.92 631.10 648.07 665.20 净利润 1,887.82 1,665.98 1,717.53 1,773.36 1,829.75 1,893.31 1,944.22 1,995.59 折旧摊销等 1,477.41 1,477.41 1,477.41 1,477.41 1,482.15 1,483.10 1,483.10 1,480.20 折旧 1,373.62 1,373.62 1,373.62 1,373.62 1,373.62 1,373.62 1,373.62 1,373.62 摊销 103.79 103.79 103.79 103.79 108.53 109.48 109.48 106.58 扣税后利息 (未包含融租 1,061.66 842.93 772.16 697.50 618.74 535.64 447.98 353.31 租赁财务利 息) 追加资本 -2,069.48 -2,246.31 -2,592.33 -9.34 251.73 -9.34 -9.34 252.18 营运资金增加 -2,081.43 -2,502.24 -2,604.28 -21.29 -21.28 -21.29 -21.29 -20.83 额 资产更新 - - - - - - - - 资本性支出 11.95 255.93 11.95 11.95 273.01 11.95 11.95 273.01 资产回收 502.83 515.43 522.96 531.15 539.96 549.45 320.63 - 待抵扣进项税 502.83 515.43 522.96 531.15 539.96 549.45 320.63 - 回流 21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名称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固定资产及无 - - - - - - - - 形资产等回收 营运资本回收 - - - - - - - - 净现金流量 6,999.20 6,748.06 7,082.39 4,488.76 4,218.87 4,470.84 4,205.27 3,576.92 (续上表) 项目名称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2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营业收入 4,903.90 4,879.33 4,854.76 4,830.71 4,806.67 4,782.64 4,758.60 4,734.57 营业成本 1,690.05 1,687.95 1,701.48 1,703.74 1,702.02 1,711.61 1,713.52 1,712.27 税金及附加 64.01 65.26 66.60 66.93 66.60 66.29 65.97 65.65 管理费用 0.94 0.94 0.94 0.94 0.94 0.94 0.94 0.94 财务费用 380.84 245.68 92.42 35.16 36.88 27.29 25.38 26.62 营业利润 2,768.06 2,879.50 2,993.32 3,023.94 3,000.23 2,976.51 2,952.79 2,929.09 营业外收入 - - -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 - - 利润总额 2,768.06 2,879.50 2,993.32 3,023.94 3,000.23 2,976.51 2,952.79 2,929.09 所得税 692.02 719.88 748.33 755.99 750.06 744.13 738.20 732.27 净利润 2,076.04 2,159.62 2,244.99 2,267.95 2,250.17 2,232.38 2,214.59 2,196.82 折旧摊销等 1,477.29 1,477.29 1,482.37 1,483.38 1,483.38 1,483.38 1,483.38 1,483.38 折旧 1,373.62 1,373.62 1,373.62 1,373.62 1,373.62 1,373.62 1,373.62 1,373.62 摊销 103.67 103.67 108.75 109.76 109.76 109.76 109.76 109.76 扣税后利息 253.55 150.62 42.01 - - - - - 追加资本 -8.88 -8.89 270.46 -8.44 -8.44 270.92 -8.44 -8.42 营运资金增加 -20.83 -20.84 -20.83 -20.39 -20.39 -20.37 -20.39 -20.37 额 资产更新 - - - - - - - - 资本性支出 11.95 11.95 291.29 11.95 11.95 291.29 11.95 11.95 资产回收 - - - - - - - - 待抵扣进项税 - - - - - - - - 回流 固定资产及无 - - - - - - - - 形资产等回收 营运资本回收 - - - - - - - - 净现金流量 3,815.76 3,796.42 3,498.91 3,759.77 3,741.99 3,444.84 3,706.41 3,688.62 (续上表) 21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名称 2038 年 2039 年 2040 年 2041 年 2042 年 12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2,601.88 2,588.90 2,575.92 2,562.94 2,550.25 营业成本 1,722.23 1,724.67 1,723.98 1,735.44 1,738.75 税金及附加 37.28 37.12 36.93 36.77 36.61 管理费用 0.94 0.94 0.94 0.94 0.94 财务费用 16.53 14.09 14.78 3.31 - 营业利润 824.90 812.08 799.29 786.48 773.95 营业外收入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利润总额 824.90 812.08 799.29 786.48 773.95 所得税 206.23 203.02 199.82 196.62 193.49 净利润 618.67 609.06 599.47 589.86 580.46 折旧摊销等 1,483.38 1,483.38 1,483.38 1,483.38 1,538.09 折旧 1,373.62 1,373.62 1,373.62 1,373.62 1,373.62 摊销 109.76 109.76 109.76 109.76 164.47 扣税后利息 - - - - - 追加资本 -2,092.47 3.92 3.91 203.17 4.09 营运资金增加额 -2,403.31 -8.03 -8.04 -8.04 -7.86 资产更新 - - - - - 资本性支出 310.84 11.95 11.95 211.21 11.95 资产回收 - - - - 1,730.77 待抵扣进项税回 - - - - - 流 固定资产及无形 - - - - 151.66 资产等回收 营运资本回收 - - - - 1,579.11 净现金流量 4,194.52 2,088.52 2,078.94 1,870.07 3,845.23 (4)折现率的确定 1)无风险收益率 澧县德晖的收益期限为 21 年,考虑国债剩余到期年限与企业现金流时间 期限的匹配性,则本次评估选择 10 年期国债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即 rf= 2.78%。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CCDC)提供的国债收益率情况请参见本章 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六)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率 21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的确定”之“(1)无风险利率”。 2)市场风险溢价 经确认的市场风险溢价为 7.68%。测算过程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 评估情况”之“(六)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率的确定”之“(2) 市场风险溢价”。 3)贝塔系数的确定 贝塔系数的确定方法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六) 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率的确定”之“(3)贝塔系数”。 4)权益资本成本 在确定折现率时需考虑评估对象与上市公司在公司规模、企业发展阶段、 核心竞争力、对大客户和关键供应商的依赖、企业融资能力及融资成本、盈利 预测的稳健程度等方面的差异,确定特定风险系数。在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 对企业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特性风险系数ε =0.5%;最终由 式(9)得到澧县德晖的权益资本成本 re。 5)债权期望报酬率 债权期望报酬率是企业债务融资的资本成本,本次评估中采用的资本结构 是企业自身的资本结构,以企业通过每年还款的实际综合利率确定每年的债权 期望报酬率 rd。 6)折现率 r(WACC) 将上述各值分别代入公式(6)即得到折现率 r(WACC)。具体如下: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We 0.3420 0.3611 0.3837 0.4107 0.4438 0.4849 0.5375 0.5881 0.6775 Wd 0.6580 0.6389 0.6163 0.5893 0.5562 0.5151 0.4625 0.4119 0.3225 re 16.17% 15.53% 14.85% 14.14% 13.38% 12.59% 11.75% 11.08% 10.15% WACC 8.09% 8.09% 8.10% 8.10% 8.10% 8.11% 8.11% 8.12% 8.13% 21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续上表) 项目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2038 年 2039 年 We 0.771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Wd 0.2290 - - - - - - - - re 9.41%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WACC 8.15%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续上表) 项目 2040 年 2041 年 2042 年 12 月 31 日 We 1.0000 1.0000 1.0000 Wd - - - re 8.17% 8.17% 8.17% WACC 8.17% 8.17% 8.17% (5)经营性资产评估值的确定 将得到的预期净现金流量代入公式(3),得到澧县德晖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为 47,519.96 万元。 (6)非经营性或溢余资产(负债)评估值的确定 澧县德晖基准日账面存在部分资产(负债)的价值在本次估算的净现金流 量中未予考虑,属本次评估所估算现金流之外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 债)。本次评估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对该等资产(负债)价值进行单独估 算,得到澧县德晖基准日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价值为- 13,941.1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非经营性(溢余)资产及负债 -13,941.19 其他应收往来款 1,551.72 1,551.72 其他应付往来款 10,908.87 10,908.87 澧县德晖 应付利息 1,168.62 1,168.62 应付股利 3,413.78 3,413.78 应付工程款 1.64 1.64 21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名称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付息债务 -23,135.09 外部金融机构借款 23,135.09 23,135.09 (7)收益法评估结果 将所得到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P=47,519.96 万元,基准日存在的其它溢余性 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C=-13,941.19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 I=0.00 万元,把以 上数值代入公式(2),得到企业价值 B=33,578.77 万元。 澧县德晖在基准日付息债务的价值 D=23,135.09 万元,得到股权权益价值 E=B-D=10,443.68 万元。 7、桃源湘成收益法评估情况 (1)收益法评估思路和评估模型 参见本章之“二、本次评估采用的方法介绍”之“(一)收益法评估方法 介绍”之“2、评估思路”和“3、评估模型”。 2)评估模型 参见“第五章 标的资产评估作价基本情况”之“二、本次评估采用的方 法介绍”之“(一)收益法评估方法介绍”之“3、评估模型”。 (2)收益年限的确定 桃源湘成主要经营业务为光伏发电。评估基准日桃源湘成经营正常,光伏 发电机组主要设备的经济寿命一般为 25 年,本次评估综合考虑光伏发电机组 资产的经济寿命年限及并网日期,以评估基准日至光伏发电机组寿命年限的综 合剩余年限来确定其收益期。即桃源湘成收益期为有限年期,收益期为评估基 准日至 2042 年 12 月 31 日。 (3)未来收益的确定 1)主营业务收入预测 21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售电收入=售电量×(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补贴电价)+考核/补偿电 费。其中售电量=装机容量×年发电利用小时×衰减后发电效率×(1-综合电 损率)。 ①售电量预测 a.装机容量 截至评估基准日,桃源湘成一、二期共 40 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装机容 量为目前各机组运行正常,无关停、投建新机组规划,故未来预测期采用的机 组平均容量为 40MW。 b.年发电利用小时 本次根据历史年度的发电利用小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桃源湘成 40 兆瓦 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未来预测期发电利用小时数为 1,709.89 小时。 c.衰减后发电效率 根据行业惯例及光伏组件说明书、可研报告综合分析,光伏发电项目运营 首年衰减后发电效率取 97.50%,以后每年递减 0.7%。 ②电价预测 a.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 本次按照历史平均综合电价减去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作为未来桃源湘成标 杆上网电价。未来预测标杆上网电价为 0.3991 元(不含税)。 b.补贴电价 根据收到国家电网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的结算单,预测未来补贴电价为 0.4071 元(不含税)。 ③考核/补偿电费 由于预测期考核标准变化不大,本次对考核/补偿电费参考报告期考核结 果进行预测。 21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④售电收入预测 售电收入=售电量×(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补贴电价)+ 考核/补偿电 费 2)营业成本预测 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人工成本、主要固定成本(折旧薪酬)、主要运营成 本(动能费、日常维修费、委托运维费)以及其他费用开支。 各项营业成本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致,请参见本章之“三、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绍”之“1、红原环聚收益法 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3)税金及附加预测 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使 用税和印花税以及其他税费。 各项税金及附加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致,请参见本章之 “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绍”之“1、红原环聚 收益法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4)期间费用的预测 各项期间费用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致,请参见本章之“三、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绍”之“1、红原环聚收益法 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5)所得税费用预测 本次桃源湘成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至 2030 年。 6)折旧摊销预测 桃源湘成需要计提折旧的资产为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构)筑物、 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本次评估, 21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按照企业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以基准日经基准日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预计使用期、加权折旧率等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折旧额。 桃源湘成需要计提摊销的资产为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租赁 土地使用权、融资手续费等。本次评估,按照企业执行的摊销政策估算未来经 营期的摊销额。 7)追加资本预测 假设桃源湘成不再对现有的经营能力进行资本性投资,未来经营期内的追 加资本主要为持续经营所需的基准日现有资产的更新和营运资金增加额。追加 资本为:追加资本=资产更新+营运资金增加额+资本性支出。 ①资产更新投资估算 由于桃源湘成收益期为有限年,为维持主要发电设备正常运行的运维费用 已在营业成本中考虑,因此资产更新中不再重复考虑资产更新。 ②营运资金增加额估算 营运资金增加额为: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其中 营运资金=最低现金保有量+扣除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应收款项+存货-应付款项+ 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金额-待抵扣增值税回流。 对于最低现金保有量+扣除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应收款项+存货-应付款项, 由于其均为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且与收入关联性较大,本次参照历史期上述金 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对未来收益期进行预测。 8)资产回收 资产回收包括待抵扣进项税回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回收以及营运资 本的回收。对于待抵扣进项税回流的预测,依据评估基准日企业账面待抵扣进 项税额,结合预测期经营情况进行预测;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回收按照期末 残值进行预测。 9)可再生能源补贴现金流的资金占用 22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对可再生能源补贴现金流的资金占用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 致,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 绍”之“1、红原环聚收益法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10)净现金流量预测 本次评估预测时不考虑不确定的营业外收支、补贴收入以及其它非经常性 经营等所产生的损益。未来经营期内净现金流量的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营业收入 2,639.97 2,621.56 2,603.26 2,585.08 2,567.04 2,549.13 2,531.33 2,513.67 营业成本 1,331.07 1,330.71 1,330.39 1,330.13 1,329.93 1,329.79 1,329.72 1,329.72 税金及附加 2.54 2.52 2.50 2.48 2.47 2.45 2.43 2.42 管理费用 0.86 0.85 0.85 0.84 0.84 0.83 0.82 0.82 财务费用 835.96 775.40 711.52 644.13 573.04 498.04 418.93 335.48 营业利润 469.54 512.08 558.01 607.50 660.77 718.01 779.42 845.23 营业外收入 - - -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 - - 利润总额 469.54 512.08 558.01 607.50 660.77 718.01 779.42 845.23 所得税 58.69 128.02 139.50 151.87 165.19 179.50 194.86 211.31 净利润 410.85 384.06 418.50 455.62 495.58 538.51 584.57 633.92 折旧摊销等 1,880.12 1,880.12 1,880.12 1,880.12 1,880.12 1,880.12 1,880.12 1,880.12 折旧 1,818.00 1,818.00 1,818.00 1,818.00 1,818.00 1,818.00 1,818.00 1,818.00 摊销 62.12 62.12 62.12 62.12 62.12 62.12 62.12 62.12 扣税后利息 (未包含融租 704.39 559.04 511.87 462.10 409.59 354.19 295.74 234.09 租赁财务利 息) 追加资本 -3,644.81 -747.49 -695.11 81.01 -6.91 -6.83 -6.75 72.53 营运资金增加 -3,649.20 -751.88 -778.70 -11.38 -11.30 -11.22 -11.14 -11.06 额 资产更新 - - - - - - - - 资本性支出 4.39 4.39 83.59 92.39 4.39 4.39 4.39 83.59 资产回收 318.07 315.78 313.50 311.24 309.00 306.77 304.55 302.36 待抵扣进项税 318.07 315.78 313.50 311.24 309.00 306.77 304.55 302.36 回流 22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名称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固定资产及无 - - - - - - - - 形资产等回收 营运资本回收 - - - - - - - - 净现金流量 6,958.23 3,886.49 3,819.10 3,028.07 3,101.19 3,086.41 3,071.74 2,977.96 (续上表) 项目名称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2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营业收入 2,496.12 2,478.70 2,461.40 2,444.22 2,427.16 2,410.23 2,393.41 2,376.70 营业成本 1,329.78 1,329.92 1,330.13 1,330.42 1,330.79 1,331.25 1,331.80 1,332.44 税金及附加 18.86 32.18 31.95 31.72 31.49 31.27 31.04 30.82 管理费用 0.82 0.82 0.82 0.82 0.82 0.82 0.82 0.82 财务费用 247.44 154.57 56.59 17.75 16.16 14.51 12.77 10.94 营业利润 899.22 961.21 1,041.90 1,063.51 1,047.89 1,032.38 1,016.97 1,001.68 营业外收入 - - -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 - - 利润总额 899.22 961.21 1,041.90 1,063.51 1,047.89 1,032.38 1,016.97 1,001.68 所得税 224.81 240.30 260.48 265.88 261.97 258.09 254.24 250.42 净利润 674.42 720.91 781.43 797.63 785.92 774.28 762.73 751.26 折旧摊销等 1,880.12 1,880.12 1,880.12 1,880.12 1,880.12 1,880.12 1,880.12 1,880.12 折旧 1,818.00 1,818.00 1,818.00 1,818.00 1,818.00 1,818.00 1,818.00 1,818.00 摊销 62.12 62.12 62.12 62.12 62.12 62.12 62.12 62.12 扣税后利息 169.04 100.41 28.01 - - - - - 追加资本 81.41 -6.52 -6.44 -6.37 72.91 81.78 -6.14 -6.07 营运资金增加 -10.98 -10.91 -10.83 -10.76 -10.68 -10.61 -10.53 -10.46 额 资产更新 - - - - - - - - 资本性支出 92.39 4.39 4.39 4.39 83.59 92.39 4.39 4.39 资产回收 135.61 - - - - - - - 待抵扣进项税 135.61 - - - - - - - 回流 固定资产及无 - - - - - - - - 形资产等回收 营运资本回收 - - - - - - - - 净现金流量 2,777.78 2,707.96 2,696.00 2,684.12 2,593.13 2,572.62 2,648.99 2,637.45 (续上表) 22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名称 2038 年 2039 年 2040 年 2041 年 2042 年 12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577.15 573.16 569.20 565.27 561.36 营业成本 1,207.00 1,208.72 1,210.55 1,212.48 1,214.52 税金及附加 6.73 6.68 6.62 6.57 6.52 管理费用 0.82 0.82 0.82 0.82 0.82 财务费用 9.03 7.02 4.92 2.71 0.39 营业利润 -646.43 -650.08 -653.71 -657.31 -660.89 营业外收入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利润总额 -646.43 -650.08 -653.71 -657.31 -660.89 所得税 - - - - - 净利润 -646.43 -650.08 -653.71 -657.31 -660.89 折旧摊销等 1,880.12 1,880.12 1,880.12 1,880.12 1,894.58 折旧 1,818.00 1,818.00 1,818.00 1,818.00 1,818.00 摊销 62.12 62.12 62.12 62.12 76.58 扣税后利息 - - - - - 追加资本 -691.67 62.24 69.32 -1.05 -1.01 营运资金增加额 -696.06 -5.51 -5.47 -5.44 -5.40 资产更新 - - - - - 资本性支出 4.39 67.75 74.79 4.39 4.39 资产回收 - - - - 806.63 待抵扣进项税回 - - - - - 流 固定资产及无形 - - - - 41.01 资产等回收 营运资本回收 - - - - 765.61 净现金流量 1,925.36 1,167.80 1,157.10 1,223.86 2,041.32 注:按照新租赁准则,将使用权资产的摊销转入营业成本,租赁负债的变动计入财务费 用,对现金流量表进行调整。 (4)折现率的确定 1)无风险收益率 桃源湘成的收益期限为 21 年,考虑国债剩余到期年限与企业现金流时间 期限的匹配性,则本次评估选择 10 年期国债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即 rf= 22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78%。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CCDC)提供的国债收益率情况请参见本章 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六)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率 的确定”之“(1)无风险利率”。 2)市场风险溢价 经确认的市场风险溢价为 7.68%。测算过程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 评估情况”之“(六)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率的确定”之“(2) 市场风险溢价”。 3)贝塔系数的确定 贝塔系数的确定方法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六) 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率的确定”之“(3)贝塔系数”。 4)权益资本成本 在确定折现率时需考虑评估对象与上市公司在公司规模、企业发展阶段、 核心竞争力、对大客户和关键供应商的依赖、企业融资能力及融资成本、盈利 预测的稳健程度等方面的差异,确定特定风险系数。在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 对企业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特性风险系数ε =0.5%;最终由 式(9)得到桃源湘成的权益资本成本 re。 5)债权期望报酬率 债权期望报酬率是企业债务融资的资本成本,本次评估中采用的资本结构 是企业自身的资本结构,以企业通过每年还款的实际综合利率确定每年的债权 期望报酬率 rd。 6)折现率 r(WACC) 将上述各值分别代入公式(6)即得到折现率 r(WACC)。具体如下: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We 0.4275 0.4513 0.4794 0.5132 0.5544 0.6056 0.6711 0.7575 0.8765 Wd 0.5725 0.5487 0.5206 0.4868 0.4456 0.3944 0.3289 0.2425 0.1235 22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re 13.90% 12.63% 12.15% 11.65% 11.12% 10.56% 9.97% 9.35% 8.69% WACC 8.31% 7.36% 7.41% 7.45% 7.52% 7.59% 7.69% 7.81% 7.99% (续上表) 项目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2038 年 2039 年 We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Wd - - - - - - - - - re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WACC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续上表) 项目 2040 年 2041 年 2042 年 12 月 31 日 We 1.0000 1.0000 1.0000 Wd - - - re 8.17% 8.17% 8.17% WACC 8.17% 8.17% 8.17% (5)经营性资产评估值的确定 将得到的预期净现金流量代入公式(3),得到桃源湘成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为 34,232.47 万元。 (6)非经营性或溢余资产(负债)评估值的确定 桃源湘成基准日账面存在部分资产(负债)的价值在本次估算的净现金流 量中未予考虑,属本次评估所估算现金流之外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 债)。本次评估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对该等资产(负债)价值进行单独估 算,得到桃源湘成基准日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价值为-9,104.5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非经营性(溢余)资产及负债 -9,104.57 桃源湘成 其他应收往来款 1,008.00 1,008.00 22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其他应付往来款 8,026.37 8,026.37 应付利息 835.77 835.77 应付股利 1,222.46 1,222.46 应付工程款 27.97 27.97 长期应收融资押金 - - 付息债务 -15,337.36 外部金融机构借款 15,337.36 15,337.36 (7)收益法评估结果 将所得到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P=34,232.47 万元,基准日存在的其它溢余性 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C=-9,104.57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 I=0.00 万元,把以上 数值代入公式(2),得到企业价值 B=25,127.91 万元。 桃源湘成在基准日付息债务的价值 D=15,337.36 万元,得到股权权益价值 E=B-D=9,790.55 万元。 8、乡城晟和收益法评估情况 (1)收益法评估思路和评估模型 参见本章之“二、本次评估采用的方法介绍”之“(一)收益法评估方法 介绍”之“2、评估思路”和“3、评估模型”。 (2)收益年限的确定 乡城晟和主要经营业务为光伏发电。评估基准日乡城晟和经营正常,光伏 发电机组主要设备的经济寿命一般为 25 年,本次评估综合考虑光伏发电机组 资产的经济寿命年限及并网日期,以评估基准日至光伏发电机组寿命年限的综 合剩余年限来确定其收益期。即乡城晟和收益期为有限年期,收益期为评估基 准日至 2044 年 7 月 11 日。 (3)未来收益的确定 1)主营业务收入预测 售电收入=售电量×(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补贴电价)+考核/补偿电 22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费。其中售电量=装机容量×年发电利用小时×衰减后发电效率×(1-综合电 损率)。 ①售电量预测 a.装机容量 截至评估基准日,乡城晟和 20 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装机容量为目前各 机组运行正常,无关停、投建新机组规划,故未来预测期采用的机组平均容量 为 20MW。 b.年发电利用小时 本次根据历史年度的发电利用小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乡城晟和 20 兆瓦 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未来预测期发电利用小时数为 2,044.61 小时。 c.衰减后发电效率 根据行业惯例及光伏组件说明书、可研报告综合分析,光伏发电项目运营 首年衰减后发电效率取 97.50%,以后每年递减 0.7%。 ②电价预测 a.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 本次按照历史平均综合电价减去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作为未来乡城晟和标 杆上网电价。未来预测标杆上网电价为 0.3623 元(不含税)。 b.补贴电价 根据收到国家电网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的结算单,预测未来补贴电价为 0.3087 元(不含税)。 ③考核/补偿电费 由于预测期考核标准变化不大,本次对考核/补偿电费参考报告期考核结 果进行预测。 22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④售电收入预测 售电收入=售电量×(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补贴电价)+ 考核/补偿电 费 2)营业成本预测 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人工成本、主要固定成本(折旧薪酬)、主要运营成 本(动能费、日常维修费、委托运维费)以及其他费用开支。 各项营业成本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致,请参见本章之“三、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绍”之“1、红原环聚收益法 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3)税金及附加预测 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使 用税和印花税以及其他税费。 各项税金及附加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致,请参见本章之 “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绍”之“1、红原环聚 收益法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4)期间费用的预测 各项期间费用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致,请参见本章之“三、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绍”之“1、红原环聚收益法 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5)所得税费用预测 本次乡城晟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至 2030 年。 6)折旧摊销预测 乡城晟和需要计提折旧的资产为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构)筑物、 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本次评估, 22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按照企业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以基准日经基准日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预计使用期、加权折旧率等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折旧额。 乡城晟和需要计提摊销的资产为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租赁 土地使用权、融资手续费等。本次评估,按照企业执行的摊销政策估算未来经 营期的摊销额。 7)追加资本预测 假设评估对象不再对现有的经营能力进行资本性投资,未来经营期内的追 加资本主要为持续经营所需的基准日现有资产的更新和营运资金增加额。追加 资本为:追加资本=资产更新+营运资金增加额+资本性支出。 ①资产更新投资估算 由于乡城晟和收益期为有限年,为维持主要发电设备正常运行的运维费用 已在营业成本中考虑,因此资产更新中不再重复考虑资产更新。 ②营运资金增加额估算 营运资金增加额为: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其中 营运资金=最低现金保有量+扣除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应收款项+存货-应付款项+ 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金额-待抵扣增值税回流。 对于最低现金保有量+扣除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应收款项+存货-应付款项, 由于其均为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且与收入关联性较大,本次参照历史期上述金 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对未来收益期进行预测。 8)资产回收 资产回收包括待抵扣进项税回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回收以及营运资 本的回收。对于待抵扣进项税回流的预测,依据评估基准日企业账面待抵扣进 项税额,结合预测期经营情况进行预测;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回收按照期末 残值进行预测。 9)可再生能源补贴现金流的资金占用 22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对可再生能源补贴现金流的资金占用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 致,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 绍”之“1、红原环聚收益法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10)净现金流量预测 本次评估预测时不考虑不确定的营业外收支、补贴收入以及其它非经常性 经营等所产生的损益。未来经营期内净现金流量的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营业收入 2,601.90 2,583.69 2,565.61 2,547.65 2,529.83 2,512.12 2,494.54 2,477.08 营业成本 808.21 808.22 808.25 808.30 808.36 808.44 808.53 808.65 税金及附加 0.78 0.78 29.19 59.56 89.70 119.62 149.31 30.21 管理费用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财务费用 823.92 793.95 758.39 714.55 665.12 609.43 553.73 496.00 营业利润 968.23 979.99 969.03 964.50 965.90 973.88 982.22 1,141.47 营业外收入 - - -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 - - 利润总额 968.23 979.99 969.03 964.50 965.90 973.88 982.22 1,141.47 所得税 72.62 73.50 145.36 144.67 144.88 146.08 147.33 171.22 净利润 895.61 906.49 823.68 819.82 821.01 827.80 834.89 970.25 折旧摊销等 544.42 544.42 544.42 544.42 544.42 544.42 544.42 544.42 折旧 479.27 479.27 479.27 479.27 479.27 479.27 479.27 479.27 摊销 65.15 65.15 65.15 65.15 65.15 65.15 65.15 65.15 扣税后利息 (未包含融租 756.45 728.99 639.91 602.92 561.18 514.14 467.10 418.35 租赁财务利 息) 追加资本 -621.16 -1,380.33 -1,356.60 15.45 -4.26 -4.15 15.76 -3.94 营运资金增加 -651.77 -1,391.13 -1,367.40 -15.16 -15.06 -14.95 -14.85 -14.74 额 资产更新 - - - - - - - - 资本性支出 30.61 10.80 10.80 30.61 10.80 10.80 30.61 10.80 资产回收 310.78 308.43 21.95 - - - - - 待抵扣进项税 310.78 308.43 21.95 - - - - - 回流 23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名称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固定资产及无 - - - - - - - - 形资产等回收 营运资本回收 - - - - - - - - 企业补扶贫电 75.24 70.43 89.05 87.95 85.60 81.87 78.08 42.23 量款 净现金流量 3,053.17 3,798.23 3,297.50 1,863.76 1,845.26 1,808.64 1,752.57 1,894.74 (续上表) 项目名称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2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营业收入 2,459.75 2,442.54 1,550.54 1,300.87 1,291.77 1,282.73 1,273.76 1,264.85 营业成本 808.79 808.95 795.88 792.56 792.91 793.28 793.68 794.10 税金及附加 29.98 29.76 18.00 14.70 14.58 14.47 14.35 14.23 管理费用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财务费用 432.66 90.99 70.55 50.09 27.60 1.09 0.56 - 营业利润 1,187.57 1,512.09 665.36 442.77 455.92 473.14 464.42 455.76 营业外收入 - - -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 - - 利润总额 1,187.57 1,512.09 665.36 442.77 455.92 473.14 464.42 455.76 所得税 178.13 378.02 166.34 110.69 113.98 118.29 116.11 113.94 净利润 1,009.43 1,134.06 499.02 332.08 341.94 354.86 348.32 341.82 折旧摊销等 544.42 544.42 544.42 544.42 544.42 544.42 544.42 544.42 折旧 479.27 479.27 479.27 479.27 479.27 479.27 479.27 479.27 摊销 65.15 65.15 65.15 65.15 65.15 65.15 65.15 65.15 扣税后利息 364.86 66.00 51.00 36.00 19.50 - - - 追加资本 -3.84 16.07 -992.28 -266.48 25.14 5.36 5.40 25.25 营运资金增加 -14.64 -14.54 -1,003.08 -277.28 -5.47 -5.44 -5.40 -5.36 额 资产更新 - - - - - - - - 资本性支出 10.80 30.61 10.80 10.80 30.61 10.80 10.80 30.61 资产回收 - - - - - - - - 待抵扣进项税 - - - - - - - - 回流 固定资产及无 - - - - - - - - 形资产等回收 营运资本回收 - - - - - - - - 企业补扶贫电 30.44 - - - - - - - 量款 23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名称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2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净现金流量 1,892.11 1,728.41 2,086.72 1,178.97 880.72 893.91 887.33 860.99 (续上表) 项目名称 2038 年 2039 年 2040 年 2041 年 2042 年 2043 年 2044/7/11 营业收入 1,256.00 1,247.21 1,238.49 1,229.82 1,221.22 1,212.67 333.38 营业成本 793.97 793.84 793.70 793.57 793.44 793.31 312.70 税金及附加 14.11 14.00 13.88 13.77 13.65 13.54 1.58 管理费用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财务费用 - - - - - - - 营业利润 447.17 438.63 430.15 421.73 413.37 405.07 18.34 营业外收入 - -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 - 利润总额 447.17 438.63 430.15 421.73 413.37 405.07 18.34 所得税 111.79 109.66 107.54 105.43 103.34 101.27 4.59 净利润 335.37 328.97 322.61 316.30 310.03 303.80 13.76 折旧摊销等 544.42 544.42 544.42 544.42 544.42 544.42 284.83 折旧 479.27 479.27 479.27 479.27 479.27 479.27 254.01 摊销 65.15 65.15 65.15 65.15 65.15 65.15 30.82 扣税后利息 - - - - - - - 追加资本 304.07 5.51 25.36 5.59 5.62 12.26 -524.18 营运资金增加 -5.32 -5.29 -5.25 -5.21 -5.18 -5.14 -528.68 额 资产更新 - - - - - - - 资本性支出 309.40 10.80 30.61 10.80 10.80 17.40 4.50 资产回收 - - - - - - 200.30 待抵扣进项税 - - - - - - - 回流 固定资产及无 - - - - - - - 形资产等回收 营运资本回收 - - - - - - 200.30 企业补扶贫电 - - - - - - - 量款 净现金流量 575.72 867.87 841.67 855.13 848.82 835.95 1,023.08 注:按照新租赁准则,将使用权资产的摊销转入营业成本,租赁负债的变动计入财务费 用,对现金流量表进行调整。 (4)折现率的确定 23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无风险收益率 乡城晟和的收益期限为 22.53 年,考虑国债剩余到期年限与企业现金流时 间期限的匹配性,则本次评估选择 10 年期国债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即 rf =2.78%。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CCDC)提供的国债收益率情况请参见本 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六)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 率的确定”之“(1)无风险利率”。 2)市场风险溢价 经确认的市场风险溢价为 7.68%。测算过程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 评估情况”之“(六)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率的确定”之“(2) 市场风险溢价”。 3)贝塔系数的确定 贝塔系数的确定方法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六) 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率的确定”之“(3)贝塔系数”。 4)权益资本成本 在确定折现率时需考虑评估对象与上市公司在公司规模、企业发展阶段、 核心竞争力、对大客户和关键供应商的依赖、企业融资能力及融资成本、盈利 预测的稳健程度等方面的差异,确定特定风险系数。在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 对企业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特性风险系数ε =0.5%;最终由 式(9)得到乡城晟和的权益资本成本 re。 5)债权期望报酬率 债权期望报酬率是企业债务融资的资本成本,本次评估中采用的资本结构 是企业自身的资本结构,以企业通过每年还款的实际综合利率确定每年的债权 期望报酬率 rd。 6)折现率 r(WACC) 将上述各值分别代入公式(6)即得到折现率 r(WACC)。具体如下: 23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We 0.4357 0.4467 0.4606 0.4779 0.4994 0.5230 0.5488 0.5812 0.6219 Wd 0.5643 0.5533 0.5394 0.5221 0.5006 0.4770 0.4512 0.4188 0.3781 re 13.55% 13.32% 13.04% 12.71% 12.34% 11.96% 11.59% 11.17% 10.70% WACC 7.88% 7.89% 7.90% 7.90% 7.92% 7.93% 7.94% 7.96% 7.98% (续上表) 项目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2038 年 2039 年 We 0.6687 0.7231 0.7872 0.8723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Wd 0.3313 0.2769 0.2128 0.1277 - - - - - re 10.23% 9.58% 9.16% 8.71% 8.17% 8.17% 8.17% 8.17% 8.17% WACC 8.00% 7.68% 7.79% 7.94% 8.17% 8.17% 8.17% 8.17% 8.17% (续上表) 项目 2040 年 2041 年 2042 年 12 月 31 日 We 1.0000 1.0000 1.0000 Wd - - - re 8.17% 8.17% 8.17% WACC 8.17% 8.17% 8.17% (5)经营性资产评估值的确定 将得到的预期净现金流量代入公式(3),得到乡城晟和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为 20,898.73 万元。 (6)非经营性或溢余资产(负债)评估值的确定 乡城晟和基准日账面存在部分资产(负债)的价值在本次估算的净现金流 量中未予考虑,属本次评估所估算现金流之外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 债)。本次评估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对该等资产(负债)价值进行单独估 算,得到乡城晟和基准日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价值为-118.5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23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名称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非经营性(溢余)资产及负债 -118.58 其他应收往来款 162.64 162.64 其他应付往来款 - - 应付利息 20.50 20.50 应付股利 - - 乡城晟和 应付工程款 260.72 260.72 长期应收融资押金 付息债务 -11,900.00 外部金融机构借款 11,900.00 11,900.00 内部付息借款 - - (7)收益法评估结果 将所得到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P=20,898.73 万元,基准日存在的其它溢余性 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C=-118.58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 I=0.00 万元,把以上数 值代入公式(2),得到企业价值 B=20,780.15 万元。 乡城晟和在基准日付息债务的价值 D=11,900.00 万元,得到股权权益价值 E=B-D=8,880.15 万元。 9、昭觉晟昭收益法评估情况 (1)收益法评估思路和评估模型 参见本章之“二、本次评估采用的方法介绍”之“(一)收益法评估方法 介绍”之“2、评估思路”和“3、评估模型”。 (2)收益年限的确定 昭觉晟昭主要经营业务为光伏发电。评估基准日昭觉晟昭经营正常,光伏 发电机组主要设备的经济寿命一般为 25 年,本次评估综合考虑光伏发电机组 资产的经济寿命年限及并网日期,以评估基准日至光伏发电机组寿命年限的综 合剩余年限来确定其收益期。即昭觉晟昭收益期为有限年期,收益期为评估基 准日至 2043 年 11 月 7 日。 23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3)未来收益的确定 1)主营业务收入预测 售电收入=售电量×(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补贴电价)+考核/补偿电 费。其中售电量=装机容量×年发电利用小时×衰减后发电效率×(1-综合电 损率)。 ①售电量预测 a.装机容量 截至评估基准日,昭觉晟昭 30 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装机容量为目前各 机组运行正常,无关停、投建新机组规划,故未来预测期采用的机组平均容量 为 30MW。 b.年发电利用小时 本次根据历史年度的发电利用小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昭觉晟昭 30 兆瓦 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未来预测期发电利用小时数为 1,282.33 小时。 c.衰减后发电效率 根据行业惯例及光伏组件说明书、可研报告综合分析,光伏发电项目运营 首年衰减后发电效率取 97.50%,以后每年递减 0.2%。 ②电价预测 a.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 本次按照历史平均综合电价减去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作为未来昭觉晟昭标 杆上网电价。未来预测标杆上网电价为 0.3459 元(不含税)。 b.补贴电价 根据以及收到国家电网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的结算单,预测未来补贴电价 为 0.3087 元(不含税) 23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③考核/补偿电费 由于预测期考核标准变化不大,本次对考核/补偿电费参考报告期考核结 果进行预测。 ④售电收入预测 售电收入=售电量×(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补贴电价)+ 考核/补偿电 费 2)营业成本预测 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人工成本、主要固定成本(折旧薪酬)、主要运营成 本(动能费、日常维修费、委托运维费)以及其他费用开支。 各项营业成本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致,请参见本章之“三、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绍”之“1、红原环聚收益法 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3)税金及附加预测 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使 用税和印花税以及其他税费。 各项税金及附加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致,请参见本章之 “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绍”之“1、红原环聚 收益法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4)期间费用的预测 各项期间费用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致,请参见本章之“三、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绍”之“1、红原环聚收益法 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5)所得税费用预测 本次昭觉晟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至 2030 年。 23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6)折旧摊销预测 昭觉晟昭需要计提折旧的资产为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构)筑物、 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本次评估, 按照企业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以基准日经基准日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预计使用期、加权折旧率等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折旧额。 昭觉晟昭需要计提摊销的资产为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租赁 土地使用权、融资手续费等。本次评估,按照企业执行的摊销政策估算未来经 营期的摊销额。 7)追加资本预测 假设评估对象不再对现有的经营能力进行资本性投资,未来经营期内的追 加资本主要为持续经营所需的基准日现有资产的更新和营运资金增加额。追加 资本为:追加资本=资产更新+营运资金增加额+资本性支出。 ①资产更新投资估算 由于昭觉晟昭收益期为有限年,为维持主要发电设备正常运行的运维费用 已在营业成本中考虑,因此资产更新中不再重复考虑资产更新。 ②营运资金增加额估算 营运资金增加额为: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其中 营运资金=最低现金保有量+扣除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应收款项+存货-应付款项+ 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金额-待抵扣增值税回流。 对于最低现金保有量+扣除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应收款项+存货-应付款项, 由于其均为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且与收入关联性较大,本次参照历史期上述金 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对未来收益期进行预测。 8)资产回收 资产回收包括待抵扣进项税回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回收以及营运资 本的回收。对于待抵扣进项税回流的预测,依据评估基准日企业账面待抵扣进 23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税额,结合预测期经营情况进行预测;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回收按照期末 残值进行预测。 9)可再生能源补贴现金流的资金占用 对可再生能源补贴现金流的资金占用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 致,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 绍”之“1、红原环聚收益法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10)净现金流量预测 本次评估预测时不考虑不确定的营业外收支、补贴收入以及其它非经常性 经营等所产生的损益。未来经营期内净现金流量的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营业收入 2,424.09 2,419.22 2,414.36 2,409.51 2,404.66 2,399.83 2,395.01 2,390.19 营业成本 1,059.82 1,059.79 1,059.77 1,059.74 1,059.72 1,059.69 1,059.66 1,059.64 税金及附加 0.83 0.82 0.82 -8.93 -3.00 2.91 40.82 30.27 管理费用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财务费用 860.41 831.19 796.65 752.83 703.69 645.29 586.89 528.47 营业利润 502.28 526.66 556.36 605.11 643.50 691.18 706.88 771.06 营业外收入 - - -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 - - 利润总额 502.28 526.66 556.36 605.11 643.50 691.18 706.88 771.06 所得税 37.67 39.50 83.45 90.77 96.53 103.68 106.03 115.66 净利润 464.61 487.16 472.91 514.34 546.98 587.51 600.85 655.40 折旧摊销等 866.61 866.61 866.61 866.61 866.61 866.61 866.61 866.61 折旧 811.34 811.34 811.34 811.34 811.34 811.34 811.34 811.34 摊销 55.27 55.27 55.27 55.27 55.27 55.27 55.27 55.27 扣税后利息 795.88 768.85 677.16 639.91 598.14 548.50 498.86 449.20 追加资本 -521.48 -938.66 -1,250.30 47.67 47.67 47.68 47.68 47.69 营运资金增加 -572.00 -989.17 -1,300.82 -2.85 -2.85 -2.84 -2.83 -2.83 额 资产更新 - - - - - - - - 资本性支出 50.52 50.52 50.52 50.52 50.52 50.52 50.52 50.52 23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名称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资产回收 299.00 298.36 297.73 297.11 296.48 191.00 - - 待抵扣进项税 299.00 298.36 297.73 297.11 296.48 191.00 - - 回流 固定资产及无 - - - - - - - - 形资产等回收 营运资本回收 - - - - - - - - 企业补扶贫电 171.01 164.80 167.79 156.85 148.12 137.42 133.52 119.31 量款 净现金流量 2,776.57 3,194.84 3,396.92 2,113.44 2,112.41 2,008.51 1,785.11 1,804.21 (续上表) 项目名称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2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营业收入 2,385.39 2,380.59 2,375.81 2,371.04 2,366.27 2,361.51 2,356.77 2,352.03 营业成本 1,059.61 1,059.58 1,059.56 1,059.53 1,059.51 1,059.48 1,059.45 1,059.43 税金及附加 30.21 30.15 30.08 30.02 29.96 29.89 29.83 29.77 管理费用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财务费用 464.73 391.73 318.73 245.73 172.72 96.15 - - 营业利润 830.09 898.38 966.69 1,035.00 1,103.34 1,175.24 1,266.73 1,262.08 营业外收入 - - -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 - - 利润总额 830.09 898.38 966.69 1,035.00 1,103.34 1,175.24 1,266.73 1,262.08 所得税 124.51 224.60 241.67 258.75 275.83 293.81 316.68 315.52 净利润 705.57 673.79 725.01 776.25 827.50 881.43 950.05 946.56 折旧摊销等 866.61 866.61 866.61 866.61 866.61 866.61 866.61 866.61 折旧 811.34 811.34 811.34 811.34 811.34 811.34 811.34 811.34 摊销 55.27 55.27 55.27 55.27 55.27 55.27 55.27 55.27 扣税后利息 395.02 293.80 239.05 184.30 129.54 72.12 - - 追加资本 47.69 47.70 47.70 47.71 47.72 47.72 47.73 47.73 营运资金增加 -2.82 -2.82 -2.81 -2.81 -2.80 -2.79 -2.79 -2.78 额 资产更新 - - - - - - - - 资本性支出 50.52 50.52 50.52 50.52 50.52 50.52 50.52 50.52 资产回收 - - - - - - - - 待抵扣进项税 - - - - - - - - 回流 固定资产及无 - - - - - - - - 形资产等回收 24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名称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2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营运资本回收 - - - - - - - - 企业补扶贫电 106.20 113.59 100.21 - - - - - 量款 净现金流量 1,813.30 1,672.91 1,682.75 1,779.45 1,775.93 1,772.43 1,768.93 1,765.44 (续上表) 项目名称 2038 年 2039 年 2040 年 2041 年 2042 年 2043 年 11 月 7 日 营业收入 2,182.72 1,232.38 1,229.89 1,227.41 1,224.93 1,041.60 营业成本 1,058.51 1,053.33 1,053.31 1,053.30 1,053.29 897.45 税金及附加 27.52 14.88 14.85 14.81 14.78 12.56 管理费用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财务费用 - - - - - - 营业利润 1,095.95 163.42 160.98 158.55 156.11 130.84 营业外收入 -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 利润总额 1,095.95 163.42 160.98 158.55 156.11 130.84 所得税 273.99 40.86 40.25 39.64 39.03 32.71 净利润 821.96 122.57 120.74 118.91 117.09 98.13 折旧摊销等 866.61 866.61 866.61 866.61 866.61 740.69 折旧 811.34 811.34 811.34 811.34 811.34 691.31 摊销 55.27 55.27 55.27 55.27 55.27 49.39 扣税后利息 - - - - - - 追加资本 -138.24 -1,020.81 50.26 50.26 50.26 11.84 营运资金增加 -188.75 -1,071.33 -0.26 -0.26 -0.26 -19.19 额 资产更新 - - - - - - 资本性支出 50.52 50.52 50.52 50.52 50.52 31.03 资产回收 - - - - - 232.59 待抵扣进项税 - - - - - - 回流 固定资产及无 - - - - - 123.53 形资产等回收 营运资本回收 - - - - - 109.05 企业补扶贫电 - - - - - - 量款 净现金流量 1,826.81 2,009.99 937.08 935.26 933.43 1,059.57 24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4)折现率的确定 1)无风险收益率 昭觉晟昭的收益期限为 21.85 年,考虑国债剩余到期年限与企业现金流时 间期限的匹配性,则本次评估选择 10 年期国债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即 rf =2.78%。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CCDC)提供的国债收益率情况请参见本 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六)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 率的确定”之“(1)无风险利率”。 2)市场风险溢价 经确认的市场风险溢价为 7.68%。测算过程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 评估情况”之“(六)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率的确定”之“(2) 市场风险溢价”。 3)贝塔系数的确定 贝塔系数的确定方法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六) 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率的确定”之“(3)贝塔系数”。 4)权益资本成本 在确定折现率时需考虑评估对象与上市公司在公司规模、企业发展阶段、 核心竞争力、对大客户和关键供应商的依赖、企业融资能力及融资成本、盈利 预测的稳健程度等方面的差异,确定特定风险系数。在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 对企业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特性风险系数ε =0.5%;最终由 式(9)得到昭觉晟昭的权益资本成本 re。 5)债权期望报酬率 债权期望报酬率是企业债务融资的资本成本,本次评估中采用的资本结构 是企业自身的资本结构,以企业通过每年还款的实际综合利率确定每年的债权 期望报酬率 rd。 6)折现率 r(WACC) 24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将上述各值分别代入公式(6)即得到折现率 r(WACC)。具体如下: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We 0.0923 0.0961 0.1012 0.1078 0.1165 0.1268 0.1390 0.1560 0.1804 Wd 0.9077 0.9039 0.8988 0.8922 0.8835 0.8732 0.8610 0.8440 0.8196 re 52.68% 50.72% 45.10% 42.57% 39.69% 36.80% 33.91% 30.67% 27.06% WACC 8.59% 8.59% 7.68% 7.68% 7.69% 7.69% 7.70% 7.71% 7.72% (续上表) 项目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2038 年 2039 年 We 0.2139 0.2627 0.3403 0.4968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Wd 0.7861 0.7373 0.6597 0.5032 - - - - - re 21.65% 18.47% 15.28% 11.89% 8.17% 8.17% 8.17% 8.17% 8.17% WACC 6.75% 6.84% 6.98% 7.26% 8.17% 8.17% 8.17% 8.17% 8.17% (续上表) 项目 2040 年 2041 年 2042 年 2043 年 11 月 7 日 We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Wd - - - - re 8.17% 8.17% 8.17% 8.17% WACC 8.17% 8.17% 8.17% 8.17% (5)经营性资产评估值的确定 将得到的预期净现金流量代入公式(3),得到昭觉晟昭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为 22,543.75 万元。 (6)非经营性或溢余资产(负债)评估值的确定 昭觉晟昭基准日账面存在部分资产(负债)的价值在本次估算的净现金流 量中未予考虑,属本次评估所估算现金流之外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 债)。本次评估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对该等资产(负债)价值进行单独估 算,得到昭觉晟昭基准日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价值为-3,215.9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4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名称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非经营性(溢余)资产及负债 -3,215.90 其他应收往来款 222.61 222.61 其他应付往来款 - - 应付利息 39.17 39.17 昭觉晟和 应付股利 1,014.14 1,014.14 应付工程款 2,385.20 2,385.20 长期应收融资押金 - - 付息债务 -17,600.00 外部金融机构借款 17,600.00 17,600.00 (7)收益法评估结果 将所得到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P=22,543.75 万元,基准日存在的其它溢余性 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C=-3,215.90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 I=0.00 万元,把以上 数值代入公式(2),得到企业价值 B=19,327.85 万元。 昭觉晟昭在基准日付息债务的价值 D=17,600.00 万元,得到股权权益价值 E=B-D=1,727.85 万元。 10、小金公达收益法评估情况 (1)收益法评估思路和评估模型 参见本章之“二、本次评估采用的方法介绍”之“(一)收益法评估方法 介绍”之“2、评估思路”和“3、评估模型”。 (2)收益年限的确定 小金公达主要经营业务为光伏发电。评估基准日小金公达经营正常,光伏 发电机组主要设备的经济寿命一般为 25 年,本次评估综合考虑光伏发电机组 资产的经济寿命年限及并网日期,以评估基准日至光伏发电机组寿命年限的综 合剩余年限来确定其收益期。即小金公达收益期为有限年期,收益期为评估基 准日至 2044 年 12 月 25 日。 (3)未来收益的确定 24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主营业务收入预测 售电收入=售电量×(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补贴电价)+考核/补偿电 费。其中售电量=装机容量×年发电利用小时×衰减后发电效率×(1-综合电 损率)。 ①售电量预测 a.装机容量 截至评估基准日,小金公达 20 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装机容量为目前各 机组运行正常,无关停、投建新机组规划,故未来预测期采用的机组平均容量 为 20MW。 b.年发电利用小时 本次根据历史年度的发电利用小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小金公达 20 兆瓦 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未来预测期发电利用小时数为 1,702.94 小时。 c.衰减后发电效率 根据行业惯例及光伏组件说明书、可研报告综合分析,光伏发电项目运营 首年衰减后发电效率取 97.50%,以后每年递减 0.72%。 ②电价预测 a.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 本次按照历史平均综合电价减去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作为未来小金公达标 杆上网电价。未来预测标杆上网电价为 0.3676 元(不含税)。 b.补贴电价 根据收到国家电网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的结算单,预测未来补贴电价为 0.1759 元(不含税) ③考核/补偿电费 24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由于预测期考核标准变化不大,本次对考核/补偿电费参考报告期考核结 果进行预测。 ④售电收入预测 售电收入=售电量×(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补贴电价)+考核/补偿电费 2)营业成本预测 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人工成本、主要固定成本(折旧薪酬)、主要运营成 本(动能费、日常维修费、委托运维费)以及其他费用开支。 各项营业成本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致,请参见本章之“三、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绍”之“1、红原环聚收益法 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3)税金及附加预测 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使 用税和印花税以及其他税费。 各项税金及附加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致,请参见本章之 “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绍”之“1、红原环聚 收益法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4)期间费用的预测 各项期间费用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致,请参见本章之“三、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绍”之“1、红原环聚收益法 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5)所得税费用预测 本次小金公达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至 2030 年。 6)折旧摊销预测 小金公达需要计提折旧的资产为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构)筑物、 24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本次评估, 按照企业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以基准日经基准日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预计使用期、加权折旧率等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折旧额。 小金公达需要计提摊销的资产为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租赁 土地使用权、融资手续费等。本次评估,按照企业执行的摊销政策估算未来经 营期的摊销额。 7)追加资本预测 假设小金公达不再对现有的经营能力进行资本性投资,未来经营期内的追 加资本主要为持续经营所需的基准日现有资产的更新和营运资金增加额。追加 资本为:追加资本=资产更新+营运资金增加额+资本性支出。 ①资产更新投资估算 由于小金公达收益期为有限年,为维持主要发电设备正常运行的运维费用 已在营业成本中考虑,因此资产更新中不再重复考虑资产更新。 ②营运资金增加额估算 营运资金增加额为: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其中 营运资金=最低现金保有量+扣除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应收款项+存货-应付款项+ 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金额-待抵扣增值税回流。 对于最低现金保有量+扣除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应收款项+存货-应付款项, 由于其均为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且与收入关联性较大,本次参照历史期上述金 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对未来收益期进行预测。 8)资产回收 资产回收包括待抵扣进项税回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回收以及营运资 本的回收。对于待抵扣进项税回流的预测,依据评估基准日企业账面待抵扣进 项税额,结合预测期经营情况进行预测;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回收按照期末 残值进行预测。 24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9)可再生能源补贴现金流的资金占用 对可再生能源补贴现金流的资金占用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 致,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 绍”之“1、红原环聚收益法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10)净现金流量预测 本次评估预测时不考虑不确定的营业外收支、补贴收入以及其它非经常性 经营等所产生的损益。未来经营期内净现金流量的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营业收入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营业成本 1,761.89 1,749.12 1,736.53 1,723.94 1,711.54 1,699.14 1,686.92 1,674.70 税金及附加 456.42 456.26 456.09 455.91 455.73 455.54 458.57 458.51 管理费用 18.09 22.84 22.68 22.52 22.35 22.18 22.02 21.86 财务费用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营业利润 345.58 312.49 279.97 251.28 224.67 197.40 166.44 137.87 营业外收入 941.05 956.78 977.04 993.48 1,008.04 1,023.27 1,039.14 1,055.71 营业外支出 - - - - - - - - 利润总额 - - - - - - - - 所得税 941.05 956.78 977.04 993.48 1,008.04 1,023.27 1,039.14 1,055.71 净利润 70.58 71.76 73.28 149.02 151.21 153.49 155.87 158.36 折旧摊销等 870.47 885.02 903.76 844.46 856.83 869.78 883.27 897.35 折旧 391.63 391.63 391.63 391.63 391.63 391.63 391.63 391.63 摊销 372.10 372.10 372.10 372.10 372.10 372.10 372.10 372.10 扣税后利息 19.53 19.53 19.53 19.53 19.53 19.53 19.53 19.53 追加资本 316.66 285.90 255.66 210.39 187.62 164.28 140.54 116.20 营运资金增加 336.74 -424.41 -651.90 -5.98 -5.84 -5.84 54.28 -5.71 额 资产更新 333.46 -427.69 -655.18 -9.26 -9.12 -9.12 -9.00 -8.99 资本性支出 - - - - - - - - 资产回收 3.28 3.28 3.28 3.28 3.28 3.28 63.28 3.28 待抵扣进项税 47.59 - - - - - - - 回流 24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名称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固定资产及无 47.59 - - - - - - - 形资产等回收 营运资本回收 - - - - - - - - 企业补扶贫电 - - - - - - - - 量款 净现金流量 - - - - - - - - (续上表) 项目名称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2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营业收入 1,662.67 1,650.64 1,638.80 1,626.94 1,615.28 1,603.62 1,333.66 1,067.60 营业成本 458.46 458.40 458.34 458.27 458.20 458.13 458.05 457.97 税金及附加 21.70 21.54 21.38 21.23 21.06 20.91 17.32 13.78 管理费用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财务费用 108.61 78.65 47.77 21.89 6.12 1.54 1.62 1.70 营业利润 1,073.15 1,091.30 1,110.56 1,124.80 1,129.15 1,122.29 855.92 593.40 营业外收入 - - -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 - - 利润总额 1,073.15 1,091.30 1,110.56 1,124.80 1,129.15 1,122.29 855.92 593.40 所得税 160.97 272.83 277.64 281.20 282.29 280.57 213.98 148.35 净利润 912.18 818.47 832.92 843.60 846.86 841.72 641.94 445.05 折旧摊销等 391.63 391.63 391.63 391.63 391.63 391.63 391.63 391.63 折旧 372.10 372.10 372.10 372.10 372.10 372.10 372.10 372.10 摊销 19.53 19.53 19.53 19.53 19.53 19.53 19.53 19.53 扣税后利息 91.29 58.04 34.83 15.37 3.49 - - - 追加资本 -5.57 -5.57 -5.43 -5.45 -5.29 -5.30 -297.18 -292.85 营运资金增加 -8.85 -8.85 -8.71 -8.73 -8.57 -8.58 -300.46 -296.13 额 资产更新 - - - - - - - - 资本性支出 3.28 3.28 3.28 3.28 3.28 3.28 3.28 3.28 资产回收 - - - - - - - - 待抵扣进项税 - - - - - - - - 回流 固定资产及无 - - - - - - - - 形资产等回收 营运资本回收 - - - - - - - - 企业补扶贫电 - - - - - - - - 量款 24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名称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2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净现金流量 1,400.67 1,273.71 1,264.81 1,256.05 1,247.27 1,238.65 1,330.75 1,129.53 (续上表) 项目名称 2038 年 2039 年 2040 年 2041 年 2042 年 2043 年 2044 年 12 月 25 日 营业收入 1,059.84 1,052.20 1,044.56 1,037.05 1,029.54 1,022.15 978.28 营业成本 459.67 459.67 459.67 459.67 459.67 459.67 458.38 税金及附加 13.68 13.58 13.47 13.37 13.27 13.18 12.59 管理费用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财务费用 - - - - - - - 营业利润 585.74 578.20 570.67 563.26 555.85 548.55 506.56 营业外收入 - -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 - 利润总额 585.74 578.20 570.67 563.26 555.85 548.55 506.56 所得税 146.44 144.55 142.67 140.82 138.96 137.14 126.64 净利润 439.30 433.65 428.00 422.44 416.89 411.41 379.92 折旧摊销等 391.63 391.63 391.63 391.63 391.63 391.63 394.29 折旧 372.10 372.10 372.10 372.10 372.10 372.10 372.10 摊销 19.53 19.53 19.53 19.53 19.53 19.53 22.19 扣税后利息 - - - - - - - 追加资本 46.94 -0.90 -0.90 -0.83 -0.83 -0.76 -22.63 营运资金增加额 -4.24 -4.18 -4.18 -4.11 -4.11 -4.04 -24.00 资产更新 - - - - - - - 资本性支出 51.18 3.28 3.28 3.28 3.28 3.28 1.37 资产回收 - - - - - - 537.54 待抵扣进项税回 - - - - - - - 流 固定资产及无形 - - - - - - - 资产等回收 营运资本回收 - - - - - - 537.54 企业补扶贫电量 - - - - - - - 款 净现金流量 783.99 826.18 820.53 814.90 809.35 803.80 1,334.38 注:按照新租赁准则,将使用权资产的摊销转入营业成本,租赁负债的变动计入财务费 用,对现金流量表进行调整。 (4)折现率的确定 25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无风险收益率 小金公达的收益期限为 22.98 年,考虑国债剩余到期年限与企业现金流时 间期限的匹配性,则本次评估选择 10 年期国债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即 rf =2.78%。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CCDC)提供的国债收益率情况请参见本 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六)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 率的确定”之“(1)无风险利率”。 2)市场风险溢价 经确认的市场风险溢价为 7.68%。测算过程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 评估情况”之“(六)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率的确定”之“(2) 市场风险溢价”。 3)贝塔系数的确定 贝塔系数的确定方法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六) 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率的确定”之“(3)贝塔系数”。 4)权益资本成本 在确定折现率时需考虑评估对象与上市公司在公司规模、企业发展阶段、 核心竞争力、对大客户和关键供应商的依赖、企业融资能力及融资成本、盈利 预测的稳健程度等方面的差异,确定特定风险系数。在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 对企业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特性风险系数ε =0.5%;最终由 式(9)得到小金公达的权益资本成本 re。 5)债权期望报酬率 债权期望报酬率是企业债务融资的资本成本,本次评估中采用的资本结构 是企业自身的资本结构,以企业通过每年还款的实际综合利率确定每年的债权 期望报酬率 rd。 6)折现率 r(WACC) 将上述各值分别代入公式(6)即得到折现率 r(WACC)。具体如下: 25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We 0.4728 0.5000 0.5286 0.5549 0.5851 0.6192 0.6583 0.7043 0.7580 Wd 0.5272 0.5000 0.4714 0.4451 0.4149 0.3808 0.3417 0.2957 0.2420 re 13.21% 12.69% 12.20% 11.51% 11.12% 10.73% 10.33% 9.92% 9.50% WACC 8.30% 8.29% 8.28% 7.85% 7.87% 7.90% 7.92% 7.96% 8.00% (续上表) 项目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2038 年 2039 年 We 0.8227 0.9021 0.9651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Wd 0.1773 0.0979 0.0349 - - - - - - re 8.96% 8.57% 8.30%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WACC 7.83% 7.98% 8.10%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续上表) 项目 2040 年 2041 年 2042 年 2043 年 2044 年 12 月 25 日 We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Wd - - - - - re 8.17% 8.17% 8.17% 8.17% 8.17% WACC 8.17% 8.17% 8.17% 8.17% 8.17% (5)经营性资产评估值的确定 将得到的预期净现金流量代入公式(3),得到小金公达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为 14,918.83 万元。 (6)非经营性或溢余资产(负债)评估值的确定 小金公达基准日账面存在部分资产(负债)的价值在本次估算的净现金流 量中未予考虑,属本次评估所估算现金流之外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 债)。本次评估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对该等资产(负债)价值进行单独估 算,得到小金公达基准日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价值为-760.0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25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名称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非经营性(溢余)资产及负债 -760.04 其他应收往来款 180.46 180.46 其他应付往来款 64.75 64.75 应付利息 12.93 12.93 应付股利 555.72 555.72 小金公达 应付工程款 307.10 307.10 长期应收融资押金 付息债务 -7,800.00 外部金融机构借款 7,800.00 7,800.00 内部付息借款 - - (7)收益法评估结果 将所得到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P=14,918.83 万元,基准日存在的其它溢余性 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C=-760.04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 I=0.00 万元,把以上数 值代入公式(2),得到企业价值 B=14,406.61 万元。 小金公达在基准日付息债务的价值 D=7,800.00 万元,得到股权权益价值 E=B-D=6,358.79 万元。 11、小金崇德收益法评估情况 (1)收益法评估思路和评估模型 参见本章之“二、本次评估采用的方法介绍”之“(一)收益法评估方法 介绍”之“2、评估思路”和“3、评估模型”。 (2)收益年限的确定 小金崇德主要经营业务为光伏发电。评估基准日小金崇德经营正常,光伏 发电机组主要设备的经济寿命一般为 25 年,本次评估综合考虑光伏发电机组 资产的经济寿命年限及并网日期,以评估基准日至光伏发电机组寿命年限的综 合剩余年限来确定其收益期。即小金崇德收益期为有限年期,收益期为评估基 准日至 2044 年 12 月 25 日。 25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3)未来收益的确定 1)主营业务收入预测 售电收入=售电量×(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补贴电价)+考核/补偿电 费。其中售电量=装机容量×年发电利用小时×衰减后发电效率×(1-综合电 损率)。 ①售电量预测 a.装机容量 截至评估基准日,小金崇德 20 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装机容量为目前各 机组运行正常,无关停、投建新机组规划,故未来预测期采用的机组平均容量 为 20MW。 b.年发电利用小时 本次根据历史年度的发电利用小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小金崇德 20 兆瓦 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未来预测期发电利用小时数为 1,672.94 小时。 c.衰减后发电效率 根据行业惯例及光伏组件说明书、可研报告综合分析,光伏发电项目运营 首年衰减后发电效率取 97.50%,以后每年递减 0.7%。 ②电价预测 a.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 本次按照历史平均综合电价减去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作为未来小金崇德标 杆上网电价。未来预测标杆上网电价为 0.3548 元(不含税)。 b.补贴电价 根据收到国家电网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的结算单,预测未来补贴电价为 0.1759 元(不含税) 25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③考核/补偿电费 由于预测期考核标准变化不大,本次对考核/补偿电费参考报告期考核结 果进行预测。 ④售电收入预测 售电收入=售电量×(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补贴电价)+ 考核/补偿电 费 2)营业成本预测 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人工成本、主要固定成本(折旧薪酬)、主要运营成 本(动能费、日常维修费、委托运维费)以及其他费用开支。 各项营业成本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致,请参见本章之“三、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绍”之“1、红原环聚收益法 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3)税金及附加预测 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使 用税和印花税以及其他税费。 各项税金及附加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致,请参见本章之 “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绍”之“1、红原环聚 收益法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4)期间费用的预测 各项期间费用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致,请参见本章之“三、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绍”之“1、红原环聚收益法 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5)所得税费用预测 本次小金崇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至 2030 年。 25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6)折旧摊销预测 小金崇德需要计提折旧的资产为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构)筑物、 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本次评估, 按照企业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以基准日经基准日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预计使用期、加权折旧率等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折旧额。 小金崇德需要计提摊销的资产为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租赁 土地使用权、融资手续费等。本次评估,按照企业执行的摊销政策估算未来经 营期的摊销额。 7)追加资本预测 假设小金崇德不再对现有的经营能力进行资本性投资,未来经营期内的追 加资本主要为持续经营所需的基准日现有资产的更新和营运资金增加额。追加 资本为:追加资本=资产更新+营运资金增加额+资本性支出。 ①资产更新投资估算 由于小金崇德收益期为有限年,为维持主要发电设备正常运行的运维费用 已在营业成本中考虑,因此资产更新中不再重复考虑资产更新。 ②营运资金增加额估算 营运资金增加额为: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其中 营运资金=最低现金保有量+扣除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应收款项+存货-应付款项+ 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金额-待抵扣增值税回流。 对于最低现金保有量+扣除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应收款项+存货-应付款项, 由于其均为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且与收入关联性较大,本次参照历史期上述金 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对未来收益期进行预测。 8)资产回收 资产回收包括待抵扣进项税回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回收以及营运资 本的回收。对于待抵扣进项税回流的预测,依据评估基准日企业账面待抵扣进 25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税额,结合预测期经营情况进行预测;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回收按照期末 残值进行预测。 9)可再生能源补贴现金流的资金占用 对可再生能源补贴现金流的资金占用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 致,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 绍”之“1、红原环聚收益法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10)净现金流量预测 本次评估预测时不考虑不确定的营业外收支、补贴收入以及其它非经常性 经营等所产生的损益。未来经营期内净现金流量的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营业收入 1,683.04 1,671.25 1,659.55 1,647.93 1,636.39 1,624.93 1,613.56 1,602.26 营业成本 448.43 448.22 448.01 447.78 447.56 447.32 449.72 449.60 税金及附加 17.29 22.00 21.85 21.69 21.54 21.39 21.24 10.82 管理费用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财务费用 481.02 433.46 387.16 347.51 311.21 273.96 233.05 193.34 营业利润 735.54 766.82 801.78 830.19 855.33 881.50 908.79 947.74 营业外收入 - - -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 - - 利润总额 735.54 766.82 801.78 830.19 855.33 881.50 908.79 947.74 所得税 55.17 57.51 60.13 124.53 128.30 132.23 136.32 142.16 净利润 680.38 709.31 741.64 705.66 727.03 749.28 772.47 805.58 折旧摊销等 392.14 392.14 392.14 392.14 392.14 392.14 392.50 392.63 折旧 373.99 373.99 373.99 373.99 373.99 373.99 373.99 373.99 摊销 18.15 18.15 18.15 18.15 18.15 18.15 18.52 18.64 扣税后利息 442.48 398.37 355.42 292.78 261.79 230.00 197.33 163.54 追加资本 304.92 -425.02 -639.98 -9.33 -9.24 -9.15 44.84 -8.98 营运资金增加 301.64 -428.30 -643.25 -12.60 -12.51 -12.42 -12.34 -12.25 额 资产更新 - - - - - - - - 资本性支出 3.27 3.27 3.27 3.27 3.27 3.27 57.17 3.27 25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名称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资产回收 48.70 - - - - - - - 待抵扣进项税 48.70 - - - - - - - 回流 固定资产及无 - - - - - - - - 形资产等回收 营运资本回收 - - - - - - - - 净现金流量 1,258.78 1,924.83 2,129.18 1,399.90 1,390.20 1,380.57 1,317.47 1,370.72 (续上表) 项目名称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2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营业收入 1,591.04 1,579.90 1,568.84 1,557.85 1,546.94 1,536.11 1,216.12 1,012.46 营业成本 449.48 449.36 449.24 449.11 448.98 448.85 446.66 445.24 税金及附加 20.94 20.79 20.64 20.49 20.35 20.21 15.95 13.24 管理费用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财务费用 152.31 109.96 66.28 29.78 5.85 1.26 1.32 1.38 营业利润 967.56 999.04 1,031.92 1,057.71 1,071.01 1,065.04 751.44 551.84 营业外收入 - - -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 - - 利润总额 967.56 999.04 1,031.92 1,057.71 1,071.01 1,065.04 751.44 551.84 所得税 145.13 249.76 257.98 264.43 267.75 266.26 187.86 137.96 净利润 822.42 749.28 773.94 793.28 803.26 798.78 563.58 413.88 折旧摊销等 392.63 392.63 392.63 392.63 392.63 392.63 392.63 392.63 折旧 373.99 373.99 373.99 373.99 373.99 373.99 373.99 373.99 摊销 18.64 18.64 18.64 18.64 18.64 18.64 18.64 18.64 扣税后利息 128.62 81.69 48.89 21.48 3.49 - - - 追加资本 -8.89 -8.81 -8.72 -8.64 -8.55 -8.47 -357.83 -226.37 营运资金增加 -12.16 -12.08 -11.99 -11.91 -11.83 -11.74 -361.10 -229.64 额 资产更新 - - - - - - - - 资本性支出 3.27 3.27 3.27 3.27 3.27 3.27 3.27 3.27 资产回收 - - - - - - - - 待抵扣进项税 - - - - - - - - 回流 固定资产及无 - - - - - - - - 形资产等回收 营运资本回收 - - - - - - - - 25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名称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2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净现金流量 1,352.56 1,232.40 1,224.18 1,216.03 1,207.92 1,199.88 1,314.03 1,032.88 (续上表) 项目名称 2038 年 2039 年 2040 年 2041 年 2042 年 2043 年 2044 年 12 月 25 日 营业收入 1,005.37 998.33 991.34 984.39 977.50 970.65 948.01 营业成本 446.57 440.38 446.38 446.33 446.29 446.24 439.14 税金及附加 13.15 13.05 12.96 12.87 12.77 12.68 12.38 管理费用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财务费用 - - - - - - - 营业利润 544.89 544.14 531.24 524.44 517.68 510.97 495.73 营业外收入 - -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 - 利润总额 544.89 544.14 531.24 524.44 517.68 510.97 495.73 所得税 136.22 136.04 132.81 131.11 129.42 127.74 123.93 净利润 408.67 408.11 398.43 393.33 388.26 383.23 371.80 折旧摊销等 393.03 387.02 393.06 393.06 393.06 393.06 386.75 折旧 373.99 367.84 373.88 373.88 373.88 373.88 367.74 摊销 19.05 19.18 19.18 19.18 19.18 19.18 19.01 扣税后利息 - - - - - - - 追加资本 25.39 -4.20 -4.15 -4.10 -4.05 6.58 -18.52 营运资金增加 -7.53 -7.47 -7.42 -7.37 -7.32 -7.27 -24.04 额 资产更新 - - - - - - - 资本性支出 32.92 3.27 3.27 3.27 3.27 13.85 5.52 资产回收 - - - - - - 1,006.83 待抵扣进项税 - - - - - - - 回流 固定资产及无 - - - - - - - 形资产等回收 营运资本回收 - - - - - - 1,006.83 净现金流量 776.31 799.33 795.65 790.49 785.37 769.71 1,783.90 注:按照新租赁准则,将使用权资产的摊销转入营业成本,租赁负债的变动计入财务费 用,对现金流量表进行调整。 (4)折现率的确定 25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无风险收益率 小金崇德的收益期限为 22.98 年,考虑国债剩余到期年限与企业现金流时 间期限的匹配性,则本次评估选择 10 年期国债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即 rf =2.78%。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CCDC)提供的国债收益率情况请参见本 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六)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 率的确定”之“(1)无风险利率”。 2)市场风险溢价 经确认的市场风险溢价为 7.68%。测算过程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 评估情况”之“(六)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率的确定”之“(2) 市场风险溢价”。 3)贝塔系数的确定 贝塔系数的确定方法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六) 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率的确定”之“(3)贝塔系数”。 4)权益资本成本 在确定折现率时需考虑评估对象与上市公司在公司规模、企业发展阶段、 核心竞争力、对大客户和关键供应商的依赖、企业融资能力及融资成本、盈利 预测的稳健程度等方面的差异,确定特定风险系数。在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 对企业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特性风险系数ε =0.5%;最终由 式(9)得到小金崇德的权益资本成本 re。 5)债权期望报酬率 债权期望报酬率是企业债务融资的资本成本,本次评估中采用的资本结构 是企业自身的资本结构,以企业通过每年还款的实际综合利率确定每年的债权 期望报酬率 rd。 6)折现率 r(WACC) 将上述各值分别代入公式(6)即得到折现率 r(WACC)。具体如下: 26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We 0.4570 0.4847 0.5138 0.5395 0.5691 0.6026 0.6418 0.6881 0.7434 Wd 0.5430 0.5153 0.4862 0.4605 0.4309 0.3974 0.3582 0.3119 0.2566 re 13.11% 12.59% 12.10% 11.72% 11.32% 10.91% 10.49% 10.06% 9.61% WACC 7.78% 7.80% 7.82% 7.84% 7.86% 7.88% 7.91% 7.94% 7.98% (续上表) 项目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2038 年 2039 年 We 0.8107 0.8941 0.962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Wd 0.1893 0.1059 0.0380 - - - - - - re 9.14% 8.61% 8.32%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WACC 8.03% 7.96% 8.10%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续上表) 项目 2040 年 2041 年 2042 年 2043 年 2044 年 12 月 25 日 We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Wd - - - - - re 8.17% 8.17% 8.17% 8.17% 8.17% WACC 8.17% 8.17% 8.17% 8.17% 8.17% (5)经营性资产评估值的确定 将得到的预期净现金流量代入公式(3),得到小金崇德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为 14,689.51 万元。 (6)非经营性或溢余资产(负债)评估值的确定 小金崇德基准日账面存在部分资产(负债)的价值在本次估算的净现金流 量中未予考虑,属本次评估所估算现金流之外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 债)。本次评估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对该等资产(负债)价值进行单独估 算,得到小金崇德基准日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价值为-1,236.0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26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名称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非经营性(溢余)资产及负债 -1,236.05 其他应收往来款 749.91 749.91 其他应付往来款 915.16 915.16 应付利息 12.65 12.65 小金崇德 应付股利 384.89 384.89 应付工程款 673.26 673.26 长期应收融资押金 付息债务 -7,630.00 外部金融机构借款 7,630.00 7,630.00 (7)收益法评估结果 将所得到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P=14,689.51 万元,基准日存在的其它溢余性 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C=-1,236.05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 I=0.00 万元,把以上 数值代入公式(2),得到企业价值 B=13,453.46 万元。 小金崇德在基准日付息债务的价值 D=7,630.00 万元,得到股权权益价 值:E=B-D=5,823.46 万元。 12、昌都察雅收益法评估情况 (1)收益法评估思路和评估模型 参见本章之“二、本次评估采用的方法介绍”之“(一)收益法评估方法 介绍”之“2、评估思路”和“3、评估模型”。 (2)收益年限的确定 昌都察雅主要经营业务为光伏发电。评估基准日昌都察雅经营正常,光伏 发电机组主要设备的经济寿命一般为 25 年,本次评估综合考虑光伏发电机组 资产的经济寿命年限及并网日期,以评估基准日至光伏发电机组寿命年限的综 合剩余年限来确定其收益期。即昌都察雅收益期为有限年期,收益期为评估基 准日至 2044 年 5 月 21 日。 (3)未来收益的确定 26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主营业务收入预测 售电收入=售电量×(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补贴电价)+考核/补偿电 费。其中售电量=装机容量×年发电利用小时×衰减后发电效率×(1-综合电 损率)。 ①售电量预测 a.装机容量 截至评估基准日,昌都察雅 20 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装机容量为目前各 机组运行正常,无关停、投建新机组规划,故未来预测期采用的机组平均容量 为 20MW。 b.年发电利用小时 本次根据历史年度的发电利用小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昌都察雅 20 兆瓦 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未来预测期发电利用小时数为 1,103.88 小时。 c.衰减后发电效率 根据行业惯例及光伏组件说明书、可研报告综合分析,光伏发电项目运营 首年衰减后发电效率取 97.5%,以后每年递减 0.7%。 ②电价预测 a.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 本次按照历史平均综合电价减去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作为未来昌都察雅标 杆上网电价。未来预测标杆上网电价为 0.0818 元(不含税)。 b.补贴电价 根据收到国家电网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的结算单,预测未来补贴电价为 0.7080 元(不含税)。 ③考核/补偿电费 26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由于预测期考核标准变化不大,本次对考核/补偿电费参考报告期考核结 果进行预测。 ④售电收入预测 售电收入=售电量×(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补贴电价)+ 考核/补偿电 费 2)营业成本预测 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人工成本、主要固定成本(折旧薪酬)、主要运营成 本(动能费、日常维修费、委托运维费)以及其他费用开支。 各项营业成本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致,请参见本章之“三、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绍”之“1、红原环聚收益法 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3)税金及附加预测 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使 用税和印花税以及其他税费。 各项税金及附加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致,请参见本章之 “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绍”之“1、红原环聚 收益法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4)期间费用的预测 各项期间费用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致,请参见本章之“三、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绍”之“1、红原环聚收益法 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5)所得税费用预测 本次昌都察雅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至 2030 年。 6)折旧摊销预测 26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昌都察雅需要计提折旧的资产为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构)筑物、 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本次评估, 按照企业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以基准日经基准日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预计使用期、加权折旧率等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折旧额。 昌都察雅需要计提摊销的资产为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租赁 土地使用权、融资手续费等。本次评估,按照企业执行的摊销政策估算未来经 营期的摊销额。 7)追加资本预测 假设昌都察雅不再对现有的经营能力进行资本性投资,未来经营期内的追 加资本主要为持续经营所需的基准日现有资产的更新和营运资金增加额。追加 资本为:追加资本=资产更新+营运资金增加额+资本性支出。 ①资产更新投资估算 由于昌都察雅收益期为有限年,为维持主要发电设备正常运行的运维费用 已在营业成本中考虑,因此资产更新中不再重复考虑资产更新。 ②营运资金增加额估算 营运资金增加额为: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其中 营运资金=最低现金保有量+扣除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应收款项+存货-应付款项+ 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金额-待抵扣增值税回流。 对于最低现金保有量+扣除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应收款项+存货-应付款项, 由于其均为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且与收入关联性较大,本次参照历史期上述金 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对未来收益期进行预测。 8)资产回收 资产回收包括待抵扣进项税回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回收以及营运资 本的回收。对于待抵扣进项税回流的预测,依据评估基准日企业账面待抵扣进 项税额,结合预测期经营情况进行预测;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回收按照期末 26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残值进行预测。 9)可再生能源补贴现金流的资金占用 对可再生能源补贴现金流的资金占用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 致,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 绍”之“1、红原环聚收益法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10)净现金流量预测 本次评估预测时不考虑不确定的营业外收支、补贴收入以及其它非经常性 经营等所产生的损益。未来经营期内净现金流量的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营业收入 1,664.50 1,652.85 1,641.28 1,629.79 1,618.38 1,607.05 1,595.80 1,584.63 营业成本 834.32 838.68 843.17 842.99 842.81 842.63 842.45 842.27 税金及附加 0.68 0.68 20.77 20.62 20.47 20.32 20.18 10.34 管理费用 0.84 0.84 0.84 0.84 0.84 0.84 0.84 0.84 财务费用 157.40 197.70 187.68 176.61 166.07 152.88 132.17 110.70 营业利润 671.26 614.95 588.82 588.73 588.19 590.38 600.17 620.48 营业外收入 - - -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 - - 利润总额 671.26 614.95 588.82 588.73 588.19 590.38 600.17 620.48 所得税 50.34 46.12 88.32 88.31 88.23 88.56 90.03 93.07 净利润 620.91 568.83 500.50 500.42 499.96 501.82 510.15 527.40 折旧摊销等 656.60 656.60 656.60 656.60 656.60 656.60 656.60 656.60 折旧 590.15 590.15 590.15 590.15 590.15 590.15 590.15 590.15 摊销 66.45 66.45 66.45 66.45 66.45 66.45 66.45 66.45 扣税后利息 145.60 182.87 159.53 150.12 141.16 129.95 112.34 94.10 追加资本 379.61 -1,439.15 -1,689.81 -3.58 -3.49 -3.40 -3.32 -3.23 营运资金增加 373.29 -1,448.15 -1,698.81 -12.58 -12.49 -12.40 -12.31 -12.23 额 资产更新 3.93 3.93 3.93 3.93 3.93 3.93 3.93 3.93 资本性支出 2.39 5.07 5.07 5.07 5.07 5.07 5.07 5.07 资产回收 204.54 202.78 654.72 - - - - - 26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待抵扣进项税 204.54 202.78 654.72 - - - - - 回流 固定资产及无 - - - - - - - - 形资产等回收 营运资本回收 - - - - - - - - 净现金流量 1,248.04 3,050.23 3,661.15 1,310.71 1,301.21 1,291.77 1,282.40 1,281.33 (续上表) 项目名称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2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营业收入 1,573.54 1,562.52 1,551.58 1,540.72 1,529.94 1,519.23 1,508.59 1,498.03 营业成本 842.10 841.92 841.75 841.58 841.41 841.24 841.07 840.90 税金及附加 19.88 19.74 19.60 19.45 19.31 19.17 19.03 18.89 管理费用 0.84 0.84 0.84 0.84 0.84 0.84 0.84 0.84 财务费用 89.61 68.52 50.22 39.53 28.99 18.45 9.25 1.27 营业利润 621.11 631.50 639.18 639.32 639.40 639.54 638.41 636.13 营业外收入 - - -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 - - 利润总额 621.11 631.50 639.18 639.32 639.40 639.54 638.41 636.13 所得税 93.17 157.88 159.80 159.83 159.85 159.89 159.60 159.03 净利润 527.94 473.63 479.39 479.49 479.55 479.66 478.81 477.10 折旧摊销等 656.60 656.60 656.60 656.60 656.60 656.60 656.60 656.60 折旧 590.15 590.15 590.15 590.15 590.15 590.15 590.15 590.15 摊销 66.45 66.45 66.45 66.45 66.45 66.45 66.45 66.45 扣税后利息 76.17 51.39 37.67 29.65 21.74 13.83 6.94 0.95 追加资本 -3.14 -3.06 -2.98 -2.89 -2.81 -2.73 -2.64 -2.56 营运资金增加 -12.14 -12.06 -11.97 -11.89 -11.81 -11.72 -11.64 -11.56 额 资产更新 3.93 3.93 3.93 3.93 3.93 3.93 3.93 3.93 资本性支出 5.07 5.07 5.07 5.07 5.07 5.07 5.07 5.07 资产回收 - - - - - - - - 待抵扣进项税 - - - - - - - - 回流 固定资产及无 - - - - - - - - 形资产等回收 营运资本回收 - - - - - - - - 净现金流量 1,263.85 1,184.67 1,176.62 1,168.63 1,160.69 1,152.81 1,144.98 1,137.21 (续上表) 26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名称 2038 年 2039 年 2040 年 2041 年 2042 年 2043 年 2044 年 5 月 21 日 营业收入 1,487.55 776.94 151.87 150.80 149.75 148.70 69.58 营业成本 840.73 829.47 819.57 819.55 819.53 819.52 386.17 税金及附加 18.75 9.42 1.21 1.19 1.18 1.17 0.64 管理费用 0.84 0.84 0.84 0.84 0.84 0.84 0.84 财务费用 - - - - - - - 营业利润 627.22 -62.78 -669.74 -670.78 -671.80 -672.82 -318.07 营业外收入 - -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 - 利润总额 627.22 -62.78 -669.74 -670.78 -671.80 -672.82 -318.07 所得税 156.81 - - - - - - 净利润 470.42 -62.78 -669.74 -670.78 -671.80 -672.82 -318.07 折旧摊销等 656.60 656.60 656.60 656.60 656.60 656.60 309.41 折旧 590.15 590.15 590.15 590.15 590.15 590.15 278.10 摊销 66.45 66.45 66.45 66.45 66.45 66.45 31.31 扣税后利息 - - - - - - - 追加资本 -2.48 -793.62 8.15 8.16 8.17 8.17 -56.07 营运资金增加 -11.48 -802.62 -0.84 -0.84 -0.83 -0.83 -62.39 额 资产更新 3.93 3.93 3.93 3.93 3.93 3.93 3.93 资本性支出 5.07 5.07 5.07 5.07 5.07 5.07 2.39 资产回收 - - - - - - 312.07 待抵扣进项税 - - - - - - - 回流 固定资产及无 - - - - - - 257.21 形资产等回收 营运资本回收 - - - - - - 54.87 净现金流量 1,129.49 1,387.43 -21.30 -22.34 -23.37 -24.39 359.49 (4)折现率的确定 1)无风险收益率 昌都察雅的收益期限为 22.47 年,考虑国债剩余到期年限与企业现金流时 间期限的匹配性,则本次评估选择 10 年期国债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即 rf =2.78%。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CCDC)提供的国债收益率情况请参见本 26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六)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 率的确定”之“(1)无风险利率”。 2)市场风险溢价 经确认的市场风险溢价为 7.68%。测算过程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 评估情况”之“(六)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率的确定”之“(2) 市场风险溢价”。 3)贝塔系数的确定 贝塔系数的确定方法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六) 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率的确定”之“(3)贝塔系数”。 4)权益资本成本 在确定折现率时需考虑评估对象与上市公司在公司规模、企业发展阶段、 核心竞争力、对大客户和关键供应商的依赖、企业融资能力及融资成本、盈利 预测的稳健程度等方面的差异,确定特定风险系数。在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 对企业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特性风险系数ε =0.5%;最终由 式(9)得到昌都察雅的权益资本成本 re。 5)债权期望报酬率 债权期望报酬率是企业债务融资的资本成本,本次评估中采用的资本结构 是企业自身的资本结构,以企业通过每年还款的实际综合利率确定每年的债权 期望报酬率 rd。 6)折现率 r(WACC) 将上述各值分别代入公式(6)即得到折现率 r(WACC)。具体如下: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We 0.2728 0.2837 0.2954 0.3082 0.3221 0.3541 0.3932 0.4420 0.5045 Wd 0.7272 0.7163 0.7046 0.6918 0.6779 0.6459 0.6068 0.5580 0.4955 re 20.23% 19.59% 18.08% 17.50% 16.92% 15.75% 14.59% 13.42% 12.25% 26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WACC 7.14% 7.15% 6.67% 6.69% 6.72% 6.79% 6.88% 6.98% 7.11% (续上表) 项目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2038 年 2039 年 We 0.5877 0.6405 0.7038 0.7809 0.8770 0.9345 1.0000 1.0000 1.0000 Wd 0.4123 0.3595 0.2962 0.2191 0.1230 0.0655 - - - re 10.74% 10.23% 9.71% 9.20% 8.69% 8.43% 8.17% 8.17% 8.17% WACC 6.92% 7.08% 7.27% 7.50% 7.80% 7.97% 8.17% 8.17% 8.17% (续上表) 项目 2040 年 2041 年 2042 年 2043 年 2044 年 5 月 21 日 We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Wd - - - - - re 8.17% 8.17% 8.17% 8.17% 8.17% WACC 8.17% 8.17% 8.17% 8.17% 8.17% (5)经营性资产评估值的确定 将得到的预期净现金流量代入公式(3),得到昌都察雅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为 16,563.23 万元。 (6)非经营性或溢余资产(负债)评估值的确定 昌都察雅基准日账面存在部分资产(负债)的价值在本次估算的净现金流 量中未予考虑,属本次评估所估算现金流之外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 债)。本次评估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对该等资产(负债)价值进行单独估 算,得到昌都察雅基准日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价值为- 13,344.3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非经营性(溢余)资产及负债 -13,344.36 昌都察雅 其他应付往来款 7,120.07 7,120.07 应付利息 - - 27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应付股利 1,245.99 1,245.99 应付工程款 4,978.30 4,978.30 付息债务 - 外部金融机构借款 - - (7)收益法评估结果 将所得到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P=16,563.23 万元,基准日存在的其它溢余性 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C=-13,344.36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 I=0.00 万元,把以 上数值代入公式(2),得到企业价值 B=3,218.87 万元。 昌都察雅在基准日付息债务的价值 D=0 万元,得到股权权益价值 E=B- D=3,218.87 万元。 13、中核阿坝收益法评估情况 (1)收益法评估思路和评估模型 参见本章之“二、本次评估采用的方法介绍”之“(一)收益法评估方法 介绍”之“2、评估思路”和“3、评估模型”。 (2)收益年限的确定 中核阿坝主要经营业务为光伏发电。评估基准日中核阿坝经营正常,光伏 发电机组主要设备的经济寿命一般为 25 年,本次评估综合考虑光伏发电机组 资产的经济寿命年限及并网日期,以评估基准日至光伏发电机组寿命年限的综 合剩余年限来确定其收益期。即中核阿坝收益期为有限年期,收益期为评估基 准日至 2041 年 9 月 23 日。 (3)未来收益的确定 1)主营业务收入预测 售电收入=售电量×(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补贴电价)+考核/补偿电 费。其中售电量=装机容量×年发电利用小时×衰减后发电效率×(1-综合电 损率)。 27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①售电量预测 a.装机容量 截至评估基准日,中核阿坝 30 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装机容量为目前各 机组运行正常,无关停、投建新机组规划,故未来预测期采用的机组平均容量 为 30MW。 b.年发电利用小时 本次根据历史年度的发电利用小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中核阿坝 30 兆瓦 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未来预测期发电利用小时数为 1,635.55 小时。 c.衰减后发电效率 根据行业惯例及光伏组件说明书、可研报告综合分析,光伏发电项目运营 首年衰减后发电效率取 97.50%,以后每年递减 0.52%。 ②电价预测 a.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 本次按照历史平均综合电价减去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作为未来中核阿坝标 杆上网电价。未来预测标杆上网电价为 0.3053 元(不含税)。 b.补贴电价 根据收到国家电网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的结算单,预测未来补贴电价为 0.4857 元(不含税)。 ③考核/补偿电费 由于预测期考核标准变化不大,本次对考核/补偿电费参考报告期考核结 果进行预测。 ④售电收入预测 售电收入=售电量×(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补贴电价)+ 考核/补偿电 27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费 2)营业成本预测 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人工成本、主要固定成本(折旧薪酬)、主要运营成 本(动能费、日常维修费、委托运维费)以及其他费用开支。 各项营业成本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致,请参见本章之“三、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绍”之“1、红原环聚收益法 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3)税金及附加预测 中核阿坝的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 加、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以及其他税费。 各项税金及附加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致,请参见本章之 “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绍”之“1、红原环聚 收益法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4)期间费用的预测 各项期间费用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致,请参见本章之“三、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绍”之“1、红原环聚收益法 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5)所得税费用预测 本次中核阿坝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至 2030 年。 6)折旧摊销预测 中核阿坝需要计提折旧的资产为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构)筑物、 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本次评估, 按照企业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以基准日经基准日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预计使用期、加权折旧率等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折旧额。 27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中核阿坝需要计提摊销的资产为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租赁 土地使用权、融资手续费等。本次评估,按照企业执行的摊销政策估算未来经 营期的摊销额。 7)追加资本预测 假设评估对象不再对现有的经营能力进行资本性投资,未来经营期内的追 加资本主要为持续经营所需的基准日现有资产的更新和营运资金增加额。追加 资本为:追加资本=资产更新+营运资金增加额+资本性支出 ①资产更新投资估算 由于中核阿坝收益期为有限年,为维持主要发电设备正常运行的运维费用 已在营业成本中考虑,因此资产更新中不再重复考虑资产更新。 ②营运资金增加额估算 营运资金增加额为: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其中 营运资金=最低现金保有量+扣除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应收款项+存货-应付款项+ 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金额-待抵扣增值税回流。 对于最低现金保有量+扣除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应收款项+存货-应付款项, 由于其均为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且与收入关联性较大,本次参照历史期上述金 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对未来收益期进行预测。 8)资产回收 资产回收包括待抵扣进项税回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回收以及营运资 本的回收。对于待抵扣进项税回流的预测,依据评估基准日企业账面待抵扣进 项税额,结合预测期经营情况进行预测;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回收按照期末 残值进行预测。 9)可再生能源补贴现金流的资金占用 对可再生能源补贴现金流的资金占用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 致,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 27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绍”之“1、红原环聚收益法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10)净现金流量预测 本次评估预测时不考虑不确定的营业外收支、补贴收入以及其它非经常性 经营等所产生的损益。未来经营期内净现金流量的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营业收入 3,642.87 3,623.80 3,604.83 3,585.96 3,567.18 3,548.50 3,529.92 3,511.44 营业成本 1,149.22 1,151.88 1,154.61 1,164.41 1,167.79 1,167.63 1,167.46 1,167.29 税金及附加 34.63 47.49 47.23 46.98 46.73 46.48 46.23 23.63 管理费用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财务费用 687.31 598.44 509.58 414.69 325.58 236.47 147.36 58.69 营业利润 1,770.96 1,825.24 1,892.65 1,959.12 2,026.34 2,097.18 2,168.12 2,261.07 营业外收入 - - -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 - - 利润总额 1,770.96 1,825.24 1,892.65 1,959.12 2,026.34 2,097.18 2,168.12 2,261.07 所得税 265.64 273.79 283.90 293.87 303.95 314.58 325.22 339.16 净利润 1,505.32 1,551.46 1,608.75 1,665.25 1,722.39 1,782.60 1,842.90 1,921.91 折旧摊销等 961.44 961.44 961.44 962.38 962.57 962.57 962.57 962.57 折旧 897.14 897.14 897.14 897.14 897.14 897.14 897.14 897.14 摊销 64.31 64.31 64.31 65.24 65.43 65.43 65.43 65.43 扣税后利息 578.24 502.40 426.57 350.73 274.90 199.07 123.23 47.77 追加资本 557.82 -1,748.01 -2,501.29 166.94 43.47 43.55 43.62 43.70 营运资金增加 499.30 -1,806.53 -2,559.81 -15.13 -15.05 -14.97 -14.90 -14.82 额 资产更新 - - - - - - - - 资本性支出 58.52 58.52 58.52 182.07 58.52 58.52 58.52 58.52 资产回收 131.15 - - - - - - - 待抵扣进项税 131.15 - - - - - - - 回流 固定资产及无 - - - - - - - - 形资产等回收 营运资本回收 - - - - - - - - 净现金流量 2,618.33 4,763.31 5,498.05 2,811.42 2,916.38 2,900.69 2,885.07 2,888.54 27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续上表) 项目名称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2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营业收入 3,493.05 3,474.76 3,456.56 3,438.46 1,656.32 1,298.24 1,291.37 1,284.52 营业成本 1,167.11 1,166.93 1,166.74 1,166.55 1,161.19 1,164.35 1,164.53 1,164.51 税金及附加 45.73 45.49 45.25 45.00 21.19 16.40 16.30 16.21 管理费用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0.75 财务费用 2.62 2.75 2.88 3.03 3.17 0.00 0.00 0.00 营业利润 2,276.83 2,258.83 2,240.93 2,223.12 470.01 116.75 109.78 103.04 营业外收入 - - -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 - - 利润总额 2,276.83 2,258.83 2,240.93 2,223.12 470.01 116.75 109.78 103.04 所得税 341.52 564.71 560.23 555.78 117.50 29.19 27.44 25.76 净利润 1,935.30 1,694.12 1,680.70 1,667.34 352.51 87.56 82.33 77.28 折旧摊销等 962.57 962.57 962.57 962.57 962.57 963.60 963.80 963.80 折旧 897.14 897.14 897.14 897.14 897.14 897.14 897.14 897.14 摊销 65.43 65.43 65.43 65.43 65.43 66.46 66.67 66.67 扣税后利息 - - - - - - - - 追加资本 43.78 43.86 43.93 44.01 -1,949.38 -272.27 56.60 56.61 营运资金增加 -14.74 -14.67 -14.59 -14.51 -2,007.91 -398.74 -1.92 -1.91 额 资产更新 - - - - - - - - 资本性支出 58.52 58.52 58.52 58.52 58.52 126.48 58.52 58.52 资产回收 - - - - - - - - 待抵扣进项税 - - - - - - - - 回流 固定资产及无 - - - - - - - - 形资产等回收 营运资本回收 - - - - - - - - 净现金流量 2,854.09 2,612.83 2,599.33 2,585.90 3,264.46 1,323.42 989.53 984.48 (续上表) 项目名称 2038 年 2039 年 2040 年 2041 年 9 月 23 日 营业收入 1,277.71 1,270.94 1,264.20 909.20 营业成本 1,164.49 1,164.47 1,164.45 845.82 税金及附加 16.12 16.03 15.94 11.46 管理费用 0.75 0.75 0.75 0.75 27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名称 2038 年 2039 年 2040 年 2041 年 9 月 23 日 财务费用 0.00 - - - 营业利润 96.35 89.68 83.06 51.17 营业外收入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利润总额 96.35 89.68 83.06 51.17 所得税 24.09 22.42 20.76 12.79 净利润 72.26 67.26 62.29 38.37 折旧摊销等 963.80 963.80 963.80 696.41 折旧 897.14 897.14 897.14 651.34 摊销 66.67 66.67 66.67 45.07 扣税后利息 - - - - 追加资本 56.62 56.63 75.68 -59.80 营运资金增加额 -1.90 -1.89 -1.88 -99.27 资产更新 - - - - 资本性支出 58.52 58.52 77.56 39.46 资产回收 - - - 305.47 待抵扣进项税回 - - - - 流 固定资产及无形 - - - 44.31 资产等回收 营运资本回收 - - - 261.15 净现金流量 979.44 974.44 950.41 1,100.06 (4)折现率的确定 1)无风险收益率 中核阿坝的收益期限为 19.73 年,考虑国债剩余到期年限与企业现金流时 间期限的匹配性,则本次评估选择 10 年期国债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即 rf =2.78%。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CCDC)提供的国债收益率情况请参见本 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六)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 率的确定”之“(1)无风险利率”。 2)市场风险溢价 27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经确认的市场风险溢价为 7.68%。测算过程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 评估情况”之“(六)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率的确定”之“(2) 市场风险溢价”。 3)贝塔系数的确定 贝塔系数的确定方法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六) 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率的确定”之“(3)贝塔系数”。 4)权益资本成本 在确定折现率时需考虑评估对象与上市公司在公司规模、企业发展阶段、 核心竞争力、对大客户和关键供应商的依赖、企业融资能力及融资成本、盈利 预测的稳健程度等方面的差异,确定特定风险系数。在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 对企业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特性风险系数ε =0.5%;最终由 式(9)得到中核阿坝的权益资本成本 re。 5)债权期望报酬率 债权期望报酬率是企业债务融资的资本成本,本次评估中采用的资本结构 是企业自身的资本结构,以企业通过每年还款的实际综合利率确定每年的债权 期望报酬率 rd。 6)折现率 r(WACC) 将上述各值分别代入公式(6)即得到折现率 r(WACC)。具体如下: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We 0.3911 0.4170 0.4467 0.4810 0.5209 0.5680 0.6245 0.6935 0.6935 Wd 0.6089 0.5830 0.5533 0.5190 0.4791 0.4320 0.3755 0.3065 0.3065 re 14.64% 13.98% 13.32% 12.66% 11.99% 11.33% 10.67% 10.01% 10.01% WACC 8.39% 8.35% 8.31% 8.26% 8.21% 8.15% 8.09% 8.02% 8.07% (续上表) 项目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2038 年 2039 年 We 0.6935 0.6935 0.6935 0.6935 0.6935 0.6935 0.6935 0.6935 0.6935 27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2038 年 2039 年 Wd 0.3065 0.3065 0.3065 0.3065 0.3065 0.3065 0.3065 0.3065 0.3065 re 9.79% 9.79% 9.79% 9.79% 9.79% 9.79% 9.79% 9.79% 9.79% WACC 7.79% 7.79% 7.79% 7.79% 7.79% 7.79% 7.79% 7.79% 7.79% (续上表) 项目 2040 年 2041 年 9 月 23 日 We 0.6935 0.6935 Wd 0.3065 0.3065 re 9.79% 9.79% WACC 7.79% 7.79% (5)经营性资产评估值的确定 将得到的预期净现金流量代入公式(3),得到中核阿坝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为 28,846.24 万元。 (6)非经营性或溢余资产(负债)评估值的确定 中核阿坝基准日账面存在部分资产(负债)的价值在本次估算的净现金流 量中未予考虑,属本次评估所估算现金流之外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 债)。本次评估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对该等资产(负债)价值进行单独估 算,得到中核阿坝基准日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价值为-2,063.3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非经营性(溢余)资产及负债 -2,063.33 其他应收往来款 - - 其他应付往来款 210.52 210.52 应付利息 1,501.14 1,501.14 中核阿坝 应付股利 - - 应付工程款 351.68 351.68 长期应收融资押金 付息债务 -16,923.25 27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名称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外部金融机构借款 12,565.69 12,565.69 内部付息借款 4,357.55 4,357.55 (7)收益法评估结果 将所得到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P=28,846.24 万元,基准日存在的其它溢余性 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C=-2,063.33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 I=0.00 万元,把以上 数值代入公式(2),得到企业价值 B=26,782.90 万元。 中核阿坝在基准日付息债务的价值 D=16,923.25 万元,得到股权权益价值 E=B-D=9,859.66 万元。 14、中核小金收益法评估情况 请参见本章之“五、重要控股子公司中核小金评估作价基本情况”之 “(三)中核小金评估情况”之“7、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 15、小金大坝口收益法评估情况 (1)收益法评估思路和评估模型 参见本章之“二、本次评估采用的方法介绍”之“(一)收益法评估方法 介绍”之“2、评估思路”和“3、评估模型”。 (2)收益年限的确定 小金大坝口主要经营业务为光伏发电。评估基准日小金大坝口经营正常, 光伏发电机组主要设备的经济寿命一般为 25 年,本次评估综合考虑光伏发电 机组资产的经济寿命年限及并网日期,以评估基准日至光伏发电机组寿命年限 的综合剩余年限来确定其收益期。即小金大坝口收益期为有限年期,收益期为 评估基准日至 2042 年 12 月 7 日。 (3)未来收益的确定 1)主营业务收入预测 28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售电收入=售电量×(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补贴电价)+考核/补偿电 费。其中售电量=装机容量×年发电利用小时×衰减后发电效率×(1-综合电 损率)。 ①售电量预测 a.装机容量 截至评估基准日,小金大坝口 50 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装机容量为目前 各机组运行正常,无关停、投建新机组规划,故未来预测期采用的机组平均容 量为 50MW。 b.年发电利用小时 本次根据历史年度的发电利用小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小金大坝口 50 兆 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未来预测期发电利用小时数为 1,649.71 小时。 c.衰减后发电效率 根据行业惯例及光伏组件说明书、可研报告综合分析,光伏发电项目运营 首年衰减后发电效率取 97.50%,以后每年递减 0.7%。 ②电价预测 a.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 本次按照历史平均综合电价减去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作为未来小金大坝口 标杆上网电价。未来预测标杆上网电价为 0.2906 元(不含税)。 b.补贴电价 根据收到国家电网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的结算单,预测未来补贴电价为 0.4060 元(不含税)。 ③考核/补偿电费 由于预测期考核标准变化不大,本次对考核/补偿电费参考报告期考核结 果进行预测。 28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④售电收入预测 售电收入=售电量×(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补贴电价)+ 考核/补偿电 费 2)营业成本预测 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人工成本、主要固定成本(折旧薪酬)、主要运营成 本(动能费、日常维修费、委托运维费)以及其他费用开支。 各项营业成本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致,请参见本章之“三、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绍”之“1、红原环聚收益法 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3)税金及附加预测 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使 用税和印花税以及其他税费。 各项税金及附加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致,请参见本章之 “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绍”之“1、红原环聚 收益法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4)期间费用的预测 各项期间费用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致,请参见本章之“三、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绍”之“1、红原环聚收益法 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5)所得税费用预测 本次小金大坝口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至 2030 年。 6)折旧摊销预测 小金大坝口需要计提折旧的资产为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构)筑 物、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本次评 28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估,按照企业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以基准日经基准日的固定资产账面原 值、预计使用期、加权折旧率等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折旧额。 小金大坝口需要计提摊销的资产为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租 赁土地使用权、融资手续费等。本次评估,按照企业执行的摊销政策估算未来 经营期的摊销额。 7)追加资本预测 假设评估对象不再对现有的经营能力进行资本性投资,未来经营期内的追 加资本主要为持续经营所需的基准日现有资产的更新和营运资金增加额。追加 资本为:追加资本=资产更新+营运资金增加额+资本性支出 ①资产更新投资估算 由于小金大坝口收益期为有限年,为维持主要发电设备正常运行的运维费 用已在营业成本中考虑,因此资产更新中不再重复考虑资产更新。 ②营运资金增加额估算 营运资金增加额为: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其中 营运资金=最低现金保有量+扣除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应收款项+存货-应付款项+ 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金额-待抵扣增值税回流。 对于最低现金保有量+扣除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应收款项+存货-应付款项, 由于其均为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且与收入关联性较大,本次参照历史期上述金 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对未来收益期进行预测。 8)资产回收 资产回收包括待抵扣进项税回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回收以及营运资 本的回收。对于待抵扣进项税回流的预测,依据评估基准日企业账面待抵扣进 项税额,结合预测期经营情况进行预测;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回收按照期末 残值进行预测。 9)可再生能源补贴现金流的资金占用 28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对可再生能源补贴现金流的资金占用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 致,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 绍”之“1、红原环聚收益法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10)净现金流量预测 本次评估预测时不考虑不确定的营业外收支、补贴收入以及其它非经常性 经营等所产生的损益。未来经营期内净现金流量的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营业收入 5,488.28 5,450.15 5,412.29 5,374.69 5,337.35 5,300.27 5,263.46 5,226.90 营业成本 1,802.94 1,805.71 1,808.56 1,811.49 1,814.50 1,821.69 1,821.53 1,821.37 税金及附加 26.07 72.50 71.99 71.49 70.99 70.49 70.00 35.86 管理费用 0.94 0.94 0.94 0.94 0.94 0.94 0.94 0.94 财务费用 2,292.46 2,060.77 1,891.93 1,668.77 1,437.19 1,217.94 937.12 678.41 营业利润 1,365.87 1,510.23 1,638.86 1,821.99 2,013.73 2,189.22 2,433.86 2,690.31 营业外收入 - - -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 - - 利润总额 1,365.87 1,510.23 1,638.86 1,821.99 2,013.73 2,189.22 2,433.86 2,690.31 所得税 102.44 226.53 245.83 273.30 302.06 328.38 365.08 403.55 净利润 1,263.43 1,283.69 1,393.03 1,548.69 1,711.67 1,860.83 2,068.78 2,286.77 折旧摊销等 1,575.56 1,575.56 1,575.56 1,575.56 1,575.56 1,575.56 1,575.56 1,575.56 折旧 1,536.13 1,536.13 1,536.13 1,536.13 1,536.13 1,536.13 1,536.13 1,536.13 摊销 39.42 39.42 39.42 39.42 39.42 39.42 39.42 39.42 扣税后利息 (未包含融租 2,113.01 1,744.41 1,600.54 1,410.48 1,213.25 1,033.02 794.22 574.20 租赁财务利 息) 追加资本 -3,652.80 -2,459.71 -3,628.38 -40.35 -39.91 97.38 -39.04 -38.61 营运资金增加 -3,675.42 -2,482.32 -3,651.00 -62.97 -62.53 -62.09 -61.65 -61.22 额 资产更新 - - - - - - - - 资本性支出 22.61 22.61 22.61 22.61 22.61 159.46 22.61 22.61 资产回收 469.40 - - - - - - - 待抵扣进项税 469.40 - - - - - - - 回流 28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名称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固定资产及无 - - - - - - - - 形资产等回收 营运资本回收 - - - - - - - - 净现金流量 9,074.20 7,063.37 8,197.51 4,575.09 4,540.39 4,372.03 4,477.60 4,475.13 (续上表) 项目名称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2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营业收入 5,190.60 5,154.55 5,118.75 5,083.21 5,047.91 5,012.86 2,100.57 2,086.15 营业成本 1,821.20 1,821.02 1,820.84 1,832.29 1,832.10 1,831.89 1,829.42 1,833.45 税金及附加 69.02 68.54 68.06 67.58 67.11 66.64 27.57 27.38 管理费用 0.94 0.94 0.94 0.94 0.94 0.94 0.94 0.94 财务费用 409.43 117.35 3.33 3.50 3.67 3.85 4.04 - 营业利润 2,890.00 3,146.70 3,225.58 3,178.89 3,144.10 3,109.55 238.59 224.38 营业外收入 - - -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 - - 利润总额 2,890.00 3,146.70 3,225.58 3,178.89 3,144.10 3,109.55 238.59 224.38 所得税 433.50 786.67 806.40 794.72 786.02 777.39 59.65 56.10 净利润 2,456.50 2,360.02 2,419.19 2,384.17 2,358.07 2,332.16 178.95 168.29 折旧摊销等 1,575.56 1,575.56 1,575.56 1,563.91 1,563.91 1,563.91 1,563.91 1,563.91 折旧 1,536.13 1,536.13 1,536.13 1,536.13 1,536.13 1,536.13 1,536.13 1,536.13 摊销 39.42 39.42 39.42 27.77 27.77 27.77 27.77 27.77 扣税后利息 345.44 85.63 - - - - - - 追加资本 -38.18 -37.75 -37.33 -36.91 -36.50 -36.08 -3,287.23 68.71 营运资金增加 -60.79 -60.37 -59.95 -59.53 -59.11 -58.70 -3,309.84 -35.12 额 资产更新 - - - - - - - - 资本性支出 22.61 22.61 22.61 22.61 22.61 22.61 22.61 103.82 资产回收 - - - - - - - - 待抵扣进项税 - - - - - - - - 回流 固定资产及无 - - - - - - - - 形资产等回收 营运资本回收 - - - - - - - - 净现金流量 4,415.68 4,058.96 4,032.08 3,984.99 3,958.47 3,932.15 5,030.08 1,663.48 (续上表) 28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名称 2038 年 2039 年 2040 年 2041 年 2042 年 12 月 7 日 营业收入 2,071.83 2,057.62 2,043.50 2,029.48 1,764.41 营业成本 1,833.44 1,833.42 1,833.41 1,833.40 1,716.29 税金及附加 27.19 27.00 26.81 26.62 23.11 管理费用 0.94 0.94 0.94 0.94 0.94 财务费用 - - - - - 营业利润 210.27 196.25 182.33 168.52 24.06 营业外收入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利润总额 210.27 196.25 182.33 168.52 24.06 所得税 52.57 49.06 45.58 42.13 6.02 净利润 157.70 147.19 136.75 126.39 18.05 折旧摊销等 1,563.91 1,563.91 1,563.91 1,563.91 1,440.02 折旧 1,536.13 1,536.13 1,536.13 1,536.13 1,435.13 摊销 27.77 27.77 27.77 27.77 4.89 扣税后利息 - - - - - 追加资本 -12.26 -12.01 -11.77 -11.53 -630.92 营运资金增 -34.87 -34.63 -34.38 -34.14 -645.58 加额 资产更新 - - - - - 资本性支出 22.61 22.61 22.61 22.61 14.67 资产回收 - - - - 4,213.72 待抵扣进项 - - - - - 税回流 固定资产及 无形资产等 - - - - 15.97 回收 营运资本回 - - - - 4,197.76 收 净现金流量 1,733.86 1,723.11 1,712.43 1,701.82 6,302.70 (4)折现率的确定 1)无风险收益率 小金大坝口的收益期限为 20.93 年,考虑国债剩余到期年限与企业现金流 时间期限的匹配性,则本次评估选择 10 年期国债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即 rf=2.78%。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CCDC)提供的国债收益率情况请参见本 28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六)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 率的确定”之“(1)无风险利率”。 2)市场风险溢价 经确认的市场风险溢价为 7.68%。测算过程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 评估情况”之“(六)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率的确定”之“(2) 市场风险溢价”。 3)贝塔系数的确定 贝塔系数的确定方法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六) 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率的确定”之“(3)贝塔系数”。 4)权益资本成本 在确定折现率时需考虑评估对象与上市公司在公司规模、企业发展阶段、 核心竞争力、对大客户和关键供应商的依赖、企业融资能力及融资成本、盈利 预测的稳健程度等方面的差异,确定特定风险系数。在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 对企业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特性风险系数ε =0.5%;最终由 式(9)得到小金大坝口的权益资本成本 re。 5)债权期望报酬率 债权期望报酬率是企业债务融资的资本成本,本次评估中采用的资本结构 是企业自身的资本结构,以企业通过每年还款的实际综合利率确定每年的债权 期望报酬率 rd。 6)折现率 r(WACC) 将上述各值分别代入公式(6)即得到折现率 r(WACC)。具体如下: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We 0.2397 0.2576 0.2793 0.3069 0.3429 0.3916 0.4564 0.5532 0.7124 Wd 0.7603 0.7424 0.7207 0.6931 0.6571 0.6084 0.5436 0.4468 0.2876 re 22.52% 20.15% 18.90% 17.56% 16.14% 14.63% 13.12% 11.53% 9.85% 28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WACC 8.66% 7.78% 7.84% 7.82% 7.81% 7.88% 7.81% 7.82% 7.88% (续上表) 项目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2038 年 2039 年 We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Wd - - - - - - - - - re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WACC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续上表) 项目 2040 年 2041 年 2042 年 12 月 7 日 We 1.0000 1.0000 1.0000 Wd - - - re 8.17% 8.17% 8.17% WACC 8.17% 8.17% 8.17% (5)经营性资产评估值的确定 将得到的预期净现金流量代入公式(3),得到小金大坝口的经营性资产价 值为 52,302.27 万元。 (6)非经营性或溢余资产(负债)评估值的确定 小金大坝口基准日账面存在部分资产(负债)的价值在本次估算的净现金 流量中未予考虑,属本次评估所估算现金流之外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 债)。本次评估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对该等资产(负债)价值进行单独估 算,得到小金大坝口基准日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价值为 - 9,328.1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非经营性(溢余)资产及负债 -9,328.11 小金大坝口 其他应收往来款 840.00 840.00 其他应付往来款 8,641.54 8,641.54 28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名称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应付利息 5.13 5.13 应付股利 1,131.58 1,131.58 应付工程款 389.86 389.86 长期应收融资押金 付息债务 -33,233.33 外部金融机构借款 33,233.33 33,233.33 (7)收益法评估结果 将所得到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P=52,302.27 万元,基准日存在的其它溢余性 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C=-9,328.11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 I=0.00 万元,把以上 数值代入公式(2),得到企业价值 B=42,974.15 万元。 小金大坝口在基准日付息债务的价值 D=33,233.33 万元,得到股权权益价 值:E=B-D=9,740.82 万元。 16、沧县桔乐能收益法评估情况 (1)收益法评估思路和评估模型 参见本章之“二、本次评估采用的方法介绍”之“(一)收益法评估方法 介绍”之“2、评估思路”和“3、评估模型”。 (2)收益年限的确定 沧县桔乐能主要经营业务为光伏发电。评估基准日沧县桔乐能单位经营正 常,光伏发电机组主要设备的经济寿命一般为 25 年,本次评估综合考虑光伏 发电机组资产的经济寿命年限及并网日期,以评估基准日至光伏发电机组寿命 年限的综合剩余年限来确定其收益期。即沧县桔乐能收益期为有限年期,收益 期为评估基准日至 2046 年 12 月 31 日。 (3)未来收益的确定 1)主营业务收入预测 售电收入=售电量×(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补贴电价)+考核/补偿电 28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费。其中售电量=装机容量×年发电利用小时×衰减后发电效率×(1-综合电 损率)。 ①售电量预测 a.装机容量 截至评估基准日,沧县桔乐能电力 110 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装机容量为 目前各机组运行正常,无关停、投建新机组规划,故未来预测期采用的机组平 均容量为 110MW。 b.年发电利用小时 本次根据历史年度的发电利用小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沧县桔乐能电力 110 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未来预测期发电利用小时数为 1,459.89 小时。 c.衰减后发电效率 根据行业惯例及光伏组件说明书、可研报告综合分析,光伏发电项目运营 首年衰减后发电效率取 97.50%,以后每年递减 0.2%。 ②电价预测 a.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 由于沧县桔乐能电力电价按照按照冀发改能源[2020]973 号《河北省发改 委关于公布河北省 2020 年竞价光伏发电项目名单的通知》补贴竞价申报上网 电价 0.413 元,未来预测标杆上网电价为 0.3169 元(不含税)。 b.补贴电价 根据收到国家电网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的结算单,预测未来补贴电价为 0.0486 元(不含税)。 ③考核/补偿电费 由于预测期考核标准变化不大,本次对考核/补偿电费参考报告期考核结 果进行预测。 29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④售电收入预测 售电收入=售电量×(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补贴电价)+ 考核/补偿电 费 2)营业成本预测 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人工成本、主要固定成本(折旧薪酬)、主要运营成 本(动能费、日常维修费、委托运维费)以及其他费用开支。本次按照可研报 告的成本进行预测。 3)税金及附加预测 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使 用税和印花税以及其他税费。 各项税金及附加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致,请参见本章之 “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绍”之“1、红原环聚 收益法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4)期间费用的预测 ①管理费用预测 沧县桔乐能管理费用按照可研报告的管理费用进行预测。 ②财务费用预测 财务费用在预测时不考虑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也不考虑付息债务之外的 其他不确定性收支损益,以外部融资还款计划以及利息还款约定进行预测。 5)所得税费用预测 本次沧县桔乐能电力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至 2030 年。 6)折旧摊销预测 沧县桔乐能需要计提折旧的资产为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构)筑 29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物、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本次评 估,按照企业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以基准日经基准日的固定资产账面原 值、预计使用期、加权折旧率等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折旧额。 沧县桔乐能需要计提摊销的资产为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租 赁土地使用权、融资手续费等。本次评估,按照企业执行的摊销政策估算未来 经营期的摊销额。 7)追加资本预测 假设评估对象不再对现有的经营能力进行资本性投资,未来经营期内的追 加资本主要为持续经营所需的基准日现有资产的更新和营运资金增加额。追加 资本为:追加资本=资产更新+营运资金增加额+资本性支出 ①资产更新投资估算 由于沧县桔乐能收益期为有限年,为维持主要发电设备正常运行的运维费 用已在营业成本中考虑,因此资产更新中不再重复考虑资产更新。 ②营运资金增加额估算 营运资金增加额为: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其中 营运资金=最低现金保有量+扣除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应收款项+存货-应付款项+ 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金额-待抵扣增值税回流。 对于最低现金保有量+扣除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应收款项+存货-应付款项, 由于其均为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且与收入关联性较大,本次参照历史期上述金 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对未来收益期进行预测。 8)资产回收 资产回收包括待抵扣进项税回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回收以及营运资 本的回收。对于待抵扣进项税回流的预测,依据评估基准日企业账面待抵扣进 项税额,结合预测期经营情况进行预测;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回收按照期末 残值进行预测。 29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9)可再生能源补贴现金流的资金占用 对可再生能源补贴现金流的资金占用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 致,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 绍”之“1、红原环聚收益法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10)净现金流量预测 本次评估预测时不考虑不确定的营业外收支、补贴收入以及其它非经常性 经营等所产生的损益。未来经营期内净现金流量的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营业收入 4,554.71 5,668.22 5,642.93 5,617.63 5,592.33 5,567.04 5,527.84 5,488.52 营业成本及管 3,061.88 3,061.88 3,154.02 3,154.02 3,154.01 3,154.01 3,154.02 3,154.02 理费用 财务费用 1,359.09 1,245.83 1,132.57 1,019.32 906.06 792.80 679.54 566.29 税金及附加 1.37 - - - - - 69.72 71.86 营业利润 132.38 1,360.51 1,356.33 1,444.29 1,532.26 1,620.23 1,624.56 1,696.36 营业外收入 - - -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 - - 利润总额 132.38 1,360.51 1,356.33 1,444.29 1,532.26 1,620.23 1,624.56 1,696.36 所得税 - - - - 191.53 202.53 203.07 424.09 净利润 132.38 1,360.51 1,356.33 1,444.29 1,340.73 1,417.70 1,421.49 1,272.27 折旧摊销等 2,211.26 2,211.27 2,211.27 2,211.27 2,211.26 2,211.26 2,211.26 2,211.27 扣税后利息 1,359.09 1,245.83 1,132.57 1,019.32 792.80 693.70 594.60 424.72 追加资本 3,481.47 3,535.75 1,913.62 2,597.99 2,597.99 2,597.99 2,594.90 2,594.87 营运资金增加 877.85 932.13 -689.99 -5.63 -5.63 -5.63 -8.72 -8.75 额 资产更新 - - - - - - - - 资本性支出 2,603.62 2,603.62 2,603.62 2,603.62 2,603.62 2,603.62 2,603.62 2,603.62 资产回收 -1,752.93 736.87 733.58 730.29 727.00 174.38 - - 待抵扣进项税 -1,752.93 736.87 733.58 730.29 727.00 174.38 - - 回流 固定资产及无 - - - - - - - - 形资产等回收 营运资本回收 - - - - - - - - 29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名称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净现金流量 -1,531.67 2,018.73 3,520.13 2,807.18 2,473.81 1,899.06 1,632.45 1,313.38 (续上表) 项目名称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2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营业收入 5,449.20 5,409.88 5,370.56 5,351.65 5,332.87 5,313.96 5,295.05 5,276.15 营业成本及管 3,292.22 3,292.22 3,292.21 3,292.21 3,292.22 3,430.42 3,430.42 3,430.41 理费用 财务费用 453.03 339.77 226.51 113.26 -0.00 -0.00 -0.00 - 税金及附加 71.35 70.84 70.33 69.82 69.32 69.08 68.83 68.59 营业利润 1,632.60 1,707.05 1,781.51 1,876.37 1,971.33 1,814.46 1,795.80 1,777.15 营业外收入 - - -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 - - 利润总额 1,632.60 1,707.05 1,781.51 1,876.37 1,971.33 1,814.46 1,795.80 1,777.15 所得税 408.15 426.76 445.38 469.09 492.83 453.62 448.95 444.29 净利润 1,224.45 1,280.29 1,336.13 1,407.28 1,478.50 1,360.85 1,346.85 1,332.86 折旧摊销等 2,211.27 2,211.26 2,211.26 2,211.26 2,211.26 2,211.26 2,211.26 2,211.26 扣税后利息 339.77 254.83 169.89 84.94 -0.00 -0.00 -0.00 - 追加资本 2,594.87 2,594.87 2,594.87 2,599.41 2,599.44 -4.21 -4.21 -4.21 营运资金增加 -8.75 -8.75 -8.75 -4.21 -4.18 -4.21 -4.21 -4.21 额 资产更新 - - - - - - - - 资本性支出 2,603.62 2,603.62 2,603.62 2,603.62 2,603.62 - - - 资产回收 - - - - - - - - 待抵扣进项税 - - - - - - - - 回流 固定资产及无 - - - - - - - - 形资产等回收 营运资本回收 - - - - - - - - 净现金流量 1,180.63 1,151.51 1,122.41 1,104.07 1,090.32 3,576.32 3,562.32 3,548.33 (续上表) 项目名称 2038 年 2039 年 2040 年 2041 年 2042 年 2043 年 2044 年 2045 年 2046 年 营业收入 5,250.60 5,225.05 5,199.51 5,173.96 4,463.84 4,412.81 4,361.67 4,310.64 4,259.61 营业成本 及管理费 3,430.41 3,430.42 3,568.61 3,568.61 3,568.61 3,568.61 3,568.61 3,568.61 3,568.61 用 财务费用 - - - - - - - - - 29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名称 2038 年 2039 年 2040 年 2041 年 2042 年 2043 年 2044 年 2045 年 2046 年 税金及附 68.26 67.92 67.59 67.26 66.93 66.16 65.40 64.63 63.86 加 营业利润 1,751.93 1,726.71 1,563.31 1,538.09 828.30 778.04 727.66 677.40 627.14 营业外收 - - - - - - - - - 入 营业外支 - - - - - - - - - 出 利润总额 1,751.93 1,726.71 1,563.31 1,538.09 828.30 778.04 727.66 677.40 627.14 所得税 437.98 431.68 390.83 384.52 207.07 194.51 181.92 169.35 156.79 净利润 1,313.95 1,295.03 1,172.48 1,153.57 621.22 583.53 545.75 508.05 470.36 折旧摊销 2,211.26 2,211.27 2,211.26 2,211.26 - - - - - 等 扣税后利 - - - - - - - - - 息 追加资本 -5.68 -5.68 -1.85 -1.85 -1.85 -4.25 -4.26 -4.25 -4.25 营运资金 -5.68 -5.68 -1.85 -1.85 -1.85 -4.25 -4.26 -4.25 -4.25 增加额 资产更新 - - - - - - - - - 资本性支 - - - - - - - - - 出 资产回收 - - - - - - - - 354.97 待抵扣进 - - - - - - - - - 项税回流 固定资产 及无形资 - - - - - - - - - 产等回收 营运资本 - - - - - - - - 354.97 回收 净现金流 3,530.89 3,511.99 3,385.59 3,366.68 623.07 587.78 550.01 512.31 829.58 量 (4)折现率的确定 1)无风险收益率 沧县桔乐能的收益期限为 25 年,考虑国债剩余到期年限与企业现金流时 间期限的匹配性,则本次评估选择 10 年期国债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即 rf =2.78%。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CCDC)提供的国债收益率情况请参见本 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六)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 率的确定”之“(1)无风险利率”。 29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市场风险溢价 经确认的市场风险溢价为 7.68%。测算过程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 评估情况”之“(六)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率的确定”之“(2) 市场风险溢价”。 3)贝塔系数的确定 贝塔系数的确定方法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六) 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率的确定”之“(3)贝塔系数”。 4)权益资本成本 在确定折现率时需考虑评估对象与上市公司在公司规模、企业发展阶段、 核心竞争力、对大客户和关键供应商的依赖、企业融资能力及融资成本、盈利 预测的稳健程度等方面的差异,确定特定风险系数。在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 对企业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特性风险系数ε =0.5%;最终由 式(9)得到沧县桔乐能的权益资本成本 re。 5)债权期望报酬率 债权期望报酬率是企业债务融资的资本成本,本次评估中采用的资本结构 是企业自身的资本结构,以企业通过每年还款的实际综合利率确定每年的债权 期望报酬率 rd。 6)折现率 r(WACC) 将上述各值分别代入公式(6)即得到折现率 r(WACC)。具体如下: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We 0.22911 0.24484 0.26289 0.28381 0.30834 0.33752 0.37281 0.41633 0.47135 Wd 0.77089 0.75516 0.73711 0.71619 0.69166 0.66248 0.62719 0.58367 0.52865 re 22.66% 21.49% 20.33% 19.16% 18.00% 16.83% 15.66% 14.50% 13.33% WACC 8.04% 8.05% 8.07% 8.09% 8.11% 8.13% 8.16% 8.19% 8.24% (续上表) 项目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2038 年 2039 年 29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2038 年 2039 年 We 0.54313 0.64070 0.78101 1.00000 1.00000 1.00000 1.00000 1.00000 1.00000 Wd 0.45687 0.35930 0.21899 - - - - - - re 12.17% 10.73% 9.70% 8.67% 8.67% 8.67% 8.67% 8.67% 8.67% WACC 8.30% 8.05% 8.29% 8.67% 8.67% 8.67% 8.67% 8.67% 8.67% (续上表) 项目 2040 年 2041 年 2042 年 2043 年 2044 年 2045 年 2046 年 We 1.00000 1.00000 1.00000 1.00000 1.00000 1.00000 1.00000 Wd - - - - - - - re 8.67% 8.67% 8.67% 8.67% 8.67% 8.67% 8.67% WACC 8.67% 8.67% 8.67% 8.67% 8.67% 8.67% 8.67% (5)经营性资产评估值的确定 将得到的预期净现金流量代入公式(3),得到沧县桔乐能的经营性资产价 值为 19,775.36 万元。 (6)非经营性或溢余资产(负债)评估值的确定 沧县桔乐能基准日账面存在部分资产(负债)的价值在本次估算的净现金 流量中未予考虑,属本次评估所估算现金流之外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 债)。本次评估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对该等资产(负债)价值进行单独估 算,得到沧县桔乐能基准日的溢余或非经 营性资产(负债)评估价值为- 10,489.7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非经营性(溢余)资产及负债 -10,489.78 其他应收案件受理费 54.18 54.18 其他应付往来款 10,466.25 10,466.25 桔乐能电力 应付利息 - 应付股利 77.71 77.71 应付工程款 - 长期应收融资押金 - 29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名称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付息债务 - 外部金融机构借款 - 内部付息借款 - - (7)收益法评估结果 将所得到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P=19,775.36 万元,基准日存在的其它溢余性 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C=-10,489.78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 I=0.00 万元,把以 上数值代入公式(2),得到企业价值 B=9,285.58 万元。 沧县桔乐能在基准日付息债务的价值 D=0 万元,得到股权权益价值 E=B -D=9,285.58 万元。 四、重要控股子公司中核西南评估作价基本情况 (一)中核西南评估总体情况 1、评估基准日 本次中核西南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评估结果 中核西南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值 评估值 中核西南 增减值 增减率 收购比例 评估对象 (100%权益) (100%权益) 评估值 A B C=B-A D=C/A E F=E*B 中核西南 24,438.18 35,785.87 11,347.69 46.43% 100% 35,785.87 注:评估对象账面值为中核西南单体报表净资产。 (二)中核西南采用的评估方法 中核西南为控股型平台公司,自身无经营性业务,因此采取资产基础法评 估 。资产基础法介绍请参见本章之“二、本次评估采用的评估方法”之 “(二)资产基础法评估方法介绍”。 29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中核西南评估情况 1、评估结果概况 中核西南资产账面价值 52,708.83 万元,评估值 64,056.52 万元,评估增值 11,347.69 万元 ,增值 率 21.53%。负 债账 面价值 28,270.65 万 元,评估值 28,270.65 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 24,438.18 万元,评估值 35,785.87 元,评估增值 11,347.69 万元,增值率 46.43%。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B C D=C-B E=D/B×100% 流动资产 29,065.89 29,065.89 - - 非流动资产 23,642.94 34,990.63 11,347.69 48.00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23,599.82 34,946.89 11,347.07 48.08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43.12 43.75 0.63 1.46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中:土地使用权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资产总计 52,708.83 64,056.52 11,347.69 21.53 流动负债 28,270.65 28,270.65 - - 非流动负债 - - - 负债总计 28,270.65 28,270.65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24,438.18 35,785.87 11,347.69 46.43 2、评估假设 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二)、评估假设“。 3、评估方法的选取 中核西南为控股型平台公司,自身无经营性业务,因此采取资产基础法评 估。 29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4、本次评估引用其他评估机构报告内容的相关情况 中核西南评估不存在引用其他评估机构报告的情形。 5、估值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中核西南评估不存在估值特殊处理,也不存在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的事 项。 6、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结果的影 响 本次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不存在对中核西南评估结果有重要影 响的事项。 7、资产基础法评估具体情况 (1)流动资产评估说明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的流动资产包括:银行存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2)评估方法 ①流动资产评估方法 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主要是:对货币资金及流通性强的资产,按经核实 后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值;对应收类债权资产,以核对无误账面值为基础,根 据实际收回的可能性确定评估值。 ②各项流动资产的评估 中核西南货币资金账面值为 131,370.04 元,为银行存款,以核实后账面值 确定评估值。因此,银行存款评估值为 131,370.04 元。 预付账款账面价值为 10,266.74 元,为预付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销售成品油分公司的油卡预存款,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因此, 30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预付账款评估值为 10,266.74 元。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290,517,282.04 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472.00 元,账 面净额 290,517,282.04 元,主要为集团内部关联单位借款和应收股利等。评估 机构在对上述应收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的 情况,具体分析欠款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 用、经营管理现状等,采用个别认定和账龄分析的方法估计风险损失,对关联 方往来和在职职工个人借款等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部能收回的,评估风险损失为 0。对有确凿证据表明款项不能收回或账龄超长的,评估风险损失为 100%; 对外部单位发生时间账龄 0~6 个月以内(含 6 个月)的为 5%,7~12 个月以内 (含 12 个月)的为 5%,1~2 年(含 2 年)的为 10%,2~3 年(含 3 年)的为 30%,3~4 年(含 4 年)的为 50%,4~5 年(含 5 年)的为 80%,5 年以上的 为 100%。按以上标准,确定评估风险损失 472.00 元,以其他应收款项合计减 去评估风险损失后的金额确定评估值。坏账准备按评估有关规定评估为 0。因 此,其他应收账款的评估值为 290,517,282.04 元。 (2)长期股权投资评估说明 1)评估范围 中核西南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长期投资账面值 235,998,193.09 元,共计 2 项,全部为长期股权投资,未提取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出资比例% 账面价值 1 中核阿坝 2020/10/30 100% 75,998,193.09 2 中核小金 2020/10/30 100% 160,000,000.00 合计 - - 235,998,193.09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 - 净额 - - 235,998,193.09 2)评估过程及方法 ①评估过程 30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评估机构首先对长期股权投资形成的原因、账面值和实际状况进行了取证 核实,并查阅了投资协议、股东会决议、章程和有关会计记录等,以确定长期 股权投资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评估。 ②评估方法 对控制的子公司,本次评估首先对被投资单位在同一评估基准日的整体净 资产进行评估,然后将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评估值乘以中核西南的持 股比例计算确定评估值: 长期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净资产评估值×持股比例 对评估范围内被投资单位采用的评估方法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持股比例(%) 采用的评估方法 1 中核阿坝 100% 市场法、收益法 2 中核小金 100% 市场法、收益法 在确定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时,评估机构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 素产生的溢价和折价,也未考虑股权流动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3)评估结果 按照上述方法,中核西南的被投资单位的评估结果如下表: 单位:元 本次评估选用的评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收益法评估值 市场法评估值 估结果 1 中核阿坝 99,266,338.10 98,000,000.00 收益法 2 中核小金 250,202,512.43 249.000,000.00 收益法 中核阿坝收益法评估过程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 “(八)收益法评估长期股权投资情况”之“15、中核阿坝收益法评估情况”。 中核小金评估过程请参见本章之“五、重要控股子公司中核小金评估作价基本 情况”。因此,中核西南长期股权投资合计账面值为 235,998,193.09 元,评估 值为 349,468,850.53 元,评估增值 113,470,657.44 元,增值率 48.08%。 (3)固定资产评估说明 30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对于固定资产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具体评估方法说明如下: 1)固定资产—设备类资产 ①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为中核西南申报评估的机器设备和电子设备, 共计 20 项,账面原值 460,449.54 元,账面净值 431,184.16 元。其中:机器设 备 15 项,账面原值 443,893.79 元,账面净值 415,765.07 元;电子设备 5 项, 账面原值 16,555.75 元,账面净值 15,419.09 元。 ②设备概况 此次被评估的各类设备主要分布于中核西南在成都市天府新区的办公楼 内,资产分布比较集中。企业配有专门部门及人员负责设备的管理工作,设备 的维护、保养制度基本能保证落实。 机器设备主要为光伏发电设备的检测用仪表,包括直流高压发生器、工频 耐压试验装置、三相继电保护测试仪、回路电阻测试仪等设备。截至评估基准 日,被评估范围内的机器设备均能正常使用。 电子设备全部为 2021 年购置的办公用电脑。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范 围内的电子设备均能正常使用。 ③评估方法 根据原地持续使用假设,结合被评估机器设备的特点和收集资料情况,此 次评估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即: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④评估结果 经评估机构评定估算,纳入本次评估设备类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评估结果 如下:各类设备账面原值 460,449.54 元,账面净值 431,184.16 元;评估原值 460,150.00 元,评估净值 437,476.00 元;原值减值 299.54 元,减值率 0.07%, 净值增值 6,291.84 元,增值率 1.46%。 30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⑤评估结果增减值原因分析 设备类资产原值减值 299.54 元,减值率 0.07%。是电子设备减值引起, 减值原因为 2021 年上半年购置的电子设备其市场价格有一定下降所致。 设备类资产净值增值 6,291.84 元,增值率 1.46%。是机器设备净值增值和 电子设备净值减值综合引起。主要系电子设备原值减值以及被评估设备的经济 寿命年限长于企业的会计折旧年限综合所致。 (4)负债评估说明 评估范围内的负债为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职工薪酬、应 交税费、其他应付款。本次评估在经清查核实的账面值基础上进行。 短期借款账面值为 75,099,687.50 元,为向成都银行琉璃支行借入的一年 以内到期的借款。评估机构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因此,短期借款 评估值为 75,099,687.50 元。 应付职工薪酬账面值为 462,922.71 元,为应付的工资、奖金、住房公积 金、保险和大病统筹等。评估机构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因此, 应付职工薪酬评估值为 462,922.71 元。 应交税费账面值为 106,630.12 元,主要为应交的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评 估机构以清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应交税费评估值为 106,435.13 元。 其他应付款账面值为 207,037,280.38 元,主要为中核西南与关联方发生的 相关借款和西安龙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经营往来等,该款项基准日后需全部 支付,评估机构以清查核实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因此,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 207,037,280.38 元。 五、重要控股子公司中核小金评估作价基本情况 (一)中核小金评估总体情况 1、评估基准日 30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中核小金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评估结果 中核小金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值 评估值 中核小金 增减值 增减率 收购比例 评估对象 (100%权益) (100%权益) 评估值 A B C=B-A D=C/A E F=E*B 中核小金 17,458.51 24,425.28 6,966.76 39.90% 100% 24,425.28 注:评估对象账面值为中核小金单体报表净资产。 (二)中核小金采用的评估方法介绍 1、收益法评估方法介绍 收益法介绍请参见本章之“二、本次评估采用的评估方法”之“(一)收 益法评估方法介绍”。 2、市场法评估方法介绍 (1)市场法的定义和原理 市场法是指通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参照物进行比较,以可比参照物的市场 价格为基础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的总称。 (2)市场法的应用前提 运用市场法评估企业价值需要满足如下基本前提条件: 1)评估对象的可比参照物具有公开的市场,以及活跃的交易。 2)有关交易的必要信息可以获得。 (3)市场法选择的理由和依据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 例比较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价 30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被评估单位价值的评估方 法。 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的企业交易案例资料,计算价值比 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被评估单位价值的评估方法。 中核小金属于光伏发电行业,评估基准日前后,市场上存在与中核小金经 营范围、业务规模、发展阶段相近的股权交易案例,可比性较强,因此本次评 估选择交易案例比较法进行评估。 (4)市场法评估思路及评估模型 1)评估思路 ①选取可比公司 搜集可比案例信息,选取和确定适当数量的可比公司。基于以下原则选择 可比公司: a.选择在交易市场方面相同或者可比的可比公司; b.选择在价值影响因素方面相同或者相似的可比公司; c.选择交易时间与评估基准日接近的可比公司; d.选择交易背景与评估目的相适合的可比公司; e.选择正常或者可以修正为正常交易价格的可比公司。 ②选择价值比率 价值比率是指在资产价值和与其具有关联关系的财务或者非财务等指标之 间所建立的比值关系,并以此作为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价值倍数。 被评估单位是光伏发电项目公司,具有以下特点: a.企业并网发电日期距离评估基准日有一定程度的差异。 b.由于发电利用小时、电价的差异,企业盈利能力有一定程度的差异。 30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c.企业在评估基准日付息债务的规模有一定程度的差异。 d.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企业在评估基准日待抵扣进项税的规模有一定 程度的差异。 e.企业在评估基准日应收新能源补贴款的规模有一定程度的差异。 f.企业在评估基准日未完成的投资规模有一定程度的差异。 鉴于企业价值/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V/EBITDA)指标能够很好反映 企业在盈利能力、资本结构等方面的差异,本次评估结合被评估单位的特点, 考虑待抵扣进项税、应收账款、续建成本等事项对企业价值的影响,选择上述 指标作为价值比率。 ③建立比较基准 a.根据可比公司具体交易信息,确定各可比公司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可比公司的经营性资产价值=可比公司的股权价值-非经营性资产(负债) 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b.结合被评估单位的特点,本次评估将可比公司的经营性资产价值进行调 整,主要包括: A、待抵扣进项税的调整。鉴于待抵扣进项税金额较大,难以一次性收 回,收益法评估一般不将其作为非经营性资产而是在现金流中考虑,故本次市 场法评估将待抵扣进项税作为企业价值的调整项。 调整思路如下:结合收益法评估模型中的待抵扣进项税回流情况折现为现 值后进行调整。 B、应收账款的调整。鉴于应收账款金额较大难以一次性收回,收益法评 估一般不将其作为非经营性资产而是在现金流中考虑,故本次市场法评估将应 收账款作为企业价值的调整项。 调整思路如下:因非补贴部分的应收账款规模较小,且案例的应收账款难 30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以区分补贴和非补贴部分,本次直接对应收账款进行调整。鉴于目前的新能源 补贴政策趋势和收益法假设,按照 2 年的回款期限进行预测,本次将应收账款 按照对应的回款情况折现为现值后进行调整。 C、续建成本的调整。鉴于部分在建项目的续建成本处理方式不一致,收 益法评估可能将其在现金流中的资本性支出考虑,故本次市场法评估将续建成 本作为企业价值的调整项。 调整思路如下:结合收益法评估模型中的资本性支出情况折现为现值后进 行调整。 D、所得税政策的调整。鉴于所得税率和具体的优惠政策不同,对企业的 价值影响也不相同,故本次市场法评估将所得税政策带来的优惠金额作为企业 价值的调整项。 调整思路如下:根据税收优惠具体政策,计算收益法模型中每年因税收政 策带来的税收节约金额,折现为现值后进行调整。 c.根据可比公司预测期现金流预测数据,计算每年 EBITDA; d.结合可比公司的尚可经营年限、折现率(年化),将交易案例预测期每 年变动的 EBITDA 调整为固定的可比 EBITDA; e.将可比 EV 除以可比 EBITDA,得到各可比公司的价值比率。 ④差异调整 分析和量化可比公司与被评估单位因尚可经营年限不同而产生的差异,计 算各可比公司的差异系数,与价值比率、被评估单位 EBITDA 连乘得到比准 价值 EV。 ⑤计算评估结果 a.经营性资产价值 计算比准价值 EV/EBITDA 的算数平均值,并考虑被评估单位待抵扣进项 30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税、应收账款、续建成本的影响,得到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b.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以被评估单位经营性资产价值,加上非经营性资产价值,加长期股权投资 价值,减去付息债务确定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2)评估模型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公式(13) 式中: E: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EV:被评估单位经营性资产价值。 公式(14) 式中: 比准 EV:被评估单位比准经营性资产价值 公式(15) 式中: 可比 EVi :可比公司调整后经营性资产价值; 可比 EBITDAi :可比公司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 Xi:可比公司差异调整系数; EBITDA: 标的公司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 n:可比公司数量; 30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AR: 应收账款现值; VAT:待抵扣进项税现值; EX:续建成本现值; TS:税收优惠金额现值; C: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 I:被评估单位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D:被评估单位的付息债务价值。 (三)中核小金评估情况 1、评估概述 (1)评估结果概况 本次交易中,分别采用收益法与市场法对中核小金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 估。截至评估基准日,中核小金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7,458.51 万元,评估后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价值)为 25,020.25 万元,评估增值 7,561.73 万 元,增值率 43.31%;采用市场法形成的评估结果为 24,900.00 万元,评估增值 7,441.49 万元,增值率 42.62%。本次交易最终选择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作价 依据。 (2)收益法评估结论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采 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中核小金在评 估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账面值为 17,458.51 万元,评估值为 25,020.25 万元,评估增值 7,561.73 万元,增值率 43.31%。 (3)市场法评估结论 采用市场法得出中核小金在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结论如 下:净资产账面值 17,458.51 万元,评估值 24,900.00 万元,评估增值 7,441.49 31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万元,增值率 42.62%。 (4)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测算出的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5,020.25 万元,比市场法测算出的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24,100.00 万元,高 120.25 万元。两种评估方法差异的原因主要是: ①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经营能力 (获利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以及资产 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 ②市场法评估是通过分析同行业或类似行业市场交易的情况来估算中核小 金的价值,反映了在正常公平交易的条件下公开市场对于企业价值的评定,该 方法通常将受到可比公司和调整体系的影响。 (5)评估结果的选取 中核小金是一家从事光伏发电的企业,其收入主要是供电收入。在进行市 场法评估时,虽然评估机构对中核小金与可比交易案例进行充分必要的调整, 但是仍然可能存在评估机构未考虑到的或者无法量化的可比交易案例独有的因 素,而存在评估结果与实际企业价值有较大偏差的风险。中核小金目前经营稳 定,在现有产业政策不发生较大变化的前提下,未来收益及风险可以可靠计 量,收益法相比市场法能更好的反映企业市场价值。因此相对而言,收益法评 估结果较为可靠,因此本次评估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由此得到中核小金股东全部权益在基准日时点的价值为 25,020.25 万元。 2、评估假设 (1)收益法假设 1)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 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31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针对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状况,假设企业持续经营。 3)假设中核小金的经营者是负责的,并且中核小金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 职务。 4)除非另有说明,假设中核小金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5)假设中核小金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 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6)假设中核小金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 式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 7)本次评估,假设在未来的预测期内,评估对象的主营业务、产品的结 构,收入与成本的构成以及销售策略和成本控制等保持其建成达产后状态持 续,而不发生较大变化。 8)在未来的预测期内,中核小金的各项期间费用不会在现有基础上发生 大幅的变化,仍将保持其最近几年的变化趋势持续,并随经营规模的变化而同 步变动。 9)鉴于中核小金的货币资金或其银行存款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频繁变化 且闲置资金均已作为溢余资产考虑,评估时不考虑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也不 考虑付息债务之外的其他不确定性损益。 10)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 化。 11)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中核小金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 1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中核小金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 流出。 13)假设 2036 年 9 月 22 日《电力业务许可证》到期后,中核小金可以继 续取得此项许可。 31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4)2020 年 1 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促进 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 号),该文件明确, 按合理利用小时数核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额度。 2020 年 10 月 15 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关于 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 [2020]426 号),确定了各类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其中规定光伏发 电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 32,000.00 小 时、26,000.00 小时和 22,000.00 小时。按照 5 号文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 贴清单范围的项目,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 20 年后,无论项目 是否达到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 与绿证交易。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及中核小金的预测期发电小时数,本次评估假设中核小 金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到 2033 年 9 月截止。 15)根据一般可再生能源补贴回收情况以及目前国家对于可再生能源补贴 补贴的发放政策,对于基准日前历史年度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收入以及未来年度 可再生能源补贴假设按照以下方式收回:2020 年以前形成的应收可再生能源 补贴,于 2022 年收回;2020、2021 年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在 2023 年收回; 2022、2023 年的可再生能源补贴于 2024 年收回,2024 年后预测期可再生能源 补贴以 1 年为周期进行回收,即上年可再生能源补贴于次年收回。 16)假设各发电机组经济寿命年限后中核小金不再重新建设新的发电机 组,且相关资产拆除处置。 17)假设发电机组到期后各项资产按账面残值回收,本次评估未考虑基准 日到期末处置时点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价格变动。 (2)市场法假设 1)适当数量的可比公司与中核小金具有可比性,属于同一行业或者受相 同经济因素的影响。 31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可比公司与中核小金在价值影响因素方面相同或者相似。 3)可比公司与中核小金均能够按交易时公开披露的经营模式、业务架 构、资本结构持续经营。 4)可比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无影响价值判断的虚假陈述、 错误记载或重大遗漏。 5)评估机构仅基于公开披露的可比公司相关信息选择对比维度及指标, 不考虑其他非公开事项对中核小金价值的影响。 3、评估方法的选取 中核小金是一家从事太阳能光伏发电的企业,其收入主要是供电收入。在 进行市场法评估时,虽然评估机构对中核小金与可比交易案例进行充分必要的 调整,但是仍然可能存在评估机构未考虑到的或者无法量化的可比交易案例独 有的因素,而存在评估结果与实际企业价值有较大偏差的风险。中核小金目前 经营稳定,在现有产业政策不发生较大变化的前提下,未来收益及风险可以可 靠计量,收益法相比市场法能更好的反映企业市场价值。因此相对而言,收益 法评估结果较为可靠,因此本次评估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4、本次评估引用其他评估机构报告内容的相关情况 中核小金评估不存在引用其他评估机构报告的情形。 5、估值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中核小金评估不存在估值特殊处理,也不存在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的事 项。 6、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结果的影 响 本次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不存在对中核小金评估结果有重要影 响的事项。 31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7、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 (1)收益年限的确定 中核小金主要经营业务为光伏发电。评估基准日中核小金经营正常,光伏 发电机组主要设备的经济寿命一般为 25 年,本次评估综合考虑光伏发电机组 资产的经济寿命年限及并网日期,以评估基准日至光伏发电机组寿命年限的综 合剩余年限来确定其收益期。即中核小金收益期为有限年期,收益期为评估基 准日至 2041 年 9 月 23 日。 (2)未来收益的确定 1)主营业务收入预测 售电收入=售电量×(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补贴电价)+考核/补偿电 费。其中售电量=装机容量×年发电利用小时×衰减后发电效率×(1-综合电 损率)。 ①售电量预测 a.装机容量 截至评估基准日,中核小金 50 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装机容量为目前各 机组运行正常,无关停、投建新机组规划,故未来预测期采用的机组平均容量 为 50MW。 b.年发电利用小时 本次根据历史年度的发电利用小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中核小金 50 兆瓦 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未来预测期发电利用小时数为 1,671.44 小时。 c.衰减后发电效率 根据行业惯例及光伏组件说明书、可研报告综合分析,光伏发电项目运营 首年衰减后发电效率取 97.50%,以后每年递减 0.63%。 ②电价预测 31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a.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 本次按照历史平均综合电价减去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作为未来中核小金标 杆上网电价。未来预测标杆上网电价为 0.3029 元(不含税)。 b.补贴电价 根据收到国家电网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的结算单,预测未来补贴电价为 0.4857 元(不含税)。 ③考核/补偿电费 由于预测期考核标准变化不大,本次对考核/补偿电费参考报告期考核结 果进行预测。 ④售电收入预测 售电收入=售电量×(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补贴电价)+ 考核/补偿电 费 2)营业成本预测 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人工成本、主要固定成本(折旧薪酬)、主要运营成 本(动能费、日常维修费、委托运维费)以及其他费用开支。 各项营业成本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致,请参见本章之“三、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绍”之“1、红原环聚收益法 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3)税金及附加预测 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使 用税和印花税以及其他税费。 各项税金及附加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致,请参见本章之 “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绍”之“1、红原环聚 收益法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31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4)期间费用的预测 各项期间费用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致,请参见本章之“三、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绍”之“1、红原环聚收益法 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5)所得税费用预测 本次中核小金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至 2030 年。 6)折旧摊销预测 中核小金需要计提折旧的资产为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构)筑物、 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设备。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本次评估, 按照企业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以基准日经基准日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预计使用期、加权折旧率等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折旧额。 中核小金需要计提摊销的资产为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租赁 土地使用权、融资手续费等。本次评估,按照企业执行的摊销政策估算未来经 营期的摊销额。 7)追加资本预测 假设中核小金不再对现有的经营能力进行资本性投资,未来经营期内的追 加资本主要为持续经营所需的基准日现有资产的更新和营运资金增加额。追加 资本为:追加资本=资产更新+营运资金增加额+资本性支出。 8)资产更新投资估算 由于中核小金收益期为有限年,为维持主要发电设备正常运行的运维费用 已在营业成本中考虑,因此资产更新中不再重复考虑资产更新。 9)营运资金增加额估算 营运资金增加额为: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其中 营运资金=最低现金保有量+扣除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应收款项+存货-应付款项+ 31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金额-待抵扣增值税回流。 对于最低现金保有量+扣除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应收款项+存货-应付款项, 由于其均为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且与收入关联性较大,本次参照历史期上述金 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对未来收益期进行预测。 10)资产回收 资产回收包括待抵扣进项税回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回收以及营运资 本的回收。对于待抵扣进项税回流的预测,依据评估基准日企业账面待抵扣进 项税额,结合预测期经营情况进行预测;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回收按照期末 残值进行预测。 11)可再生能源补贴现金流的资金占用 对可再生能源补贴现金流的资金占用的预测方法与红原环聚预测方法一 致,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八)收益法评估方法介 绍”之“1、红原环聚收益法评估情况”之“(3)未来收益的确定”。 12)净现金流量预测 本次评估预测时不考虑不确定的营业外收支、补贴收入以及其它非经常性 经营等所产生的损益。未来经营期内净现金流量的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营业收入 6,268.88 6,229.66 6,190.68 6,151.96 6,113.47 6,075.23 6,037.23 5,999.46 营业成本 1,769.54 1,770.62 1,771.73 1,781.64 1,783.23 1,783.05 1,782.87 1,782.68 税金及附加 82.87 82.34 81.82 81.31 80.79 80.28 79.78 40.70 管理费用 0.94 0.94 0.94 0.94 0.94 0.94 0.94 0.94 财务费用 1,164.45 1,011.05 857.68 695.54 541.79 388.05 234.31 80.58 营业利润 3,251.08 3,364.70 3,478.51 3,592.52 3,706.72 3,822.91 3,939.33 4,094.57 营业外收入 - - -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 - - 利润总额 3,251.08 3,364.7 3,478.51 3,592.52 3,706.72 3,939.33 4,094.57 3,822.91 0 31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名称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所得税 487.66 504.70 521.78 538.88 556.01 573.44 590.90 614.19 净利润 2,763.42 2,859.99 2,956.74 3,053.64 3,150.71 3,249.47 3,348.43 3,480.39 折旧摊销等 1,633.81 1,633.81 1,633.81 1,635.17 1,635.44 1,635.44 1,635.44 1,635.44 折旧 1,528.46 1,528.46 1,528.46 1,528.46 1,528.46 1,528.46 1,528.46 1,528.46 摊销 105.36 105.36 105.36 106.71 106.99 106.99 106.99 106.99 扣税后利息 (未包含融租 981.11 850.30 719.48 588.67 457.85 327.04 196.22 65.41 租赁财务利 息) 追加资本 322.08 -2,803.04 -4,269.85 225.99 63.18 63.36 63.53 63.71 营运资金增加 230.53 -2,894.59 -4,361.40 -28.55 -28.37 -28.20 -28.02 -27.84 额 资产更新 - - - - - - - - 资本性支出 91.55 91.55 91.55 254.54 91.55 91.55 91.55 91.55 资产回收 - - - - - - - - 待抵扣进项税 - - - - - - - - 回流 固定资产及无 - - - - - - - - 形资产等回收 营运资本回收 - - - - - - - - 净现金流量 5,056.26 8,147.15 9,579.88 5,051.49 5,180.83 5,148.59 5,116.57 5,117.53 (续上表) 项目名称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营业收入 5,961.94 5,924.65 5,887.60 4,777.76 2,260.00 2,246.04 2,232.16 2,218.37 营业成本 1,782.48 1,782.27 1,782.05 1,781.20 1,779.51 1,784.10 1,784.10 1,784.09 税金及附加 78.77 78.27 77.78 62.96 29.35 29.17 28.98 28.80 管理费用 0.94 0.94 0.94 0.94 0.94 0.94 0.94 0.94 财务费用 3.80 3.99 4.19 4.39 4.61 0.00 0.00 0.00 营业利润 4,095.95 4,059.18 4,022.64 2,928.27 445.59 431.82 418.14 404.54 营业外收入 - - -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 - - 利润总额 4,095.95 4,059.18 4,022.64 2,928.27 445.59 431.82 418.14 404.54 所得税 614.39 1,014.79 1,005.66 732.07 111.40 107.96 104.53 101.14 净利润 3,481.56 3,044.38 3,016.98 2,196.20 334.20 323.87 313.60 303.41 折旧摊销等 1,635.44 1,635.44 1,635.44 1,635.44 1,635.44 1,636.94 1,637.24 1,637.24 31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名称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折旧 1,528.46 1,528.46 1,528.46 1,528.46 1,528.46 1,528.46 1,528.46 1,528.46 摊销 106.99 106.99 106.99 106.99 106.99 108.48 108.78 108.78 扣税后利息 (未包含融租 - - - - - - - - 租赁财务利 息) 追加资本 63.89 64.06 64.23 -1,148.10 -2,739.15 226.93 90.06 90.07 营运资金增加 -27.67 -27.49 -27.32 -1,239.66 -2,830.70 -1.50 -1.49 -1.48 额 资产更新 - - - - - - - - 资本性支出 91.55 91.55 91.55 91.55 91.55 228.44 91.55 91.55 资产回收 - - - - - - - - 待抵扣进项税 - - - - - - - - 回流 固定资产及无 - - - - - - - - 形资产等回收 营运资本回收 - - - - - - - - 净现金流量 5,053.11 4,615.77 4,588.19 4,979.75 4,708.79 1,733.87 1,860.78 1,850.57 (续上表) 2041 年 1 月 1 日- 项目名称 2038 年 2039 年 2040 年 2041 年 9 月 23 日 营业收入 2,204.67 2,191.05 2,177.52 1,588.84 营业成本 1,784.08 1,784.07 1,784.06 1,300.17 税金及附加 28.62 28.43 28.25 20.62 管理费用 0.94 0.94 0.94 0.94 财务费用 326.70 326.70 326.70 238.09 营业利润 64.33 50.90 37.56 29.01 营业外收入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利润总额 64.33 50.90 37.56 29.01 所得税 16.08 12.73 9.39 7.25 净利润 48.25 38.18 28.17 21.76 折旧摊销等 1,637.24 1,637.24 1,637.24 1,193.16 折旧 1,528.46 1,528.46 1,528.46 1,113.89 摊销 108.78 108.78 108.78 79.27 扣税后利息(未包含 245.02 245.02 245.02 178.57 32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41 年 1 月 1 日- 项目名称 2038 年 2039 年 2040 年 2041 年 9 月 23 日 融租租赁财务利息) 追加资本 90.08 90.09 90.10 -3.42 营运资金增加额 -1.48 -1.47 -1.46 -63.38 资产更新 - - - - 资本性支出 91.55 91.55 91.55 59.96 资产回收 - - - 169.08 待抵扣进项税回流 - - - - 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 - 2.67 等回收 营运资本回收 - - - 166.41 净现金流量 1,840.43 1,830.35 1,820.33 1,565.98 (3)折现率的确定 1)无风险收益率 中核小金的收益期限为 19.73 年,考虑国债剩余到期年限与企业现金流时 间期限的匹配性,则本次评估选择 10 年期国债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即 rf =2.78%。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CCDC)提供的国债收益率情况请参见本 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六)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 率的确定”之“(1)无风险利率”。 2)市场风险溢价 经确认的市场风险溢价为 7.68%。测算过程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 评估情况”之“(六)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率的确定”之“(2) 市场风险溢价”。 3)贝塔系数的确定 贝塔系数的确定方法请参见本章之“三、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六) 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之“8、折现率的确定”之“(3)贝塔系数”。 4)权益资本成本 32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在确定折现率时需考虑评估对象与上市公司在公司规模、企业发展阶段、 核心竞争力、对大客户和关键供应商的依赖、企业融资能力及融资成本、盈利 预测的稳健程度等方面的差异,确定特定风险系数。在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 对企业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特性风险系数ε =0.5%;最终由 式(9)得到中核小金的权益资本成本 re。 5)债权期望报酬率 债权期望报酬率是企业债务融资的资本成本,本次评估中采用的资本结构 是企业自身的资本结构,以企业通过每年还款的实际综合利率确定每年的债权 期望报酬率 rd。 6)折现率 r(WACC) 将上述各值分别代入公式(6)即得到折现率 r(WACC)。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权益比 0.4745 0.5130 0.5583 0.6124 0.6781 0.7596 0.8634 1.0000 债务比 0.5255 0.4870 0.4417 0.3876 0.3219 0.2404 0.1366 0.0000 权益成本 12.78% 12.12% 11.46% 10.80% 10.14% 9.49% 8.83% 8.17% WACC 8.12% 8.11% 8.10% 8.09% 8.08% 8.07% 8.08% 8.17% (续上表) 项目名称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权益比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债务比 - - - - - - - - 权益成本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WACC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8.17% (续上表) 2041 年 1 月 1 日- 项目名称 2038 年 2039 年 2040 年 2041 年 9 月 23 日 权益比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债务比 - - - - 权益成本 8.17% 8.17% 8.17% 8.17% WACC 8.17% 8.17% 8.17% 8.17% 32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4)经营性资产评估值的确定 将得到的预期净现金流量代入公式(3),得到中核小金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为 50,923.41 万元。 (5)非经营性或溢余资产(负债)评估值的确定 中核小金基准日账面存在部分资产(负债)的价值在本次估算的净现金流 量中未予考虑,属本次评估所估算现金流之外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 债)。本次评估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对该等资产(负债)价值进行单独估 算,得到中核小金基准日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价值为- 14,043.9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非经营性(溢余)资产及负债 -14,043.98 其他应收往来款 2,436.01 2,436.01 其他应付往来款 7,726.54 7,726.54 应付利息 60.09 60.09 中核小金 应付股利 8,344.48 8,344.48 应付工程款 348.89 348.89 长期应收融资押金 - - 付息债务 -21,600.00 外部金融机构借款 21,600.00 21,600.00 (6)收益法评估结果 将所得到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P=50,923.41 万元,基准日存在的其它溢余性 或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C=-14,043.98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 I=9,740.82 万元,把 以上数值代入公式(2),得到企业价值 B=46,620.25 万元。 中核小金在基准日付息债务的价值 D=21,600.00 万元,得到股权权益价值 E=B-D=25,020.25 万元。 8、市场法评估具体情况 32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选取可比公司 1)选取可比公司 本次评估选取交易案例的标准如下:①公司类型一致,同属光伏发电行 业,经营业务相同;②时间跨度趋近,在本次评估基准日前 2 年内发生的交易 案例,且交易已完成;③数据披露完善,可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到交易案例的具 体交易信息及收益法现金流及相关参数。 根据以上标准,评估机构通过公开信息查询搜集了 6 个交易案例作为可比 公司。案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简称 首次披露日 交易股比 交易价格 交易进度 评估基准日 对价方式 1 张家口亿泰 2021/7/23 100.00% 22,334.00 完成 2021/4/30 现金 2 怀来亿鑫 2021/7/23 100.00% 18,960.00 完成 2021/4/30 现金 3 宣化正亿 2021/7/23 100.00% 12,860.00 完成 2021/5/1 现金 4 张家口正利 2021/7/23 100.00% 7,446.00 完成 2021/5/2 现金 5 亿源新能源 2021/7/23 100.00% 16,000.00 完成 2021/4/30 现金 6 神木顺利 2021/3/11 100.00% 4,700.00 完成 2020/9/30 现金 2)可比公司基本情况 ①张家口下花园亿泰生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口亿泰”) a.公司简介 张家口亿泰成立于 2015 年,主营业务为光伏发电,运营下花园红崖沟光 伏电站项目,实际装机容量 80.88MW,2017 年底并网发电。 b.交易简述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转让所持项目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其控股子公 司张家口京张迎宾廊道生态能源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张家口亿泰 100%股权、 怀来亿鑫 100%股权、宣化正亿 100%股权和张家口正利 100%股权转让给国家 32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或其指定主体;审议通过《关于转让项目公司股权 的议案》,同意将其持有的张家口亿源 100%股权转让给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 力有限公司或其指定主体。 c.评估情况 根据《张家口京张迎宾廊道生态能源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张家口下 花园亿泰生态能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大正评报 字(2021)第 233A 号),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张家口亿泰股 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22,400.00 万元。 d.财务状况 张家口亿泰财务状况摘要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4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72,369.15 71,895.11 72,428.78 总负债 51,024.86 38,282.87 41,984.53 归母净资产 21,344.29 30,444.25 30,444.25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2,505.46 9,008.99 8,594.17 利润总额 593.33 4,985.74 归母净利润 519.16 2,649.40 4,719.81 截至其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4 月 30 日,张家口亿泰应收账款账面值为 15,776.96 万元;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账面值为 1,952.67 万元。 ②怀来县亿鑫生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怀来亿鑫”) a.公司简介 怀来亿鑫成立于 2015 年,主营业务为光伏发电,运营正利甘泉庄光伏电 站项目,实际装机容量 70.61MW,2017 年底并网发电。 b.交易简述 32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请参见本节之“①张家口亿泰”之“b.交易简述”。 c.评估情况 根据《张家口京张迎宾廊道生态能源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怀来县亿 鑫生态能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大正评报字 (2021)第 234A 号),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怀来亿鑫股东全 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19,000.00 万元。 d.财务状况 怀来亿鑫财务状况摘要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4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58,656.41 58,470.83 57,985.04 总负债 41,801.55 33,634.54 35,329.81 归母净资产 16,854.87 24,836.29 22,655.23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2,127.02 7,501.69 6,830.02 利润总额 398.98 4,456.96 归母净利润 349.11 1,823.51 4,265.47 截至其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4 月 30 日,怀来亿鑫应收账款账面值为 11,715.92 万元;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账面值为 2,298.30 万元。 ③张家口宣化区正亿生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化正亿”) a.公司简介 宣化区正亿成立于 2015 年,主营业务为光伏发电,运营张家口市京张迎 宾 廊 道 生 态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 宣 化 区 ) 60MW 工 程 项 目 , 实 际 装 机 容 量 60.02MW,2017 年底并网发电。 b.交易简述 请参见本节之“①张家口亿泰”之“b.交易简述”。 32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c.评估情况 根据《张家口京张迎宾廊道生态能源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张家口宣 化区正亿生态能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大正评报 字(2021)第 238A 号),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宣化正亿股东 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12,900.00 万元。 d.财务状况 宣化正亿财务状况摘要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4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55,282.84 55,131.82 55,395.21 总负债 36,950.19 31,882.79 34,219.42 归母净资产 18,332.65 23,249.03 21,175.79 项目 2021 年 1-4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1,882.81 6,452.93 5,768.70 营业成本 905.14 1,740.70 2,937.19 归母净利润 368.48 1,740.70 1,214.30 截至其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4 月 30 日,宣化正亿应收账款账面值为 11,055.08 万元;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账面值为 278.58 万元。 ④张家口正利生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口正利”) a.公司简介 张家口正利成立于 2015 年,主营业务为光伏发电,运营张家口市京张迎 宾 廊 道 生 态 光 伏 发 电 项 目 ( 宣 化 县 ) 30MW 工 程 项 目 , 实 际 装 机 容 量 29.57MW,2017 年底并网发电。 b.交易简述 请参见本节之“①张家口亿泰”之“b.交易简述”。 c.评估情况 32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根据《张家口京张迎宾廊道生态能源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怀来县亿 鑫生态能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大正评报字 (2021)第 237A 号),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张家口正利股东 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7,500.00 万元。 d.财务状况 张家口正利财务状况摘要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4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8,829.60 28,669.64 27,827.57 总负债 17,239.41 15,520.00 15,604.31 归母净资产 11,590.19 13,149.64 12,223.26 项目 2021 年 1-4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897.79 3,490.96 3,249.20 营业成本 594.84 1,802.59 1,148.99 归母净利润 7.01 783.26 1,148.60 截至其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4 月 30 日,张家口正利应收账款账面值为 5,196.87 万元;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账面值为 1,391.05 万元。 ⑤张家口亿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源新能源”) a.公司简介 亿源新能源成立于 2015 年,主营业务为光伏发电,运营张北县亿源德胜 50MW 光伏+产业精准扶贫项目,实际装机容量 50.95MW,2017 年底并网发 电。 b.交易简述 请参见本节之“①张家口亿泰”之“b.交易简述”。 c.评估情况 根据《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张家口亿源新能源开发有 32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大正评报字(2021)第 236A 号),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张家口亿泰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 为 16,600.00 万元。 d.财务状况 亿源新能源财务状况摘要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4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47,690.23 47,328.02 44,219.90 总负债 35,517.00 23,291.79 24,225.91 归母净资产 12,173.23 24,036.23 19,993.99 项目 2021 年 1-4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1,884.41 7,832.07 8,468.43 营业成本 853.82 2,710.29 2,652.07 归母净利润 441.02 3,370.67 4,281.76 截至其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4 月 30 日,亿源新能源应收账款账面值为 12,224.90 万元;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账面值为 24.30 万元。 ⑥神木顺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木顺利”) a.公司简介 神木顺利成立于 2015 年,主营业务为光伏发电,运营榆林市神木县水洞 村 40MW 光伏电站项目,实际装机容量 43.93MW,2016 年 7 月全部并网发 电。 b.交易简述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神木顺利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 将持有的神木顺利 100%股权转让给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威宁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陕西金元新能源有限公司。 32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c.评估情况 根据《陕西金元新能源有限公司拟收购神木顺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 权涉及的神木顺利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大 正评报字(2020)第 254A 号),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神木顺 利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4,700.00 万元。 d.财务状况 神木顺利财务状况摘要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1,532.76 29,865.67 29,593.29 总负债 26,625.91 25,773.88 2,617.05 归母净资产 4,906.85 4,091.79 2,617.05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2,730.34 3,282.84 6,703.66 利润总额 438.57 1,469.31 2,669.93 归母净利润 315.06 1,596.30 2,669.00 截至其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神木顺利应收账款账面值为 7,914.93 万元;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账面值为 1,738.09 万元。 (2)建立比较基准 1)可比 EV ①计算可比公司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EV 根据可比公司股东权益的交易价格,结合付息债务价值、非经营资产(负 债)价值,计算可比公司的经营性资产价值。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股权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付息债务价值 EV 公司简称 ① ② ③ ④=①-②+③ 张家口亿泰 22,334.00 -7,807.91 39,012.94 69,154.85 33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股权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付息债务价值 EV 公司简称 ① ② ③ ④=①-②+③ 怀来亿鑫 18,960.00 -6,241.05 33,183.46 58,384.51 宣化正亿 12,900.00 -12,143.54 24,833.78 49,904.98 张家口正利 7,500.00 -626.49 14,522.95 22,658.32 亿源新能源 16,600.00 -5,116.43 22,124.34 43,852.99 神木顺利 4,700.00 -25,819.41 - 30,519.41 ②将可比公司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EV 调整为可比 EV a.待抵扣进项税的调整。结合收益法评估模型中的待抵扣进项税回流情况 折现为现值后进行调整。 b.应收账款的调整。由于非补贴部分的应收账款规模较小,且可比案例的 应收账款难以区分补贴和非补贴部分,因此本次直接对应收账款进行调整。根 据目前的新能源补贴政策趋势和收益法假设,此次按照 2 年的回款期限进行预 测,本次将应收账款按照对应的回款情况折现为现值后进行调整。其中,折现 率根据可比案例折现期、预期现金流现值,将预测期内每期不同的折现率,折 算为固定折现率。 c.续建成本的调整。交易案例预测期均无续建成本,因此不需调整。 d.所得税政策的调整。鉴于所得税率和具体的优惠政策不同,对企业的价 值影响也不相同,故本次市场法评估将所得税政策带来的优惠金额作为企业价 值的调整项。根据税收优惠具体政策,计算收益法模型中每年因税收政策带来 的税收节约金额,折现为现值后进行调整。 根据以上步骤,得出可比 EV,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 待抵扣进项 续建成本现 所得税优 EV 可比 EV 现值 税现值 值 惠现值 公司简称 ⑨=④-⑤-⑥+ ④ ⑤ ⑥ ⑦ ⑧ ⑦-⑧ 张家口亿泰 69,154.85 13,386.85 1,809.35 1,311.12 836.61 54,433.17 怀来亿鑫 58,384.51 9,953.40 2,074.19 1,022.95 786.53 46,593.34 33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应收账款 待抵扣进项 续建成本现 所得税优 EV 可比 EV 现值 税现值 值 惠现值 公司简称 ⑨=④-⑤-⑥+ ④ ⑤ ⑥ ⑦ ⑧ ⑦-⑧ 宣化正亿 49,837.32 9,376.37 2,417.12 3,168.13 575.25 40,636.70 张家口正利 22,595.44 4,365.17 1,206.69 2,457.25 247.68 19,233.15 亿源新能源 43,840.77 10,404.80 248.77 1,801.46 575.15 34,413.52 神木顺利 30,519.41 6,679.53 1,461.94 13.96 444.96 21,946.94 2)可比 EBITDA ①计算可比公司收益期内各期 EBITDA EBITDA=当期营业收入-当期营业成本-当期税金及附加-当期销售费用-当 期管理费用-当期研发费用+当期其他收益+当期折旧摊销。 ②计算可比公司的 EBITDA 现值 将 各 期 EBITDA 与 收 益 法 中 对 应 的 各 期 折 现 系 数 相 乘 求 和 , 得 到 EBITDA 现值。 ③计算可比 EBITDA 根 据 EBITDA 现值、折现率、折现期求解年金,得到年金化的可比 EBITDA。 3)价值比率 将可比 EV 除以可比 EBITDA,得到可比公司价值比率,计算结果如下: 可比 EV 可比 EBITDA EV/EBITDA 公司简称 ⑨ ⑩ =⑨/⑩ 张家口亿泰 54,433.17 6,994.00 7.78 怀来亿鑫 46,593.34 6,049.72 7.7 宣化正亿 40,636.70 5,094.10 7.98 张家口正利 19,233.15 2,580.86 7.45 亿源新能源 34,413.52 4,683.12 7.35 神木顺利 21,946.94 3,173.85 6.91 33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3)差异调整 由于可比公司和中核小金并网时间不同,在基准日时的尚可经营年限不 同,导致 EV 对应的折现期不同,因此需对其进行差异调整。本次根据折现期 n 和折现率 i 计算年金现值系数来量化上述差异。具体公式如下: 将中核小金的年金现值系数分别除以可比公司的年金现值系数,得到各可 比公司的差异调整系数。 将以上步骤中测算的可比公司的价值比率、差异调整系数和中核小金 EBITDA 代入公式(15),即可计算出比准 EV。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企业生命周期 EV/ 调整后 尚可经 折现率 年金现值 差异系数 公司简称 EBITDA 差异系数 EV/EBTIDA 营年限 (年化) 系数 h=f/g X h=g×X 中核小金 19.73 8.11% 9.68 张家口亿泰 7.78 21.5 8.56% 9.68 0.9999 0.9999 7.78 怀来亿鑫 7.7 21.5 8.49% 9.73 0.9948 0.9948 7.66 宣化正亿 7.98 21.5 8.58% 9.67 1.0017 1.0017 7.99 张家口正利 7.45 21.5 9.11% 9.29 1.0421 1.0421 7.76 亿源新能源 7.35 21.17 8.39% 9.75 0.9931 0.9931 7.30 神木顺利 6.91 20.75 8.86% 9.35 1.0355 1.0355 7.16 平均值 7.53 - - - - - 7.61 (4)计算评估价值 1)下属光伏电站经营性资产价值 根据上表,计算可比公司比准 EV 的算数平均值为 7.61,以此确定中核小 金的比准 EV 为 39,220.95 万元(由可比调整后的 EBITDA 乘以比准 EV 的算 数平均值),具体 EBITDA 的预测情况参见本节之“(三)中核小金评估情 况”之“收益法评估具体情况”,中核小金可比 EBITDA 情况如下: 33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年度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EBITDA 5,225.76 5,138.03 5,097.40 5,056.94 5,016.63 4,980.09 年度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EBITDA 4,943.79 4,941.40 4,871.97 4,836.43 4,801.14 4,742.80 年度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2038 年 2039 年 EBITDA 4,708.00 4,673.45 1,802.50 1,788.29 1,774.17 1,760.16 中核小金 年度 2040 年 2041/9/23 EBITDA 1,746.24 1,732.42 尚可经营年限 19.73 年化折现率 8.11% 可比 EBITDA 5,178.36 截至评估基准日,中核小金应收账款账面值 11,608.28 万元,按可再生能 源补贴回收期 2 年回收,折现率(年化)8.11%,测算得到应收账款现值 AR 为 10,326.92 万元;中核小金账面可扣进项税 0 万元,按照可抵扣进项税回流 时间进行折现,即 VAT 为待抵扣进项税 0 万元;未来续建按照未来预测资本 性支出折现所得,即 EX 为续建成本现值 1,091.66 万元;经测算,中核小金因 享受西部大开发 15%税收优惠政策而实现的税收优惠金额现值为所得税优惠 现值 TS 为 2,359.86 万元。 根据公式(14),得到 EV=比准 EV+AR+VAT-EX+TS=50,807.22 万元 2)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将中核小金 EV 和本节收益法评估说明中已测算的 C、I、D 带入公式 (13),计算中核小金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即 E=EV+C+I-D=24,900.00 万元。 六、董事会对标的资产评估公允性及合理性的分析 (一)董事会对本次标的资产评估事项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详细核查了有关评估事项后,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 33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等事项 发表如下意见: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聘请的评估机构中联评估符合《证券法》规定,评估机 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本次交易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 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充分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中联评估出具的上述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能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执行,遵守了市场通行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 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在评估过程中根据评估目的及标的资产实际特点,中联评估按照国家有关 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 评估程序,运用了符合评估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 确。评估方法选用适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备相关性。 4、本次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以上述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具有公允性、合 理性,交易定价客观反映了其股权的市场价值,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符 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所聘用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 前提合理、评估方法选取适当且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定价公允。 (二)报告期及未来财务预测相关情况 本次评估对标的资产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并采用收益法评 估结果。标的公司未来各项财务数据的预测均以历史财务数据为基础,结合其 所处行业地位、所处行业的现状与发展趋势、行业竞争情况、业务发展情况等 33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得出测算结果。标的公司未来财务预测具有合理性。 (三)标的资产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税收优惠等 方面的变化趋势及应对措施及其对评估的影响 标的公司在经营中所涉及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 管理体系、技术、税收优惠等预计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上市公司在本次交 易完成后,将与标的公司在企业文化、治理结构、管理制度、业务经营、人员 安排等方面实施多项整合计划,以保证标的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上 市公司将利用自身的资本平台优势、品牌优势以及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方面 的优势,加强标的公司的规范经营和业务发展,不断提升标的公司综合竞争力 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评估是基于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等相关政策并基于现有 市场情况对未来的合理预测,未考虑今后市场发生目前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和 波动。未来宏观环境及行业、技术的正常发展变化,不会影响本次标的资产评 估值的准确性。 (四)敏感性分析 结合标的公司的经营特点及本次评估方法,选取电价、折现率两个指标对 标的资产本次评估值进行敏感性分析如下: 1、电价对标的资产评估值的敏感性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电价变动 +0.01 元/kwh -0.01 元/kwh 评估值 193,700 183,400 晟天新能源 51.6%股权 较基准评估值变化率 2.70% -2.76% 由上表可知,电价与评估值存在正相关变动关系,假设除电价变动以外, 其他条件不变,则电价增加 0.01 元/kwh,标的资产评估值将增加 2.76%;电 价减少 0.01 元/kwh,标的资产评估值将减少 2.70%。 2、折现率对标的资产评估值的敏感性分析 33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折现率变动 -0.5% +0.5% 评估值 193,700 183,800 晟天新能源 51.6%股权 较基准评估值变化率 2.70% -2.55% 由上表可知,折现率与评估值存在负相关变动关系,假设除折现率变动以 外,其他条件不变,则折现率增加 0.5%,标的资产评估值将减少 2.55%;折 现率减少 0.5%,标的资产评估值将增加 2.70%。 (五)协同效应分析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轨道交通和桥梁功能部件两大业务,标的公司的主营业 务是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及运营,没有明显的协同效应。因此,出于谨慎性 考虑,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定价中未考虑协同效应。 (六)标的资产定价公允性分析 根据标的资产评估值和经审计数,本次标的资产市盈率、市净率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100%股权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 2021 年合并归母净 项目 市盈率 市净率 评估值 并归母所有者权益 利润 晟天新能源 188,600.00 178,158.70 9,734.36 19.37 1.06 注 1:市盈率=2021 年 12 月 31 日评估值/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市净率=2021 年 12 月 31 日评估值/2021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 本次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光伏发电业务。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与国内同行 业主要 A 股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及市净率指标比较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盈率 市净率 000591.SZ 太阳能 28.52 2.26 600821.SH 金开新能 35.90 2.98 601908.SH 京运通 26.74 2.05 可比公司中值 28.52 2.26 可比公司均值 30.38 2.43 33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盈率 市净率 晟天新能源 19.37 1.06 资料来源:Wind 资讯 注 1:可比公司统计口径选择国内主营业务为光伏发电业务的公司。 注 2: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2021 年 12 月 31 日收盘市值/2021 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可比上市 公司市净率=2021 年 12 月 31 日收盘市值/2021 年 12 月 31 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根据上表,A 股可比公司对应市盈率中值与均值分别为 28.52 和 30.38, 市净率中值与均值分别为 2.26 和 2.43。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市盈率、市净率 均低于可比公司的中值和均值。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值合理,符合上市公司 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 2、同行业可比交易估值水平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光伏发电业务,经查询近年的交易案例,A 股市场中光伏发电行业可比交易估值水平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票代码 上市公司 交易标的 评估基准日 市盈率 市净率 1 000591.SZ 桐君阁 太阳能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1.84 1.54 2 002580.SZ 圣阳股份 新能同心 2018 年 9 月 30 日 13.66 1.80 3 600821.SH 津劝业 国开新能源 2019 年 8 月 31 日 19.49 1.16 可比交易均值 18.33 1.50 可比交易中值 19.49 1.54 晟天新能源 19.37 1.06 注 1:可比交易的标的市盈率=评估值/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市净率=评估值/最近一期经审计归 母净资产。 本次标的资产市盈率低于可比交易市盈率均值及中值;标的资产市净率低 于可比交易市净率均值及中值。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值合理,符合上市公司 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及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及交易定价的 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33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机构。在评估过 程中,评估机构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与作为标的资产的晟天新能源 在过去、现时和可预期的将来均不存在直接利益关系,与交易对方及相关人员 没有任何利益关系和偏见,在本次评估中具备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评估假设综合考虑了标的资产所属行业的实际情况及相关资产实际运 营情况,且相关评估假设设定符合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遵循市场通用惯例或 准则,符合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 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和本次交易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 可比公司恰当、参照数据可靠;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四)本次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经过了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本次重组价格以经有权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值确定,资产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 33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六章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一、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2022 年 6 月 17 日,新筑股份(以下简称“甲方”)与四川发展(以下简称“乙 方”)共同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一)标的资产 双方同意,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乙方持有的晟天新能源 51.60%股权(对应认缴 及实缴注册资本 83,127.6 万元)。 (二)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双方同意,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中联资 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出具的、经备案的《四川发展(控股)有限 责任公司拟非公开协议转让所持有的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51.6%股权涉及的 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 字[2022]第 1462 号)中载明的评估值(评估基准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根据该资 产评估报告,晟天新能源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88,600.00 万元。双方在此确 认,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97,317.60 万元(大写:人民币玖亿柒仟叁佰壹拾柒万陆仟 元整,以下简称“交易价款”)。 (三)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交易价款将分步支付,具体如下:(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 日内,甲方以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交易价款的 51%,即人民币 49,631.98 万元(大写: 人民币肆亿玖仟陆佰叁拾壹万玖仟捌佰元整);(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12 个月内, 甲方以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剩余价款即交易价款的 49%,即人民币 47,685.62 万元(大 写:人民币肆亿柒仟陆佰捌拾伍万陆仟贰佰元整),并按照一年期 LPR 利率向乙方支 付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满 5 个工作日的次日起至剩余价款付款日期间的利息,甲方在 上述期间内一次或分次支付剩余价款时,应在该次支付款项时一并支付该次款项对应 的期间利息。 (四)本次交易的先决条件 34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自下列先决条件全部得到满足之日起方可实施:(1)新筑股份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2)晟天新能源其他股东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 有限公司、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书面确认放弃对标的资产的优先购买权并同意本次 交易;(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的主体批准同意 本次交易;(4)完成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审批或备案手续(如有)。 (五)标的资产的交割 5.1 双方同意,在甲方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后的 20 个工作日 内,双方应就本次交易完成晟天新能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乙方将标的资产转让至甲 方且甲方被工商登记为晟天新能源股东之日为标的资产交割日。 5.2 双方同意,为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工作,双方将密切合作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行 动。自标的资产交割日起,基于标的资产的一切权利义务和风险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六)过渡期安排 6.1 滚存利润分配 过渡期(为免疑义,过渡期系指自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不含当日)至 标的资产交割日(含当日)止)内,乙方不得通过晟天新能源的利润分配决议和/或对 晟天新能源实施利润分配。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晟天新能源的股东新筑股份享有。 6.2 过渡期损益 过渡期内,晟天新能源所产生的利润由甲方享有,亏损由乙方向甲方以现金方式 进行补偿。双方同意,过渡期损益的具体金额以双方认可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在交割日的会计报表进行专项审计确定。 6.3 其他限制 过渡期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就标的资产设置质押等任何第三方 权利,且应通过采取行使股东权利等一切有效的措施,保证晟天新能源在过渡期内不 进行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或增加重大债务之行为。 (七)债权债务和人员安排 7.1 双方在此确认,本次交易不涉及晟天新能源债权债务的转移。 34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7.2 双方在此确认,本次交易不涉及晟天新能源的人员安置事项。本次交易完成 后,晟天新能源现有员工仍然与所属各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并不因本次交易发生 劳动关系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八)陈述与保证 8.1 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8.1.1 甲方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有权签订并 履行本协议。 8.1.2 甲方签署、履行本协议并完成本次资产购买事项不会(i)导致违反其组织文 件的条款,(ii)抵触或导致违反、触犯其为一方当事人、对其有约束力或对其任何资 产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任何条款或规定,或者构成该等协议或文件项下的违 约,或(iii)导致违反任何适用法律。 8.1.3 甲方保证尽力自行及配合对方获得履行本协议所需的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审 批、核准、备案、登记、同意、许可文件及其他第三方的同意文件。 8.2 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8.2.1 乙方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有权签订并 履行本协议。 8.2.2 乙方签署、履行本协议并完成本次资产出售事项不会(i)导致违反其组织文 件的条款,(ii)抵触或导致违反、触犯其为一方当事人、对其有约束力或对其任何资 产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任何条款或规定,或者构成该等协议或文件项下的违 约,或(iii)导致违反任何适用法律。 8.2.3 乙方保证尽力自行及配合对方获得履行本协议所需的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审 批、核准、备案、登记、同意、许可文件及其他第三方的同意文件。 8.2.4 乙方合法拥有且有权转让标的资产,标的资产上不存在任何质押、抵押、查 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 8.2.5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乙方不得对标的资产进行再次转让、质押、抵押、托 管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权利负担或第三方权利,亦不得协商或/和签订与本次标的资产转 让相冲突、或包含禁止或限制标的资产转让条款的合同或备忘录等各种形式的法律文 34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件。 (九)费用承担 9.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双方应各自承担其就磋商、签署或履行本协议和本协议 所预期或相关的一切事宜所产生或有关的费用及支出。 9.2 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法定税费,双方应按照有关法律各自承担,相关 法律法规未规定承担方的,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承担方式或分摊。 (十)协议的生效、履行、变更和解除 10.1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成立,自本 协议第四条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0.2 本协议项下约定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方可视为本协议最终履行完 毕。 10.3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签署书面协议,该等书面协议应 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不可抗力 11.1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抗力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 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 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 灾、火灾、台风、地震、罢工、暴乱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以及国家法律、政策的 调整。 11.2 提出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 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提出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 成为不可能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1.3 任何一方由于受到本协议第 11.1 条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部分或全部 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将不构成违约,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 行期间应予中止。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 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持续三十天或以上并且致使协议任 何一方完全丧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能力,则任何一方有权决定终止本协议。 34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十二)违约责任 12.1 本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 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 诺,均构成其违约,应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2.2 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应当赔偿另一方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 不限于:另一方为本次交易而发生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券商费用、律师费用、差 旅费用、谈判费用等。 12.3 如因法律或政策限制、或因甲方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或有权政府部门未能 批准本次交易等原因,导致本次交易不能实施,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十三)保密 13.1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有关本协议的签署及其内容、本次交易相关事宜以及因 本协议所议事项而知悉的其他方未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均属保密信息,未经双方一致 同意,任何一方(包括其雇员及其为本次合作所聘请的中介机构及其项目成员)不得 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透露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关于本次交易进程的信息以及双方 为促成本次合作而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其他方提供、披露、制作的各种文件、信息和 材料),亦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协议目的以外的其他任何用途。但按照法律法规规 定向有关部门履行批准备案程序及根据监管部门、适用的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进行披 露,以及向双方聘请的中介机构及内部员工进行披露的除外。 13.2 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十四)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4.1 本协议的签订、效力、履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境内法律(为本 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 14.2 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争议发生后,双方应尽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如双方未能在争议发生后三十日内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任何一方有权提交成都市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五)其他 15.1 本协议任何一方对权利的放弃仅以书面形式作出方为有效。当事人未行使或 34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迟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救济不构成弃权;当事人部分行使权利或救济 亦不得阻碍其行使其他权利或救济,但本款所述事宜在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15.2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否则任何一方在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之前,不 得向第三方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利益或义务。 15.3 就本次交易的相关具体事项或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的方式进一步作出约定。 15.4 双方应当实施、采取,或在必要时保证其他任何公司、个人实施、采取一切 合理要求的行为、保证或其他措施,以使本协议约定的所有条款和条件能够得以生 效、成就和履行。 15.5 本协议一式拾份,双方各执叁份,其余报有关主管部门,每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二、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2022 年 6 月 17 日,新筑股份(以下简称“甲方”)与四川发展(以下简称“乙 方”)共同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一)业绩承诺期 双方同意,业绩承诺期为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连续三个会计年度。 如本次交易未能于 2022 年内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相应顺延。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指 乙方所持晟天新能源 51.60%股权过户至甲方名下的相关手续办理完毕。 (二)业绩承诺内容 乙方承诺,目标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经甲方指定的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应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0,570.00 万元、11,880.00 万元、 13,930.00 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 (三)业绩差额的确定 甲方将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公司在业 绩承诺期内各期实际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34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后)(以下简称“实际净利润”)进行审计并在当年度审计报告中单独披露,并对业绩 承诺期内各期的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异情况进行补偿测算及出具《专项 审核意见》。该等《专项审核意见》应当与甲方当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同时出具。 (四)补偿义务实施方案 4.1 如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截至各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 累积承诺净利润,则乙方应进行补偿。乙方当期业绩承诺应补偿金额=(目标公司截至 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目标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业绩承诺期内 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价款-乙方累积已补偿金额(如有)。当期业绩 承诺应补偿金额应根据《专项审核意见》进行结算。 4.2 如根据本协议第 4.1 条公式计算的当期业绩承诺应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 0 时, 则按 0 取值,即乙方无需向甲方作出现金补偿,但乙方已经补偿的现金不冲回。 (五)减值测试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 4 个月内,甲方将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 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期最后一年度末(以下简称“期末”)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 试,并出具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减值测试报告》”)。根据《减值测试报告》,若期末 减值额>乙方业绩承诺累积已补偿金额,则乙方需另行补偿甲方,减值测试应补偿金 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乙方业绩承诺累积已补偿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为标的 资产交易价款减去标的资产期末评估值并扣除业绩承诺期内目标公司股东增资、减 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为免疑义,乙方按照本协议应承担的减值测试应补偿金额与乙方业绩承诺应补偿 金额的总额(限于本金金额,不包括因乙方违约而需承担的延迟利息或违约金)不超 过乙方按照《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获得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款。 (六)补偿方式 乙方应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需要履行补偿义务时,应在收 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15 个工作日内履行现金补偿义务。 (七)延迟补偿责任 乙方保证,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款将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 34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诺,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相关期限履行现金补偿义务,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 责任。 (八)陈述与保证 8.1 甲方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是一家依 照中国法律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均有权签订并履行本协议。 8.2 甲方和乙方签署、履行本协议并完成本次资产购买事项不会(i)导致违反其 组织文件的条款,(ii)抵触或导致违反、触犯其为一方当事人、对其有约束力或对其 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任何条款或规定,或者构成该等协议或文件项 下的违约,或(iii)导致违反任何适用法律。 8.3 甲方和乙方保证尽力自行及配合对方获得履行本协议所需的政府有关主管部门 的审批、核准、备案、登记、同意、许可文件及其他第三方的同意文件。 (九)协议的生效、履行、变更和解除 9.1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成立,自《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为《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附属 协议,本协议没有约定的,适用《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有关约定。如《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协议》被解除或被认定为无效,本协议亦应解除或失效。如《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与本协议相关的内容作出修订,本协议亦应相应作出修订。 9.2 本协议项下约定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方可视为本协议最终履行完 毕。 9.3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签署书面协议,该等书面协议应作 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不可抗力 10.1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抗力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 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 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 灾、火灾、台风、地震、罢工、暴乱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以及国家法律、政策的 调整。 34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0.2 提出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 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提出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 成为不可能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0.3 任何一方由于受到本协议第 10.1 条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部分或全部 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将不构成违约,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 行期间应予中止。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 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持续三十天或以上并且致使协议任 何一方完全丧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能力,则任何一方有权决定终止本协议。 (十一)违约责任 11.1 本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 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 陈述、保证或承诺,均构成其违约,应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1.2 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应当赔偿另一方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 不限于:另一方为本次交易而发生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券商费用、律师费用、差 旅费用、谈判费用等。 11.3 如因法律或政策限制、或因甲方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或有权政府部门未能 批准本次交易等原因,导致本次交易不能实施,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十二)保密 12.1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有关本协议的签署及其内容、本次交易相关事宜以及因 本协议所议事项而知悉的其他方未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均属保密信息,未经双方一致 同意,任何一方(包括其雇员及其为本次合作所聘请的中介机构及其项目成员)不得 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透露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关于本次交易进程的信息以及双方 为促成本次合作而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其他方提供、披露、制作的各种文件、信息和 材料),亦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协议目的以外的其他任何用途。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 向有关部门履行批准备案程序及根据监管部门、适用的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进行披 露,以及向双方聘请的中介机构及内部员工进行披露的除外。 12.2 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34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十三)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3.1 本协议的签订、效力、履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境内法律(为本 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 13.2 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争议发生后,双方应尽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如双方未能在争议发生后三十日内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任何一方有权提交成都市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其他 14.1 本协议任何一方对权利的放弃仅以书面形式作出方为有效。当事人未行使或 迟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救济不构成弃权;当事人部分行使权利或救济 亦不得阻碍其行使其他权利或救济,但本款所述事宜在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14.2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否则任何一方在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之前,不 得向第三方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利益或义务。 14.3 就本次交易的相关具体事项或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的方式进一步作出约定。 14.4 双方应当实施、采取,或在必要时保证其他任何公司、个人实施、采取一切 合理要求的行为、保证或其他措施,以使本协议约定的所有条款和条件能够得以生 效、成就和履行。 14.5 本协议一式拾份,双方各执叁份,其余报有关主管部门,每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34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七章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 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晟天新能源主要通过下属项目公司从事光伏电站的开发、建 设及运营。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晟天新能源所属行业为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之“D44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根 据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晟天新能源所从事的光伏 发电业务为鼓励类产业。根据发改委公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 录》(2016 版),晟天新能源持有的项目从事光伏发电业务,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 业。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2、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晟天新能源主要从事的光伏发电行业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的行业,晟天新能源 历史上亦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记 录。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土地管理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标的公司晟天新能源下属项目公司通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集体土地租赁 等方式取得或正在取得经营所需的土地使用权。标的公司拥有及使用的土地使用权情 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五、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 外担保情况”之“(一)主要资产权属情况”相关内容。 晟天新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部分自有土地存在正在办理取得产权证书的瑕疵情 况、部分光伏阵列区租赁土地存在土地流转程序瑕疵、非扶贫或复合项目光伏阵列占 用农用地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及承租土地尚未取得出租方有权出租的权属证明文 35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件等问题,但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晟天新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已按合同约定支付租 金并正常使用租赁土地,该等租赁合同正常履行;晟天新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因前 述土地瑕疵产生过纠纷、诉讼或仲裁,亦未因此受到过行政处罚,且晟天新能源控股 股东对土地瑕疵事项已出具补偿承诺,该瑕疵土地事项不会对晟天新能源及其控股子 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晟天新能源及下属各项目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土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重大 行政处罚。本次交易符合土地管理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4、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有关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其他反垄断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不涉及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情形。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 中申报标准的规定(2018 年修订)》中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本次交易未 达到申报标准。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存在违反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 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之规 定。 (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根据《证券法》《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是指 “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的,社会 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10%。上述社会公众是指除了以下股东之外的上 市公司其他股东:1.持有上市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上市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新筑股份的总股本超过 4 亿股,社会公众股股份数量占总 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本次交易系以现金 方式购买标的资产,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对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不产生影响, 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综上,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 35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 本次交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出方案,聘请 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中介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出具审计、评估等相关报告,获得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根据本次交易背景、资产定价以及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发展 前景,对本次交易的方案提交董事会表决前予以事前认可;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假 设前提的合理性、方法与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 上市公司按照程序报送四川发展审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根据符合《证券 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四川发展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 确定。 根据中联评估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晟天新能源 100%股权的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后出具,并经四川发展备案的《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2] 第 1462 号),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 188,600.00 万元。根据新筑股份与四 川发展签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标的资产 的作价确定为 97,317.60 万元。 综上,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经四川发展 备案的评估报告结果作为基准,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本次交易严格履行了必要的 法律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认可意见,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 (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 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晟天新能源 51.6%的股权,标的资产的股 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未设立质押、被冻结或存在其他第三方权 利,相关股权的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交易完成后,晟天新能源将成为上市公司 控股子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全部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或承担,本次交 易不涉及晟天新能源债权债务的转移问题,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 项之规定。 (五)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 35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取得晟天新能源的控制权,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 围,晟天新能源的净资产及经营业绩计入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比例将进一步 提升。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将新增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及运营。本 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其在本次交易后主要资产 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 定。 (六)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四川发展,实际控制人为四川省国资委。本 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独立运营的管 理体制,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保持独立,信息披露及时,运行规范。本次交易不存在新增同业竞争情形,亦不存 在大幅增加关联交易情形。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 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本次交易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 立性,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第(六)项之规定。 (七)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上市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制定了相应的 组织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健全。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上述规范法人治理的措施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重大变 化,上市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继续完善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良好的投资者关 系,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保持其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之规定。 35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 次交易亦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因而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所规定的情形,不适用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 定 本次交易不涉及股份发行、不存在收购的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故不适用 《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进行 了审慎分析,并记载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记录中,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晟天新能源 51.6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 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公司已在《成都市新筑路 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了已履行 及尚需履行的主要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根据相关资料及交易对方承诺,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晟天新能源 51.60%股权的 完整权利,上述股权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晟天新能源不存在出资不实或 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不存在法律障碍; 3、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晟天新能源 51.60%股权,晟天新能源将变 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完整性,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人 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 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 竞争。” 五、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 35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根据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出具的说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交易对方和各证券服务机构均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 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六、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表的明 确意见 中信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 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 信证券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其他规定;新筑股份本次交 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表的明确意 见 金杜律师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出具了《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金杜律 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实质性条件。 35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八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上市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经大信会计师审计,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20]第 14-00052 号”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0 年度财务报表经大信会计师审计,并 出具了“大信审字[2021]第 14-10008 号”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1 年度财务 报表经大信会计师审计,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22]第 14-00026 号”标准的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的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81,755.12 13.28% 165,159.68 22.47% 92,019.15 12.10% 应收票据 2,599.50 0.42% 5,167.85 0.70% 11,114.38 1.46% 应收账款 65,670.37 10.67% 36,516.74 4.97% 140,904.21 18.52% 应收款项融资 4,195.32 0.68% - - - - 预付款项 3,496.17 0.57% 2,986.08 0.41% 4,579.42 0.60% 其他应收款 3,107.26 0.50% 3,080.84 0.42% 3,784.03 0.50% 存货 47,714.90 7.75% 54,989.24 7.48% 147,434.33 19.38% 合同资产 27,061.66 4.40% 83,872.42 11.41% - - 其他流动资产 1,325.04 0.22% 5,197.14 0.71% 11,065.06 1.45% 流动资产合计 236,925.34 38.50% 356,969.99 48.57% 410,900.58 54.01% 长期应收款 15,356.03 2.50% 16,693.12 2.27% 14,855.17 1.95% 长期股权投资 36,016.97 5.85% 39,417.53 5.36% - - 其他权益工具 4,856.06 0.79% 9,847.47 1.34% 10,384.10 1.36% 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10,349.94 1.68% 11,049.96 1.50% 6,856.01 0.90% 固定资产 134,463.19 21.85% 129,612.59 17.63% 154,475.91 20.30% 在建工程 82,272.99 13.37% 85,525.09 11.64% 58,099.10 7.64% 35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使用权资产 805.31 0.13% - - - - 无形资产 38,236.46 6.21% 41,806.04 5.69% 42,850.12 5.63% 开发支出 42,571.36 6.92% 31,091.17 4.23% 36,510.14 4.80% 商誉 - - - - 8,580.96 1.13% 长期待摊费用 937.03 0.15% 1,495.31 0.20% 2,089.07 0.27% 递延所得税资 12,123.34 1.97% 11,005.95 1.50% 7,693.44 1.01% 产 其他非流动资 508.68 0.08% 494.78 0.07% 7,487.59 0.98% 产 非流动资产合 378,497.35 61.50% 378,039.01 51.43% 349,881.61 45.99% 计 资产总计 615,422.69 100.00% 735,009.01 100.00% 760,782.1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非流 动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流动资产 分别为 410,900.58 万元、356,969.99 万元和 236,925.34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4.01%、48.57%和 38.50%。上市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349,881.61 万元、378,039.01 万元和 378,497.35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5.99%、51.43%和 61.50%。 部分变动较大的科目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的货币资金分别为 92,019.15 万元、165,159.68 万元和 81,755.12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2.10%、22.47%和 13.28%。2020 年末货币 资金较上年度增加 79.48%,主要系公司年末收到奥威科技还款及长客新筑年末集中收 回大额货款所致。2021 年末货币资金较 2020 年末减少 50.50%,货币资金余额情况恢 复正常。 (2)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 140,904.21 万元、36,516.74 万元和 65,670.37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8.52%、4.97%和 10.67%。报告期各期末, 应收账款呈波动趋势,2020 年末应收账款较 2019 年末下降主要是应收账款重分类至 合同资产,以及长客新筑年末集中收回大额货款所致;2021 年末应收账款较 2020 年 末增加,主要是客户部分款项推迟付款所致。 35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3)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存货分别为 147,434.33 万元、54,989.24 万元和 47,714.90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9.38%、7.48%和 7.75%。2020 年存货较 2019 年下降 62.70%,主要系上市公司轨道交通业务根据客户交货计划当期交货量同比增加,产品 实现销售结转成本所致。 (4)合同资产 2020 年及 2021 年末,上市公司合同资产分别为 83,872.42 万元和 27,061.66 万元, 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1.41%和 4.40%。2021 年合同较 2020 年下降 67.73%,主要 系合同资产符合收款条件后结转为应收账款并回款所致。 (5)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 0 万元、39,417.53 万元和 36,016.97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5.36%和 5.85%。2020 年末长期股权投资较 2019 年末增加主要系 2020 年上市公司转让奥威科技 8%股权,奥威科技 2020 年末不再纳入 合并范围,对于剩余股权,按照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所致。 (6)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固定资产分别为 154,475.91 万元、129,612.59 万元和 134,463.19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0.30%、17.63%和 21.85%。2020 年末固 定资产较 2019 年末减少主要系 2020 年上市公司转让奥威科技 8%股权,奥威科技固定 资产报告期末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7)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在建工程分别为 58,099.10 万元、85,525.09 万元和 82,272.99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64%、11.64%和 13.37%。2020 年末在建 工程较 2019 年末增加主要系公司持续投入中低速磁悬浮试验线及配套工程等项目但尚 未验收转固所致。 2、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的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35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71,106.71 19.12% 69,868.44 15.22% 91,488.85 17.27% 应付票据 27,878.12 7.50% 54,570.19 11.89% 44,276.95 8.36% 应付账款 78,062.60 20.99% 122,951.81 26.78% 188,947.04 35.66% 预收款项 - - - - 1,001.22 0.19% 合同负债 754.82 0.20% 718.59 0.16% - - 应付职工薪酬 7,820.74 2.10% 8,965.99 1.95% 7,784.42 1.47% 应交税费 766.40 0.21% 805.34 0.18% 1,220.34 0.23% 其他应付款 2,300.67 0.62% 2,200.53 0.48% 4,658.91 0.8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94,835.94 25.50% 79,887.59 17.40% 95,667.26 18.06% 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83,526.01 76.24% 339,968.47 74.06% 435,044.99 82.11% 长期借款 19,880.78 5.35% 48,836.72 10.64% 43,050.09 8.13% 租赁负债 635.78 0.17% - - - - 长期应付款 62,443.52 16.79% 64,875.31 14.13% 47,269.42 8.92% 递延所得税负债 2,777.41 0.75% 3,356.25 0.73% 1,874.22 0.35% 递延收益 2,598.86 0.70% 2,029.40 0.44% 2,583.97 0.49% 非流动负债合计 88,336.35 23.76% 119,097.67 25.94% 94,777.70 17.89% 负债合计 371,862.36 100.00% 459,066.14 100.00% 529,822.6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的负债总额逐年减少,其中流动负债在负债总额中占比 较高,分别为 82.11%、74.06%和 76.24%。公司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 据、应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非流动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借款及长期应 付款。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91,488.85 万元、69,868.44 万元和 71,106.71 万元,占上市公司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7.27%、15.22%和 19.12%。2020 年度,公司部分贷款到期兑付使短期借款余额下降。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 44,276.95 万元、54,570.19 万元和 27,878.12 万元,占上市公司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36%、11.89%和 7.50%。2021 年 末应付票据减少主要系应付款项减少,票据结算支付相应减少所致。 35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188,947.04 万元、122,951.81 万元 和 78,062.60 万元,占上市公司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5.66%、26.78%和 20.99%。报 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应付账款逐年下降,主要系轨道交通业务根据生产交付计划, 采购额减少所致。 (4)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43,050.09 万元、48,836.72 万元和 19,880.78 万元,占上市公司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13%、10.64%和 5.35%。2021 年 末长期借款相较 2020 年末下降 59.29%主要系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5)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长期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47,269.42 万元、64,875.31 万元 和 62,443.52 万元,占上市公司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92%、14.13%和 16.79%。 2020 年末长期应付款相较 2019 年末增长 37.25%,主要系售后回租增加所致。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偿债能力主要指标如下: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0.84 1.05 0.94 速动比率(倍) 0.67 0.89 0.61 资产负债率 60.42% 62.46% 69.64%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3)资 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报告期内各期末,上市公司合并口径下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9.64%、62.46%和 60.42%,流动比率分别为 0.94 倍、1.05 倍和 0.84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0.61 倍、0.89 倍 和 0.67 倍。2020 年,上市公司收到奥威科技还款及长客新筑年末集中收回大额货款导 致货币资金增加,进而导致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有所提升,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积极 控制整体负债规模,资产负债率水平逐步下降,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有所提升。 4、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营运能力主要指标如下: 36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周转率 2.44 2.64 1.31 存货周转率 2.07 1.92 1.48 总资产周转率 0.18 0.31 0.27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2)存 货周转率=营业成本/ [(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 2];(3)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 /[(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 2]。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31 次、2.64 次、2.44 次,其中 2020 年应 收账款周转率上升主要系 2020 年应收账款重分类至合同资产,以及长客新筑年末集中 收回大额货款,使得应收账款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逐步提升,主要系轨道 交通产业根据客户交货计划当期交货量同比增加导致存货减少所致;报告期内的总资 产周转率为 0.27 次、0.31 次、0.18 次,2021 年总资产周转率下降主要系 2021 年轨道 交通产业订单减少导致营业收入下降所致。 (二)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盈利情况分析 1、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成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124,900.47 234,210.19 199,677.06 减:营业成本 106,347.38 194,428.69 165,025.10 税金及附加 1,720.34 2,127.24 1,506.19 销售费用 6,618.55 9,930.60 13,300.19 管理费用 19,025.71 21,261.61 21,759.90 研发费用 5,912.62 6,958.77 5,205.40 财务费用 12,084.42 14,199.60 16,305.80 加:其他收益 1,611.04 1,019.58 1,197.94 投资净收益 -3,695.70 26,376.09 2,456.12 资产减值损失 -739.28 -4,549.42 -271.45 信用减值损失 -514.88 -1,671.01 115.57 资产处置收益 833.37 18.68 8.41 营业利润 -29,313.99 6,497.59 -19,918.93 加:营业外收入 403.45 1,014.20 979.56 36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减:营业外支出 176.58 458.93 229.01 利润总额 -29,087.12 7,052.86 -19,168.38 减:所得税 -571.94 547.98 -2,160.94 净利润 -28,515.17 6,504.88 -17,007.43 减:少数股东损益 37.62 543.86 1,317.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28,552.80 5,961.01 -18,324.53 净利润 加:其他综合收益 -4,302.06 -1,207.97 649.39 综合收益总额 -32,817.24 5,296.90 -16,358.04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37.62 545.26 1,318.87 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 -32,854.86 4,751.64 -17,676.91 综合收益总额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0.37 0.08 -0.28 稀释每股收益 -0.37 0.08 -0.28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99,677.06 万元、 234,210.19 万元、 124,900.47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7,007.43 万元、6,504.88 万元、-28,515.17 万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17.29%,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加 132.53%,主要原因为:一是轨道交通业务根据客户交货计划 当期交货量同比增加,营业利润相应增加;二是处置奥威科技 8%股权,增加公司投资 收益 2.63 亿元。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减少 578.99%,主要原因 为本期轨道交通业务订单减少,营业收入减少,营业利润相应减少。 2、盈利能力分析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毛利率(%) 14.85 16.99 17.35 销售净利率(%) -22.83 2.78 -8.52 注:销售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销售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销售毛利率分别为 17.35%、16.99%和 14.85%,销售净利率 分别为-8.52%、2.78%和-22.83%,上市公司 2021 年销售毛利率下滑主要系轨道交通业 36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务产品结构变化,毛利率较高的地铁车辆销售收入同比下滑,以及总体销售收入同比 下滑,产品分摊的人工、折旧摊销等费用较高,二者综合影响所致。 2020 年销售毛利率略有下滑主要系产品结构变化,轨道交通业务收入占比同比增 加,而桥梁功能部件收入占比同比减少所致。2020 年度销售净利率增长主要系当年处 置奥威科技 8%股权、实现投资收益所致。 二、标的公司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管理体制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1、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分类 标的公司主要通过项目公司持有光伏电站,进行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及运营。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标的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太阳能发电 (D4415)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 标的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 2、行业主管部门和管理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 标的公司所属行业的监管采取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方式。其中行业主管 部门为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行业自律组织包括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中国光伏 行业协会等。 主管部门/自律组织 主要相关职能 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负责制定我国电力行业发展的整体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电价政 策,起草电价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电价调整政策、制定电价调整的国家计划或 国家发改委 确定全国性重大电力项目的电价,并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履行电力项目及电价的审批、核 准职责。同时,国家发改委负责拟订清洁能源发展规划,推动清洁能源等高技术产业发 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 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起草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送审稿和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 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 中的重大问题。 2、组织制定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 国家能源局 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及相关标准。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能源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3、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相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 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4、负责核电管理,拟订核电发展规划、准入条件、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提出核电布 局和重大项目审核意见,组织协调和指导核电科研工作,组织核电厂的核事故应急管理 36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主管部门/自律组织 主要相关职能 工作。 5、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 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6、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国家石 油、天然气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监测国内外市场供求变化,提出国家石油、天 然气储备订货、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石油、天然气储备 设施项目,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天然气储备。 7、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监督检查有关电价,拟订各项电力辅助服 务价格,研究提出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电力行政执法。监管油气 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 8、负责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可靠性管理和电力应急工作,制定除核安全外的电力 运行安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 9、组织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组织或参与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10、组织推进能源国际合作,按分工同外国能源主管部门和国际能源组织谈判并签订协 议,协调境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按规定权限核准或审核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气、 电力等)境外重大投资项目。 11、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 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12、承担国家能源委员会具体工作。负责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决策的综合协调和服务保 障,推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13、承办国务院、国家能源委员会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是由民政部批准成立、工信部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国家一级协会,于 2014 年在北京成立,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落实政府有关的政策、法规,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提出本行业发展 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2、参与制定光伏行业的行业、国家或国际标准,推动产品认证、质量检测等体系的建 立和完善。 3、调查、研究本行业产业与市场,根据授权开展行业统计,向会员单位和政府有关部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门提供行业情况调查、市场趋势、经济运行预测等信息。 4、促进光伏行业内部及与其他行业在技术、经济、管理、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合作,协 调会员单位之间的关系;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反对不正当竞争,促 进和组织订立行规行约,推动市场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营造良好的行业环境和舆论氛 围。 5、广泛开展产业、技术、市场交流和学术交流活动。 6、其他与光伏行业发展相关的公益事业、评选活动、刊物出版等相关工作。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成立于 1979 年,是国内可再生能源领域全国性、学术性和非营利性 的社会团体,主要职责包括: 1、开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科学技术发展方向、产业发展战略、科技规划编 制、相关政策以及重大技术经济问题的探讨与研究,提出咨询和建议;组织会员和科学 技术工作者对国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国家事务,提出咨询建议, 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 2、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 新;弘扬科学精神,普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推广先 进技术;开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国际科学技术合 作;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促进产学研相结合,促进产业科技 进步;组织会员和科学技术工作者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为促进提升企业 的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 3、其他与可再生能源事业发展相关的工作。 36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1)法律法规 序号 发布单位 公布日期 法律法规 1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6/6/25(2019/8/26 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9/12/26(2014/4/24 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6/4/1(2018/12/29 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4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8/1/1(2018/10/26 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5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2/11/1(2021/6/10 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6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6/1/1(2009/12/26 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7 国务院 1987/9/15(2011/1/8 修订)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8 国务院 1996/9/1(2019/3/2 修订)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9 国务院 2005/2/15 《电力监管条例》 10 国务院 1993/6/29(2011/1/8 修订)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 11 国务院 2011/7/7 例》 2)产业政策 政策名称 发布日期 相关内容 明示了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水能 国家发改委《可再生能源产 2005/11/29 等六大领域 88 个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项目,是产业发展的 业发展指导目录》 指导目录。 国家发改委《可再生能源发 采用额外费用分摊的方法,向电网中的所有用户征收一定 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 2006/1/1 的额外费用,用于补贴可再生能源发电。 办法》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规范可再生 国家发改委《可再生能源发 2006/1/5 能源发电项目管理,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产业的更快 电有关管理规定》 发展。 国家能源局《电网企业全额 电网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核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 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 2007/7/25 价、补贴标准和购售电合同,及时、足额结算电费和补 法》 贴。 具体描述现阶段能源发展现状,以及根据这一现状而提出 国家发改委《可再生能源中 2007/8/31 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包括其意义﹑指导思想﹑发展目 长期发展规划》 标﹑发展领域﹑投资估算和效益分析等内容。 中央财政从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支持实施 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 金太阳示范工程。金太阳示范工程综合采取财政补助、科 局《金太阳示范工程财政补 2009/7/16 技支持和市场拉动方式,加快国内光伏发电的产业化和规 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模化发展,以促进光伏发电技术进步。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 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 能源局《可再生能源电价附 2012/3/14 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分为总则、补助项目确认、补 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助标准、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 国家发改委《分布式发电管 推动分布式发电应用,促进节能减排和可再生能源发展, 2013/7/18 理暂行办法》 共分总则、资源评价和综合规划、项目建设管理、电网接 36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政策名称 发布日期 相关内容 入、运行管理、政策保障及措施、附则,共 7 章 31 条 国家发改委《关于发挥价格 发挥价格杠杆引导资源优化配置的积极作用,促进光伏发 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 2013/8/16 电产业健康发展。 发展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明确电力 简化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有关事项、完善输、供电 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 2014/4/9 类电力业务许可证颁发工作。 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 高度重视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意义、加强分布式光伏发 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 2014/9/2 电应用规划工作、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 的通知》 用。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光伏产业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促进贫 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 困地区农民增收,国家能源局和国务院扶贫办决定联合在 《关于组织开展光伏扶贫工 2014/11/15 河北、山西、安徽、甘肃、宁夏、青海六省(区)开展光 程试点工作的通知》 伏扶贫试点工作。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 2015/3/15 进一步明确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实行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随发展规模逐步降 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陆上 低的价格政策。为使投资预期明确,陆上风电一并确定 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 2015/12/22 2016 年和 2018 年标杆电价;光伏发电先确定 2016 年标杆 政策的通知》 电价,2017 年以后的价格另行制定。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保障实现 2020、2030 年非化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可再 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 15%、20%的能源发 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 2016/2/29 展战略目标,就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提 度的指导意见》 出意见。 决定在全国具备光伏建设条件的贫困地区实施光伏扶贫工 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 程,决定准确识别确定扶贫对象、因地制宜确定光伏扶贫 公室、国家能源局、国家开 模式、统筹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建立长期可靠的项目运营 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2016/3/23 管理体系、加强配套电网建设和运行服务、建立扶贫收益 《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 分配管理制度、加强技术和质量监督管理、编制光伏扶贫 作的意见》 实施方案。 《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 对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地热能发电、 2016/3/24 性收购管理办法》 海洋能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的发电进行全额保障收购。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对纳税人销售 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 2016/8/1 自产的太阳能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50%的政 政策的通知》 策。 坚持规模化利用与产业升级相协调;坚持市场化发展与改 国家能源局《太阳能发展“十 革创新相协调;坚持开发布局与市场需求相协调;坚持上 2016/12/8 游制造与下游应用相协调,从而推动光伏发电多元化利用 三五”规划》 并加速技术进步;通过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太阳能热发电产 业化;不断拓展太阳能热利用的应用领域和市场。 国家发改委《可再生能源发 为实现 2020 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15%的目 2016/12/10 标,加快建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促进 展“十三五”规划》 可再生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明确了节能减排综合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要优化产业 和能源结构,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 国务院《“十三五”节能减排综 2016/12/20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节能减排工程,强化节能减排技 合工作方案》 术支撑和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市场化机 制,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强化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动 36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政策名称 发布日期 相关内容 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 主要阐明我国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2016/12/26 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是“十三五”时期我国能源发展 《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发电 严格电力业务许可制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可再生 企业许可监督管理有关事项 2016/12/8 能源发展,充分发挥许可证在规范电力企业运营行为等方 的通知》 面的作用。 加快发展高效太阳能发电利用技术和设备,重点研发太阳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能电池材料、光电转换、智能光伏发电站、风光水互补发 《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 2017/4/26 电等技术,研究可再生能源大规模消纳技术。研发应用新 略》 一代海洋能、先进生物质能利用技术。 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 加强可再生能源目标引导和监测考核,加强可再生能源发 展规划的引领作用,加强电网接入和市场消纳条件落实, 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 2017/7/19 创新发展方式促进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健全风电、光伏 导意见》 发电建设规模管理机制,多措并举扩大补贴资金来源。 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 明确了光伏扶贫电站的建设目的、建设原则、建设方式、 关于印发《光伏扶贫电站管 2018/3/26 建设规模、调度和消纳政策、收益分配办法等内容。 理办法》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 合理把握普通电站发展节奏,支持分布式有序发展,并有 能源局《关于 2018 年光伏发 2018/5/31 序推进领跑基地建设;下调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 电有关事项的通知》 价和分布式光伏发电度电补贴标准。 已经纳入 2017 年及以前建设规模范围,且在 2018 年 6 月 30 日(含)前并网投运的普通光伏电站项目,执行 2017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 年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2018 年 5 月 31 日(含)之前已 能源局《关于 2018 年光伏发 2018/10/9 备案、开工建设,且在 2018 年 6 月 30 日(含)之前并网 电有关事项说明的通知》 投运的合法合规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 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标杆上网电价和度电补贴标准保 持不变。 2020 年,确保全国平均风电利用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力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争达到 95%左右),弃风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力争控制在 《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 2018/10/30 5%左右);光伏发电利用率高于 95%,弃光率低于 5%。 (2018-2020 年)》 全国水能利用率 95%以上。全国核电实现安全保障性消 纳。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开展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试点项目建设,优化平价上 《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 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投资环境,鼓励平价上网项目和低 2019/1/7 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 价上网项目通过绿证交易获得合理收益补偿,促进风电、 作通知》 光伏发电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无补贴发展等。 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光伏 将集中式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新增集中式 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 2019/4/28 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不得超 的通知》 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 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严格规范补贴项目竞争配 置,上网电价是重要竞争条件,优先建设补贴强度低、退 国家能源局《关于 2019 年风 坡力度大的项目。全面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新增建 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 2019/5/28 设项目必须以电网具备消纳能力为前提,避免出现新的弃 事项的通知》 风弃光问题,在同等条件下对平价上网项目优先保障电力 送出和消纳条件。 工信部《工业领域电力需求 用能单位可在其所管辖区域内合理建设分布式光伏、风电 2019/7/10 侧管理工作指南》 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产生电力优先自发自用,余量 36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政策名称 发布日期 相关内容 上网。 支持培育一批智能光伏示范企业,包括能够提供先进、成 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关于 熟的智能光伏产品、服务、系统平台或整体解决方案的企 开展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的通 2019/10/20 业;支持建设一批智能光伏示范项目,包括应用智能光伏 知》 产品,融合大数据、互联网和人工智能,为用户提供智能 光伏服务的项目。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 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已进入产业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的关 能源局《关于促进非水可再 键期,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已基本具备与煤电等传统 2020/1/20 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 能源平价的条件,因此要完善现行补贴方式、完善市场配 意见》 置资源和补贴退坡机制、优化补贴兑付流程。 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 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补助 能源局《可再生能源电价附 2020/1/20 资金发放等进行了规定。提出电网企业应按照本办法要 加资金管理办法》 求,定期公布、及时调整符合补助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 补助项目清单(即补贴清单) 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平价上网项目建设,有序推进风电需 国家能源局《关于 2020 年风 国家财政补贴项目建设,积极支持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 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 2020/3/5 稳妥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合理确定光伏需国家财政补 事项的通知》 贴项目竞争配置规模,全面落实电力送出消纳条件等。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非水可 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 号)要求,国家不再发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目录, 进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 2020/11/18 而由电网企业确定并定期公布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 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补贴项目清单。为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制定相关补贴清单 审核、公布等有关事项通知。 (二)行业发展现状 1、电力行业整体情况 在全球气候变暖及化石能源日益枯竭的大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日益受到 国际社会的重视,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2015 年 12 月,近 200 个缔约方一致通过《巴黎协定》,该协定提出在本世纪下半叶实现全球温室气体的净零 排放。2020 年 9 月,我国也宣布了“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即二氧化碳排放力争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 在碳中和的大背景下,全球电力结构向清洁化转型。根据 IRENA 的数据预测,至 2050 年,全球可再生能源将实现全面平价,其中,碳排放量将比现在减少 70%,64% 的煤炭发电需求将被清洁能源所取代,光伏发电量在全球总发电量的占比将提升至 25%,成为全球最大的清洁电力来源之一。 我国光伏行业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较快。2012 年之后,我国及其他亚洲国家逐 渐成为全球光伏装机规模增长的主要贡献者。2014-2018 年民营资本快速进入光伏行 36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业,推动国内光伏电站运营的多元化发展,行业集中度有所降低。2018 年 5 月 31 日国 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 2018 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 知》,加快光伏发电电价退坡,加大市场化配置项目力度,民营光伏运营商现金流压力 增大,市场竞争力逐渐下降;央企、国企通过收购和自建的方式大举进入非水可再生 能源发电,其中光伏领域更为显著。 近年来,在上游产能扩张和技术革新的推动下,光伏电站的建设成本呈现下降趋 势,其中,占到电站建设成本约一半的光伏组件价格显著下降,带动光伏电站初始投 资成本随之下降,光伏行业正式进入平价时代。 随着技术进步与产业规模提升,未来新能源的发电成本仍有较大进一步下降空 间,未来光伏发电价格将逐步具备与当地燃煤电价竞争水平,光伏发电的经济性逐渐 显现。随着度电成本降低,未来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将具备替代燃煤发电等传统电力 能源的实力,成为发电主流电源。 2、市场供需状况及其变动原因 (1)电力供应情况 截至 2021 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 23.8 亿千瓦,同比增长 7.9%。其中, 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 3.1 亿千瓦,同比增长 20.9%。根据中电联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发布的《电力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研究》预期 2025 年全国发电装机容量 28.5 亿 千瓦,年均增速 5.9%,其中全国常规水电装机 3.7 亿千瓦,风电装机 4 亿千瓦,太阳 能发电装机 5 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 6500 万千瓦,核电装机 0.7 亿千瓦,气电装机 1.5 亿千瓦,煤电装机规模力争控制在 12.3 亿千瓦以内。非化石能源发电总装机 15.7 亿千瓦,占比约 53.2%。 (2)电力消费情况 2021 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 8.31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0.3%,用电量快速增长 主要受国内经济持续恢复发展、上年同期低基数、外贸出口快速增长等因素拉动。 一、二、三、四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 21.2%、11.8%、7.6%和 3.3%,受 同期基数由低走高等因素影响,同比增速逐季回落。2021 年,全社会用电量两年平均 增长 7.1%,各季度两年平均增速分别为 7.0%、8.2%、7.1%和 6.4%,总体保持平稳较 快增长。 36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据中电联预测的“十四五”电力行业发展目标,2025 年,全社会用电量将达 9.5 万亿千瓦时,“十四五”期间年均增速 5%;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将提高到 30.0%,全国公共充电桩保有量达到 300 万台以上,全国人均生活用电量达到 1,200 千 瓦时人以上,全社会电气化水平提升。 3、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其变动原因 (1)上网电价对行业利润影响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 2021 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 【2021】833 号),2021 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 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 准价执行,也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新核准(备案)海上风电项 目、光热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由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备条件的可通过竞争性 配置方式形成。 在光伏电站发电量保持稳定前提下,光伏项目平价上网的政策短期内将对项目收 入产生一定影响。 (2)用电量对行业利润影响 电力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十三五”以来,伴随着新常态经济结构调整效 益逐步显现,改革红利、发展动力不断释放,电力需求增长达到规划预期上限。展望 “十四五”,预计“十四五”期间全社会用电量年增长率为 4%-5%。全社会用电量需 求增加有利于增加行业收入和利润。 (3)上游设备及建造价格对行业利润影响 光伏电站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通常占主营业务成本的 70%以上。其中,光伏组件 占固定资产比重最高,故光伏组件的价格变动将直接影响公司未来的营业成本。 近年,随着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积极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促进光伏行业持续 降本提效,光伏组件设备价格呈持续下降趋势。光伏组件的价格下降有利于标的公司 降低新建项目的建设成本,在太阳能资源条件优越、消纳市场有保障、投资环境好的 地区,光伏发电已基本具备与燃煤标杆上网电价平价的条件,光伏组件价格也已趋于 平稳。 37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4)运维成本对行业利润影响 除了初始投资外,光伏发电项目在使用过程中还需要进行电站运维,通过预防性 维护、周期性维护以及定期的设备性能测试等手段,科学合理的对电站进行管理,以 保障整个电站发电系统的稳定高效运行。根据《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20 年 版)》的预测,预计未来几年地面光伏电站以及分布式系统的运维成本会略有下降。 4、进入行业的主要障碍 (1)政策壁垒 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包括对土地、环保、地灾、水 保、林业、军事、文物、电网接入等方面的审查,并获得所有前期支持性批复文件。 在此基础上,需取得国家发改委核准之后,并在获得核准后仍需要履行土地使用权证 办理程序以及办理后续项目开工建设权证等手续。待所有审批程序履行完毕后,方可 进行项目建设。建设完成后,仍需获取电力业务许可证,与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 等手续。对于行业的新进入者而言,存在较高的政策壁垒。 (2)技术壁垒 光伏发电项目在投资、开发、施工和运营全过程对于企业的技术能力要求较高。 具体而言,在开发阶段,要统筹分析项目选址、场地资源、气候条件、可施工性、项 目规模、并网条件等内容;在建设阶段,要组装调试太阳能电池组、风机、电缆等精 密度较高的零部件;在运营维护阶段,需要以智能化方式管理电站进行日常维护、发 电量监控、故障排查等工作。因此,光伏发电行业要求新进入行业者拥有专业的技术 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缺乏技术积累的情况下对于新进入行业的企业是一个巨大的挑 战。 (3)人才壁垒 光伏发电行业需要跨专业、多学科的技术型人才和高素质、有经验的管理型人 才,在光伏电站的设计、建造、运维、管理的全方面进行综合性高效整合。近年来, 随着我国光伏发电行业爆发式地增长,具备专业技术和丰富经验的人才逐渐出现缺 口,客观上形成了较高的人才壁垒。 (4)资金壁垒 37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光伏发电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对于企业资金实力要求较高。根据《国务院 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规定,光伏发电开发项目的最低资本 金比例要求不低于 20%。同时,由于新能源补贴的延迟发放,新能源发电项目尽管收 益较为稳定,但回款周期较长。新能源发电运营企业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尤其是在 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期。因此新进入行业者需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形成了 较高的资金壁垒。 5、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我国能源结构以煤炭为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对能源需求的快速提升,传统 化石能源带来的环境问题日益严峻,能源和环境对可持续发展的约束愈加严重。在未 来,发展清洁能源技术、特别是加快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资源,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 必然选择。 2020 年 12 月 12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气候雄心峰会上强调,到 2030 年我国非化石 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 25%左右。根据多家机构测算,中性预期下,十四五 期间我国光伏和风电年均新增装机规模合计将超过 120GW,新能源产业有望进入加速 发展期。 此外,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我国用电呈现刚性、持续增长。双循环发展新格 局将带动用电持续增长,新型城镇化建设将推动电力需求刚性增长。预计 2025 年我国 全社会用电量为 9.5 万亿千瓦时以上,十四五期间年均增速超过 4.8%。下游需求的增 长将进一步带动光伏行业的稳步发展。 而随着光伏设备生产效率的不断提升,单价的不断下降,光伏电站利润率逐渐提 高,进一步助力光伏行业的发展。 (2)不利因素 太阳能作为自然资源具有随机性,导致光伏发电具有间歇性及不确定性。大规模 光伏电站的并网可能导致电网稳定性被破坏,还会导致电力系统设备寿命因为负荷的 频繁波动而缩短,使得电力系统在调峰、调频等方面面临挑战。 新能源上网电价包括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和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两部分, 37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其中,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部分从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中拨付,该等补贴以国家信用 为基础,无法收回的风险极低,但目前国家财政部发放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时间有所 滞后,新投产的光伏发电项目从投产至实际取得补贴间隔时间较长,对企业现金流造 成影响。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 2021 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 【2021】833 号),2021 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 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 准价执行,也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新核准(备案)海上风电项 目、光热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由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备条件的可通过竞争性 配置方式形成。随着中央财政补贴取消,地方补贴逐渐减少和取消,对未来新建光伏 发电项目的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提出了更高的挑战。 6、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光伏发电是指利用半导体界面产生的光生伏特效应,通过使硅材料接受阳光照 射,收集太阳能产生电流,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从而实现直接发电。 光伏电站主要分为集中式电站和分布式电站两大类。集中式光伏电站是指与公共 电网相联接且共同承担供电任务的太阳能光伏电站,一般位于郊区或偏远荒漠、丘 陵,电站集中大规模发电,经逆变器、升压变压器在电网的高压侧并网,利用电网远 距离传输到终端用户,其特点为发出的电能直接升压并入电网,由电网公司收购并统 一调度分配。分布式光伏电站一般装机规模较小,安装较为灵活,主要可以分为与建 筑结合和非与建筑结合两类,与建筑结合的有光伏建筑结合和光伏建筑一体化等应 用。目前在我国最为广泛应用的是集中式光伏电站。 7、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 电力行业总需求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关联程度较高,较快的经济增长能够增加 社会对发电量的总需求,因此新能源发电行业的周期与宏观经济的周期大体相同,我 国发电量的增速与名义 GDP 增速的循环周期基本相同。 (2)区域性 37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我国目前大部分光伏电站以大型地面集中式电站的形式分布在光照资源充足、地 广人稀的中西部地区。随着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发展,中东部地区的装机规模不断攀 升,光伏应用逐渐从西北向中东部地区转移。 (3)季节性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的季节性存在一定差异。整体来看,我国地处北半球北温 带,由于季节更替带来的太阳能辐射变化和温度变化,一般来说在太阳辐射能量较小 的冬季,可利用的光照资源最少,光伏发电量最少,而春夏秋三个季节发电量相对较 多。 8、行业上下游情况 光伏发电行业上游行业企业主要有电力设备供应商、电力设计院和工程建设企 业。上游行业提供的设备质量、设计质量、工程质量直接影响标的公司的电站运行质 量,上游产品的价格和质量也直接影响标的公司的新建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成本和运营 期利润。 光伏发电行业的行业下游主要是电网公司,而最终的下游客户则为各类工商业企 业、居民等电力用户。因此,光伏发电行业是与国民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紧密相连 的,如果宏观经济发生波动,将直接影响行业整体收入和利润水平。 (三)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1、竞争优势 (1)强大的股东支持 标的公司多年来坚持技术创新、保护环境,践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在建设、运 营、管理光伏发电方面具有丰富的技术及经验积累。四川发展作为本次交易上市公 司、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是四川省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的主要从事投融资和资产经营 管理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治理规范,资本雄厚,具有良好的融资能力,多 年来为标的公司的业务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2)经验丰富且专业化的管理团队 经过多年的持续经营,标的公司已组建了一支结构合理、技术经验丰富的先进管 理团队,在企业及资本管理、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通过管 37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理团队的专业化管理,标的公司能够实现迅速、灵活和高效的运作。 2、竞争劣势 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标的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需 要持续大规模的资金支持。标的公司近年来通过采取股东增资、银行贷款等方式进行 资金筹措,但因可再生能源补贴结算周期较长,补贴拖欠金额较大,导致标的公司现 金流趋于紧张,资金实力稍显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标的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相 比于其他新能源发电行业上市公司,标的公司的资金实力以及融资渠道仍相对不足。 3、主要竞争对手 标的公司作为四川省光伏发电企业,目前投资、建设、运营的光伏电站主要位于 四川省境内,少数位于西藏、湖南、河北、山西等地。标的公司与国内主要电力公司 如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晶科 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等在项目重叠的区域存在一定的竞 争。 (四)本次交易标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标的公司作为四川省光伏发电企业,目前投资、建设、运营的光伏电站主要位于 四川省境内。标的公司在四川省深耕光伏行业多年,在项目建设经验、人才储备、资 源获取等方面已积累了较强的先发优势,作为目前四川发展实际控制的唯一光伏发电 企业,在资源协调、股东支持等方面亦存在较强优势。 四川省能源资源禀赋,但目前电源结构以水电为主。截至 2021 年底,四川省累计 光伏装机量 195.9 万千瓦,集中式光伏装机 169.01 万千瓦,分布式光伏装机 26.9 万千 瓦,未来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存在较大增长空间。四川省立足于自身良好的自然资源和 区域发展战略,有必要培育自己的新能源产业龙头企业。 在业务发展方面,标的公司持续深耕新能源产业领域,在新能源光伏发电主业基 础上积极拓展新能源综合服务,加快新能源产业前沿领域投资布局,增强新能源业务 多元化和产业链协同效应。 在区域战略方面,标的公司继续深耕四川,推进风光(储)一体化综合开发基地 37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和百万千瓦大型清洁能源基地落位川西,同时积极在其它适宜开展平价光伏电站的地 方错位竞争开展分布式电站建设;积极拓展省外布局网络,重点在华北、华东地区基 于新能源产业要素聚集和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试点提前进行新能源电站布局,同时布 局全国其他区域。 标的公司作为支撑四川省光伏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本土势力,发挥国有资本在新能 源领域的带动力和影响力,吸引和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力争成为四川省落实“2030 年 碳达峰、2060 年碳中和”国家能源战略的先行者,在四川省内光伏发电行业具备较为 领先的行业地位。 三、标的资产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 根据大信会计师出具的“大信审字【2022】第 14-00077 号”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晟天新能源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如下: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13,328.33 2.75% 14,603.35 3.29% 应收票据 268.13 0.06% 119.44 0.03% 应收账款 98,689.52 20.34% 73,741.77 16.61% 预付款项 532.81 0.11% 491.58 0.11% 其他应收款 11,762.18 2.42% 11,702.73 2.64% 存货 61.52 0.01% 94.13 0.02% 其他流动资产 18,819.71 3.88% 23,146.95 5.22% 流动资产合计 143,462.20 29.56% 123,899.94 27.92% 投资性房地产 8,265.32 1.70% 8,593.82 1.94% 固定资产 282,665.94 58.25% 294,000.97 66.24% 在建工程 23,732.59 4.89% 2,650.04 0.60% 使用权资产 10,986.37 2.26% - 0.00% 无形资产 5,542.44 1.14% 5,610.66 1.26% 37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商誉 332.42 0.07% 332.42 0.07% 长期待摊费用 2,999.30 0.62% 5,132.62 1.16% 递延所得税资产 3,576.69 0.74% 3,601.13 0.81% 其他非流动资产 3,693.90 0.76% 7.00 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1,794.98 70.44% 319,928.67 72.08% 资产总计 485,257.18 100.00% 443,828.61 100.00% 2020 年 末 和 2021 年 末 , 晟 天 新 能 源 的 资 产 总 额 分 别 为 443,828.61 万 元 和 485,257.18 万元。从资产结构来看,报告期各期末,晟天新能源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 例分别为 27.92%和 29.56%,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等; 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72.08%和 70.44%,非流动资产主要由投资性房 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构成。 报告期内,晟天新能源主要资产情况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晟天新能源的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现金 0.98 3.18 银行存款 12,827.35 14,600.16 其他货币资金 500.00 - 合计 13,328.33 14,603.35 报告期各期末,晟天新能源货币资金分别为 14,603.35 万元和 13,328.33 万元,占 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29%和 2.75%,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晟天新能源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受限的货币资金(履约保函保证金) 500.00 - 合计 500.00 - 2021 年期末,晟天新能源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主要系履约保函保证金。 37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应收票据 晟天新能源 2020 年及 2021 年末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分别为 119.44 万元及 268.13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0.03%和 0.06%。 (3)应收账款 1)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接网工程补贴电费 629.25 629.25 基础电费 2,471.58 989.39 可再生能源补贴电费 96,217.94 72,752.38 减:坏账准备 629.25 629.25 合计 98,689.52 73,741.77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资产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73,741.77 万元及 98,689.52 万 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6.61% 及 20.34%,主要以可再生能源补贴电费为主,2021 年末标的资产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标的资产业务规模增长所致。 2)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33,278.43 26,029.25 1至2年 26,726.81 26,127.10 2至3年 23,863.76 21,330.67 3 年以上 15,449.77 884.00 减:坏账准备 629.25 629.25 合计 98,689.52 73,741.77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期有所提升,2021 年末一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相较 2020 年增长 27.85%,标的企业应收账款余额逐年增加主要由应收补贴电费增加引起, 具体原因是 2021 年标的企业发电量提升,同时由于新能源发电行业的特性,其补贴发 放的时间不固定,国家会结合每年的行业政策、资金状况、项目的审批进度等因素综 合考虑进行核算发放,导致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呈现增长的态势。 37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3)报告期各期末,标的资产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 占应收账 占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余 期末余额 款总额比 期末余额 总额比例 余额 额 例(%) (%) 国网四川省电 65,684.12 66.13 629.25 48,472.44 65.18 629.25 力公司 国网湖南省电 13,376.02 13.47 - 11,260.39 15.14 - 力有限公司 国网甘肃省电 9,044.94 9.11 - 6,439.30 8.66 - 力公司 国网湖南省电 力公司常德供 6,071.30 6.11 - 5,031.31 6.77 - 电分公司 国网西藏电力 4,452.61 4.48 - 3,031.14 4.08 - 有限公司 合计 98,628.99 99.30 629.25 74,234.59 99.82 629.25 报告期内,标的资产应收账款主要债务人结构相对稳定,主要债务人经营状况正 常、资金实力较强、信用状况良好。 (4)预付款项 1)报告期各期末,预付款项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476.11 89.36 490.35 99.75 1-2 年 55.67 10.45 0.20 0.04 2-3 年 - 1.03 0.21 3 年以上 1.03 0.19 - 合计 532.81 100.00 491.58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预付款项账期主要集中在一年以内,账期较短。 (5)其他应收款 1)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款项性质如下: 单位:万元 37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保证金及押金 10,405.10 10,476.10 备用金 12.77 7.07 往来款及其他 1,621.90 1,378.65 减:坏账准备 277.59 159.10 合计 11,762.18 11,702.73 报告期各期末,晟天新能源的其他应收款主要由保证金及押金构成,占比分别为 89.52%及 88.46%。 2)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收款项期末 坏账准 债务人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备 (%) 中国电建集团成都 勘测设计研究院有 保证金 6,550.51 未到回收期 54.41 65.51 限公司 华能天成融资租赁 保证金 3,000.00 未到回收期 24.92 30.00 有限公司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 保证金 840.00 未到回收期 6.98 8.40 有限公司 阿坝县国有资产投 1 年以内、 往来款及其他 664.90 5.52 40.39 资管理有限公司 1-2 年 昭觉县国有投资发 往来款及其他 232.73 1-2 年 1.93 23.27 展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11,288.13 93.76 167.57 3)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收款项期末 坏账准 债务人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备 (%) 中国电建集团成都 勘测设计研究院有 保证金 6,550.51 未到回收期 55.22 65.51 限公司 华能天成融资租赁 保证金 3,000.00 未到回收期 25.29 30.00 有限公司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 保证金 840.00 未到回收期 7.08 8.40 有限公司 阿坝县国有资产投 往来款及其他 503.19 1 年以内 4.24 5.03 资管理有限公司 38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占其他应收款项期末 坏账准 债务人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备 (%) 昭觉县国有投资发 往来款及其他 232.73 1 年以内 1.96 2.33 展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11,126.43 93.80 111.26 报告期各期末的其他应收款主要债务人结构相对稳定,其他应收款以保证金为 主。 (6)存货 标的公司存货以原材料及周转材料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存货金额分别为 94.13 万元和 61.52 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0.02%及 0.01%,主要是原材料及周转材 料,金额较小。 (7)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预缴所得税 38.99 430.24 待抵扣进项税额 18,780.72 22,716.71 合计 18,819.71 23,146.95 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预缴所得税及待抵扣进项税额,其中 2020 年末,预 缴所得税为 430.24 万元,待抵扣进项税额为 22,716.71 万元;2021 年末,预缴所得税 为 38.99 万元,待抵扣进项税额为 18,780.72 万元。2021 年末其他流动资产同比下降 18.69%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额下降所致。 (8)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原值 9,250.82 9,250.82 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985.50 657.00 账面价值 8,265.32 8,593.82 标的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为出租的房屋。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 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021 年末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同比下降主要系房屋计提 折旧所致。 38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9)固定资产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账面原值合计 330,421.14 100.00 328,825.84 100.00 房屋及建筑物 2,859.59 0.87 2,859.59 0.87 运输设备 374.84 0.11 374.84 0.11 办公设备 72.47 0.02 72.47 0.02 专用机器设备 326,749.33 98.89. 325,279.87 98.92 电子设备及其他 364.91 0.11 239.07 0.07 累计折旧合计 47,755.20 100.00 34,824.87 100.00 房屋及建筑物 306.33 0.64 204.60 0.59 运输设备 330.30 0.69 273.32 0.78 办公设备 25.17 0.05 17.15 0.05 专用机器设备 46,950.28 98.31 34,234.26 98.30 电子设备及其他 143.12 0.30 95.54 0.27 账面价值合计 282,665.94 100.00 294,000.97 100.00 房屋及建筑物 2,553.26 0.90 2,654.99 0.90 运输设备 44.54 0.02 101.53 0.03 办公设备 47.29 0.02 55.32 0.02 专用机器设备 279,799.05 98.99 291,045.61 98.99 电子设备及其他 221.79 0.08 143.53 0.05 标的公司固定资产以专用机器设备为主,专用机器设备占固定资产的比重达 98% 以上,2021 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相较 2020 年同比下降 3.86%,系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所致。 (10)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晟天新能源大厦项目 404.15 243.67 新型双轴跟踪系统实证项目 31.69 2.73 红原晟和光伏电站项目 713.12 713.12 38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松潘晟和光伏电站项目 1,498.63 1,496.07 砚山晟和光伏发电项目 156.25 118.83 盐边县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 15.90 0.71 目 网络安全监测装置 - 29.34 电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28.84 阿坝县麦尔玛 30MW 光伏发电项目 0.14 - 小金美兴 50MW 并网光伏电站地质 124.50 - 灾害防治项目 大同晟能左云张家场乡 5 万千瓦光 8,039.11 16.75 伏电站项目 河北沧县 110MW 农光互补项目 12,749.11 - 合计 23,732.59 2,650.04 标的公司各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2,650.04 万元及 23,732.59 万元。标 的公司 2021 年末相较 2020 年末在建工程增长 21,082.55 万元,主要系河北沧县 110MW 农光互补项目及大同晟能左云张家场乡 5 万千瓦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所致。 (11)使用权资产 标的公司使用权资产主要为租赁土地(草场),报告期各期末使用权资产为 0 万 元及 10,986.37 万元,主要系标的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将除短 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资产的使用权,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所致。 (12)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无形资产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 土地使用 土地使用 软件 合计 软件 合计 权 权 账面原值 6,434.72 50.67 6,485.39 6,341.87 50.67 6,392.54 累计摊销 923.98 18.97 942.95 767.49 14.39 781.88 账面价值 5,510.74 31.70 5,542.44 5,574.38 36.29 5,610.66 标的公司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及软件构成,其中主要为土地使用权,报告期各 期末土地使用权占无形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99.35%及 99.43%。报告期各期末,无形资 38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产占资产总额分别为 1.26%及 1.14%,占比较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 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情况。 (13)商誉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商誉账面价值分别为 332.42 万元、332.42 万元,占资产 总额比例分别为 0.07%及 0.07%,占比较低。 (14)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长期待摊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源补偿费用 7.50 11.66 土地租金及合作补偿费 157.93 2,535.43 耕地占用税 2,244.57 1,884.52 保险费 31.56 33.97 运维费用及其他 557.75 667.03 合计 2,999.30 5,132.62 报告期各期末,长期待摊费用以土地租金及合作补偿费及耕地占用税为主,2021 年末相较 2020 年末长期待摊费用下降 2,133.32 万元,降幅 41.56%,主要系标的公司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部分长期待摊费用转入使用权资产所致。 (15)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0 年末及 2021 年末,标的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3,601.13 万元 及 3,576.69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81%及 0.74%,2021 年末递延所得税资 产同比下降 24.44 万元,降幅 0.68%。 (16)其他非流动资产 标的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均为预付工程款,报告期各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7 万元、3,693.90 万元。 2、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38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8,636.97 2.94% - 0.00% 应付账款 1,385.96 0.47% 511.66 0.20% 预收款项 0.49 0.00% 43.20 0.02% 应付职工薪酬 1,732.51 0.59% 1,106.01 0.43% 应交税费 1,201.29 0.41% 1,954.35 0.76% 其他应付款 25,920.74 8.83% 19,240.18 7.4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23,072.81 7.86% 25,286.18 9.78% 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61,950.77 21.11% 48,141.58 18.62% 长期借款 130,354.30 44.43% 125,954.87 48.70% 租赁负债 7,848.85 2.68% - 0.00% 长期应付款 78,278.90 26.68% 84,036.02 32.50% 递延所得税负债 468.68 0.16% 479.56 0.19% 其他非流动负债 14,500.00 4.94% -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231,450.73 78.89% 210,470.45 81.38% 负债合计 293,401.49 100.00% 258,612.0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随着标的资产业务规模的扩大,负债规模亦有所增长,标的资产 2020 年末及 2021 年末负债总额分别为 258,612.03 万元及 293,401.49 万元,2021 年同 比增长 34,789.47 万元,涨幅 13.45%。其中,报告期内流动负债分别为 48,141.58 万元 及 61,950.77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8.62%及 21.11%,主要为其他应付款及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210,470.45 万元及 231,450.73 万元,占 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1.38%及 78.89%,主要为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 (1)短期借款 2021 年末标的公司相较 2020 年末,新增短期借款 8,636.97 万元,主要系中核西南 出于经营资金需求,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河支行借款人民币 7,500 万元所致。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应付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511.66 万元及 1,385.96 万 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 0.20%及 0.47%。 (3)预收款项 38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预收款项金额分别为 43.20 万元及 0.49 万元,账期均为 一年以内,占总负债比例较低。 (4)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薪酬 1,732.51 100.00 1,085.92 98.18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 - - 20.08 1.82 存计划 合计 1,732.51 100.00 1,106.01 100.00 标的公司各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 1,106.01 万元及 1,732.51 万元,占总负 债比例分别为 0.43%及 0.59%,2021 年末应付职工薪酬同比提升的原因主要系工资、 奖金、津贴和补贴增加所致。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交税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增值税 76.54 6.37 - - 企业所得税 400.07 33.30 466.46 23.87 个人所得税 2.69 0.22 3.12 0.16 水利基金 0.19 0.02 0.02 0.00 印花税 2.96 0.25 3.63 0.19 耕地占用税 718.54 59.81 1,480.82 75.77 车船使用税 0.30 0.02 0.30 0.02 合计 1,201.29 100.00 1,954.35 100.00 标的企业应交税费主要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水利基金、印花税 及耕地占用税。2020 年末及 2021 年末,标的企业应交税费分别为 1,954.35 万元和 1,201.29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较低。 2021 年末应交税费较 2020 年末减少 753.07 万 元,减少 38.53%,主要系耕地占用税下降所致。 38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付股利 2,129.71 8.22 - - 其他应付款项 23,791.03 91.78 19,240.18 100.00 合计 25,920.74 100.00 19,240.18 100.00 标的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其他应付款项,2020 年末及 2021 年末,标的公司其 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 19,240.18 万元及 25,920.74 万元,同比提升 34.72%。 标的公司 2021 年末相较 2020 年末其他应付款增长主要系标的公司 2021 年因经营 发展需要向四川发展拆借资金所致。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工程类款项 11,793.87 13,760.00 经营类款项 1,625.43 4,702.33 资金拆借 9,478.25 - 往来款及其他 860.79 776.57 保证金及押金 32.69 1.28 合计 23,791.03 19,240.18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重要其他应付款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说明 资 金 拆 借 , 其 中 本 金 四川发展 9,478.25 94,330,000.00 元 , 利 息 452,521.71 元 四川嘉能佳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863.60 工程款 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 7,804.78 工程款 公司 信息产业电子十一院 1,339.01 工程款 合计 20,485.64 -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8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2,241.83 53.06 12,739.90 50.38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10,502.20 45.52 12,546.28 49.62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328.78 1.42 - - 合计 23,072.81 100.00 25,286.18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 25,286.18 万元及 23,072.81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78%及 7.86%。标的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2021 年末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动负债同比下降 8.75%,主要系部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完成支付所 致。 (8)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长期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质押借款 122,876.80 94.26 121,140.92 96.18 信用借款 7,477.49 5.74 4,813.94 3.82 合计 130,354.30 100.00 125,954.87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长期借款分别为 125,954.87 万元及 130,354.30 万元,占 总负债比例分别为 48.70%及 44.43%,长期借款以质押借款为主,2021 年末长期借款 同比增长 3.49%,主要系信用借款增长所致。 (9)租赁负债 2021 年 1 月 1 日期,标的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以外的租赁对应的待付租赁款现值确认租赁负债,2021 年末,标的资产租赁负债为 7,848.85 万元。 (10)长期应付款 38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长期应付款分别为 84,036.02 万元及 78,278.90 万元,占 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32.50%及 26.68%,2021 年末相较 2020 年末同比下降 5,757.12 万 元,降幅 6.85%,主要系 2021 年偿付部分长期应付款所致。 (11)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分别为 479.56 万元及 468.68 万元, 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 0.19%及 0.16%。 (12)其他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非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 0 万元及 14,500.00 万元, 2021 年末同比增长主要标的公司 2021 年系向四川发展拆借资金所致。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流动比率(倍) 2.32 2.57 速动比率(倍) 2.31 2.57 资产负债率(%) 60.46% 58.2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37,213.41 30,029.51 利息保障倍数 2.15 1.44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3)资 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计入本期 损益的折旧和摊销;(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2020 年末及 2021 年末,标的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2.57 倍及 2.33 倍,速动比率分 别为 2.57 倍及 2.33 倍,20201 年末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较 2020 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系 标的公司 2021 年向四川发展进行资金拆借,2021 年末其他应付款同比增长,导致流 动负债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小幅增长,截至 2021 年末为 60.46%;息税折旧 摊销前利润有所提升,利息保障倍数较高,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及抗风险能力。 4、营运能力分析 (1)主要营运能力指标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的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38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55 0.59 存货周转率(次) 221.15 215.61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0.59 次及 0.55 次,应收账 款周转率略有下降,主要系因补贴电费形成的应收账款随着发电量的提升而有所提 升。由于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存货主要为材料物资,占总资产比重较低,存货周转率 指标参考意义不大。 (2)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 应收账款周转率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000591.SZ 太阳能 0.77 0.68 600821.SH 金开新能 0.64 0.61 601908.SH 京运通 2.24 2.15 平均值 1.22 1.15 标的公司 0.55 0.59 存货周转率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000591.SZ 太阳能 25.26 19.32 600821.SH 金开新能 137.02 143.70 601908.SH 京运通 3.27 4.19 平均值 55.18 55.74 标的公司 221.15 215.61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主要系可比上市公司除 从事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外,还存在其他业务。其中太阳能不仅从事太阳能光伏电站 的投资运营,亦发展电池组件研发、制造、销售业务;金开新能则除了光伏发电业务 外,亦从事风力发电业务;京运通则除了光伏发电业务外,还存在风力发电、高端装 备制造、新材料等业务。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存货周转率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差异,亦系相关可比上市公司 的非光伏发电业务影响所致。 (二)盈利能力分析 39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盈利能力整体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主要收入及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项目/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营业收入 47,110.24 100.00 38,469.50 100.00 减:营业成本 17,210.23 36.53 16,449.50 42.76 税金及附加 135.50 0.29 170.69 0.44 销售费用 - - - - 管理费用 4,317.81 9.17 3,153.61 8.20 研发费用 4.55 0.01 2.99 0.01 财务费用 13,131.21 27.87 13,487.37 35.06 其中:利息费 11,274.77 23.93 11,661.51 30.31 用 利息收 605.97 1.29 731.42 1.90 入 加:其他收益 14.09 0.03 47.07 0.12 信用减值损失 (损失以“-”号填 -107.29 -0.23 -635.31 -1.65 列) 资产减值损失 (损失以“-”号填 - - 183.69 0.48 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 12,217.74 25.93 4,800.78 12.48 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42.83 0.09 32.18 0.08 减:营业外支出 4.10 0.01 60.79 0.16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以“-”号填 12,256.48 26.02 4,772.17 12.41 列) 减:所得税费用 1,094.72 2.32 691.82 1.80 四、净利润(净亏损 11,161.76 23.69 4,080.34 10.61 以“-”号填列)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标的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38,469.50 万元及 47,110.24 万 元,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589.48 万元及 9,734.36 万元,2021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较 2020 年度增长 6,144.89 万元,主要系 2021 年,标的 公司发电量提升,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8,640.73 万元所致。 2、营业收入分析 39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营业收入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项目/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主营业务小计 46,851.31 99.45 38,338.35 99.66 光伏发电收入 46,851.31 99.45 38,338.35 99.66 二、其他业务小计 258.93 0.55 131.15 0.34 1.房屋租赁 258.93 0.55 131.13 0.34 2.其他 - - 0.02 0.00 合计 47,110.24 100.00 38,469.50 100.00 标的公司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38,469.50 万元及 47,110.24 万 元,2021 年营业收入相较 2020 年同比增长 22.46%,标的公司营业收入主要为光伏发 电收入,各报告期末占比 99.66%及 99.45%。2020 年度,标的公司位于小金县的部分 电站受到自然灾害影响导致发电量相对减少,2021 年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 8,640.73 万元,主要系下属部分电站所在地区受气候影响辐射相对较高,发电机组利 用小时数有所提升导致整体发电量有所提升。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按区域划分的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项目/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四川 35,369.49 75.08 27,398.12 71.22 湖南 8,532.97 18.11 8,040.66 20.90 其他 5,380.57 11.42 4,834.23 12.57 分部间抵销 -2,172.80 -4.61 -1,803.51 -4.69 合计 47,110.24 100.00 38,469.50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光伏电站主要分布于四川省内,四川区域业务收入占比 70% 以上。 3、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营业成本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39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项目/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主营业务小计 16,926.95 98.35 16,091.98 97.83 光伏发电 16,926.95 98.35 16,091.98 97.83 二、其他业务小计 283.28 1.65 357.52 2.17 1.房屋租赁 283.28 1.65 357.52 2.17 2.其他 - - - - 合计 17,210.23 100.00 16,449.50 100.00 标的公司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营业成本 16,449.50 万元及 17,210.23 万元,2021 年营业成本增长 760.73 万元,增幅 4.62%。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成本结构与营业收 入类似,营业成本主要包括光伏发电业务固定资产折旧等。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按区域划分的业务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项目/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四川 11,165.88 64.88 10,513.27 63.91 湖南 3,756.22 21.83 3,680.51 22.37 其他 2,356.92 13.69 2,385.95 14.50 分部间抵销 -68.78 -0.40 -130.23 -0.79 合计 17,210.23 100.00 16,449.50 100.00 4、影响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利润主要来源于光伏发电业务,可能影响其盈利能力持续 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如下: (1)装机容量、发电机组利用小时数及上网电量 标的公司装机容量、发电机组利用小时数及上网电量将对其盈利能力的持续性、 稳定性产生重要影响。上网电量直接决定标的企业的收入水平,是影响其盈利能力持 续性、稳定性的主要因素之一。未来,如标的企业的发电量或上网电量发生重大变 化,则会对收入产生一定的影响。 (2)运营效率 39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为保证发电机组的正常运行,标的公司对相关部件及设备按照运营规范进行运营 检修,同时亦通过采用跟踪式光伏支架等技术以提升发电机组运营效率,若标的公司 运营效率进一步提升,则可增加发电时长,可对发电收入有一定幅度的提升。 (3)电力体制改革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正处于改革进一步深化的阶段,若竞价上网全面实施,随着 市场交易电量比例的不断扩大,原有市场格局将进一步打破,发电企业间可能就电价 展开竞争,可能会影响标的企业的盈利能力。 5、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综合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项目/年度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主营业务 29,924.36 63.87 22,246.37 58.03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 22,246.37 万元及 29,924.36 万元,主 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58.03%及 63.87%。标的公司 2020 年毛利率相对较低主要系 2020 年部分电站受自然灾害影响导致发电量下降所致。 (2)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 毛利率(%)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000591.SZ 太阳能 65.20 64.15 600821.SH 金开新能 58.62 60.92 601908.SH 京运通 58.73 56.69 平均值 60.85 60.59 标的公司 63.87 58.03 注:上述太阳能、金开新能毛利率系其光伏发电业务毛利率,京运通系其新能源发电业务毛利 率。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关业务毛利率平 均值不存在显著差异,标的公司报告期内毛利率水平产生波动主要系标的公司 2020 年 部分电站受自然灾害影响,2021 年逐步恢复正常水平所致。 39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6、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项目/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 - - - 管理费用 4,317.81 24.74% 3,153.61 18.95% 研发费用 4.55 0.03% 2.99 0.02% 财务费用 13,131.21 75.24% 13,487.37 81.03% 合计 17,453.57 100.00% 16,643.98 100.00% 标的公司期间费用主要为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报告期各期,标的企业期间费用 总额分别为 16,643.98 万元及 17,453.57 万元。 (1)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管理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项目/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3,130.76 72.51% 2,125.80 67.41% 折旧摊销费用 305.67 7.08% 306.07 9.71% 中介机构服务费 166.16 3.85% 139.12 4.41% 办公费 230.26 5.33% 256.86 8.14% 业务招待费 77.11 1.79% 49.74 1.58% 租赁费 7.09 0.16% 5.76 0.18% 差旅费 229.49 5.31% 102.19 3.24% 其他 171.27 3.97% 168.06 5.33% 合计 4,317.81 100.00% 3,153.61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3,153.61 万元和 4,317.81 万元,主要包括职 工薪酬及折旧摊销费用等。 (2)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财务费用情况如下: 39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利息支出 11,274.77 11,661.51 减:利息收入 605.97 731.42 手续费 446.96 593.64 担保费及其他 2,015.44 1,963.64 合计 13,131.21 13,487.37 光伏发电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光伏企业运营费用主要为财务费用,报告期各 期末标的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 13,487.37 万元及 13,131.21 万元,总体保持平稳。 7、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其他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工业发展资金 - 15.50 稳岗补贴 - 11.32 个税手续费返还 4.18 0.50 电费补贴资金 - 2.75 培育发展奖励资金 - 7.00 开局良好奖励资金 - 10.00 财政奖励复工复产、良好开局、产 8.00 - 业发展资金 川发展奖励的财务决算奖金 1.00 - 收到退回的残疾人保障金 0.90 - 合计 14.09 47.07 报告期内,标的其他收益金额分别为 47.07 万元和 14.09 万元,金额较小。 8、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 629.25 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107.29 6.06 合计 107.29 635.31 39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信用减值损失金额相对较小,2020 年度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 失 629.35 万元,主要系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接网工程)应收账款预计无法收回计提 坏账准备所致。 9、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9.90 46.57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净额 38.74 -28.61 减:所得税影响额 7.47 4.29 减:少数股东损益 1.12 -0.33 合计 40.04 14.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 14.00 万元及 40.04 万元,占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0.39%及 0.41%,占比较小,未对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 响。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驱动因素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形成了聚焦轨道交通业务和桥梁功能部件的产业格局,随 着国家对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断加大,桥梁功能部件市场规模将有望稳 定增长。但由于中低端桥梁功能部件产品的技术门槛较低,目前该行业的市场竞争较 为激烈;且目前受制于城市交通线网的建设强度有所回落,新制式轨道交通市场拓展 效果暂不及预期,上市公司原有主营业务竞争力亟待进一步增强。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 51.60%的股权,晟天新能源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通 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主营业务拓展到光伏发电行业,布局绿色低碳产业,开创多元 化发展模式,形成新的产业和新的利润增长点, 分散经营风险, 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 2、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分析 39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实际数据 2021 年备考数据 收入分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一、主营业务小计 102,313.36 81.92% 149,164.67 86.72% 轨道交通业务 43,287.71 34.66% 43,287.71 25.17% 桥梁功能部件 58,113.78 46.53% 58,113.78 33.78% 光伏发电 - - 46,851.31 27.24% 其他 911.87 0.73% 911.87 0.53% 二、其他业务小计 22,587.10 18.08% 22,846.03 13.28% 其他 22,587.10 18.08% 22,846.03 13.28% 合计 124,900.47 100.00% 172,010.70 100.00%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切入新能源发电领域,形成 多主业发展共进的局面,按照 2021 年备考财务报告口径计算,上市公司原有交通业务 和桥梁功能部件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将降至 58.95%,上市公司新增光伏发电业 务成长性良好,将成为公司未来利润的重要增长点。 3、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中的优势和劣势 (1)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中的优势 本次交易完成后,晟天新能源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可实现业 务多样化,丰富业务发展渠道,资产规模和抗风险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有利于上市 公司打开新的增长空间,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及发展空间将得到有效提升,为上市公 司实现长远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提升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及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晟天新能源将完成与资本市场的对接,得到上市公司的支持, 上市公司将继续依托四川省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和省内光伏资源等优势,将公司光伏发 电板块做大做强。 (2)上市公司未来经营的劣势 本次交易完成后,晟天新能源项目建设仍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上市公司能否顺利 引进资金并完成项目建设,以及项目建设及投产进度是否达到预期要求,仍存在一定 不确定性,可能对上市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39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4、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安全性的影响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货币资金及资产负债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87,155.12 165,129.68 92,019.15 资产负债率(%) 60.42 62.46 69.64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持有货币资金 87,155.12 万元,货币资金相对 充裕;最近三年,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逐年下降,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 资产负债率为 60.42%,交易完成后根据《备考审阅报告》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率为 69.19%,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有所提升,主要系《备考审阅报 告》编制基础假设中将收购对价列入其他应付款,导致负债规模有所增加所致。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注入盈利能力较强、发展前景广阔的优质资产,未来随 着标的公司登陆资本市场后融资渠道的拓展以及经营性现金的持续性流入,上市公司 的资产负债率有望实现下降,偿债能力有望得到上升。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影响 1、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 51.60%的股权,晟天新能源将成为上 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将依托四川省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和省内光伏资源等优 势,将上市公司光伏发电板块做大做强,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整体竞争力。本次交易 完成后,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将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完善整合计 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继续完善公司相关规 章制度,维护公司和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交易当年和未来两年拟执行的发展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并 利用资本市场的平台不断开拓市场份额和业务范围,提升其在行业中的综合竞争力和 行业地位。 本次交易完成后, 标的公司的业务将保持相对独立,以原有的团队为主,原有业 务模式和盈利模式将保持相对稳定。 同时,上市公司将凭借其资本、人才、 渠道资 39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源、 管理经验等优势,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为标的公司提供各项资源,进一步助力 标的公司的发展壮大、 做大做强, 提升晟天新能源核心竞争力,从而为上市公司股东 带来更丰厚的回报。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大信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2021 年度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 财务指标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前 交易完成后(备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1/12/31 资产合计 615,422.69 1,100,679.88 负债合计 371,862.36 761,568.58 所有者权益 243,560.33 339,111.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39,652.53 235,277.69 利润表项目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124,900.47 172,010.70 营业利润 -29,313.99 -17,096.24 利润总额 -29,087.12 -16,830.64 净利润 -28,515.17 -17,353.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8,552.80 -23,529.86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度/2021/12/31 资产负债率(%) 60.42 69.19 毛利率(%) 14.85 28.1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7 -0.31 本次交易后,晟天新能源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结合晟天新能源历史业 绩以及目前经营状况,将提高上市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及净利润水平,且不存在每股收 益被摊薄的情形。 2、对上市公司非财务指标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注入盈利能力较强、发展前景广阔的优质资产,实现上 市公司主营业务的拓展,上市公司将利用现有项目管理模式及管理经验, 对晟天新能 40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源项目进行管理与整合。同时,上市公司还将充分利用各方的行业资源与渠道优势, 获取更为丰富的行业信息,拓宽项目开发渠道。 3、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标的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规划资本性支出。本次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合理制定资本性支出计划, 通过进一步拓展资本市场融资渠道,有效满足资本性支出需求。 4、本次交易的职工安置方案及其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交易标的系晟天新能源 51.60%股权,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 5、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负成本由相关责任方各自承担。上市公司将支付本次交易相关 费用,含中介机构费用等,相关费用按照市场收费水平确定,相关交易成本不会对上 市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0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九章 财务会计信息 一、交易标的财务会计资料 (一)标的公司最近两年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说明 大信会计师审计了晟天新能源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2021 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大信会计师认为,晟天新能源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晟天新能源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2021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13,328.33 14,603.35 应收票据 268.13 119.44 应收账款 98,689.52 73,741.77 预付款项 532.81 491.58 其他应收款 11,762.18 11,702.73 存货 61.52 94.13 其他流动资产 18,819.71 23,146.95 流动资产合计 143,462.20 123,899.94 投资性房地产 8,265.32 8,593.82 固定资产 282,665.94 294,000.97 在建工程 23,732.59 2,650.04 使用权资产 10,986.37 - 无形资产 5,542.44 5,610.66 商誉 332.42 332.42 长期待摊费用 2,999.30 5,132.62 递延所得税资产 3,576.69 3,601.13 其他非流动资产 3,693.90 7.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1,794.98 319,928.67 40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485,257.18 443,828.61 短期借款 8,636.97 - 应付账款 1,385.96 511.66 预收款项 0.49 43.20 应付职工薪酬 1,732.51 1,106.01 应交税费 1,201.29 1,954.35 其他应付款 25,920.74 19,240.1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3,072.81 25,286.18 流动负债合计 61,950.77 48,141.58 长期借款 130,354.30 125,954.87 租赁负债 7,848.85 - 长期应付款 78,278.90 84,036.02 递延所得税负债 468.68 479.56 其他非流动负债 14,5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31,450.73 210,470.45 负债合计 293,401.49 258,612.03 股本(实收资本) 161,100.00 161,100.00 盈余公积 2,137.73 1,394.60 未分配利润 14,920.97 8,195.0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78,158.70 170,689.62 少数股东权益 13,696.99 14,526.97 股东权益合计 191,855.69 185,216.5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485,257.18 443,828.61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一、营业收入 47,110.24 38,469.50 减:营业成本 17,210.23 16,449.50 税金及附加 135.50 170.69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4,317.81 3,153.61 研发费用 4.55 2.99 40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财务费用 13,131.21 13,487.37 其中:利息费用 11,274.77 11,661.51 利息收入 605.97 731.42 加:其他收益 14.09 47.07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107.29 -635.31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 183.69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12,217.74 4,800.78 列) 加:营业外收入 42.83 32.18 减:营业外支出 4.10 60.7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2,256.48 4,772.17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094.72 691.8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11,161.76 4,080.34 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 持 续 经 营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11,161.76 3,898.89 “-”号填列) 2. 终 止 经 营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181.45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 9,734.36 3,589.48 亏损以“-”号填列)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 1,427.40 490.87 号填列) 五、综合收益总额 11,161.76 4,080.34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 9,734.36 3,589.48 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1,427.40 490.87 总额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8,362.43 25,155.36 收到的税费返还 1,169.34 2,888.4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97.88 798.0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229.65 28,841.88 40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474.64 2,247.1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913.73 2,700.60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02.31 2,266.9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740.32 3,187.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631.00 10,402.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598.65 18,439.8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99.4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 -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 -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0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05 199.4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31,572.26 6,447.24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25.17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603.10 556.61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0.00 7,161.2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900.54 14,165.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893.49 -13,965.7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0.00 13,221.73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 -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5,877.00 11,006.5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8,733.00 2,2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4,620.00 26,428.2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9,124.69 10,134.9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14,847.48 13,556.72 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1,990.78 -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9,128.00 20,868.7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3,100.18 44,560.4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519.82 -18,132.14 40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75.01 -13,657.9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603.35 28,261.3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828.33 14,603.35 二、本次交易实施后上市公司备考财务会计资料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资产架构编制的上市公司经审阅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的备考合并利润表。 (一)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95,083.46 应收票据 2,867.63 应收账款 164,359.89 应收款项融资 4,195.32 预付款项 4,028.98 其他应收款 14,869.45 存货 47,776.41 合同资产 27,061.66 其他流动资产 20,144.75 流动资产合计 380,387.54 长期应收款 15,356.03 长期股权投资 36,016.9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856.06 投资性房地产 18,615.26 固定资产 417,129.13 在建工程 106,005.59 使用权资产 11,791.68 无形资产 43,778.90 开发支出 42,571.36 商誉 332.42 长期待摊费用 3,936.33 40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700.03 其他非流动资产 4,202.58 非流动资产合计 720,292.33 资产总计 1,100,679.88 短期借款 79,743.68 应付票据 27,878.12 应付账款 91,242.43 预收款项 0.49 合同负债 754.82 应付职工薪酬 9,553.25 应交税费 1,967.69 其他应付款 112,732.2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7,908.76 流动负债合计 441,781.50 长期借款 150,235.07 租赁负债 8,484.63 长期应付款 140,722.42 递延收益 2,598.87 递延所得税负债 3,246.09 其他非流动负债 14,5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319,787.08 负债合计 761,568.58 股本 76,916.87 资本公积 175,484.59 其他综合收益 -4,698.19 专项储备 421.54 盈余公积 6,529.71 未分配利润 -19,376.8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35,277.69 少数股东权益 103,833.60 股东权益合计 339,111.3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100,679.88 (二)备考合并利润表 40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72,010.70 减:营业成本 123,557.61 税金及附加 1,855.84 销售费用 6,618.55 管理费用 23,343.52 研发费用 5,917.17 财务费用 25,215.63 其中:利息费用 22,808.47 利息收入 1,783.66 加:其他收益 1,625.1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695.7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695.7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622.1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739.2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33.37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7,096.24 加:营业外收入 446.29 减:营业外支出 180.6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6,830.64 减:所得税费用 522.7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353.41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353.41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23,529.86 列)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6,176.45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302.06 (一)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302.06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4,242.70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0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1 年度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242.70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59.37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4.91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54.46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1,655.48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7,831.93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6,176.45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1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1 40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新筑股份 2021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新筑股份控 股股东四川发展及其一致行动人轨交投资作出的下述同业竞争相关承诺正常履行中且 该等承诺长期有效:“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 目前不存在同业竞争。2、在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本公司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企 业相同、相似的业务,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对与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 似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3、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 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发行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经营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公 司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承诺将该等商业机会优先让渡于发行人。4、本公司将利用对 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5、若违反 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给发行人及其他中小股 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上述承诺的有效期限为自签署日起至本公司不再直 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之日止。” (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及运营”相关业务。根 据四川发展出具的相关说明,由四川发展直接或间接控股且由其在班子成员任命、董 事委任、战略规划以及绩效考核等重大事项上实现控制的相关下属企业,与上市公司 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 为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维护新筑股份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交易对方四川发展以及其一致行动人轨交投资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为本次交易完成后避免同业竞争事宜作出承诺,具体如下: “1、本公司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的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且由本公司在班子成员任 41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命、董事委任、战略规划以及绩效考核等重大事项上实现控制的企业(以下简称‘下 属企业’,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除外,下同)不存在从事与上市公司或其控制的企 业产生实质性竞争业务的情形。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公司将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 制的企业相同、相似的业务,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从事相 同、相似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 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或下属企业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 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经营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 司,并承诺将该等商业机会优先让渡予上市公司。 4、本公司将利用对下属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 诺。 5、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 受的损失。 上述承诺的有效期限为自签署日起至本公司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之 日止。” 经核查,四川发展、轨交投资为本次交易完成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所作出 的承诺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情况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四川发展系新筑股份控股股东,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在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 1、主要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41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四川发展,实际控制人为四川省国 资委。 (2)标的公司子公司 标的公司子公司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之“四、对外 投资及分支机构”。 (3)四川发展下属企业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四川发展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下属一级子企业(注 1)情况如下: 序 企业名称 取得方式 主营业务 号 股权划转 1 蜀道集团 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营运管理 (注 2) 2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划转 能源项目的投资与管理 3 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股权划转 图书发行销售 4 四川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划转 图书编辑、出版、发行、印刷 5 四川航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划转 国内航空运输及航空服务 6 四川省有色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划转 金属材料、冶金的研究等 7 四川省矿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划转 项目投资、商口批发与零售 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 项目投资及咨询服务,对其国有资产 8 股权划转 公司 运行和收益进行监督管理 9 四川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划转 项目投资、开发、管理 10 四川府河华益集团有限公司 股权划转 项目投资、物业管理等 11 四川省盐业总公司 股权划转 食盐及盐化产品 四川发展新兴产业园区投资建设管理有 产业园区投资、建设、运营、管理; 12 直接投资 限责任公司 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等 项目投资;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 13 四川发展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直接投资 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融资咨询 服务 14 四川发展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直接投资 项目投资、资产管理 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 15 北京川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直接投资 理;经济信息咨询;财务顾问;市场 调查;物业管理;酒店管理等 国内贸易代理,普通货运,货物进出 16 四川欧亚路态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直接投资 口,仓储服务,新能源技术开发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资产管 17 四川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划转 理 18 四川发展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直接投资 投资及资产管理、水利工程、城乡供 41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企业名称 取得方式 主营业务 号 排水、水产养殖、水环境治理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数据处理及存 储服务;大数据技术开发、技术服 19 四川发展大数据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直接投资 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自来水、污水处理、环保项目的投 20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直接投资 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项目投资、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 21 四川发展引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直接投资 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 四川发展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22 直接投资 资产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 限责任公司 23 四川省先进材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直接投资 矿业投资及管理,矿产品销售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轨道交通项目、 24 轨交投资 直接投资 智慧城市项目投资及相关配套业务 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上市公司非公 四川发展兴川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合 25 直接投资 开发行的股权等非公开交易的股权投 伙企业(有限合伙) 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项目投资、资产管理,物业管理(凭 四川天府健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资质证书经营),土地整理,设计、 26 直接投资 司 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不含气球广 告) 四川发展兴展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合 27 直接投资 股权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伙企业(有限合伙) 28 四川发展国惠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直接投资 发放贷款、权益性投资 29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直接投资 产权交易等 四川水务环保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 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非公开交易的 30 直接投资 伙) 股权投资及咨询服务 31 四川发展瑞信投资有限公司 直接投资 项目投资;土地管理 四川润恒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 32 直接投资 司 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企业信用増进服务、信用増进的评 33 天府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 直接投资 审、策划、咨询、技术推广 光伏及其他可再生能源电站的开发、 34 晟天新能源 直接投资 建设、运营 35 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股权划转 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金属桥梁结构及桥梁零件的设计制造 36 新筑股份 直接投资 等 37 四川发展兴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直接投资 项目投资;投资咨询 38 四川生物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直接投资 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四川企业改革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 39 直接投资 业(有限合伙) 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项目投资;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 40 四川发展甲乙丙资产重组投资有限公司 直接投资 济咨询服务;矿产清算服务 41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企业名称 取得方式 主营业务 号 资金投资、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 41 四川发展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直接投资 理服务 注 1:对于四川发展通过股权划转方式取得并纳入合并报表的省属国有企业及其下属公司即上述第 1-11 项、第 17 项、第 35 项公司,不认定为关联方。 注 2: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铁投集团”)与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投集团”)于 2021 年 4 月 2 日签署《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与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合并协议》,经四川省国资委批准,实施新设合并 组建蜀道集团,合并前铁投集团和交投集团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 一切权利与义务由蜀道集团承继、承接或享有,合并前铁投集团和交投集团的下属分支机构及所 持有的下属企业股权或权益归属于蜀道集团。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铁投集团与交投集团尚未完 成工商注销手续。 (4)直接或间接持有标的公司 5%以上股权的其他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环股份持有标的公司 26.80%股份,乐山电力持有标的公 司 21.60%股份。 1)中环股份下属子公司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环股份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参控关系 1 内蒙古中环协鑫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2 宁夏中环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3 内蒙古中环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4 无锡中环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5 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6 天津市环智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7 环晟光伏(江苏)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8 环晟新能源(江苏)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9 张家口环欧国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10 天津中环领先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11 内蒙古中环领先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12 中环领先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13 天津环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4 天津环欧国际硅材料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5 中环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6 内蒙古中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7 无锡中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41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公司名称 参控关系 18 江苏中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19 天津中科环海产业园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20 无锡环众置业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21 中环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22 呼和浩特环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23 四川中环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24 苏尼特左旗环昕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25 阿拉善盟环聚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26 张家口中环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27 鄂托克旗环聚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28 翁牛特旗光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29 康保县环聚新能源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30 呼和浩特市曙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31 乌兰察布市迪盛昇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32 天津环宇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33 内蒙古新环宇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34 沽源县晟聚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35 张家口晟垣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36 通辽市光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37 天津中环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38 宜兴环兴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39 秦皇岛市天辉太阳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40 突泉县光环新能源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41 天津滨海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42 天津市滨海新区环聚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43 独山安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44 商丘索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45 商丘索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46 商丘索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47 商丘索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48 商丘耀威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49 金乡县昊天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50 耿马环兴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41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公司名称 参控关系 51 当雄友豪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52 葫芦岛市信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53 葫芦岛市中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54 环晟新能源(天津)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55 高青成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56 高青怀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中环新加坡投资发展私人有限公司 ( ZHONG HUAN SINGAPORE 57 全资子公司 INVESTMENT AND DEVELOPMENT PTE.LTD.) 58 宁津锦辰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59 陕西润环天宇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60 尚义县晟耀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61 惠州市晟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62 天津环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63 中环领先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64 内蒙古环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中环领先(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65 ( ZHONG HUAN ADVANCED 控股子公司 (SINGAPORE) PTE.LTD.) 66 尚义县晟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67 陕西环博新能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68 内蒙古环兴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69 天津市环欧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70 内蒙古中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71 内蒙古中环能源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全资子公司 72 内蒙古环能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73 宁夏中环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74 山西省娄烦县环硕新能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2)乐山电力下属子公司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乐山电力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参控关系 1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2 四川诺瓦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41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公司名称 参控关系 3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4 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5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6 乐山川犍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 7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8 乐山乐源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9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 注:乐山乐源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4 月更名为四川乐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 名称 职位 1 李树成 董事长 2 辜辰瑜 董事、总经理 3 孙武 董事 4 江云 董事 5 秦力 董事 6 王迅 董事 7 张小敏 董事 8 李金元 监事会主席 9 余德君 监事 10 冯丽娟 监事 11 魏东 副总经理 12 张新 副总经理 13 左世强 副总经理 14 赵晓惠 财务总监 (6)四川发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 名称 职位 1 李文清 董事长 2 张宜刚 副董事长、总经理 3 刘嘉 董事 4 景平 董事 5 王洪波 董事 41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名称 职位 6 兰如达 董事 7 宇德钧 董事 8 李剑铭 董事 9 黄永庆 董事 10 杨寓能 监事 11 郭勇 副总经理 12 曹建琴 财务总监 13 刘柯柯 总经济师 14 李玲娜 副总经理 (7)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标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外,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职位 1 内蒙古中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江云担任董事长 2 华夏聚光(内蒙古)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江云担任董事 3 天津中环新能源有限公司 江云担任董事长 4 内蒙古中环协鑫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江云担任董事长 5 内蒙古中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江云担任执行董事 6 内蒙古环能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江云担任执行董事 7 宁夏中环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江云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8 银川中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江云担任董事 9 内蒙古中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江云担任董事 10 新疆协鑫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秦力担任董事 11 环晟新能源(天津)有限公司 秦力担任董事 12 环晟光伏(江苏)有限公司 李金元担任董事 1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王迅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4 乐山锦江新嘉州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王迅担任董事 15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余德君担任监事 16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余德君担任监事 17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余德君担任监事 18 四川乐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余德君担任董事 41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公司名称 职位 19 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余德君担任监事 20 四川宇晟酒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孙武担任董事、财务总监 21 四川发展纯粮原酒股权投资基金 孙武担任财务总监 22 四川发展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孙武担任董事 23 四川发展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孙武担任董事 24 四川发展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孙武担任董事 25 四川怡展实业有限公司 孙武担任董事 2、标的公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其关联方的发生的 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单位 关联交易内容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中环股份 为本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 135.25 中环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 材料采购 4.72 15.25 华夏聚光(内蒙古)光伏电力有限 材料采购 - 2.11 公司 环晟光伏(江苏)有限公司 材料采购 - 14.04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运维服务 82.46 276.87 四川诺瓦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运维服务 436.55 - 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运维服务 36.28 168.04 乐山川犍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运维服务 40.11 135.42 (2)关联资金拆入情况 单位:万元 拆入资金当期 关联交易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利息 2021 年度: 四川发展 - 38,733.00 14,800.00 23,933.00 723.13 2020 年度: 无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41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597.27 572.22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 乐山电力 - - 1.28 - 合计 - - 1.28 - 2)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单位 关联交易内容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账款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 10.00 应付账款 四川诺瓦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0.00 - 应付账款 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 10.00 应付账款 乐山川犍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131.69 其他应付款 四川发展 9,478.25 52.34 其他非流动负债 四川发展 14,500.00 - 合计 24,018.25 204.03 3、标的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定价公允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主要系采购光伏电站运行维 护服务,系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金额相对较低,标的公司严格按照《采购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及设备招标采购工作管理办法》进行采购,参考市场价格签订相关合同。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均为关联方四川发展向标的公司提 供资金支持,根据合同约定,资金拆借利率为 6%-7%,该利率参照四川发展集团内部 《债权投资定价标准》设定。 标的公司与四川发展签署借款合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编号 期限 签订日期 合同金额 余额 利率水平 1 12 个月 2021/11/18 16,400.00 9,433.00 6% 42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编号 期限 签订日期 合同金额 余额 利率水平 2 3 个月 2021/7/1 9,800.00 0.00 6% 3 36 个月 2021/4/12 10,000.00 10,000.00 6% 4 36 个月 2021/4/25 9,500.00 4,500.00 7%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关联交易变动分析 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备考审阅报告》,上市公司新增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关联资金拆入情况 单位:万元 拆入资金当期 关联交易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利息 2021 年度: 四川发展 - 38,733.00 14,800.00 23,933.00 723.13 (2)关联方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付款 四川发展(应付股权转让款扣减分红) 96,304.72 其他应付款 四川发展(筹资及往来) 9,478.25 其他非流动负债 四川发展 14,500.00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不发生变更。本次交易除新增与四川发展之间 的应付股权转让款(扣减分红)、筹集及往来款外,未增加其他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同属四川发展合并范围,本次交易完成 后,标的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导致上市公司新增了部分关联交易。上市公司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 则,确保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减少和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与上市公司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新筑股份的 控股股东四川发展及其一致行动人轨交投资已出具《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42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函》,为本次交易完成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事宜作出承诺。 四川发展承诺如下: “1、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 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上市公司及 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完成后,若发生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依法规范地签订协议,按照遵循市场原 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 损害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非法转移或违规占用 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金、资产,亦不要求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为本公司或本公司 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5、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如因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 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轨交投资承诺如下: “1、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 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上市公司及 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完成后,若发生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依法规范地签订协议,按照遵循市场原 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 损害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非法转移或违规占用 42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金、资产,亦不要求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为本公司或本公司 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5、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如因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 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2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一章 风险因素分析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后方可实施,具体请参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 之“七、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尽管上市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保密措施并严格参照执行,但在本次交易 过程中,仍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等情况而致使 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 (三)本次交易后资产负债率上升的财务风险 根据大信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预计上市公司 2021 年末备考资产负债 率将由 60.42%上升至 69.19%。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 上升,可能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造成一定的财务风险。 (四)本次交易存在方案调整的风险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或因市场环境发生变 化等原因修改和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修改和完善交易方案达成一致意 见,则本次交易亦存在取消的可能。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若相关调整构成重 组方案的重大调整,本次交易需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提醒投资者关注。 (五)标的资产评估增值较高的风险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本次交易中,中联评估对标的资产采用了收益 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并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晟天 新能源在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账面值为 170,141.75 万元,评估后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价值)为 188,600.00 万元,评估增值 18,458.25 万元,增值 率 10.85%。 42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评估结合标的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进行评估。考虑评估 方法的适用前提和满足评估目的,本次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标的公司全部权益价 值的最终评估结果。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评估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 勤勉、尽职的义务,但由于收益法基于一系列假设并基于对未来的预测,如未来情况 出现预期之外的较大变化,可能导致资产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提醒投资者注 意相关估值风险。 (六)本次重组的业务转型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将新增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及运 营。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规模、资产和人员等都较重组前有较大变化。如果重 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未能及时适应业务转型带来的各项变化,以及在管理制度、内控体 系、经营模式等未能及时进行合理、必要调整,可能会在短期内对重组完成后上市公 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提醒投资者关注交易后上市公司相关整合风险。 (七)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作出业绩承诺,具体见本报告书“第六章 本次交易主要合 同”之“二、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上述业绩承诺是业绩承诺人综合考虑政策、市场环 境和行业发展前景,针对标的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以及未来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所做 出的审慎判断。标的公司管理层将勤勉经营,尽最大努力确保上述盈利承诺实现。但 是,业绩承诺期内宏观经济、市场环境、产业政策及意外事件等诸多因素的变化可能 给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如果标的资产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可能导致业 绩承诺无法实现,进而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提醒投资者关注标 的公司承诺业绩无法实现的风险。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一)能源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及运营。能源市场价格波动 具有较强的周期性特征,与宏观经济整体发展亦密切相关。如果能源市场价格波动较 大或长期处于低谷,光伏发电行业的市场需求也将随之受到影响;下游市场的波动和 低迷亦会导致对电力的需求下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42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标的资产土地及房产权属瑕疵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存在部分光伏电站在未取得国有土地 使用权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在建设过程中甚至并网发电后再将所占用土地依法转为 建设用地的情形,部分升压站、开关站及其附属设施亦尚待取得房产权属证书。 尽管标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已经采取措施或出具承诺控制相关权属瑕疵风险,但 如最终未能办妥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及建筑物权属证书事项,仍可能对标的公司的该等 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三)光伏项目补贴下调及补贴无法及时回收的风险 目前国家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战略产业,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并制定相关保障性 收购、可再生能源补贴、税收优惠、长期银行贷款、土地租赁等扶持政策。标的公司 主要从事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及运营,属于政策支持的可再生能源的范围。上述鼓 励政策为标的公司的盈利带来了良好预期,但如果相关政策在未来出现重大不利变 化,可能导致光伏项目补贴标准出现下调或补贴无法按照原定计划及时回收,将会导 致标的公司经营现金流、盈利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均受到一定影响。 (四)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依赖于下属电站的正常运营,若标的公司下属电站 所处的区域发生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性事件,则下属电站的设备设施 可能会受到损害,从而影响标的公司下属电站的正常经营,进而对标的公司业绩及财 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五)新冠疫情影响的风险 2020 年以来,新冠疫情在我国多地发生并快速扩散,一段时间内各地企业未能全 面投入正常经济活动,国民经济各项运行指标受到疫情的影响较大。截至目前,我国 疫情形势虽总体稳定,但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爆发疫情风险仍然存在,境外疫情输入 压力依然较大。若新冠疫情再次在国内扩散,也将对晟天新能源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 响,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股价波动风险 42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其盈利水平 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投 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上市公司本次交易需要有关部门审批 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 者带来一定的风险。股票的价格波动是股票市场的正常现象。为此,提醒投资者应当 具有风险意识,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同时,上市公司一方面将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最终目标,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和 盈利水平;另一方面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充分、准确地进 行信息披露,以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二)其他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给上市公司及本次交 易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42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二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担保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占用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 占用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大信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 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交易完成前 交易完成后 总资产 615,422.69 1,100,679.88 流动负债 283,526.01 441,781.50 非流动负债 88,336.35 319,787.08 总负债 371,862.36 761,568.58 资产负债率 60.42% 69.19%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为 60.42%,交易完成后,根据 《备考审阅报告》,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率为 69.19%,公司资产 负债率水平有所提升,主要系《备考审阅报告》编制基础假设中将收购对价列入其他 应付款,导致负债规模有所增加所致。随着标的公司登陆资本市场后融资渠道的拓展 以及经营性现金的持续性流入,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有望实现下降,短期偿债能力 有望得到上升。 三、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2022 年 1 月 26 日,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以公司 所持通工汽车 18.48%股权置换投资成都客车的议案》。轨交投资拟将四川新筑通工汽 42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工汽车”)与成都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客 车”)进行重组整合,通工汽车全体股东将以各自持有的通工汽车全部股权认购本次成 都客车发行的 10,394.78 万股,轨交投资以现金认购本次成都客车发行的 2,046.51 万 股。其中,上市公司将以持有的 18.48%通工汽车股权出资认购本次成都客车发行的 1,921.42 万股。 成都客车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完成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通工汽车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完成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 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 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 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 相关资产。”上述交易与本次交易相互独立,不存在一揽子安排,上述交易资产与本次 交易标的资产不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无 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经核查,除上述交易外,上市公司在审议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重大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新筑股份将成为晟天新能源的控股股东,晟天新能源将成为新 筑股份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鉴于新筑股份为 A 股上市公司,晟天新能源为 具有独立人格的法人,两家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需保持独 立性,新筑股份和晟天新能源未来将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相应的风险。 在内部治理环节,本次交易前,新筑股份作为 A 股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以及《上市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完善 的法人治理制度。《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等进行了具体规 定。 42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一方面,作为 A 股上市公司,新筑股份将继续依据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整体经营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 力,遵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保持上市公司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 构,规范上市公司运作;另一方面,由于交易后公司将控制晟天新能源,公司将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以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履行晟天新能源实际控股股东的相关权利及义务。晟天新能源作为新筑股份的控股子 公司,除遵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将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新筑股份内部控 制及关于子公司经营管理的相关制度进行规范治理。 在信息披露环节,新筑股份将对其控股子公司晟天新能源所发生的相关事项按照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 述情况的说明 为规范公司现金分红,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 公司章程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规定,公司在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实施程序、调整机制及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 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3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批准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 他事项。 第七十九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四)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公司年度报告; (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 项。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43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 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 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可决定因本章程第二 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 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 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 会的运作。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 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 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43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 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 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 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 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 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的利润分配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 分红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应当采用现 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的百分之十。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公司发 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 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 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根据公司的财务及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如果存在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 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43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如果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迅速,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股本规模与营业收入增长不 相匹配时,或者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时,可以在前述现金分红之外,提出 股票股利分配方式。公司采用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以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 红回报和维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提,并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 素。 如果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没有作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 意见。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由董事会拟订,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 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 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监 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配政策出具书面意见。 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配政策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 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 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并通过网络投 票形式为社会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因生产经营环境或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 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经 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六、上市公司本次重组提示性公告披露前股票价格的波动情况 上市公司首次重组提示性公告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累计涨跌幅计算的时间区间段为 2021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期间,涨跌幅计算基准日为首次重组提示性公 告披露前第 21 个交易日(2021 年 11 月 25 日),新筑股份股票(代码:002480)、深 证综指(代码:399106)及通用设备制造业指数(代码:883131)累计涨跌幅情况如 下: 43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1 年 11 月 25 日 2021 年 12 月 23 日 项目 涨跌幅 (收盘价) (收盘价) 新筑股份 4.73 4.90 3.59% (002480)(元/股) 深证综指 14,827.95 14,863.93 0.24% (399001)(点) 通用设备制造业指数 3,301.49 3,288.44 -0.40% (883131)(点)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跌幅 3.35%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涨跌幅 3.99% 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后,上市公司股价在首次重组提示性公告披露前 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十三条第(七)款的相关标准,不构成异常波动情 况。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 本次重组事宜的股票交易自查期间为 2021 年 6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知情人核查范围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2、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知情人员; 3、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 人员; 4、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5、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6、上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及相关机构买卖股票的情况 上市公司将于本报告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 交上述核查对象买卖股票记录的查询申请,并在查询完毕后补充披露查询情况。 43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发展及其一致行动人四川发展轨交投资出具的《关于 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原则同意本次重组。 九、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自本次重组首次公告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发展及其一致行动人四川发展轨交投资承诺: “1、自本次重组披露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无股份减持计划, 即本公司将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新筑股份之股份。 2、若新筑股份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实施转增股份、送 股、配股等除权行为,则本公司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不减持承诺。 3、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新筑股份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承诺向新 筑股份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自本次重组披露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人无股份减持计划,即 本人将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新筑股份之股份。 2、若新筑股份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实施转增股份、送 股、配股等除权行为,则本人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不减持承诺。 3、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新筑股份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向新筑 股份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将采取以下安排和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 43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 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根据交易分阶段的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公平地向所 有投资者披露公司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执行关联交易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对于关联交 易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并经除上述关联董事以外的 董事表决通过,并取得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对本次交易的独立意 见。本次交易的议案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由公司非关联股东予以表决,公司股东大会 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的要求召集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股东依法行 使表决权,保证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审议程序合法、经表决通过的议案能够得到有效执 行。 (三)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安排 未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时,上市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供网络投票平台,为股东参 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以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 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上市公司将单独统计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并会在统 计股东大会决议中披露。 (四)业绩补偿安排 四川发展(作为业绩承诺人)向上市公司承诺,晟天新能源 2022 年度、2023 年 度、2024 年度经新筑股份指定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应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0,570.00 万 元、11,880.00 万元、13,930.00 万元 业绩承诺期为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如本次交易未 能于 2022 年内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相应顺延。 (五)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其相关填补措施 1、本次交易对公司当期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 43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根据上市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大信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大信 阅字【2022】第 14-00003 号),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项目 交易完成前 交易完成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8,552.80 -23,529.8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7 -0.31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由-0.37 元/股提高至-0.31 元/股,预计盈利能 力将得到一定提升,上市公司每股收益不存在被摊薄的情况。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在本 次交易完成后将进一步提升。 2、上市公司对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取的措施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关于确保本次交易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 行的承诺。承诺内容如下: (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做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重组完成前,若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作出关于上市 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国家及证券 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公司将按照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3、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承 诺,若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 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2)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声明及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3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5、公司未来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则本人承诺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新的关于填补 回报措施及相关人员承诺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新的监管 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 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如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 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六)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聘请符合《证券法》要求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 估。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将实施相应程序,遵循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 原则,运用合规且符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 公司所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将对本次交易出具专业意见,确保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市公司将及时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 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十一、本次交易各方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根据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出具的说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交易对方和各证券服务机构均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 43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 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十二、其他能够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 易的所有信息 本报告书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交易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除上述事项 外,无其他为避免对本重组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44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三章 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市公司本次重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事先提交我们审阅, 已经得到我们的事先认可。 2、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重 大资产重组的实质条件,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 重组上市的情形,交易具备可操作性,无重大法律政策障碍。 3、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董 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4、《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可操作性。我们同意《成 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 内容。 5、公司拟与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协议》及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6、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4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7、相关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符合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标的资产 的交易价格参考评估机构的最终资产评估结果,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定价公 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8、本次交易不会摊薄公司即期回报,如出现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公司已制定 了切实可行的填补措施,并且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措施的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有效 的保护了全体股东利益。 9、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 同时授权董事会办理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项有利于推动该事项的实施,符合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同意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等相关议案,并将监督公司合法有序地推进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工作, 以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上述重大资产购买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聘请中信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信证券出具的《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中信证券认为: “1、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 定; 3、本次交易符合《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4、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 形; 5、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整体作价具有合理性,本次交易的定价原则符合《重组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6、本次交易最终选择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本次评估的一般及特殊 假设前提符合目前市场环境及光伏发电行业特点,重要参数的选取符合市场惯例及标 44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的公司具体情况,具备合理性; 7、本次交易在《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生效及各方按照协议履行各自义务的情 况下,资产交付安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后不能及时获得对价; 8、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9、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及填补每股收益安排合理,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法规的要求,具备可行性。” 三、法律顾问意见 公司聘请金杜律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根据金杜出具的《法律意见书》,金 杜认为: 1、本次交易方案的内容符合《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次 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2、本次交易的交易各方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或其自身《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交易各方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 体资格。 3、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批准和授权程序。 4、本次交易涉及的《附条件生效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附条件生效的业绩 承诺补偿协议》的内容及形式不存在违反《民法典》《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该等协议将自其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得到 满足之日起生效并对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四川发展所持晟天新能源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亦不存 在质押、查封、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晟天新能源相关子公司的部分用地瑕 疵、建设瑕疵情形不会对其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障碍。 晟天新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按期纳税申报,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行为被税务部门处以重 大行政处罚的情形。晟天新能源的相关案件不会对其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 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障碍。晟天新能源相关子公司相关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不会对晟天新能源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4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6、四川发展、轨交集团为本次交易完成后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所作出的承诺 内容,以及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所作出的承诺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相关法 律法规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情形。 7、上市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法定的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上市公司尚需根据本次 交易进展情况,按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履行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 8、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实质性条件。 9、参与本次交易活动的证券服务机构均具备为本次交易提供相关证券服务的主体 资格。 10、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新筑股份已依法履行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法律程序,本次交易还需通 过以下批准及授权: (1)标的公司其他股东乐山电力、中环股份放弃对标的资产的优先购买权; (2)新筑股份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本次交易 (3)四川发展出具同意本次交易的批复。 44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四章 中介机构及有关经办人员 一、独立财务顾问 机构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电话 010-6083 6030 传真 010-6083 6031 联系人 康昊昱、封自强、杨枭、殷怡、钟怡、朱印 二、法律顾问 机构名称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卢勇 电话 028-86203818 传真 028-86203819 联系人 刘丰、张树 三、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吴卫星 电话 010-82337890 传真 010-82327668 联系人 刘涛、胡宏伟、郎永刚 四、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智 电话 010-8800 0000 传真 010-8800 0006 联系人 蒋钟声、方炳希 44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五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 新筑股份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 (二) 新筑股份关于本次交易的监事会决议 (三) 新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重组方案的独立意见 (四) 本次交易相关协议 (五)中信证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六)金杜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七)大信会计师出具的标的公司《审计报告》及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 (八)中联评估出具的标的公司《评估报告》 (九)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地点 1、新筑股份 投资者可在本报告书刊登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每周一至每周五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3:00 至 5:00,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办公地址:成都市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电话:028-82550671 传真:028-82550671 联系人: 张杨、简杰 2、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投资者可在深交所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阅本报 告书全文。 44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六章 声明与承诺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以及本公司所出具的相关申请文 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肖光辉 夏玉龙 黄晓波 严荣添 贾秀英 张杨 罗珉 江涛 罗哲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4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上市公司全体监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以及本公司所出具的相关申请文 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张宏鹰 龚勇 金圣 傅若雪 冉权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4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以及本公司所出具的相关申请文 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杨丽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4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四、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内容, 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 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 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 带赔偿责任。 项目协办人: 杨 枭 殷 怡 钟 怡 朱 印 项目主办人: 康昊昱 封自强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5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五、法律顾问声明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同意《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 经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审阅,确认《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 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经办律师: 刘 丰 张 树 单位负责人: 卢 勇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45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六、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 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大信审字[2022]第 14-00026 号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2]第 14- 00077 号审计报告及大信阅字[2022]第 14-00003 号审阅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 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在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上 述审计报告及审阅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_________ 吴卫星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_(项目合伙人) 刘涛 签字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__ 胡宏伟 签字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__ 郎永刚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45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七、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 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援引本公司出具的《四川发展(控股)有限 责任公司拟非公开协议转让所持有的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51.6%股权涉及的 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中联评报字[2022]第 1462 号)的专业结论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完整准确地援引本公司 出具的《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拟非公开协议转让所持有的四川晟天新能源 发展有限公司 51.6%股权涉及的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 项目》(中联评报字[2022]第 1462 号)的专业结论无异议,确认《成都市新筑路桥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援引本机构 出具的资产评估专业结论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蒋钟声 方炳希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胡 智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5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草案)》之盖章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54